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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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Jiangsu

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Jiangsu

根据《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人)已完成博物
馆设立各项准备工作,现申请
博物馆设立备案,特此
请示。
举办单位(人): (盖章/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举办人户籍证明或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民政 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材料。 2、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举办者公章或由举办者签字,请将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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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名称
博物馆藏品图录 藏品简介
藏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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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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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非国有博物馆基本陈列方案
博物馆基本陈列方案 陈列展览主题: 展览理念: 展览目的: 展览原则: 陈列展览目录:1、导言
2、文物陈列(二级标题为陈列单元名称) 3、结语 陈列展览内容:1.导言(概述,字数 300 字左右) 2.文物陈列 2.1 陈列单元名称 2.1.1 陈列内容 2.1.2 主要展品和辅助展品说明 2.2 (内容同上)
根据《通知》要求,省文物局编制《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 导手册》,以方便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了解江苏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登 记流程、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内容,服务江苏非国有博物馆事业 发展。
非国有博物馆申报材料格式文本可在江苏省文物局网站服务信 息栏下载(/)。同时,感谢苏州市文物局在 《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编制过程中提供的大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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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艺术价值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 藏品应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显著行业特性或能够填补某一领域空
白, 数量不少于 300 件(套)。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 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为主要保护、研究、展示内容的博物馆,以 及以大体量实物收藏为主的博物馆,藏品数量要求可适当放宽。

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Jiangsu

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Jiangsu
根据《通知》要求,省文物局编制《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 导手册》,以方便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了解江苏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登 记流程、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内容,服务江苏非国有博物馆事业 发展。
非国有博物馆申报材料格式文本可在江苏省文物局网站服务信 息栏下载(/)。同时,感谢苏州市文物局在 《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指导手册》编制过程中提供的大力协助。
前言
博物馆是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 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 织。其中,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2015 年,《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 例》从行政法规的角度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登记申报流程、申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家 文物局《关于贯彻执行〈博物馆条例〉的实施意见》(文物博发〔2015〕 5 号),规范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的登记管理,省文物局、省民政厅 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江苏省非国有博物馆登记管理的通知》(苏文 物博〔2016〕9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界定了非国有博物 馆的概念、详细说明了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登记申报流程、设立条件、 提交备案材料以及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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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艺术价值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 藏品应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显著行业特性或能够填补某一领域空
白, 数量不少于 300 件(套)。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 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为主要保护、研究、展示内容的博物馆,以 及以大体量实物收藏为主的博物馆,藏品数量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主题明确的基本陈列方案,展览内容应当科学准确。 (四)具有与办馆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 少于 6 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 4 人。馆长或副馆长应具有大专以上 学历,并有 5 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历或取得市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组 织的专业培训合格证。 (五)具有标准规范的博物馆名称。名称应符合民政部《民办非 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应以“行政区划名称或地 名·字号·类型·博物馆”格式命名。 (六)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七)具备符合开放条件的、完善的消防和安防设施及应急预案。 三、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材料 申请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承诺书。(范本见附件 1) (二)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申请表。内容包括:博物馆名称、 地址、举办者名称、藏品数量、人员数量、开办资金、基本陈列名称 以及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范本见附件 2) (三)非国有博物馆藏品清册和图录。内容包括:名称、类别、 年代、数量、来源、图片等。(范本见附件 3)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1.02•【文号】办博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博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民政局:近年来,全国非国有博物馆快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在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联合开展了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发现部分非国有博物馆在登记备案、可持续运营、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权责(一)民政部门是非国有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非国有博物馆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对非国有博物馆实施年度检查;对非国有博物馆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文物部门是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非国有博物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非国有博物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负责非国有博物馆年度检查的初审。

省级文物部门负责非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备案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程序(一)申请。

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应向馆址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部门申请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县级以上文物部门对非国有博物馆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审查把关,并出具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

(二)备案。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

BSZN-141011—2017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 2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经营个体工商户、许可证的经营申请。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设立或变更的许可申请。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十条:“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文广体旅局。

四、审批条件(一)设立.变更.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2)、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3)、所借用文物为非一级文物的。

(二)最终审核材料(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文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由当地文广体旅局审批;(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举办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举办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示范文本)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示范文本)

附件1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示范文本)
举办者:举办单位/个人名称(变更、注销填法定代表人)申请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变更、注销填博物馆名称)申报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文物局制
2019 年月
说明
一、本申请表所列项目应如实填写并认真审核。

二、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书写工具和墨水(用黑色或深蓝色书写,也可打印)。

三、举办者为单位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为自然人者应本人签名(或加盖私人印章)。

四、本申请表和备案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与附件备案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竖版排列、左侧装订,大小不规则附件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藏品清册等附件材料如果数量较大,可单独装订。

并附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的PDF格式文件,证明函、证明信、公证书、协议、证书、资质类材料等要原件扫描)。

五、本申请表仅适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备案。

非国有博物馆备案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
注:1.请附举办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举办者公章或由举办者签字,请将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完整版)001向文物局备案材料清单(拍前拍后)

