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与耗材购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规定其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格医用耗材管理规,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专业资料相关办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办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办理小组工作,规我院医用耗材办理。
四)根据医用耗材办理规,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办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办理医用器械耗材,体例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办理。
根据相关尺度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指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用耗材使用合法、合理、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参照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实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模式。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用耗材。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用耗材。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用耗材。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满足临床诊疗所需。
(二)确保质量与安全。
(三)实行比质比价的采购原则,即质量第一、价格合理、择优采购;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优先采购。
(四)实行《医用耗材常购目录》与《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医学装备(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用耗材的准入论证,《医用耗材常购目录》的审定。
(二)设备科为医用耗材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准入及临床的使用指导及管理。
(三)医务处、护理部作为医疗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临床科室医用耗材的使用合理性管理。
(四)物流管理部为医用耗材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质量管理与配送。
第五条准入与资质管理(一)临床、医技科室使用的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申报论证、审批准入管理。
第一、二类医用耗材的准入经相关部门、院领导审批。
第三类医用耗材需由医疗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医用耗材主管部门组织医学装备(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准入论证。
(二)医用耗材采购实施前,医用耗材主管部门必须查验申请准入的医用耗材供应商、生产厂商、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采购办复核相关资质文件的合法性。
(三)物流管理部建立医用耗材资质档案(供应商、生产厂商、产品资质档案),并实施动态效期管理。
(四)“三类”医用耗材技术档案应在院感科备案。
第六条采购管理(一)医用耗材首次进院,由采购办根据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采购,采购程序结束后,由物流管理部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模式管理。
医院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耗材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耗材采购的管理办法,以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效率性。
采购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医院能够及时获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耗材,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2. 采购范围医院耗材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医疗设备耗材- 手术器械耗材- 治疗药品耗材- 实验室耗材- 一次性医疗用品耗材3. 采购程序医院耗材采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医院的需求,制定耗材采购计划,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合适的媒体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的要求和细则。
3. 供应商选择:根据公告内容,采购部门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4. 投标与评分: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采购部门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5. 中标与签订合同: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6. 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及时交付耗材,并进行履约检查。
7. 结算与支付:医院对供应商交付的耗材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支付。
4. 采购管理职责在医院耗材采购过程中,各相关方的职责如下:-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评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等工作。
- 供应商:提供符合质量和要求的耗材,并按时交付。
- 财务部门:负责结算和支付工作,确保按时支付供应商款项。
- 实施部门:负责验收交付的耗材,确保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5. 监督与评估医院耗材采购过程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以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 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监督团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 评估机制: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优化采购流程。
6. 执法与争议解决对于违反采购管理办法的行为,医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以上是医院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医院的采购工作规范、透明、高效。
医疗耗材、器械及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耗材、器械及试剂采购管理制度作为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部门,在执行采购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满足临床实际需要、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保障临床医疗器械、试剂等耗材的及时供应,确保临床使用安全,特对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设备科负责全院的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
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用耗材管理部门采购供应的医用耗材。
二、设备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从已纳入国家或省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出本院需要的医用耗材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名单,报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批准,形成供应目录。
三、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供应目录调整。
统一限定纳入供应目录的相同或相似功能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数量。
四、一次性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一)近年来四川省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
3.执行网上采购的品种及时上网报送数据,并将采购医用耗材的资料保存。
(二)非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采购管理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
五、新进的医疗器械及试剂管理规定(一)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疗器械、试剂等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
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二)供应商资质审核合格后,由医院议价,少量采购新产品。
(三)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六、设备科严格审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审核合格后存档。
