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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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2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2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这体现了_____。

A: 诚实信用原则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答案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

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单选题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_____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3、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祝各位顺利通过考试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 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2、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3、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 项应选。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A: 登报声明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

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项缺少限定条件。

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

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可知D项错误。

3、单选题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0年含答案)_11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0年含答案)_11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2、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_____参考答案: 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_____。

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正确答案:A解析: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

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知识模块:民法2.下列关于各类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B.请求权和债权是同一类权利的不同称谓C.财产权的标的不限于有财产价值的物D.附延缓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前合同中的权利是期待权正确答案:B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为请求权,但是请求权和债权并不是同一类权利的不同称谓。

民法上的请求权不仅表现为债权的请求权,还有物权请求权等。

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不是形成权,A项正确。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前,合同没有生效,当事人只能享有期待权,D项正确。

C项项,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其标的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不限于有财产价值的物。

因此C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3.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正确答案:C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

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目之民法篇

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目之民法篇

民法一、单项选择题1•按照作品的不同使用方式可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等的著作权是()。

A. 著作人身权B.著作财产权C.发表权D.出租权2•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受。

A. 被代理人B.代理人C.被代理人与代理人D.被代理人或代理人3. 某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五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

后来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应当()。

A. 归学校所有B. 归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C. 归王某所有D. 归学校与王某共有4. 债发生最常见的根据是()。

A. 合同B.无因管理C.侵权行为D.不当得利5. 甲、乙、丙共有的牲口致他人损害,甲向受害人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后,()。

A. 有权选择乙或丙追偿2/3损失B. 无权要求丙、乙清偿C. 丙下落不明的,得要求乙清偿2/3损失D. 应分别向乙、丙追偿6. 下列选项中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 甲向税务机关缴税B.政府向灾区拨款C. 乙向某小学捐款D.违章司机被交警罚款7•甲与乙订立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给付5万元,日后若甲提出解除合同,贝!1甲丧失5万元。

若乙提出解除合同则乙向甲返还10万元。

本案中,甲给付的5万元是()。

A. 证约定金B.预付款C.违约定金D.解约定金8•下列属于动产的是()。

A. 土地B.伐倒的树木C.田中的禾苗D.墙壁上的油漆9. 下列情况中,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是()。

A. 某教师将拍摄的路人特写镜头作为教学之用B. 某商人擅自将他人相片用于商店橱窗的装饰C. 某男为发泄心中不满将前妻照片置于马桶下D. 某记者将有领导人参加的会场拍摄后用于新闻报道10. 我国对作品实行()原则,作者在完成作品时即取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A. 自动保护B.申请在先C.协作履行D.分类管理11. 甲为某校在校大学生,现年22岁,无经济来源,两年前向乙借款1万元,现在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应该由()来偿还这笔借款。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

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

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____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故本题应选B。

2、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

又根据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祝各位顺利通过考试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 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2、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3、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 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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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吋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o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休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

这一原则也是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

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山、婚姻自山、遗嘱自山。

3.【答案】Bo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

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止确答案。

4.【答案】C。

解析:甲、乙、内、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亨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止确。

四人対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和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白然可以解决。

6.【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宙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

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捉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

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叩可进行。

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止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

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

B项说法止确。

C 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选C。

9.【答案】D。

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种共有关系。

这种共有关系通常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等情况下,英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

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财产、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而是每个共有人按照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对于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本题考查了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原则,这是按份共有人处分属于自C份额的共有财产的一项原则。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2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

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 )共有人出借自己的财产份额;(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

此外,依据《民法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题中甲、乙齐以2 0%与8 0 %的份额共有一间龙屛,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

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血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0.【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山此而支付的必耍费用。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己足,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英有权要求陈某偿付英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耍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11.【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

(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

(3)两者之间有克接因果关系。

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C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

不选。

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不选。

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

不选。

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2.【答案】Bo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同时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耍求本人支付必耍费用。

因此本题的止确答案为选项Bo13.【答案】C。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

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

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山此规定,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 )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 )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 )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収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

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人,有返述不当得利的义务。

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

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

故可排除选项A、B. D314.【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爭责任;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本题屮,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

因此甲乙二人対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故选项C为止确答案。

15.【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耍件有:(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

因此应山施工人,即修路队承担赔偿。

16.【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刃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而、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幺誉权的行为。

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休权。

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止确答案。

17.【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山其八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英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见A选项为止确答案。

18.【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尢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19.【答案】Co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

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0.【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本题屮,甲乙受到损害都是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HU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英监护人対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21.【答案】A。

解析: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C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公民的合法行为能力和公民对英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C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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