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定价机制的现状与改进
我国碳排放政策解析及建议

我国碳排放政策解析及建议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和全球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也在积极推进碳减排工作。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出发,探讨我国碳排放政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国碳排放政策的现状是比较积极的。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如《中国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等,以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减少碳排放。
同时,政府也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鼓励企业采用低碳技术,实现绿色发展。
然而,我国碳排放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在排放上存在违规行为,而政府的惩罚力度不足,没有形成有效威慑。
另一方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较大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其次,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减少价格波动。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总之,我国碳排放政策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低碳发展目标,为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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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

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第一章前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碳排放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而碳定价机制是其中一个有效的手段,其旨在通过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一定数量的税费,并以此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碳减排行为。
本文主要就碳定价机制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分析。
第二章碳定价机制的发展现状碳定价机制是一种控制碳排放量的市场机制。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碳定价机制在全球的发展情况已经逐渐形成。
其中,欧盟的碳排放量交易市场是最为成熟的模式之一。
在此机制下,欧盟将所有碳排放权分配给各国政府,政府再将其分配给企业,企业可以在限制的额度内自由交易。
同时,这种机制还有一定的弹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贴或处罚。
此外,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建立了类似的碳交易市场,如美国的加州州长布朗于2006年通过立法,将碳交易机制引入加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推行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州。
在中国,碳交易市场也已经建立,目前已经有30多个省份和城市建立了碳交易市场。
第三章碳定价机制的未来趋势1. 建立统一碳市场。
在未来,很可能会出现统一的碳市场,各国和地区的碳排放量可以在该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各国之间的碳排放问题也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解决。
2. 建立碳税制度。
虽然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碳定价机制,但是碳税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手段。
在碳税制度下,政府可以对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征税,以此促进企业的碳减排行为。
3. 提高碳定价水平。
目前各国的碳定价水平并不一致,未来可能会出现对碳定价机制进行升级的情况。
例如,政府可能会提高碳排放量的征税比例,或者对排放量进行严格的限制等。
第四章结论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碳定价机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治理气候变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虽然碳定价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情况并不一致,但是在未来,随着全球碳排放问题的日益突出,碳定价机制有望得到更加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不足,在完善这一方面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上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额分配缺乏科学依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主要是依据历史排放数据和政府的制定的减排目标来确定的,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这使得配额的分配过程缺乏透明度,也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分配。
