消防队管理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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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 法律遵从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

2. 安全第一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3. 综合治理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注重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加强预防为主的工作,严格履行检查、巡逻、宣传等职责,力争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体系1. 隶属关系:义务消防队必须明确隶属关系,依法成立,并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备案。

有权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组织架构:义务消防队设立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四级组织架构,各级消防队之间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作,形成有机组织体系。

三、队员管理1. 编制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依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队员编制,不得超编、少编,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益。

2. 培训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队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消防素质,确保队员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和抢险救援能力。

3. 考核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完善的队员考核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队员,督促不合格队员进行整改提升。

四、装备器材管理1. 配备要求:义务消防队必须根据所属区域特点和任务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器材,确保配备齐全、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2. 管理监督: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的装备器材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器材的监督和使用管理,确保器材状态良好。

五、队伍建设1. 强化宣传:义务消防队必须加强对队伍建设的宣传,提高队员的自觉性和动员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 组织活动:义务消防队必须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队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队员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3. 社会支持:义务消防队必须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持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3篇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61号令精神,做好义务消防队管理工作,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一) 义务消防队组织实行条块结合,以各部门、公司为主;夜间以运行值为单位,值长统一指挥。

(二) 运行各值成立义务消防分队,由该值值长为负责人。

(三) 各部、各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各公司设专人负责。

(四) 生产现场的火警由当值值长组织扑救。

(五) 义务消防队统属厂防火委员会指挥,业务训练由安监部负责。

安监部须制定训练规划和详细训练方案并付诸实施。

(六) 各部门、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公司依据实际状况和人员变动状况,每年进行组织调整。

调整结果报防火委员会。

二、义务消防队的详细任务(一) 接到火警信号快速投入灭火战斗。

(二) 仔细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监督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 进行防火平安宣扬,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学问。

(四) 协作做好防火平安工作,发觉问题和火险隐患准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在必要时组织队员值班巡逻。

(五) 协作做好火灾现场的现场爱护工作。

(六) 做好本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七) 乐观参与消防技术训练,熟知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识自救方法。

三、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一) 听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火场纪律。

(二) 快速扑救初起火灾,不延迟,不退缩。

(三) 熟知岗位消防器材,能正确使用、保养、管理消防器材。

(四) 留意操作平安,防止发生事故。

(五) 模范执行消防法规、消防规程和其他防火平安制度,制止违章现象。

【第2篇】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在厂消防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消防学问、防火、灭火、疏散逃命等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按常年职工总数的3%至10%,由胜任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十八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女职工组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工作,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架构1.1 组织机构市消防部门为本市义务消防队设立领导机构——市义务消防队管理办公室。

1.2 队长负责制每个队设一名队长,由市义务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进行任命。

队长对队员行使指挥、管理职责,必须具有消防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1.3 队员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3.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4.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市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实践考试;5.有社会职能。

二、工作职责2.1 队员职责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消防技能;2.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3.有意识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4.学习消防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能力;5.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人员救援和物资救援等工作。

2.2 队长职责1.实行队员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队员的安全状况、职责完成情况和服务态度;2.指导队员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应用;3.组织、安排、协调队员开展各类消防活动和勤务;4.负责队员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三、待遇保障3.1 保障待遇1.义务消防队员服务期满,可获得相关证书、荣誉称号或奖励;2.义务消防队员参加队伍行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助;3.全市义务消防队员均纳入相关社会保障与救助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3.2 奖惩机制1.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嘉奖、奖励;2.对不履行职责、擅自离队或被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队员进行惩戒。

四、组织管理4.1 联合执法依法开展联合行动,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4.2 安全保障为保障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市政府将设置“关爱义务消防队员专项基金”。

4.3 绩效考核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突的能力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五、附则5.1 地方自治原则本规定所规定的,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消防救援队伍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其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救援队伍的效能和危急时刻的应对能力。

