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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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办法(2012)

出差管理办法(2012)

发文拟稿单中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特制订出差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附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经公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返回三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审核人员根据已签批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票据,按公司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借款当月未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金扣回其借款全额或部分,待报销时一并核付。

3、凡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改乘交通工具等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第四条费用标准1、管理合伙人、总稽核、顾问、董事差旅费实报实销。

2、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包干使用、节约共享(节约部分,公司和个人各享50%)、超支不补”的原则。

3、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制定日补助标准:(1)住宿费:二、出差人员住宿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2)伙食补助费:(3)市内交通费:第五条具体规定:1、旅途中符合乘卧,而未乘座卧铺,按差价(卧铺价和硬座价之差)50%,予以补助。

2、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3、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低职人员,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可按高职人员标准执行。

4、出差地相关公司提供住宿场所时不报销住宿费;出差地相关公司供应餐食或已报销招待费者,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地相关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住宿、伙食补助;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不分住勤、途中,依到达地标准按自然天数计算。

7、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门方可审核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机)票、住宿发票等作为费用核销的依据,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及费用报销,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遵循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控制差旅费用。

第二章交通费报销第五条交通费包括往返目的地的交通工具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

1. 目的地往返交通费用:员工出差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包括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

2. 市内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市内交通的费用,包括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等。

第三章住宿费报销第六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住宿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等。

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1. 普通员工:200元/晚;2. 经理及以上员工:300元/晚;3. 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际住宿费用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第八条伙食补助是指员工出差期间在目的地餐饮费用,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

第九条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 普通员工:50元/天;2. 经理及以上员工:80元/天。

第五章其他补助第十条通讯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通讯补助。

第十一条交通补助:根据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给予一定金额的交通补助。

第六章报销流程第十二条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预计费用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财务备案。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期间,需保留与出差相关的交通、住宿、餐饮等票据,以便报销时作为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回来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填写《报销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1•【字号】延政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延政发〔2012〕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日延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第一条随着铁路提速、公路运输等级提高,特别是西安至延安动车组开行后,延安至西安的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交通资源,节约差旅费用,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9〕11号《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市级单位公职人员到西安出差,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公务车辆,改乘火车、公路大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因公到西安出差未使用单位车辆的公职人员,除按市政府延政发〔2008〕47号《延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每天补助50元外,再补助30元市内交通费;对于使用单位车辆的公职人员,仍按市政府延政发〔2008〕47号《延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为了鼓励市级单位公职人员到西安出差乘坐火车、公路大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因公到西安出差未使用单位车辆的公职人员,在享受第三条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差旅费奖励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1、副县级(含副县级)以上职务的公职人员,因公到西安出差未使用单位车辆,每往返一次每人补助200元;当天返回的每人再增加补助100元;2、副县级以下公职人员,因公到西安出差未使用单位车辆,每往返一次每人补助100元;当天返回的每人再增加补助100元。

QSKJT202-40-2012-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QSKJT202-40-2012-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Q/SKJT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办事处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各销售办事处、销售分公司及销售区域总经理;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所辖各销售办事处、销售分公司及销售区域总经理出差审批流程、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等进行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中的7.2.4条款Q/SKJT 201-01-2011《企业标准的编号方法》Q/SKJT 201-02-2011《企业管理标准的编写办法》3 术语4 职责与权限a)销售财务管理专项小组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制度,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落实;b)办事处会计负责申请差旅费备用金、审核差旅费报销单等;c)集团财务部负责复核、审批及支付差旅费备用金和报销差旅费;d)办事处、分公司及大区总经理负责执行本制度。

5 管理内容、方法与要求5.1 出差申请办事处自行安排出差的,出差人填《出差申请单》(含市内)报销售内勤(无专职内勤由会计兼,下同),由内勤在OA上录制《出差申请单》。

服务部派遣出差的,由服务部文员在OA上录制《派遣单》,维修员不在办事处的,内勤在OA上代收派遣指令后通知维修员出差。

无法及时报批的,应以短信且按《出差申请单》格式内容进行申请或审批,事后补单。

5.2 出差审批出差审批在OA上进行试运行。

主任以下人员出差报主任审批;主任及大区总经理出差报市场部长审批。

试运行期间,纸质《出差申请单》同时进行,并作为报销的必备附件。

5.3 交通费报销标准5.3.1 交通工具选择标准办事处人员出差(含大区总经理和主住)可选择交通工具为:火车硬卧及以下、动车或高铁二等座、汽车、轮船二等舱及以下、公车及私车。

