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复习课程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YYT 0287-2017)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包装材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权限
3.1 质量部负责编制检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验或验证。
3.2质量部对产品放行具有裁决权,能独立行使职能,对产品质量的相关事宜负有决策的权利。
3.3 质量检验员必须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权上岗。
4. 工作程序
4.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4.1.1 原材料、包装材料的检验
4.1.1.1货物到达仓库现场时,仓库管理员应与实物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破损,将物料置于待检区待检,并做“待检”标识。
4.1.1.2 保管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附质量证明资料)交质量部进行检验。
4.1.1.3质量检验员持《进货检验申请单》到达待检区现场查验货物外观、标识和合格资质,适当时,应按照原材料检验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4.1.1.4 所有项目检验结果出来后,质量检验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并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经复核后交质量部经理批准。
4.1.1.5检验结论分为“合格接收”、“让步接收”、“拒绝接收”三种。
4.1.2 过程产品的检验
4.1.2.1过程控制员按照生产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制定过程检验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准备。
4.1.2.2 过程控制员按各产品的《过程产品检验规程》要求进行过程产品的抽检和首检。
4.1.2.3过程产品检验的结果应记录在《过程产品检验记录》中,并且对所有不。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A-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公司产品在形成过程中所必需的监视和测量的形式和内容,对全过程实施监测,以确保最终产品符合技术条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进货检验、过程和最终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 职责3.1 过程质量管理部3.1.1 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
3.1.2 负责工序间的过程监控、成品车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的组织实施,配合供应商品质部对零部件实物质量抽查的实施。
3.1.3 负责监督检验的组织实施,负责整车AUDIT评审及沟通协调。
3.2 总经理负责对检验员的授权。
3.3 各授权检验员负责相关环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判定。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检验/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及资格确认。
3.5 供应商品质部负责外购外协件检查基准书的编写以及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的实施。
3.6 总经办负责3C认证及排放一致性检查的归口管理。
3.7 工艺技术部负责四大工艺作业指导书及《整车出厂检验规程》的编制;3.8 各生产厂各生产厂负责按全尺寸检验计划进行全尺寸检验。
3.9 各实施监视和测量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检测手段、场地和产品等。
4 工作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流程如下图5.1所示。
c )例行检验:最终下线由专职检验员按照检验要求 100%全检;d )确认检验: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抽样检验;e )监督检验:过程 AUDIT 评审、整车ES 评审、整车可靠性、零部件实物监督抽查等方式;f )3C 检测:产品一致性抽查、认证机构监督检查;g) 型式试验:整车技术条件和要求开展的全尺寸检验及实验。
4.1.2 工艺技术部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图样、过程流程图、PFMEA 、《控制计划》及技术过程质量管理部供应商品质部进货检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策划过程检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监督检验相关部门产品技术部《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检验整车评价记录保存过程质量管理部先期质量管理部过程质量管理部各生产厂相关记录《整车出厂检验规程》《HTES 评审管理办法》《记录控制程序》3C 及排放一致性检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出厂检验COP 生产一致性检验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过程质量管理部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过程质量管理部《产品一致性管理规定》《检查基准书》《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零部件监督抽查管理规定》《整车AUDIT 审核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等要求编制自制件检查基准书及《整车出厂检验规程》,并发放到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施工过程及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本公司为检验和试验)。
1.职责3.1质安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相关工作部门。
2.工作程序4.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4.1.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上岗。
4.1.2产品监视和测量人员依据策划(即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排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视和测量。
4.1.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符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4.1.4质量检验员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监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4.2进货的监视和测量4.2.1库管人员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并认真准确填写有关记录。
对规定应进行复检的原材料由质安部质检员抽样送有资格的部门进行复验。
进货检验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进行并填写《进货验证记录表》。
复验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4.2.2本公司对采购产品,在特殊情况下经有资格的部门和有关授权人员批准签字后允许紧急放行,其余产品应记录、留样、标识并及时进行进库验证,再进货复验,一旦发现不合格,及时退货或更换。
4.2.3需委托检验的产品,送往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
检验完毕后索取其检验报告。
4.2.4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供方反馈信息,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施工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4.3.1质安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项目经理部配合执行;4.3.2工程施工过程由项目部质检员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实施,分为自检、交接检、专检、隐蔽工程检验。
