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管理

合集下载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市科技局(以下简称科技局)。

第五条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监督。

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认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的企业。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包括政府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第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科技计划和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由科技局负责。

第十二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科技计划和项目的需要,合理划分资金类别。

第十四条科技局应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由科技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十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安排,编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预算,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竞争压力,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北京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北京市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这一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

2. 背景北京市是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中心之一,拥有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然而,这些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它们的发展。

为了改善这一局面,北京市政府决定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确保这些资金能够有效地使用和管理。

3. 目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目标是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具体目标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

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增加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资金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科技基金和社会捐赠等。

其中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政府将根据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和发展潜力来确定资金的拨款额度。

4.2 资金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研发设备的购置和更新。

人员培训和招募。

科研项目的资助。

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规定,必须用于合法、合规的科技研发活动。

4.3 资金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将采取专门的机构来负责。

该机构将负责资金的拨款、发放、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等工作。

资金管理机构将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数据库,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机构将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预期效果的达成。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 章 监 理与 验收
( 三) 重点 创 新项 目 围 绕 相 关 产业 、行 业 的 重 点 需求 .对 产 业 和 行 业 有 重 大 影 响和 带 动 作 用 的 关键 技 术 和 关 键 创 新 产 品 ,且 企 业 具 有 较 高 成
长性 的项 目 .省 创新 资金 予 以重 点支 持 。
于1 0 %;
第二 条 省创 新 资金 ,是 指 由 省财 政 预算 安 排 ,用于 支 持我
省培 育创新 主体 ,促进科技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科技成果转
化 的 专项 资 金 。
( 六) 有 良好的经营业绩 ,资产负债率合理 ;每年用于高
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 当年注册的新
办企 业 不受 此款 限制 ); ( 七 )有健 全 的财 务管理 制 度 和财 务管理 人 员 ,近 3 年 没 有 因 财 政 、财 务 及其 他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受 到 县级 以上 财 政 部 门 及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的处 理 处 罚 ,及 时 向 当地 财 政 部 门报 送 企 业 财 务 会计 信 息 。 第七 条 省 创新 资 金 项 目分 为初 创 期项 目 、成 长 期项 目和 重
新性 ,需要 中试或扩 大规模 ,形成批 量生产,银行 已经给 予贷
款的 项 目
序进 行 复 议 。 第十 九 条 公 示期 后 ,由省 科技 厅下 达 立项 通 知 ,并 组 织项 目承担 单 位签 订合 同 . 、 省 财政 厅 下 . 达 拨 款 通 知 .并 按照 有 关规 定 及时 下达 资金 。
科学管理 l 1 5
I  ̄ 1 ) 1 1 省 科 技型 中小 企业 技术 创新 资金 项 目管理 暂行办 法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进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如下简称“创新资金”)。

为了规范创新资金旳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旳暂行规定》和《珠海市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措施》,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珠海市创新资金是指市政府每年从市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旳专题资金。

第三条市科技局是创新资金旳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监管部门。

创新资金旳使用接受市审计部门旳审计。

市科技局负责按照科技部旳规定制定和公布申报指南,组织项目旳考察、申报、评审、立项报批及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审议经费计划,同步对项目运作和经费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创新资金旳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第四条申请创新资金支持旳项目需符合如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珠海市产业与技术政策;(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三)项目产品有较大旳市场容量和较强旳市场竞争力,有很好旳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成为新兴产业;(四)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欺诈行为。

第五条承担项目旳企业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旳暂行规定》旳条件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条件:(一)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二)重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旳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并具有自主技术创新、形成品牌旳能力;(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旳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旳市场开拓能力;(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4000万元。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旳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旳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与开发旳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旳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上一年度旳销售额到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70%如下,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旳经费不低于销售额旳5%;(六)有健全旳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旳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旳财务人员。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申请、评审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位于上海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资金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海市财政给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奖励补助资金;2. 各类政府部门在技术创新项目中提供的资金支持;3. 社会力量捐助的科技创新基金;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来源。

4. 资金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技术创新资金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编制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并附上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2. 将申请书提交给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申请材料需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3.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材料上报给专家评审组;4. 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综合考虑科技创新项目的技术难度、市场前景等因素;5. 经过专家评审组的评审,确定最终的资金申请名单。

5. 资金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技术创新资金后,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1. 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不得超出预算范围;2. 资金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3. 需按照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进展报告、经济效益评估等;4. 对于不按要求使用资金或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将会面临相关的处罚和追责。

6. 资金监督和评估为了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和有效,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将进行资金的监督和评估:1. 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2.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根据项目成果评估经济效益,对取得显著成果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南府办[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以及《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2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资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创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的融投资机制及体系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条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实行合同制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用途第四条创新资金的来源(一)市本级预算拨款。