特殊情况,需乘座火车软卧的,《出差申请单》报市场部长审批;需乘飞机的,《出差申请单》报执行副总裁审批。

其中,选乘火车的,且行程时间在8小时(含)以上的,方可选择硬卧;多人共同出差或特殊情况下,《出差申请单》报市场部长审批后可选办事处公车;主任以上方可选择私车。

东方航空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

东方航空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配合公司岗位薪酬体制改革,公司对《关于下发〈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差旅费和国内营业部驻外补助的管理规定〉的通知》(东航股发〔2003〕372号)进行了重新修订。

现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下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东航股发〔2003〕372号文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报销标准第一条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等级标准,以及差旅补贴(包括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标准。

单位:元/天第二章报销细则第二条市内交通费用不包括出租车费,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

对出发当天起飞时间在9:00(含)以前,到达时间在19:00(含)以后的航班,经部门领导批准,准予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如实报销。

出差人员不得乘坐磁悬浮,个别单位发生的磁悬浮费用按招待费处理。

第三条在出差地发生的出租车费,不予报销。

但有特殊情况确需发生的,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同时不再领取10元/天的交通补贴。

第四条股份公司(不包括子公司)已为全体职工(包括合同工和劳务工)投保了综合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此出差人员出差期间购买的保险一律不得报销。

第五条用于报销的机票旅客联上必须注明乘机日期或有更改确认章的更改条或附登机牌。

第六条要领取差旅补贴,必须提供住宿费发票(当天往返除外)和确切出差日期证明。

第七条对于加机组出差人员,必须提供有出差人名字、出差地点和确切来回程日期的任务书复印件,作为报销和领取差旅补贴的证明。

第八条除参加学习、培训和各种会议以外,到总部、分公司和营业部所在地出差的,必须在公司协议宾馆住宿,住宿费必须凭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有效发票才能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住宿费一律不得报销。

如在非协议宾馆住宿或在没有协议宾馆的地方住宿费超标的,报销时必须写明详细的出差事由、对方单位,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第一条对2012年下发的《XXX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补充。

规范报销标准及差旅费核算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

第三条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第四条住宿发票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必须清晰,无印章视为无效票据,机打发票手工更改无效;除手撕发票外,住宿发票的抬头名称必须填公司全称“XXX公司”,对于抬头不填、填写错误、填写为个人或公司简称的,均不予报销。

第五条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向审批人书面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否则不予全额报销。

第六条同一城市市区到郊区、郊区到郊区的交通费用可视为长途费用,按票面金额全额报销,不扣除其当天补助。

第七条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报销,并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第八条购买车票的手续费不得超过车票价格的15%。

第九条出差人员因工作计划安排不当,耽误航班、车次所产生的退票费有其个人承担,若上级指示改变计划的,由上级领导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第十条连续乘坐同一交通(包括倒班次)超过1天的,扣除1天交通补助,按天数以次类推。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如参与宴请客户的,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宴请当天伙食补助。

第十二条对原管理办法中连续出差超过20天以上3个月以内的,如果超出原因是公司在同一地点另行安排了新的出差任务的,应重新对新安排出差任务进行审批,如同一出差任务,不可预计出差时间的,出差人员报销时,书面说明情况,经出差单位、内审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一般出差20天以内的补贴标准报销。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差旅费管理,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考最新的当地差旅费标准履行相关手续。

3. 差旅费报销标准暂定为: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住宿费按照最高标准不超过xxx元每天,餐饮费按照xxx元每天,通讯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会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

第三章差旅费的管理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批。

2. 差旅费用结算员工出差结束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表》,附带相关费用票据和发票。

3.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对《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差旅费用报销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差旅费用及时报销给员工。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出差审批工作,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批。

2. 员工负责出差过程中各项费用的合理花费和费用票据的保存。

3. 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出差费用报销表》进行审核和报销工作,并保证费用的及时发放。

第五章差旅费用的监督及违规处理1. 差旅费用的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违规处理对于超标准、虚报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单位的经济利益。

最新差旅费管理规定2012

最新差旅费管理规定2012

###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差旅费开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

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三条出差人员,应事先填写《###股份有限公司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一)员工出差的,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二)部门副职出差的,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三)部门正职出差的,经分管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群领导出差的,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五)总经理出差的,报董事长审批;(六)董事长出差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标准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按下表限额执行:注:特殊地区指北京、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天津、上海、重庆。