二是配额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存在着一些企业凭借政治关系或者资本实力等因素获取了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一些小微企业和新兴行业则面临着碳排放配额不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会使得新兴行业发展受到限制。
三是配额分配中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企业减排和碳排放交易之间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些企业可能倾向于购买碳排放配额来应对减排要求,而不愿意真正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
一是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
配额分配应当基于科学的数据和预测模型,考虑行业和企业的特点以及实际减排潜力,建立精准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合理。
二是加强配额分配的监管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配额分配监管体系,确保配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并对配额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防止不公平的分配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实际减排。
在配额分配机制中,加强对减排行为的奖惩机制,对企业实际采取的减排措施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来减少碳排放。
四是加强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
对于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政府可以通过给予更多的碳排放配额或者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来支持其减排工作,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五是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通过不断完善碳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的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提高碳排放交易的市场化程度,推动碳价形成和交易的有效进行,从而促进企业的减排行为。
碳排放市场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碳排放市场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碳排放市场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碳排放市场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有效手段,不仅可以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还有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碳排放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展望其未来发展的趋势。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碳排放市场的发展现状。
目前,碳排放市场主要分为两种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
碳排放权交易通过设立碳排放配额,然后企业可根据实际排放量的多少买卖碳排放许可证。
碳税则是对企业的碳排放征税,同时给予减免措施以鼓励减排。
这两种机制旨在通过市场手段对碳排放进行调控,从而达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目前,碳排放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
欧盟碳排放市场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涵盖了28个成员国的企业。
在欧盟碳排放市场下,企业需购买对应的碳排放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此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也相继建立了碳排放市场。
这些市场的建立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同时也为政府监管碳排放提供了有效手段。
然而,碳排放市场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碳排放市场的设计需要更加完善和统一。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碳排放市场机制存在差异,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碳排放交易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较高。
此外,市场监管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碳排放市场的建立有助于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但监管不力可能导致市场失序,甚至出现碳排放造假等问题。
未来,碳排放市场将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
首先,碳排放市场将进一步全球化。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性,各国将加强国际合作,在碳排放市场建设和运营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
其次,碳排放市场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各国政府将加大对碳排放市场的支持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同时提供更多的减排利益。
此外,碳排放市场可能会向其他行业扩展。