4.3.2.1自检: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通知班组质检员按施工要求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则由施工人员进行处理。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一、引言在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中,我们的目标就是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
谁都知道,质量好,销量才能好。
想象一下,产品从生产线下来,仿佛是刚出生的小宝宝,每一个细节都需要我们去呵护。
监视和测量,就像是医生给宝宝做体检,确保一切都正常。
1.1 监视的重要性产品监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就像养鱼,要时刻观察水质,鱼才会健康。
我们在生产过程中,随时要留意每个环节。
设备运转的噪音、温度变化,这些都是关键。
再小的变化,都可能预示着潜在的问题。
就好比,蚊子再小,也会让人烦不胜烦。
1.2 测量的必要性测量则是确保一切符合标准的基础。
每一个零件、每一个参数,都必须精准无误。
像是在做数学题,公式错了一步,最后的结果也会大相径庭。
产品的尺寸、重量、性能指标,必须一一对照。
这可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关乎产品能否顺利上市的关键。
二、监视与测量的结合2.1 数据收集在监视和测量的过程中,数据收集至关重要。
就像天气预报,需要积累大量的数据,才能做出准确的预测。
我们需要实时记录生产中的各项数据,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控制之中。
这些数据不仅仅是数字,更是我们做出决策的依据。
2.2 分析与反馈收集到的数据要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
比如,某个设备在特定的温度下运作时,故障率明显增加。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问题的发生。
反馈机制也是不可或缺的。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让大家齐心协力解决。
2.3 持续改进监视和测量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就像磨刀不误砍柴工。
我们需要定期回顾,看看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还需加强。
不断调整,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实施监视和测量控制的策略3.1 制定标准首先,要制定清晰的标准。
就像考试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产品的每一项指标也得有具体的要求。
这些标准要能反映市场需求,还得符合相关法规。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人都明白目标在哪儿。
3.2 培训团队其次,团队的培训也非常重要。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d)《采购合同》;
e)《控制计划》;
5.3过程
5.3.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策划
5.3.1.1在产品开发时,应按照顾客要求,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产品特性,在控制计划中明确产品实现的适当阶段的监视和测量的要求,这些策划结果应形成文件,如:控
制计划、作业指导书、工序卡、检验指导书等;明确接收准则,对于计数型数据的抽
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5.3.2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
5.3.2.1进货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a)进货产品入厂后,由仓库管理员对进货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包装与供方合格证明、送货单或购销合同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供方质量证明转交给品质部并通知其实施进货检验。
b)品质部接到通知后,依据产品图纸、《控制计划》、《原材料技术条件》、《检验指导书》、《质量协议》、样件,首先对供方提供质量证明进行评审,其次对待检产品进行抽样验证,将检验结果记录在《进货检验报告》中并做相应标识,将检验结论通知仓库管理员,对被纸盒包装的产品,根据合格、不合格、让步接受、待处理等状态,分别在外箱上盖“合格”章、“不合格”章、“偏差许可”章等,对要求退货产品由生管部仓库管理员负责隔离、标识并处理;对原材料及没有包装的部分外协冲压件等产品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检验,并对《库存卡》中盖检验状态章标识其检验状态。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结论办理入库手续并存放在规定区域。
5.3.5 检验记录要求
检验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和使用要求填写,明确检验结论,记录产品是否已按规定的接收标准通过了检验和试验,应有合格产品放行的授权检查员印章。 并按《记录控制程序》予以保存。
5.4测量、分析和改进
5.4.1通过质量体系运行及内部质量审核,对本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总结、验证,必要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实施持续改进,提高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公司生产的产品适时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不使用、不入库、不出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3.职责3.1 质检部负责编制监视和测量计划并组织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3.2 生产班组、仓库、技术部等部门配合实施。
4、控制程序4.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的编制。
4.1.1质检部应在每年的12月份编制下年度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由质检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到相关部门。
4.1.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计划主要内容:(着重于覆盖进货产品的防爆部件质量、过程防爆部件加工质量、成品中的各防爆系统组装质量以及整机质量)a) 计划实施时间、参与人员;b) 责任部门;c)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d) 检验项目;e) 质量标准;f) 检验方法;g) 抽样依据h) 检验频次和抽样数量、全检数量等;4.2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4.2.1 质检部根据批准的产品监视和测量计划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4.2.2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改变计划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必须覆盖计划的所有内容。
4.2.4 监视和测量的依据、检验方法、判定准则必须与规定符合,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紧急转序放行。
4.2.5 质检部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应记录保存。
4.3 不合格品的处置4.3.1 在实施监视和测量的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置:a) 轻微不合格品由检查组现场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进行整改;b) 一般不合格品由评审组提交总经理组织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进行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责任部门按评审结论实施整改。