(完整版)001向文物局备案材料清单(拍前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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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嘉宝一品艺术品拍卖会拍品图片(提供光盘)
拍后备案: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湖北嘉宝一品艺术品拍卖会备案材料(封面)
2
拍卖情况报告:
关于湖北嘉宝一品拍卖有限公司??年??月??日拍卖会的报告
3
拍卖记录表:
湖北嘉宝一品拍卖公司艺术品拍卖会共成交拍品???件,成交率??%,成交额为人民币???元。
作品名称
图录号
作者
出卖人
拍卖时间
购买人
成交价
姓名
委托人身份信息
姓名
竞买人有效证件信息
向文物局备案材料清单
拍前备案: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湖北嘉宝一品艺术品拍卖会申报材料(封面)
2
关于嘉宝一品拍卖有限公司举办??拍卖会的申请报告
3
湖北嘉宝一品艺术品拍卖会拍品清单(共计???件)
湖北嘉宝一品???拍卖会拍品(共计???件)
编号
作品名称
作者
作品年代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
1
当代
合计
???件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文博专家对拍品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流程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流程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流程First of all, it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significance of setting up a non-governmental museum in Shenzhen. As a rapidly developing city with a rich history and cultural heritage, there is a need for non-governmental museums to showcase different perspectives and narratives that may not be represented in state-owned institutions. By establishing a non-governmental museum, Shenzhen can provide a platform for diverse voices and stories to be heard, contributing to a more inclusive and comprehensive representation of its history and culture.首先,重要的是理解在深圳设立一个非政府博物馆的意义。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需要非政府博物馆来展示不同的观点和叙述,这些在国有机构中可能没有得到充分代表。

通过建立一个非政府博物馆,深圳可以为各种声音和故事提供一个平台,有助于更全面和包容地展示其历史和文化。

In addi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on-governmental museum in Shenzhen can also foster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 in the cultural sector. By providing a space for independent curators, artists, andscholars to collaborate and exhibit their work, the museum can become a hub for new ideas and approaches in cur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This can in turn inspire other cultural institutions in the city to think outside the box and experiment with different ways of engaging with the public.此外,在深圳设立一个非政府博物馆也可以促进文化领域的创新和创造力。

长沙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

长沙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

长沙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长沙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国有博物馆,是指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研究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支持兴办非国有博物馆,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具有门类特点、行业特性、地域文化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优先发展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门类空白的非国有博物馆。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将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增长和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增加而适时增加。

第七条市文物主管部门主管本市非国有博物馆工作。

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财政、民政、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教育、税务、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非国有博物馆享有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的权利。

第九条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其所取得的所有收入应当用于博物馆事业。

第十条非国有博物馆应向全社会开放并组织相关教育活动,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厅(室)、藏品保管场所;(二)展览主题明确,展厅(室)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厅(室)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

除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外,展厅(室)面积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 ,不小于400平方米;(三)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藏品数量不少于300件(套);依托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和收藏大型藏品的非国有博物馆,其藏品数量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四)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五)具有与本馆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具有博物馆从业经验并且取得文博类中级以上职称;(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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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资料清单
备案材料
材料要求
博物馆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可自行下载打印博 Nhomakorabea馆章程草案
1.制定章程要符合《非国有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要求;
2.制定章程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具有依法设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组成人数应在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
2.举办者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馆出资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其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
3.举办者在博物馆存续期间不抽逃注册资金的承诺书。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举办非国有博物馆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办馆须是本地常住人口,或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一年以上暂住证明的外地人口;
3.藏品应该进行造册登记,藏品清册和图录(包括登记号、名称、类别、年代、质地、实际数量、质量、尺寸、现状、来源、藏品图片)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藏品鉴定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藏品清册和图录中所涉及的藏品均已作为拟设立博物馆的固定资产的公证文书。
出资证明或者
验资报告
1.办馆注册资金系指举办者在扣除用地、建筑、设备设施、藏品等投入外,能保证非国有博物馆年度正常运作的流动资金,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2.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不低于400平方米,展厅(室)适宜对公众开放。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原状陈列为主的博物馆,展厅(室)面积可适当放宽;
3.馆舍应以非国有博物馆自有为主;租赁馆舍的,应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赁证》,租期不得少于5年;由举办者或他人无偿提供使用馆舍的,应由所有者提供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陈列展览方案
基本陈列大纲,展陈设计方案。
4.不得租借其他博物馆作为办馆场地申请办馆,也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馆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作为办馆场所;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办馆场所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受理凭证等文件。
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
1.藏品不应少于300件(套);
2.依托历史建筑、故居、旧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实物并以其为主要保护、研究、展示内容的博物馆,以及以大体量实物收藏为主的博物馆,藏品数量可适当放宽;
2.国家机关及国有博物馆在职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举办非国有博物馆;
3.专职馆长或副馆长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领域学术专长和5年以上博物馆从业经验,无不良博物馆从业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博物馆管理工作;
4.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应少于6人,其中专职人员占60%以上,且专职人员6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接受政府资助或有政府财产投入的,其理事会宜有政府代表或政府指派的人员参加。
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
1.馆舍应符合《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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