目前,碳排放市场主要集中在能源和工业等行业,未来可能会扩展到交通、建筑等更多领域,从而推动各行业实现低碳发展。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逐步推进碳交易试点,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减排并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然而,我国碳交易试点仍面临多种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促进其发展。
一、开展试点地区不平衡当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仅局限于数个省份和城市,地域范围相对较小。
这种情况下,难以对全国范围内的碳减排和碳交易进行有效引导和规划。
应当加快推进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扩大,增加试点的数量和范围,为全国的碳交易市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参与主体不多样化目前,参与碳交易的主体以企业为主,而公众和社会组织等其他权利主体参与度较低。
在未来,应该优先采取了措施,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碳交易中来。
通过创新案例,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来增强公众参与感,并提高碳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市场定价不稳定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处于初步阶段,市场定价不稳定。
另外,企业由于对碳排放定价方式和政策不了解,采用传统的体系评估碳排放成本,缺乏有效的参考和依据,从而导致市场价格存在竞争等扭曲因素,难以实现减排效果最大化。
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加强对市场定价的监管和调整,完善 pricing models,并建立市场定价的规则和标准。
四、缺少有效的配套政策支持碳交易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减排,但是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支持。
应该通过政策制定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等方面,为碳交易提供全面的支持。
政策可以涉及到的方面包括: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配套环保技术和固定污染源、提高碳信贷、实现区域内碳交易等。
以上问题和对策是我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建立一个健全的碳交易市场,是促进国家减少碳排放的有力方式。
政府、企业等相关方应当共同合作,从多个方面推进碳交易试点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内外碳定价机制概况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国内外碳定价机制概况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从国际碳定价机制的运行情况及碳价格的走势可以看出,在碳中和倡议下世界各国政府、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减排的决心。
包括碳排放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在内的碳定价机制能帮助企业将温室气体排放内部成本化,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
然而当前国内外碳价格维持低位以及碳定价机制的不尽成熟,均不利于全球范围内的脱碳实践。
在气候行动框架下包括强化碳定价及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相关政策及工具亟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我国对温室气体排放计量检测相对落后,监管能力不足,碳排放交易机制尚不成熟,缺乏碳金融的有力支持,更缺乏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中心建议:一是要注重对碳排放的过程监督、监测和评估;二是要完善全国碳市场相关的体制机制设计;三是要注重碳金融发展;四是要注重对碳定价机制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
一、国内外碳定价机制运行概况及碳价走向趋势在控制全球碳排放的实践中,碳定价机制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两者都是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来减少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2020年,在碳定价机制下全球产生了530亿美元的收益。
这比2019年增加了约80亿美元,主要得益于欧盟碳交易配额价格的增加。
截至2021年4月,世界各地运行的碳定价机制共计64个,涵盖了全球21.5%的温室气体排放,较2020年仅涵盖15.1%的全球排放量有着显著的增长。
(一)国外碳定价机制及碳价概况。
一是大多数碳排放交易系统(ETS,Emissions trading system)的限额价格在新冠疫情影响减弱后从低位迅速反弹。
与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及随后低迷的碳交易价格走势形成了鲜明对比。
新冠疫情后碳交易价格的强劲走势受到各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陆续发布与调整以及碳交易价格或供需调节机制(PSAMs,Price or supply adjustment mechanisms)的支撑。
2020年,韩国的碳交易价格在5月下跌后于夏末开始回升。