本文将重点论述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一、组织架构消防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应该合理分工、层级清晰,以确保指挥有序、资源有效调配。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组织架构示意图:【图示】根据图示,可以看出消防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包括指挥部、行动队和支援队三个层级。

指挥部负责整体的指挥与协调工作,行动队则是具体负责消防救援行动的执行,而支援队则提供后勤保障和资源支援。

二、管理流程为了保证消防救援队伍的高效运作,管理流程应该规范明确、科学合理。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管理流程示例:1. 灾情报告与反馈当接到灾情报告时,指挥部应及时做出反馈,了解详细情况,并与行动队沟通协调。

这一步是整个救援流程的起点,准确的灾情报告可以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

2. 灾情评估与指挥部署在了解灾情后,指挥部需要对灾情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指挥部署。

这包括确定救援的优先级、资源的调配、队伍的分工等。

这一步是整个救援流程的核心,关乎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 指挥协调与行动执行指挥部根据灾情评估的结果,向各行动队下发指令,协调各个行动队的行动。

行动队则根据指令,展开具体的救援行动。

指挥部需要随时掌握行动队的进展,并及时调整指令,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后期总结与改进一次救援行动结束后,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总结,评估救援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这一步是为了不断提升救援队伍的应对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优化建议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效能,可以考虑以下优化建议:1.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消防救援队伍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灾情报告、调度指挥等工作的智能化与快速化。

2. 强化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消防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救援技能和应变能力,确保在危急时刻的快速反应与高效行动。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提高队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指在单位、社区、村庄等团体内的志愿者组织,为适应和适合本单位或社区消防安全需要,履行义务消防服务。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遵循民主、法治、自治、公开的原则,组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依法担负单位或社区的义务消防服务任务,并及时向所属行政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提供相关工作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组织设立志愿队总队,下设不同的分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救援分队。

第六条志愿队总队是义务消防队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由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总队长。

第七条分队是依据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消防安全需要而设立,负责该单位或社区消防工作。

分队的队长由总队长指定。

第八条专业救援分队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而设立,负责单位或社区内专业救援工作,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队员担任队长。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九条志愿者可以自愿申请加入义务消防队,需经过总队审核同意后,成为队员。

第十条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队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队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服从组织的指挥。

不得擅自行动,不得私自泄露与消防有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队员应积极参与义务消防队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放弃义务消防服务。

第四章工作任务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或社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预案。

(二)组织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组织和开展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四)组织和开展灭火和救援工作,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援工具,保证队员开展工作的需要。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专职消防员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日常消防执勤、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群众自愿报名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火灾防控宣传、火灾预警、初期扑救等工作。

第六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对外可以称为“XX某地专职/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立、重组、撤销等事项,应当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申请、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均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组员。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技能,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组织能力,并参加过消防培训。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的组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通过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四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火灾防控知识、组织火灾演练、监督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队长有权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并对消防工作的完成负责。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长有权组织队员参加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并对消防工作的推行负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参与火灾扑救、救援等任务的实施。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专职消防队有义务定期进行灭火器械、消防器材等装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设备完好。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 引言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是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消防力量,其组织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成立程序、组织结构、职责分工、队员招募及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规范化管理。

2. 成立程序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成立应根据实际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具体成立程序如下:•申请:申请人需向消防部门提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成立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审批:消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查。

•批准:消防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成立。

•登记: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成立后,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进行登记。

3. 组织结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应清晰合理,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一般包括指挥部、分队和支队等组织。

具体组织结构如下:3.1 指挥部指挥部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协调队伍的工作。

指挥部的职责包括: - 制定消防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 组织和协调各级组织的工作; - 负责应急指挥和决策。

3.2 分队分队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基本工作单位,分队的职责包括: - 实施火灾和其他灾害的救援工作; - 组织消防宣传和培训; - 配合指挥部的工作。

3.3 支队支队是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分队的工作,支队的职责包括: - 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 监督分队的组织和工作执行情况; - 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4. 职责分工为了确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需要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4.1 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制定消防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灾害救援的优先级和调度方案;•组织和协调各级组织的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和决策。