(一)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出差不得住单间,单人出差按标准间的标准住宿;(二)随同副总级及以上领导出差的人员,住宿标准按副总级及以上领导住宿宾馆最低标准住宿;(三)参加各种会议(包括本公司在外地组织的会议)的住宿费,按会议组织安排的住宿标准,若住宿费超等级标准,在报销时应附上会议通知及住宿标准;(四)公司派出短期学习、培训人员,应按主办单位标准住宿,报销时应附上培训通知及住宿标准,主办单位未统一安排住宿的,应按本规定等级标准住宿;(五)住宿天数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减去返回单位的当天计算,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六)副总级及以下人员住宿的宾馆原则上不超过四星级。

第五条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原则按下表限额标准执(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随同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出差的出差人员可以按飞机普通舱标准同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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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营销公司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编号:版本:修订:编制:销售管理部审核:杨思白审定:姚立强批准:邓晓南会签:王剑锋发布日期:2012年2月1 日实施日期:2012年2月1日营销公司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汽有限营销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管理。

三、管理职责1、销售管理部1.1为差旅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1.2负责出差人员差旅费用的登记;1.3负责差旅费用预算的监督审核工作。

2、各销售公司、各部门2.1负责提报月度差旅费用的预算;2.2严格执行差旅费用的预算及相关标准;2.3出差前必须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需借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4出差后必须如实、在标准范围内报销差旅费;2.5销售公司负责市场一线人员差旅票据的审核把关。

四、管理规定1、出差审批1.1后勤出差人员因公出差前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差申请报告》(附件1),经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领导签字,报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签批后的《出差申请报告》交至销售管理部备案。

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1.2市场业务人员由各销售公司根据规定,安排出差及返回时间。

3、出差工作汇报3.1除市场业务人员外,所有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填写《出差工作汇报》(附件2)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出差工作汇报》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2市场业务人员出差回公司后提报出差期间《市场巡回表》(附件4),加盖走访经销商公章原件,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市场巡回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3经签字审阅后的《出差工作汇报》(复印件)统一报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备案留存。

五、差旅报销标准1、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1.1 交通费1.1.1原则上部长级以上干部出差可以乘坐飞机,其它员工出差只能按乘坐硬卧火车的金额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须在《出差审批单》或《出差工作汇报》中单独特殊说明并经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销。

1.1.2后勤人员出差到以下地区或城市可以乘坐飞机: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福建。

1.1.3市场一线人员从北京往返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海南可以乘坐飞机;从北京往返福建、广西、广东机票价格在七折以下可以乘坐飞机,如超出7折及以上乘坐飞机,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1.1.4出差人员往返机场、车站,乘坐地铁、公交车票予以报销。

订票费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1.1.5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的,可以乘坐与上级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并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

1.1.6符合上述乘坐标准规定的,交通费按票面金额实报实销;高于乘坐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1.1.7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1.1.8出差地在北京地区的,原则上后勤管理人员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

营销公司市场一线人员属地出差的,按标准的1/3报销(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费);在北京地区出差,家在外地居住的,按标准报销,其往返远郊区经销商和用户驻地的交通费按标准凭票报销。

1.1.9自驾车: ①单程超过500公里不允许自带车;②单程500公里以内的,据有效凭据报销出差期间的过路过桥费,报销的总加油费不得超出火车票金额,且北京地区加油票不予报销。

1.1.10卡车、越野、轻客销售公司市场一线人员、集团销售公司军车服务经理回公司开会期间,家不在北京的,开会期间的补助标准按照90元/天/人(包含分公司经理、业务经理)。

1.1.11市场一线人员根据公司安排返家探亲,可根据正常出差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相关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超过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部分自理。

直线车费按火车快车或特快车票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卧铺条件的,包括硬卧铺票价,轮船按三等舱位票价计算。

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可凭单据按实报销,不享受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1.1.12市场一线人员驻市场时间安排:●市场巡回尽量以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及重点区域为主,原则上要求每人每月到各一级、二级网点至少巡回一次,所辖区域业务点多于7个点的,待在每个一级点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二级点不得少于1天,所辖区域业务点少于7个点的,待在每个一级点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二级点不得少于1天。

业务点少于5个点的,每月必须至少安排7天时间去市场空白区域开发渠道。

●在新开发的业务点,前三个月内每月所驻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星期。

●无特殊情况,业务经理必须工作在所驻业务点。

●各市场一线人员根据时间分布安排好手头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切实响应公司网络下沉至地县的要求,做好三类城市的市场管理工作和渠道开发工作。

1.1.13各销售公司市场一线人员出差期间必须每天8:00-11:00用当地固定电话向所属调度员报告行程,调度员须记录报岗人所在的城市、电话和行程,由相关人员统计好后报销售管理部备案以备抽查,并作为差旅报销的依据。