c) 重大不合格品由评审组提交总经理组织质检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总经理进行评审,并下发整改通知;责任部门按评审结论实施整改。
4.3.2 所有的不合格品评审结论均应明确,评审人员应签字,并由质检部长在《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中注明。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文件编号:1.目的通过对建筑产品(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检验和试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工程施工材料进场、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建筑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3.1质量控制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有效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
3.2工程技术部负责对项目部施工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方法与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符合性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对施工过程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符合性上的控制和管理。
3.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最终建筑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3.4项目部是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施工采购产品、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控制和施工试验,负责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自检验收。
3.5专业分公司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施工采购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对供应给项目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及资料的传递;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控制和施工试验,负责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自检验收。
4.工作程序4.1材料进场的检验和试验4.1.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后或使用前,必须由项目部材料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报验单及验收记录,且经过质检员和监理单位验证。
4.1.2 建材、机电安装材料按照相应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验证,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证,新型材料不存在上述基准时,按厂家产品说明、法定单位鉴定标准进行验证。
4.1.3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计算或点验产品数量,测量产品尺寸,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批次批量的符合性的方法。
4.1.4按照规范有复试要求的原材料进场后必须进行复试,项目部试验员应按材料试验计划负责取试样进行复验,其中见证试验取样时,由试验员通知监理到场见证。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对采购的物料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按规定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转序加工和出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进厂的物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
3职责3.1 IQC负责进货物料的检验和试验;3.2 IPQC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3.3 QA负责最终成品的检验和试验;4工作程序4.1来料检验按照《采购控制程序》中4.6的要求进行来料的检验。
4.2 生产过程检验4.2.1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检验必须按照具体的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4.2.2 各车间、各工序应组织生产作业人员对制造过程中的产品进行自检。
4.2.3 QC必须进行首件检验,并做好首件检验记录。
如果是生产“ROHS”环保产品时,还要核查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或半成品是否为环保,并在首件检验记录上注明物料的使用情况。
4.2.4 过程检验由品质部指定专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并填写“QC记录表”,每天要汇总成“QC检验日报表”交主管审核,并发放到生产部门及管理者代表。
5.2.6 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7只有在所要求的检验项目完成或必需的报告收到和验证后,才能将产品转序作进一步加工。
5.2.8 过程检验都必须作好状态标识,并作好检验的相关记录。
5.3 最终检验和试验5.3.1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品质部QA负责,按照《成品检验标准》和《抽样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为最终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如果有HSF要求的要验证其环保要求。
5.3.3 最终检验和试验的方法、步骤按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填写《成品检验报告》,每日汇总成《QA每日检验报告》。
5.3.4最终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必须在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才能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3.5 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都全部完成,有关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数据、文件都得到审批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017-8.2-0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 目的对检修设备应有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检修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2 范围适用于对检修所用进货物资、检修设备的质量要求进行监视和测量。
3 职责3.1 总工程师领导检修质量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
3.2 生技部归口管理检修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3 物资公司负责采购物资的验证。
3.4 安监部负责检修过程中监视和测量的安全监督。
4 工作程序4.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流程图:4.3 进货验证4.3.1 物资公司负责组织进货的验证。
4.3.2 进货的验证方式验证方式一般可采用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对顾客财产验证按合同要求执行。
4.3.3 进货验证后应填写JL-CX 8.2-03-01《进货验证记录》。