创新资金在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首年安排1000万元,以后每年由市科技局根据创新资金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资金的年度预算,逐年递增。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扶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XX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专题一:一般创新项目(一)专题背景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发适用新产品及新工艺,或为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开发的产品、工艺、技术或服务能解决现实问题,并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明显的提升。

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中小微企业的申报项目。

(二)专题目标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申报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四)不支持的对象(1)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5)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6)技术支持领域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7)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在信用惠州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8)企业有3项(含)以上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有2项(含)以上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五)纸件及附件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2)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工程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领先水平;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效劳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效劳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3.本年度重点支持“指南“中所列的工程围。

〔二〕承当创新基金支持工程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效劳业务,申请支持的工程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围;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效劳业参见重点说明〕;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围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构造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程;2.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地方基金〔资金〕重点支持的重大工程;3.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工程;4.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开展提供专业化效劳的高技术效劳业工程;5.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的创业工程;6.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引进吸收再创新的工程,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程,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工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提交推荐 单位.
❖ 推荐单位对申请资料审查,并打印装订四
份参加正项式目申联报审文项,件目最,申后根根据请据国流联家审基程结金果中,心进安行排,
地方立项并向上推荐。
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 (1)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
按“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 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汇总装订一套 ❖ (2)附件包括:
权);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较好的潜在效 益
基金简介
创新基金宗旨
❖ 支持技术创新 ❖ 鼓励技术创业,培训技术创业企业家 ❖ 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基金简介
❖ 创基新基金金简管介理特点
➢ 项目管理全过程计算机化计算机管理 ➢ 链式管理 ➢ 公正审理,竞争择优 ➢ 全程监理 ➢ 所有立项项目在媒体和网站公布,并以合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 计划目标的合理性(权重15)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设定的合理性 技术产品商品化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实施项目的基本资金条件(权重20)
企业注册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 资金筹措方案的可信度 资金条件与实施项目计划的匹配能力
❖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 财务管理人员
❖ 1.初企业创注期册小资金企不业低于应3具0万备、不的高条于件300万;
❖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 不超过36个月(2006年5月31日后注册);
❖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 5.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 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 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 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科技型: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 服务;有研发能力,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30%;R&D经费占销售额5%以上
中小企业:中方控股、职工500人以内 技术创新:具技术新颖性(或自主知识产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需要学习的文件 《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2009年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 《年度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 《申报材料编写信息点使用说明》 《系统使用手册》
资料编写
第一部份 项目概述
对项目及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产品的主要应用范围,特点 2、关键技术的创新点,所属领域。 3、项目成熟程度、项目完成时所处阶段
经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和相应 的审计报告
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查新报告 等)
文说件明项目知项识目产权申归请属流及授程权使用的证明
其它参考材料
❖ 5月15日
项目受理截止
❖ 5月15-25日 扫描附件资料、打 印正式申报文件
❖ 5月25-30日 联审准备
申报时间安排
❖ 创业者及管理团队(权重30) ❖ 技术创新(权重20) ❖ 市场前景(权重15) ❖ 计划目标的合理性(权重15) ❖ 实施项目的基本资金条件(权重20)
某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管理
❖ 一、创新基金简介 ❖ 二、管理与服务系统 ❖ 三、基金支持对象及方式 ❖ 四、项目指南 ❖ 五、项目申请流程 ❖ 六、申报时间安排 ❖ 七、项目评审指标简介 ❖ 八、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目录
❖ 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技金术简创新介基金是经国务院
批准于1999年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 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基金通过 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 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 动。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支持方式
重点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医药 新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 资源与环境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项目指南
项目申请流程
(二)申请流程
❖ 完成注册激活的企业,按注册时的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 栏目进行操作
❖ 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 求,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 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 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可以
独金立 宁完波成管填理项报中过 心目程 备申; 案请也 的可 咨流以 询程通 机过构在进创行新具基体
的指导)
❖ 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通过网络发送服务 机构,同时将打印出来的申报资料核对版 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报送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核认 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 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1.创业初期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的创 新程度和技术水平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市 场前景好
4.《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5.企业自有资金少,且缺少融资渠道
项目的要求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 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 报项目需经宁波市科技局立项支持 ,地方支持金额不低于15万。
❖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Leabharlann 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 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 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创业者及管理团队(权重30) 创业目的性 创业精神 经历背景 团队搭配 素质及能力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技术创新(权重20) 技术创新程度(独创和新颖性
、集成创新和继承创新 项目产品技术先进性 项目的技术含量
初创期小企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市场前景(权重15) 项目产品市场需求 市场竞争优势 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
同形式对项目进行监理
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创新基金推荐单位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创新基金地方监理单位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管理与服务系统
❖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中方控股(留学人员创办企业
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 除外)
❖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 围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