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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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验收标准

通信工程 验收标准

通信工程验收标准通信工程验收标准。

通信工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无线通信、网络通信、卫星通信等多个领域。

在通信工程建设完成后,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性,通常需要进行验收。

通信工程验收标准是评估通信工程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下面将介绍通信工程验收的相关标准。

首先,通信工程验收标准需要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方案、实施进度、投资情况等方面。

只有全面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才能为后续的验收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其次,通信工程验收标准需要对工程的设备进行检查。

通信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设备,如基站设备、传输设备、天线等。

这些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通信工程的运行效果。

因此,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另外,通信工程验收标准还需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通信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此外,通信工程验收标准还需要对工程的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评估。

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的环保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环保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最后,通信工程验收标准需要对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通信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对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一定周期的监测和评估。

这包括对通信网络的覆盖情况、通信质量、数据传输速率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工程的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综上所述,通信工程验收标准是对通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依据,它涉及到工程的基本情况、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和运行情况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通信工程验收标准进行评估,才能保证通信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为人们的通信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2)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4)通信联络系统交接班制度 (6)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周期检修维护试验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0)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1)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2)通信联络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3)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4)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5)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6)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通讯保障功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一、建立由矿长为组长的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机构。

要配备满足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维护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并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系统中心站设在调度中心。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撤除由调度室负责,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各作业地点及重要岗位及时安装通信联络设备,未在规定地点安装、安装不及时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撤除,撤除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要定期对通信联络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并根据作业地点移动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通讯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20元。

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检查,出现故障立马上通知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进行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通信联络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确保矿区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保证运行、做好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包括通信设备、网络建设、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人员应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煤炭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特别是应当体现煤炭生产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性等要求。

第八条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报废,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信息保密的需要,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保密标准,并加强保密效果的监督。

第十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按照防静电的原则设计,以降低防爆操作的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系统组成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包括语音通信、数据通信、监控及应急传输等各方面的设备及硬件型号。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软件、系统程序、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系统应该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计算机、调度台、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到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灵活、通用等多种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环境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采取招标、铁拳项目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工程交付等过程的有效实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之一,煤矿井下作业不仅危险,而且环境恶劣。

为了确保安全高效地开采煤矿,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和管理规范试行已经逐步启动。

一、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是指实现煤矿下井人员与井口外联络的一种通信系统。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有效地保护煤矿下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井上和井下发生事故。

在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需要随时和井口联系,以保证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及时救援。

同时,如果井下作业出现问题,也可以及时报告井上。

在应急情况下,可以通过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是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保障用户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同时,需要做好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规范安全保密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系统维护和更新机制,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试行的意义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和管理规范试行,是为了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确保煤矿下井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试行规范将制定《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与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同时,制定《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处理井下紧急情况,降低事故危害,提高事故组织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结论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生产中至关重要的设备,合理使用和管理联络系统可以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通过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规范试行,可以规范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联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晋煤办信发2010 1743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晋煤办信发2010 1743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ICS: 分类号: 备案号: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 T1414—201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2011-12-28 发布
2012-04-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1414—2011
目次
前 言.................................................................................................................................................................... II 引 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安全技术要求........................................................................................................................................................2 4.1 基本要求..............................................................................................................................................................2 4.2 联网要求..............................................................................................................................................................2 4.3 软件要求..............................................................................................................................................................2 4.4 功能要求..............................................................................................................................................................2 5 设计和安装要求................................................................................................................................................... 3 6 使用与维护............................................................................................................................................................4 7 其他........................................................................................................................................................................ 4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要求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要求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要求一、监控系统建设标准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min内启动,监控主机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

有打印及数据输出设备。

主机、联网及机房要求2.甲烷、一氧化碳、风速及负压、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上述传感器应按规定要求配置并安装到位。

3.瓦斯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4.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设在加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7.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在室内安装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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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分数: 验收结论:
矿井基本信息
矿井名称 隶属集团(公司)
主要设备型号 主要设备产品合格证
系统完成时间 设计审批情况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检查得分
一、地面部分 46
(一)机房 10

机房配备及 管理 1、控制中心机房应有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 现场检查 2 一项不符
扣2分

2、控制中心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h不间断备用电源,有声光
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 2

3、控制中心应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现场检查 2
4、控制中心应配备专用打印机,应有调温设施,电话有录音功能。 现场检查 2
5、控制中心应有24h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 检查值班记录 2
(二)机构、人员及制度 13
机构 矿井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 现场检查 2 一项不符 扣2分
人员 系统各工种上岗人员应持上岗证。 检查证件 2
系统值班人员每班至少1人,实行24h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情况和使用记录,并上报主管人员签字。 检查交接班记录和运
行使用记录
2

制度 1、应急预案。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和定期检修制度。 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系统值班制度。 6、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7、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个别项目执行情况。 7 一小项不 符扣1分
(三)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23
系统技术资料 1、系统设备布置图,应标明系统设备种类、型号,固定设备要标明安装位置。 2、系统设备供电图,要标明固定设备的电源连接关系、送电及断电方法,控制开关的位置和编号。 3、系统通信网络结构图,要标明系统设备在整个系统网络中的位置、通信连接关系、控制关系、主从结构、分组情况等。 查阅相关资料和图纸。 9 一小项不 符扣1分

系统设备
管理资料

1、系统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系统检修记录表。
4、系统巡检记录表。 5、系统运行报告。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值班日(班)报表。 8、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9、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查阅相关记录,并与控
制中心记录数据进行比对。 10
10、系统及设备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
管理资料 1、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系统操作规程。 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现场检查 4
二、井下部分 26

安装及使用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
小于24h,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查看地面调试记录 2 一项不符 扣2分

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
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区、同水平海拔最高点,应安装信号装置和终端设备。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并进行现场检查 2

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
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以及煤矿认为重要需经常联络的场所,应安装直通矿调度室的信号装置和终端设备。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
并进行现场检查
2

井下运输大巷、石门及其他人员通行的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人员密集的施工区域,应安装信号装置和终端设备。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
并进行现场检查
2
进/出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的通信线路,应铺设在传输管内,防止
损坏。
现场检查 2

井下通信系统主机应独立,并与行政通信系统实现联网。 现场检查 2
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 现场检查 2
井下通信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现场检查 2
信号设备和终端设备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
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现场检查 2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检查故障登记表 2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应及时更换。 现场测试 2
应定期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控制中心。 检查故障登记表 2
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
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现场检查 2

三、系统功能 28
(一)主要功能 23

主要功能
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或调度台之间的双向语音通信功能。
现场检查 4 不符 扣相应分值

由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起的组呼功能。
现场检查 3

由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起的全呼功能。
现场检查 2

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编号。
现场检查 2

能够查询终端设备目前所处的位置。
现场检查 2
具有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
现场检查 2

具有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
现场检查 2

具有对系统设备工作状态的连续监测功能。
现场检查 2

具有防止修改实时数据和历史记录等存储内容(参数设置及页面编辑
除外)的功能。
现场检查 2

能对终端设备的当前通信状态进行提示。
现场检查 2

(二)人机对话功能
5

功能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以便于系统设置、参数修改、功能调用等。
现场检查 2 不符 扣相应分值

应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对参数设置等应使用密码操作,并具有操
作记录。
察看记录信息并现场

检查
2

除报警状态外,在任何显示模式下均应能直接进入所选的显示内容、
参数设置、页面编辑、查询等方式。
现场检查 1

四、否决项

项目 1.系统主要设备具有产品合格证。 2.能与避险硐室(救生舱)内人员实现通话。 3.专项设计及批复。 现场检查 有一项不具 备,即为系 统不合格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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