各种常用耗材的每月计划由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科室实际用量和库存数量上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供应商及时送货。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配件采购管理规定(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配件采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设备维修耗材的采购管理,节约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及维修质量,确保临床医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设备科维修工程师接设备报修后,分析判断故障,确定所需配件,请临床医技科室确认,并提交设备科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配件购买。
2、如需更换配件为合同内材料,且有库存,则从库房领出,如无库存则由采购员通知合同供货商发货。
3、如属合同外配件,则由工程师通知采购员,采购员严审相关资质,由供货商发配件报价单,请临床科室确认,再行更换处理。
4、如遇抢救病人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再报告,如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自行采购。
5、所有配件更换处理后的相关手续必须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6、大型医疗设备主要部件维修更换处理根据《XX州精神病医
院大型医疗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及主要部件更换管理办法》执行。
1。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疗耗材的采购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疗耗材的采购、使用、存储、发放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耗材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医疗安全、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制定采购计划。
第五条医疗耗材采购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六条医疗耗材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七条医疗耗材存储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区域,保持环境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盗、防爆等,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疗耗材存储应建立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耗材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医疗耗材存储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保养,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疗耗材使用应遵循医疗安全、经济合理、合理使用等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耗材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医疗耗材的正确使用和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耗材使用应建立使用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医疗耗材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耗材采购管理监督机制,对医疗耗材的采购、存储、使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耗材采购管理考核制度,对医疗耗材采购管理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耗材采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医疗耗材采购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按植入性
• 植入类医用耗材,应当由具有有关医疗技术操作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并将拟使 用的医用耗材情况纳入术前讨论,包括拟使用医用耗材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
• 非植入类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当符合医疗技术管理等有关医疗管理规定
高风险医用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
• 医疗机构使用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医 用耗材时,应当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 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 管理、支付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持续 提高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水平,保证医疗质 量和医疗安全
六 第六章 监测与评价
全和有效。出库时,应当按照剩余效期由短至长顺序发放
出库核对
发放准确
产品合格
安全有效
顺序发放
出库后的医用耗材管理
出库后的医用耗材管理由使用科室或部门负责
使用科室或部门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医用耗材管 理,保证领取的医用耗材品种品规和数量既满 足工作需要,又不形成积压,确保医用耗材在 科室或部门的安全和质量
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目录
CONTENT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机构管理 3. 第三章 遴选与采购 4. 第四章 验收、储存 5.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6. 第六章 监测与评价 7.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8. 第八章 监督管理
一 第一章 总则
管理办法目的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
设置要求
委员会任职资格
委员任命
•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用 耗材管理委员会
•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用 耗材管理组织
• 村卫生室(所、站)、门诊 部、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医 疗机构可不设医用耗材管理 组织,由机构负责人指定人 员负责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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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设备与耗材购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某医院医疗设备与耗材购置管理暂行办法来源:网络 ? 编辑:weilisen ? 时间:2009-12-9医疗设备与耗材购置管理暂行办法各部,各教研室,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设备器材采购行为,引进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达到确保质量、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采购管理条令》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XX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XX医院医用高耗品管理暂行办法》、《XX医院医用低耗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1、《XX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2、《XX医院医用高耗品管理暂行办法》3、《XX医院医用低耗品管理暂行办法》XX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办法一、采购计划(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填写下一年需引进或更新换代的《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
(二)设备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设备、器材购置计划,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成为正式的院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设备科定期汇总后向医教部报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并报送设备科,设备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呈批报告,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
二、采购方式(一)邀请招标采购医用设备单机价格超过20万元人民币、耗材年批量集中采购总价值超过20万元人民币、通用性强、有多家具有资格资质的供货商可同时提供所需医用仪器设备与耗材,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设备、耗材详细规格或者技术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目前市场唯一生产厂家生产的仪器设备与耗材,为了保证原有医用仪器设备或耗材的配套性、一致性,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询价采购仪器设备与耗材单价低、用量少,价格变化幅度小,通用性强,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三、采购实施(一)邀请招标1.发布邀请招标标书根据医用仪器设备、耗材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配置、规格、档次、数量等确定技术标;根据资格、资质、信誉、品牌、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保障等确定商务标。