4.3.4 验证不合格时,按Q/HBDJ CX 8.3 -01-200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6 紧急放行a) 当检修急需来不及验证,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各专业工程队填写JL-CX 8.2-03-03《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生技部审批后,一联留存,一联交生技部,一联交仓库。
b) 仓库保管员根据批准的JL-CX 8.2-03-03《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按规定数量留取同批样品送检,其余在领料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后放行;各专业工程队在作业指导书上应注明“紧急放行”。
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监视,保证可追溯性。
4.2检修设备零件的监视和测量4.4.1 检查人员应对解体修复后的零部件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检查。
4.4.2 检修后,根据需要或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的必要检测,当需要专业室配合时,应联系相关专业室测试;必要时使用JL-CX 7.5-01-01《工作联系单》。
4.4.3 相关专业室应根据测试要求出据“测试报告”并交送检人员。
4.4.4 当生产来不及检验或未得到检验而采取例外放行时,相关专业工程队应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交生技部审批。
4.5 检修品回装后的检验和试验4.5.1 相关专职检验人员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填好“检验报告”。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前言通过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交付的工程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由质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修订人:余海涛本标准审核人:熊海霞本标准批准人:蒋继鑫1 目的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业主使用。
2 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的验收。
3 职责3.1 总工负责对过程、工程竣工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的管理工作。
3.2 质安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巡检及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复检。
3.3 试验室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砼、砂浆试块的强度检验、钢材及其焊接检验等,指导项目试验等工作。
3.4 工程部配合对过程和单位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
3.5 项目经理部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的实施工作。
a) 班组长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自检;b) 专业工长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复检,并自评等级;c) 项目质检员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专检,并核定等级;d)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项目部质检员进行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除外);e)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的自评。
4 工作程序4.1 过程检验和试验4.1.1 检验批4.1.1.1 操作班班组长负责检验批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自检,一般项目自检合格报专业工长,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由专业工长复检后评定等级报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组织质检员进行该检验批专检(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并评定质量等级。
合格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1.1.2 检验批过程中的所有试件,由施工工长同试计员,并会同监理(业主)进行见证取样或见证检验,试计员负责编制《现场试件成型及检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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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目的对本公司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实施控制,确保有关监视和测量活动有效实施,为产品满足规定要求提供保障。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家用空调产品所需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过程半成品、最终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
3 职责3.1 原材料检验部负责原材料检验管理规定和检验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其有效实施,负责进料检验、原材料质量鉴定等活动的具体实施。
3.2 成品检验部负责成品检验管理规定和检验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其有效实施,负责过程巡检、在线关键工序检验、成品下线检验及相关产品试验、成品质量鉴定等活动的具体实施。
3.3 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检验所需技术标准等辅助性文件;参与相关不合格品紧急放行的评审。
3.4 物控部、物流管理部负责按程序要求报检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成品。
3.5 品质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负责配置适宜的监测设备,提供相关操作培训,并对监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4.1 检验标准及检验管理规定编制4.1.1 原材料检验部依据技术文件及标准制定适宜的原材料检验标准,作为检验活动的依据和指导。
4.1.2 成品检验部依据技术文件及标准制定适宜的成品检验标准,作为检验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4.2 检验活动(除过程巡检)的一般流程:—合格—放行物品报检—检验准备—检验实施—判断处置——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4.3 原材料检验4.3.1 材料报检原材料到货后,仓管员应及时用《供应商装车清单》或填写《报检单》报原材料检验部检验。
(注:一般情况用装车清单,非SAP 系统采购或库存重检时用报检单。
)4.3.2 检验准备检验员接《供应商装车清单》或《报检单》后及时进行如下准备:a.需确认其报检属性是否完整,否则将判定不合格,若需要紧急使用的由物控部启动《产品例外放行风险评审表》进行评审,经评审同意放行的,原材料检验部需按确认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b.按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准备检测设备,必要时对检测设备进行调校。
c.依据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仓库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以备检验。
抽样时应考虑加严检验和正常检验的原则。
4.3.3 检验实施a.检验员依据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对进货物资实施检验,将检验情况按要求填入SAP 系统中QM 子系统的IQC 检验工序记录中,如果有参数或尺寸要求并应填入《原材料进货检验数据记录表》。
检验合格则将最终判定结果填入《供应商装车清单》或《报检单》交仓管员,在QM 系统中过账留下记录;如果检验不合格,则将检验结果填入《不合格批原材料处理通知单》传真给采购员,在QM 系统中冻结。
b.对本公司暂无条件实施检验的产品或其部分检验项目,应要求供方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等。