碳定价机制复杂化及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23年第3期(总第198期)㊀㊀㊀㊀㊀㊀黑龙江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sInHeilongjia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3ꎬ2023㊀㊀㊀㊀㊀㊀㊀㊀General.No.198政治文明研究碳定价机制复杂化及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张丽华ꎬ韩忠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ꎬ长春130012)摘㊀要:当前ꎬ随着气候危机的日益紧迫ꎬ应对气候问题已成为全球共识ꎮ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巴黎协定»ꎬ更多国家的参与逐步推动着气候治理从理想层面向实际层面落实ꎮ但由于国际权威缺失㊁参与主体增加㊁利益认知分歧等一系列原因ꎬ气候治理机制呈现出复杂化的局面ꎬ核心机制与其他正式及非正式机制交错并行ꎬ并呈现 意大利面碗效应 ꎮ聚焦作为核心的碳定价机制会发现ꎬ碳定价机制复杂化的现状引发了中美欧三方围绕 碳权力 的争夺战ꎮ而其造成的影响具有两重性ꎬ其中负面效应可能带来贸易壁垒㊁损害国际公平与多边主义等问题ꎬ这非常不利于全球气候治理的推进ꎬ同时也会给中国的碳经济发展带来挑战ꎮ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ꎬ我国碳定价机制发展潜力很大ꎬ综合竞争力强ꎬ在新一轮碳竞争中ꎬ如果能够把握机遇发挥优势ꎬ将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ꎬ增强国家实力ꎬ并提升在碳定价领域的国际话语权ꎮ关键词:全球气候治理ꎻ中国ꎻ碳定价ꎻ碳权力ꎻ碳经济中图分类号:D60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7-4937(2023)03-0021-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气候治理机制复杂化和对策研究 (20BGJ018)作者简介:张丽华ꎬ1965年生ꎬ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ꎬ博士生导师ꎻ韩忠诺ꎬ1999年生ꎬ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ꎮ㊀㊀面对气候危机和能源结构改革的世纪变局ꎬ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ꎬ要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ꎬ坚持先立后破ꎬ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ꎮ实现双碳目标不仅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ꎬ更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局[1]ꎮ2020年ꎬ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明确表示ꎬ中国将 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ꎮ碳中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ꎬ与通过碳汇㊁碳捕获㊁节能等方式产生的减排量正负抵消ꎬ达到相对 零排放 ꎮ而碳定价机制是实质性减少排放的重要举措ꎬ重点研究碳定价机制的实际内容和落实情况ꎬ辩证分析碳定价机制复杂化对全球气候治理有效性的影响ꎬ是推进双碳目标的重要内容ꎮ㊀㊀一㊁碳定价机制复杂化的表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附件为国际社会确立了一整套气候治理的行为框架ꎬ使得更多的国家参与进来ꎮ但由于各国利益偏好的多样性ꎬ在这套行为框架之外出现了形式多样的正式和非正式机制ꎬ并与之形成了双轨并行的格局㊁层次交织ꎬ出现了气候治理领域的 意大利面碗 效应ꎮ碳定价机制包括碳交易和碳税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发布的«全球碳市场进展2022年度报告»显示ꎬ截至2022年ꎬ全球68个国家(地区)已经实施了碳定价机制ꎬ3个正在规划中ꎻ共有25个正在运行的碳交易市场ꎮ但各国碳价差异较大ꎬ没有形成国际性的运行规则体系ꎬ包括我国国内的全国碳市场与各地方试点市场目前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ꎮ而碳税机制目前也未广泛使用ꎬ其与碳交易机制之间如何配合仍是较大的问题ꎮ总之ꎬ国内外的碳定价机制当前整体上呈现一种复杂化的特征ꎮ12(一)碳交易机制复杂化碳交易机制在国际㊁各国之间以及我国国内各个层次纬度内均呈现出复杂化态势ꎬ且各层次间也存在交织㊁重叠的情况ꎬ导致整个碳交易机制并未形成统一的运转规则与标准体系ꎬ各层级碳市场的碳价不统一ꎬ整体低于预期碳价ꎮ三个层次的碳交易机制复杂化具体表现如下:1.国际碳交易机制ꎮ«京都议定书»时期ꎬ国际社会对气候治理的普遍共识是:在环境合理容量前提下ꎬ限制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ꎮ该共识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逐步稀缺ꎬ成为一种经济价值极高的有价产品ꎬ称之为碳资产ꎮ为了让碳资产在气候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ꎬ国际社会采用三种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㊁联合履行(JI)㊁排放交易(ET)ꎮ这三种机制都允许«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进行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ꎬ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ꎮ但因其 自上而下 的运行模式㊁参与主体覆盖不全面等原因ꎬ这一时期碳交易市场并未有显著的运行效果ꎮ而之后的«巴黎协定»则创新性地将减排模式由 自上而下的强制责任 转向了 自下而上的自主贡献 ꎬ不再规定减排目标总量ꎬ从而导致基于总量的国际排放交易机制消失ꎮ该时期继承了[3]«京都议定书»时期的基本原则ꎬ并创新发展出三种机制:减碳成果国际转让机制㊁部门核证减排机制㊁可持续发展机制ꎮ2.