标书中设定的技术指标至少保证3个供货商具有投标资格,商务标应注重投标公司的信誉、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资格资质等条款。
2.确定评标专家由院部领导、机关、器械管理委员会委员、纪检、财务、设备科、使用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院内外同类设备相关专家为评标委员会委员。
3.开标、议标和决标成立招标组、确定标的、宣布招标注意事项、纪律和评标原则与依据。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核招标文件、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确定中标结果。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突出各类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三)单一来源采购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四)询价采购按照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品牌与公司、综合比较、确定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除邀请招标采购外,其余采购方式可采用分级谈判的形式确定设备及供货商。
一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机关、设备科、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二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三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院首长、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
各级谈判的组织实施,设备科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医教部报批,经批准后应提前三天通知谈判小组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合同签署以上采购程序完成后,设备科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经院首长批准后组织合同签署,并迅速完成报关、免税等手续。
XX医院医用高耗品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高耗品"是指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单品种高质消耗性卫生材料。
一、申购计划(一)对于常规、通用类高耗品,使用科室于每年年底到设备科领取并填写下一年度需购置的《医用高耗品申购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设备科汇总后形成本年度《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
(二)对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所需要的高耗品、邀请院外专家来院指导手术所带材料,使用科室必须至少提前7至15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报请院部首长审批后,增列入当年《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
二、购置程序(一)使用科室根据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每一高耗品种推荐至少三家品牌的供应商,设备科根据年度《医用高耗品申购计划》,参照《XX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组织招标、竞标和议标,选择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供货方式灵活、资信好、售后服务有保障、具备资格资质的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订相应的供货合同和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
若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入库与储存(一)所有高耗品必须首先入库,严禁供货商直接将耗材送使用科室。
对于必须在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部份耗材,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由使用科室专人送设备科库房,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对入库耗材严格验收,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科主任。
(三)高耗品设置专库独立存放,根据不同高耗品的储存环境要求保证空气洁净、温湿度达标。
四、出库(一)使用科室必须确定专人请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耗材随需随领,其它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三)使用科室请领高耗品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一周的用量。
(四)高耗品出库时,统一在进价的基础上按《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有关规定加价。
五、盘点清库每月、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
清库盘点人员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科领导组成,认真填写"盘点(报废)情况报告表"。
六、回收毁形处理(一)对国家规定强制回收毁形处理的一次性无菌高耗品,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做到发放出库和患者实际使用、回收数量相符,否则不予供应,严禁流失和重复使用。
(二)对回收的高耗品由专人统一毁形、保管并造册登记。
(三)邀请重庆市具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七、使用管理设备科通过"新桥医院医疗卫生耗材信息管理系统" 对各科室高耗品的使用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对于实际使用与领取数量不符且无合理的去向说明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所流失低耗品总金额双倍的罚款。
XX医院医用低耗品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低耗品"是指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单品种低质消耗性卫生材料。
一、申购计划(一)对于常规、通用类低耗品,设备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库存和实际用量,提前七至十天,认真填写"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
(二)对于专科使用特殊低耗器材,使用科室须提前二周上报申购计划,认真填写"医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到货后一次性领取,计划申请数量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三)对于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非计划内临时增购的低耗器材,使用科室必须至少提前7至15天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逐级报批后执行。
(四)对于低耗品新品种的引进,应严格控制。
凡现库房有代用品者,原则上不得申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引进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报请医教部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程序(一)年使用量在20万元以上的低耗品,须通过邀请招标、竞标和议标等程序进行采购;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品牌和供货商中标,并签定供货合同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
(二)对中标的供货商无法提供的部分耗材,可选用其它邀请招标公司的产品,但价格不得超过同类耗材的中标价或折率。
(三)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若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行业价格调整,则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四)对于单价低、用量少、专业性强的低质耗材,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采购。
(五)根据库存和科室实际用量通知供货商供货,保证必备库存,努力实现零库存。
三、入库(一)所有低耗品必须首先入库,严禁供货商直接将耗材送使用科室。
对必须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部份耗材,需由手术医生、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由使用科室专人送设备科库房,补办入、出库手续。
(二)库管人员对入库耗材严格验收,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与已核批的"医用用器材采购计划申请单"内容相符。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科主任。
四、出库(一)使用科室必须确定专人请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耗材随需随领,其它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三)低耗品发放出库时,统一在进价的基础上按《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有关规定加价。
(四)除专科专用的特殊低耗品外,使用科室请领低耗品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二周的用量。
五、盘点清库每月、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其成员主要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科室领导等组成,根据盘点结果,认真填写"盘点(报废)情况报告表",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