检验员对供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归档,必要时抽样试用或定期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
4.3.4 对关键元器件的确认检验具体按《零部件型式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4.3.5 处置仓管员根据《供应商装车清单》或《报检单》的信息,将合格品按《物料及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做相应处理。
4.4 制程检验4.4.1 在线检验产品首件确认由生产工艺部依照《产品生产工艺对照表》进行,成品检验部在线检验员按在线检验作业指导书对产品相应工序进行检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识,并将当天的检验情况如实的填入《在线检验工序质量日报表》,交成品检验部统计汇总后,将每天的《在线检验工序质量日报表》报录入PDM 系统,实行共享。
4.4.2 过程巡检a.成品检验部巡检员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实施巡检,将巡检结果填入《分体室外机、整体机巡检日报表》/《分体室内机巡检日报表》。
当有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生产线、段长,情况严重时可责成车间紧急停产。
在线巡检的抽检比例等具体按照成品过程的抽检指导书执行。
b.品质管理部计量员每天按照计量管理的规定对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测量设备的有效。
4.4.3 自检/互验各装配工序经装配工自检/互检、检验工序经检验员监测合格后,才可转入下道工序;如下道工序发现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4.4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统一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5 成品检验4.5.1 成品抽检成品检验部根据《成品常规检验作业指导书》的项目对成品机进行抽检,并将检验情况填入《成品常规检验日报表》内。
成品检验部每日将日报表录入PDM 系统,实行共享(品管部、原材料检验部)。
4.5.2 成品二次检漏成品进仓后的二次检漏只是检漏,成品检验部检验员根据《成品常规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成品进行抽检,检验情况填入《成品交付检验记录表》,同时将检验结果填入《成品机报检单》内。
4.5.3 成品确认检验成品检验部应对成品定期进行确认检验,具体按《空调器、除湿机型式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4.5.4 处置成品抽检的样机,检验完毕后,合格则直接归还部门,如不合格则由成品检验部在线/成品检验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通知生产部门返工,返工重新安排检验。
4.6 监视和测量设备检查4.6.1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应对安检仪进行运行检查,并填写《电器安全参数测试仪功能检查及维护保养记录》。
4.6.2 当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追溯已检测过的产品,依对产品的影响程度组织评审,决定是否进行重检,对于产品已经出厂,依评审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给予召回等。
4.6.3 操作人员发现检测设备功能失效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联系品管部进行修理、校准和调整,在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4.7 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工序间转序的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应严格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做相应处置。
4.8 紧急放行、例外转序4.8.1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紧急放行。
凡进厂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元器件原则上由原材料检验部按本文件 4.3 条进行监测,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需紧急放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单》,经原材料检验部部长审核、品质中心总监批准后才可放行。
由原材料检验部将《紧急放行单》给仓库一份,仓库作好紧急放行标识,并在物料存卡上予以登记,以便必要时追回该批物料。
4.8.2 工序间半成品的例外转序。
工序间的半成品在监视和测量未完成前或经监测发现产品有影响装配和使用缺陷的,原则上不得转序。
若因生产急需转序时,生产分厂工艺员在《紧急放行单》上写明原因报成品检验部部长审核,品质中心总监批准后才可转序。
对例外转序的半成品应贴或挂“黄色”紧急放行标识牌,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追回。
4.8.3 对于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的依据,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其作为下次放行的标准。
4.8.4 凡使用紧急放行原材料生产的成品或例外转序的成品,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4.9 监视和测量记录质量监测记录均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测,记录应清晰、填写完整、签字手续应齐全,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10 监视和测量人员考核对从事监视和测量的人员,每年至少都要参加1-2 次的检验专业知识包括产品基础知识、检验方法、仪器操作等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考核不合格进行更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
5 HSF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对于有HSF 要求的家用空调器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及成品的有害化学成份(HSF)的检验和控制,具体按《绿色环保产品检验管理规定》执行。
6 引用文件:6.1 ZG/QGD009 《空调器、除湿机型式试验管理规定》6.2 ZG/CX14.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3 ZG/QGD008 《零部件型式试验管理规定》6.4 ZG/CX10.1 《物料及产品防护控制程序》6.5 ZG/QGK019 《绿色环保产品检验管理规定》6.7 JY/OQP001-007 《成品常规检验作业指导书》6.8 ZG/CX08.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6.9 ZG/CX01.3 《记录控制程序》6.10 ZG/QGK003 《原材料检验管理规定》6.11 ZG/QGK004 《成品检验管理规定》7 相关记录:7.1 ZG/JL13-01 《报检单》7.2 ZG/JL10-01 《供应商装车清单》7.3 ZG/JL13-02 《原材料进货检验数据记录表》7.4 ZG/JLK003-02 《不合格批原材料处理通知单》7.5 ZG/JL07-02 《在线检验工序质量日报表》7.6 ZG/JL13-04 《成品机报检单》7.7 ZG/JL13-06 《紧急放行单》7.8 ZG/JL13-07 《分体联机运行记录表》7.9 ZG/JL13-08 《成品常规检验日报表》7.10 ZG/JL13-10 《除湿机装配质量、电气安全与运行检验记录表》7.11 ZG/JL13-11-1 《移动空调装配质量、电气安全与运行检验记录表》7.12 ZG/JL13-12-1 《分体室内机装配质量与电气安全检验记录表》7.13 ZG/JL13-13-1 《分体室外机装配质量与电气安全检验记录表》7.14 ZG/JL13-14 《成品交付检验记录表》7.15 ZG/JL13-17-1 《窗机装配质量、电气安全与运行检验记录表》7.16 ZG/JL11-05-6 《电器安全参数测试仪功能检查及维护保养记录》7.17 ZG/JL13-23 《返工机检验记录表》7.18 ZG/JL13-24 《分体室外机、整体机巡检日报表》7.19 ZG/JL13-25 《分体室内机巡检日报表》7.20 ZG/JL13-26 《成品机性能测试记录表》7.21 ZG/JLC013-12 《产品例外放行风险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