1.2 住宿费1.2.1住宿费符合住宿标准的,按住宿金额实报实销;高于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须单独书面说明原因并经总裁明确批示后报销;1.2.2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且在同一地点住宿的,导致下级人员住宿费高于标准的,可以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1.2.3市场业务人员住宿费发票必须与实际的巡回线路所在地一一对应,方可报销,如集中开票,住宿费用一律不予报销;1.2.4住宿费标准:1.2.5集团销售公司业务经理差旅说明:●出差到外地,差旅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并结合计划完成率及《市场巡回表》巡回路线报销。

●在北京期间外出办公,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外出业务拜访单》(附件5),经本销售公司经理层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待回公司后,《外出业务拜访单》必须由本销售公司经理层再次签字确认,未经本销售公司经理层签字批准的《外出业务拜访单》按旷工处理。

●未到外地出差及外出办公的人员,每个工作日8:00-18:00必须到公司上班,特殊情况必须按公司请假程序经相关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2.6食宿补贴说明1.2.6.1市场人员往返市场途中不享受住宿补助;1.2.6.2参会期间补贴规定:①在外参加它方组织的各种需收取会议费的会议,在会议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②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和短期学习,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费或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会议期间或学习期间的出差补助及交通补助;③凡公司在京举办的各种会议,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的,不予报销补助;公司在外地举办的各种会议,只报销自费往返差旅费。

1.3 通讯费1.3.1享受手机费报销的出差人,出差期间不另行报销通讯费;1.3.2未享受手机费报销的出差人,出差期间通讯费可根据6元/天凭有效票据报销。

1.4招待费和礼品费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原则上须在出差审批时提出申请并经销售公司及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营销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按财务相关规定另行报销;对于提前未预料到但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需电话征求营销公司总经理口头同意,回来补办有关手续。

未经营销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不予报销。

1.5其它规定1.5.1出差期间因情势需要必须发生订票费等其它费用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以报销。

1.5.2驾驶车辆出差时,违犯交通法规所交纳的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1.5.3销售管理部必须根据出差人备案的《出差审批单》不定期对出差人的行程及工作进行督察,并做好相应的督察记录。

2、出国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2.1出国人员分类2.1.1售后服务人员:是指由公司派出的向所在地区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工作的人员。

出差时间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准,无上限。

2.1.2常驻人员:是指公司派出的为协助所在地区市场开发、客户联络、市场调研等工作的人员,单次出差时间超过90日。

2.1.3一般出国人员:是指除上述二类出差人员以外的出国出差人员。

2.2交通费2.2.1出国人员应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选择经济合理的中国民航班机或国际列车路线,没有特殊原因,应购买往返机票。

2.2.2出国人员在境外期间,允许乘坐飞机经济舱及轮船、相当于国内卧铺标准的火车舱位。

2.2.3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补发伙食费12美元。

2.2.4出国人员根据出国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2.3住宿费:2.3.1出国人员的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出标准范围不予报销。

2.3.2如果合同协议规定由外方提供住宿费用的,公司将不再给予报销住宿费。

2.4伙食费和公杂费:2.4.1出国人员在境外出差时间在15天之内的,伙食补助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报销。

包干的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2.4.2境外出差时间在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伙食补助按照规定的标准的80%包干报销。

包干天数按上述规定计算。

2.4.3境外出差时间在30天以上的,按照常驻人员对待,出差伙食补助按照附表规定的标准的50%包干报销,包干天数按上述规定计算。

2.4.4出国人员在国外如有对方宴请、招待用餐的,应从伙食包干标准中扣除,早餐按一天标准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一天标准的40%扣减。

2.4.5出国人员在国外如需要赠送礼品和宴请对方,应事先在出差审批单中列明,并做出费用预算,并经海外销售公司经理及营销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批准的预算标准内报销。

2.4.6公杂费是指用于市内交通费、电话费、邮电费、传真费、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

出国人员的公杂费应在规定的标准内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据实报销。

2.4.7一般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的开支标准详见附件6,超额部分自付。

附表中未列入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比照费用水平相近的毗邻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掌握执行。

2.4.8售后服务人员伙食、公杂费用按照以下办法执行:售后服务人员报销国外差旅费,原则上按照一般出国人员标准执行。

如与客户有吃、住、行分担协议的,根据协议状况一事一批。

2.5常驻人员费用按照以下方法执行:2.5.1常驻人员伙食、公杂费根据常驻时间,按照一般出差人员相应时间段标准报销。

2.5.2常驻人员住宿费按住宿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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