4.2 分队的职责分工•实施火灾和其他灾害的救援工作;•履行日常勤务任务;•组织消防宣传和培训;•配合指挥部的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3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组织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承担火灾扑救、救援和警戒等任务的非营利性消防组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循消防宗旨,依法履行职责,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应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部,队部设政治教育科、应急救援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科室;队部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指挥功能,定期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长,由队员中选举产生,队长负责整体协调、指挥决策和队伍建设工作。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队、中队和小队等基层单位,具体规模和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健全队伍招募、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队员的入队条件和晋升评价标准,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和完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培训等方式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火灾预防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工作,按照消防部门的指挥调度,配合执行灭火、救援、警戒等任务。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确保在火灾事故中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灭火救援的协作机制,共同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六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义务消防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装备物资保障;企事业单位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义务消防队适当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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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管理规定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消防队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

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

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队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消防队长工作职责1、消防队队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全队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队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队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队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队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第三章副队长、班长工作职责1、副队长、班长在队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模范带领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3、负责组织本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4、加强对本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队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

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5、督促队员整理好内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驾驶员工作职责1、保养好车辆和随车装备及器材,确保水、电、油、气充足,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熟悉公司区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点部位。

3、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管理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4、出勤归队后,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恢复备用状态,如有故障要及时处理,并有书面记录。

5、每天热热车15——20分钟,出勤值班时做好出勤登记和签名,收车后做好车辆的保养管理,保持车辆性能正常及清洁。

第五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六章例会制度消防队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队长主持,全队人员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队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工作;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6、听取队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队员不得无故缺席。

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七章交接班制度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车辆等进行移交。

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交接内容包括: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装备)和车辆(油、电、水、气),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卫生间、走廊,并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做好个人装备(战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电视机、空调机等),并做好值班记录。

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八章器材(装备)管理制度消防队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器材(装备)卡片。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和车辆。

5、添置器材(装备)应从严掌握,确需增添时,应按照先报批,后按正规渠道采购的程序办理,并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经办、验收、入库等手续。

6、领用(配置)器材(装备)应在消防设施(装备)登记表登记,并由领发人在台帐上签字。

7、器材(装备)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九章加班与请假制度1、因工作需要,队部根据情况安排各班或队员加班,无正当理由或其他特殊情况各班应严格执行。

2、加班期间各班应按时按要求地完成队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3、队部根据加班情况将给予各队员适当的补休。

4、严格履行有事请假制度。

各班在保证执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许队员有事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相应的请休条(请假半天者,办理手续经副队长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者,办理手续经队长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但遇有特殊情况者,可找人代班,办理手续并经队长同意。

6、队员请假结束后,必须按时归队上班。

7、请假须提前,不得请霸王假。

第十章内务卫生制度消防队应保持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值勤班更应搞好内务卫生,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应将本班卫生、个人床铺、物品等进行认真整理、清理,做到卫生干净,个人床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同时各楼层当日值日生应将走廊、楼道、楼梯等卫生进行打扫、清理,电话值班室值班员应将值班室物品清点、摆放整齐。

2、队部人员在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的同时,对各宿舍及值班室、卫生间、走廊等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一章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1、队部不定期的安排队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安全环保部、队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二章消防队规范管理补充规定1、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执勤战斗员严禁不着战斗服进入火场(驾驶员可以不穿战斗靴)。

2、服从安全环保部及队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3、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必须书面请假,经队长或副队长签批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未有人顶班者,将扣其中班、夜班费,若有人顶班,则不扣当天的中班、夜班费)。

4、执勤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严禁离开消防队。

5、消防队是执勤战备的场所,任何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消防队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卫生环境,消防队各楼层值日生每天应搞好楼层卫生。

8、严禁外来人员到消防队充电、洗车、冲凉。

9、以上各条请全队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某某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某某消防队二〇一二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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