国外的碳交易机制ꎮ多重混杂的碳交易机制ꎬ根据形态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配额型交易ꎬ是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ꎬ通常是现货交易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欧盟的EU-ETSꎬ世界上第一个且最大的跨国二氧化碳交易项目ꎬ始于2005年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实行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管理ꎮ其规定比京都议定书更严格ꎬ但采用了较为灵活的交易机制ꎬ允许多种交易方法并存ꎬ市场流动性强ꎬ因此交易非常活跃ꎮ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ꎬ欧盟接受了UNFCCC认定的减排项目ꎬ同时吸引了一些非欧盟成员国的加入ꎬ目前已发展至第四阶段(2021 2030)ꎮ而气候治理的另一个重要主体美国ꎬ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碳交易机制ꎬ只有区域性的减排计划ꎬ其中影响力较大的是区域温室气体行动(RGGI)㊁西部倡议(WCI)和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CAL-ETS)ꎮ除了欧美ꎬ新西兰侧重于农牧业的NZ-ETS以及日本韩国的ETS都是典型的基于配额的碳交易机制[4]ꎮ二是项目型交易ꎬ是指因进行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ꎬ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 排放减量权证 ꎬ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ꎮ瑞士的黄金标准(GoldStandard)ꎻ美国的自愿碳减排核证标准(VCS)㊁气候行动储备方案(CAR)都是国际市场上常见的碳减排核证机制ꎮ3.中国的碳交易机制ꎮ我国在参考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国情的基础上ꎬ确立了以碳排放配额交易为主㊁自愿减排市场交易为辅的碳交易结构ꎬ在碳交易市场中引入了碳排放配额(CEA)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两种基础交易产品ꎮ2013年ꎬ北京㊁天津㊁上海㊁重庆㊁广东㊁湖北㊁深圳7个重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立ꎬ在试点期间ꎬ各试点地区依据自身经济结构及产业规划目标ꎬ出台了一系列碳交易实施方案㊁交易规则ꎬ且部分区域逐渐开始试点有偿碳排放权分配ꎬ对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形成起到了搭路铺桥的作用ꎮ2021年7月ꎬ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运行ꎬ运行初期以无偿分配为主ꎬ第一个履约周期运行后ꎬ初步打通了各关键运行环节的堵点㊁难点ꎬ全国碳市场的总体机制框架基本建立完成ꎬ碳交易机制减排效果初步显现ꎬ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ꎮ除了基于配额的碳市场ꎬ在借鉴CDM的基础上ꎬ我国也发展了自主的核证减排机制ꎮCCER项目市场交易能够有效激励减排行为ꎬ在全国自愿碳减排交易市场ꎬ企业项目中不足基准线排放量的部分可申请成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ꎮ之后可通过交易机制向控排企业出售ꎬ实现控排企业的碳抵消ꎮ我国的CCER机制发展曾因存在问题而中断ꎬ但随着全国统一的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发的完成ꎬ以及各大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ꎬ我国的全国自愿碳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在即ꎬ届时定会为双碳目标的推进添砖加瓦ꎮ(二)碳税加剧碳定价机制复杂化除碳交易机制外ꎬ政府还可以对碳排放直接22收税ꎬ以碳税的方式来增加碳排放的成本ꎮ由于碳税属于税法框架下的内容ꎬ开征碳税往往只需借助现有的征税体系ꎬ相对简单易行且稳定ꎬ短期不会改弦更张ꎬ因此往往有更高的制度稳定性ꎮ但目前这一碳定价机制仍处于规划阶段ꎬ尚未有较大的实际运转成效ꎮ国际社会主要是欧盟大力推行这一机制ꎬ欧盟碳边境税是欧盟 Fitfor55 减排计划的核心部分之一ꎬ目的是防止 碳泄漏 ꎬ推动ETS下的欧盟产品支付的碳价格与进口商品的碳价格相等ꎮCBAM适用范围广泛ꎬ包括水泥㊁电力㊁化肥㊁钢铁㊁铝㊁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多个行业ꎮ预计从2023年开始要求出口欧盟的商品根据其碳排放强度缴纳与欧盟企业同等水平的碳成本ꎬ从而让进口商和欧盟的生产商担负同等的碳税ꎮ具体来说ꎬ2023年到2026年为过渡期ꎬ2026年到2027年正式实施ꎮ届时ꎬ相关的免费配额将逐步淘汰ꎬ适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ꎮ在欧盟建立碳边界调整机制之时ꎬ美国也在推动制定美国版碳边境调节机制ꎮ与欧盟相比ꎬ美国版碳关税仍处于构想阶段ꎬ基本框架来自于清洁竞争法案(CleanCompetitionAct)ꎬ其基本规则也与欧盟碳关税迥异ꎮ通过对国外进口商与国内生产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碳排放征收碳税ꎬ以促进产品制造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ꎮ相对欧盟的碳关税ꎬ美国CCA的规则框架则较为柔和ꎬ这与美国当前碳市场建设现状密切相关ꎮ拜登政府之前ꎬ美国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态度消极ꎬ迄今仍未形成统一的碳市场和碳定价ꎬ国内企业也没有普遍承担显性碳成本ꎮ采用相对碳强度的惩罚性税收ꎬ尽管实现了回避成熟碳市场的效果ꎬ但该做法是否有悖WTO的相关规则仍有争议ꎮ总之ꎬ目前碳税尚未发展到像碳交易机制那般成熟ꎬ其存在的前提是否符合WTO的相关准则仍充满争议ꎮ在碳税机制正式运行后ꎬ其与现有的碳交易机制之间如何配合ꎬ以避免重复收取碳价等一系列问题仍有待解决ꎮ所以ꎬ碳税机制的试运行将加剧碳定价机制的复杂化ꎬ而碳交易机制之间以及碳交易与碳税机制之间的多样化与层次交织ꎬ则共同形成了碳定价机制复杂化的现状ꎮ㊀㊀二、碳定价机制复杂化影响的两重性碳定价机制复杂化作为一种客观的㊁必然的发展现象ꎬ其造成的影响并不必然都是负面效应ꎬ由于机制之间互动情况的不同ꎬ碳定价机制复杂化的影响也具有两重性的特点ꎮ机制之间融合互动就会产生正面效应ꎬ而离散互动就会产生负面效应ꎬ对气候治理造成不利影响ꎬ这给我国的碳定价机制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ꎮ(一)正面效应1.参与主体范围扩大ꎮ后«巴黎协定»时代ꎬ气候治理的内涵其实不同于«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初立时期ꎮ当时ꎬ许多发达国家在气候危机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ꎬ但并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ꎬ单靠发达国家的自觉性ꎬ是一种 付出性 的举措ꎬ气候治理的内涵此时已倾向于 治理 ꎮ然而ꎬ气候问题具有全球性的特征ꎬ必须要在几乎全球范围内实现碳中和ꎬ才能真正化解气候危机ꎮ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化解决方案ꎬ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单独完成这一历史任务ꎬ并且气候治理初期效果也比较缓慢ꎬ但成本付出却显而易见ꎬ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造成国家的短视性ꎬ即在其他国家还未行动时ꎬ大部分国家都不会牺牲自身的经济发展速率去推行减碳排放ꎮ«巴黎协定»后ꎬ 自下而上 的自愿减排原则让大部分的国家都参与到全球气候治理中ꎬ支持减排的相关科技也在不断进步ꎬ绿色溢价逐步降低ꎬ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迅速ꎬ碳经济时代逐渐到来ꎮ气候治理这一概念的内涵也相应发生转变ꎬ倾向于 气候经济 ꎬ具有一定的利益导向性ꎮ减碳的举措不再是强制性的限制排放ꎬ而是带来新的经济发展机遇ꎮ各个参与国家都在这一世界性的发展模式变革中寻找到自己的利益点ꎮ参与主体增加后ꎬ不同条件的国家之间产生的差异性构成了交换的大前提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先进ꎬ其能源的利用效率不仅高而且结构优化ꎬ已经实现了碳达峰ꎬ其减排机制也较为成熟ꎬ因此在进一步优化减排机制时成本较高ꎮ相比之下ꎬ发展中国家能源使用效率低ꎬ结构偏重石化能源ꎬ且减排机制还不成熟ꎬ因此减排空间不仅大而且32成本低ꎮ这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异导致同一减排单位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之间ꎬ成本并不一致ꎬ因而在不同国家开展减排活动会形成价格差ꎬ并出现供需关系ꎬ进而导致市场机制大逻辑的碳定价机制的产生ꎮ2.市场化提升减排效率ꎮ随着碳定价机制的运行和模式的不断改进ꎬ最终有望达到气候治理领域的 帕累托最优 ꎬ即最大化效率减排ꎮ碳交易市场带来的巨大商机能够吸引各国多类市场的参与者ꎬ包括企业㊁银行㊁基金ꎬ这些机构的参与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ꎮ同时ꎬ碳金融也会随之得到极大地发展㊁碳交易衍生品逐渐丰富ꎮ碳期权㊁碳期货㊁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可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ꎬ低碳企业则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青睐ꎬ从而提升气候治理最基层主体企业的积极性ꎬ减小气候治理进程的阻力ꎮ此外ꎬ碳税碳交易所带来的收入作为绿色资金ꎬ随着政策导向会加速流入绿色创新领域ꎬ从而推动氢能㊁核聚变㊁碳捕获㊁碳数字等最前沿科技的发展ꎬ进一步降低绿色溢价ꎬ使这些技术成本可控并真正运用到气候治理中ꎮ如若碳定价机制良性协同发展ꎬ同时政府配合出台相关激励政策ꎬ碳价会逐步合理上涨ꎬ在缓冲期内使各国政府机构和企业提升自身的碳管理能力ꎬ合理规划碳资产ꎬ更好地利用新能源ꎬ用新能源产业引领完善低碳市场发展ꎬ并最终落实到减排行动中ꎬ为能源转型气候治理提供动力ꎮ(二)负面效应1.责任转移导致公平缺失ꎮUNFCCC框架下最核心的原则就是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ꎮ设定这一原则的主要原因在于ꎬ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早于发展中国家ꎬ早已实现了碳达峰ꎬ是历史上主要的碳排放主体ꎬ对气候环境造成较大影响ꎬ因此其应当依据历史责任开展减排活动ꎮ而如果要求较晚开始发展的国家现在就同发达国家一样遵守同样的减排标准ꎬ就会损害这些国家发展经济的权利ꎬ有失公平ꎮ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ꎬ由于碳定价机制复杂化且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ꎬ碳排放转嫁的现象屡见不鲜ꎮ例如ꎬ世界上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依然依赖煤炭㊁油气等传统能源ꎬ特别是煤炭能源在其中占比很大ꎬ而油气资源又有着很强的对外依赖性ꎬ同时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ꎬ能源普及率也不高ꎬ因此其能源安全性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始终是要面临的严峻问题ꎮ虽然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有着很多优点ꎬ但受制于大规模储能技术尚未突破ꎬ大规模并网技术尚未实现等技术难题ꎬ新能源仍然无法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主流能源ꎮ煤炭能源因为有着在极端天气下仍能保证供电安全的优点ꎬ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电网调峰调能的主力电源ꎮ然而ꎬ国际层面对于控制煤炭使用却愈加严格ꎬ这使得广大发展中国家保持经济增长与环境友好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ꎬ这对发展中国家显失公平ꎮ再比如ꎬ作为绿色转型的积极倡导者和先行者的欧盟ꎬ长期以来执行着比其他国家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ꎮ这种不对称的㊁ 严于律己 式的环境规制使欧洲本地企业面临着高于外国竞争者的碳排放成本ꎮ碳价的上升推高了本土产品尤其是高碳产品的价格ꎬ欧洲消费者转而寻找更便宜的外国产品ꎬ这使得外国的相关部门扩张㊁碳排放也随之增加ꎮ如果境内外环境规制水平的差异长期存在ꎬ欧洲相关企业便会将生产线转移至其他国家ꎬ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导致全球层面上的负减排效应出现ꎮ此外ꎬ发达国家利用与厄瓜多尔合作开展桉树碳汇项目的机会ꎬ以极低的成本获取碳资产ꎬ这种做法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ꎮ桉树是一种速生丰产树种ꎬ种植桉树能够较快地获取较高的碳信用ꎬ同时在减排审核速度方面有着较高优势ꎬ但桉树对水分的要求特别高ꎬ桉树人工林被称为 绿色沙漠 ꎬ这是因为当桉树规模化种植后ꎬ当地水位会出现下降ꎬ土壤会出现板结现象ꎬ导致当地环境迅速恶化ꎬ同时这种变化也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5]ꎮ这意味着ꎬ发达国家通过将高能耗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方式ꎬ虽然能够完成其本国的减排任务ꎬ但却让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增加ꎬ从而引发绿色悖论ꎮ2.碳壁垒加剧贸易保守主义ꎮ当前ꎬ在疫情与经济危机的双重打击下ꎬ部分国家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抬头且有不断加强之势ꎮ随着碳交易市场机制的成熟及气候治理领域 意大利面碗效应 的出现ꎬ构建国际碳交易市场机制成为博42弈焦点ꎬ而中美欧三方之间的碳权力竞争也日益激烈ꎮ以环保为名的新型 绿色壁垒 逐渐成为贸易保护手段ꎬ其既可以在国际竞争中保护国内产业ꎬ又可凭借技术优势㊁出口节能设备来获取低碳经济发展的红利ꎮ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主席帕斯卡尔 康芬说: 欧洲㊁美国和中国正在发起绿色产业和脱碳价值链本地化的国际竞争ꎮ 其背后的原因在于:首先ꎬ从现实主义的视角看ꎬ在气候治理这一领域缺少一个真正能统一世界碳定价机制运行规则的国际权威话语体系ꎬ即本领域一直呈现 无政府状态 ꎬ而且由于强力主体之间不存在一方绝对领先于其他几方的现象ꎬ而是大体处于势均力敌状态ꎮ其次ꎬ从新自由主义视角看ꎬ霸权之后国际机制仍能得以运行ꎬ此时国家在参与国际机制前主要是以本国利益为考量ꎮ罗伯特 基欧汉也曾在其 TheRegimeComplexforClimateChange 一文中指出ꎬ由于在气候治理领域各国制度偏好分散ꎬ且该问题多样性与不确定性都会造成气候治理机制复杂化的现状ꎬ其中主要国家在建立机构方面的投资最大ꎬ并希望获得先发优势ꎬ以赢得足够的支持者ꎬ吸引利益契合的国家共同组成 俱乐部 模式的 绿色联盟 ꎬ从而在政治上继续维护自身利益ꎮ同时ꎬ这种俱乐部也可能为未成为其 会员 的国家构建贸易壁垒ꎬ妨碍各国之间的自由贸易[6]ꎮ一直走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前列的欧盟ꎬ其碳定价机制成熟度远超其他机制ꎬ最有可能摸索出最优的碳定价运转机制ꎬ但其本国市场规模并不具备很大优势ꎬ且资源匮乏ꎬ一旦面临能源危机ꎬ其气候治理就会遭遇严重打击ꎮ例如ꎬ俄乌冲突导致的俄罗斯天然气断供ꎬ甚至使欧盟重启煤电厂ꎮ由于软实力强但硬实力薄弱ꎬ欧盟在碳权力博弈中的核心利益点就只有利用先发优势成为国际标准推行者㊁降低能源对外依赖度㊁保护本土产业等ꎮ以最新的CBAM机制为例ꎬ通过推行碳关税㊁挂钩ETS价格体系ꎬ欧盟可以将自身减排体系通过 切香肠 的方式一点一点向全球扩展ꎮ作为早期的 游戏规则制定者 ꎬ如果全球广泛应用欧盟的体系和标准ꎬ将在今后给欧盟带来巨大优势ꎮ通过征收 碳关税 ꎬ欧盟实际上为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建立了一种非贸易壁垒ꎮ通过要求缴纳 碳关税 ꎬ欧盟企业进口成本提高ꎬ可能会促使其转向欧盟本土产品ꎬ推动制造业回流欧洲ꎮ相比强行提高进口税率ꎬ试图平衡 碳泄漏 所采取的措施看上去似乎更 公平 ꎬ其打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名义的 碳关税 也更具道德优势ꎮ实际上ꎬ这并不是欧盟第一次通过气候变化在产业政策和贸易关系上做文章ꎮ2008年ꎬ欧盟通过法案ꎬ在航空业引入ETSꎬ要求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运营商遵守碳排放配额机制ꎬ超出的排放量都要在ETS中购买ꎮ2012年ꎬ这一政策正式实施ꎻ也正是在这一年ꎬ以中美俄印为代表的20多个国家集体抵制ꎮ尽管欧洲最高法院支持欧盟的决定ꎬ但这一针对航空业的 碳税 最终还是不了了之ꎬ就连不少欧洲航空运营商和欧盟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官员也都明确表示反对ꎮ作为油气资源大国的美国ꎬ其减排意愿远不如欧洲那样积极ꎬ从奥巴马加入«巴黎协定»到特朗普的退出ꎬ再到拜登政府的重返ꎬ可见美国的气候政策连续性较差ꎬ整体成果较少ꎮ但由于其强大的科技与金融实力ꎬ以及在关键领域仍具优势的全球领导力ꎬ美国仍然在碳权力竞争中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ꎬ其核心利益点仍是重夺全球领导力ꎬ打压竞争对手ꎮ为塑造和建立全球气候治理秩序ꎬ美国积极在各地区多领域组建气候伙伴关系ꎬ并逐渐搭建起跨大西洋绿色联盟和 印太战略 气候联盟组成的气候创新伙伴网络ꎬ这将成为拜登政府重塑国际权力体系的重要支柱[7]ꎮ2021年6月15日ꎬ欧盟与美国联合举办峰会成立了欧盟美国气候行动ꎬ其高级别小组峰会还计划建立跨大西洋绿色技术联盟ꎬ从而推动美国与欧洲绿色技术的合作与开发部署ꎬ并通过加强与日㊁韩㊁印等国的合作ꎬ促进 印太战略 与 新南方政策 的战略对接ꎮ同时ꎬ美国还在更多外交场合扩大影响力ꎮ美日印澳(OUAD)以气候合作为平台ꎬ计划启动绿包航运网络和清洁氢合作伙伴关系ꎮ㊀㊀三、中国在碳定价负面效应下面临的挑战根据上文所述的碳定价机制复杂化的负面效52。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出台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碳排放交易市场通过向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的企业收取排放权,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推动企业改善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就该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从国际经验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主要有免费分配和拍卖两种模式。
免费分配是指政府免费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给企业,以弥补企业因执行限制排放的措施而带来的成本增加,这种方式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刚刚建立时比较常见。
拍卖则是政府将排放配额进行竞拍,由企业出价购买需要的排放配额,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调节市场供给。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采用了兼顾两种方式的混合配额分配方式,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免费分配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资源配置失灵问题。
过多的免费分配可能导致企业缺乏动力去改善排放水平,也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
而拍卖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使得资源配置更加有效,推动企业加大降低碳排放的投入和力度。
在配额分配方面,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可以逐步增加拍卖比例,减少免费分配的比例,以促进资源的更有效配置。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还表现在对各行业、企业的差异化分配不够充分。
不同行业的碳排放能力不同,应对碳排放的措施以及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在配额分配时需要更加细化地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在差异化分配上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行业的配额分配标准不够精细。
建议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制定更加差异化的配额分配标准上,以确保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也应该更加注重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能力。
一些中小企业可能在执行碳排放控制时面临更大的困难,因此应该在配额分配上给予更多的支持,鼓励这些企业加大减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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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定价机制的现状与改进
作者:李晓曼
来源:《华人时刊·中旬刊》2014年第07期
【摘要】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国际碳套利、交易成本过高、买方垄断等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缺少碳减排的全民意识、碳交易主体单边化、没有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等。
因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一体化的碳交易定价机制是完善碳交易市场、提高减排效率以及扭转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不利地位的根本。
【关键词】碳排放权;定价机制;碳金融衍生品;清洁发展机制
中图分类号:X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7-083-01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规模迅速膨胀,各国纷纷建立碳交易市场,为其国内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产生的核证碳减排量(CERe)及相关衍生品搭建交易平台,以期在这个新兴市场中抢占先机。
我国也预见碳交易市场的潜力,北京、天津和上海已成立环境交易所,但国内市场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业务仅限于项目信息介绍服务,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交易平台。
一、目前我国的碳排放定价机制不完善导致的问题
(一)存在巨大的买卖差价与国际碳套利
目前国内碳交易指导价不低于8-12欧元/吨,而欧洲气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级市场价格,基本都在12欧元/吨以上,甚至达到20欧元/吨。
由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能直接与发达国家拥有碳排放权的需求者交易,因此,我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只能被交易中介购买,而后再经过金融机构的包装和开发,成为碳交易权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以更高的价格卖给需求企业。
碳交易中介机构就从中获取了大量套利收益。
(二)高昂的交易成本
增大了信息搜寻成本与道德风险。
国际碳交易价格的变化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其决定因素主要包括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交易环境、政策、法律环境等。
由于国内没有成熟的碳交易二级市场,企业对碳交易机制和价格信息的了解非常有限,这就往往给交易中介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加大了交易中的道德风险。
(三)纯粹卖方地位与国际买方垄断
我国企业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处于纯粹卖方的地位,国内很多碳交易企业对于全球市场供需情况和其他碳交易项目的价格知之甚少,导致我国企业在与国际投资机构的谈判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获得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市场价格,交易也不够透明和公开,只能接受买方的价格。
同时,交易的相关政策要遵循国际交易所的规定,但其政策的稳定性较差,加上国际经济的风云变幻,都会给我国碳交易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二、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我国国民仍然缺少碳减排的全民意识,另一方面是目前我国的对企业的减排原则也是自愿为主,没有形成硬约束,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完全出于承担社会责任或者在绿色供应链中跨国公司要求我国供应商具有碳足迹的核证,因此目前我国的碳交易仅有单边需求。
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国内并没有成熟的多层次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第一,没有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的市场,碳排放权的稀缺和碳减排的成本不能通过市场来表现;第二,碳排放权的二级市场由于需求方的缺位导致碳排放市场的供求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第三,碳金融发展比较滞后,银行为碳交易提供融资等服务的项目和产品还比较少,碳金融衍生品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这样也就无法利用碳期货和期权发挥碳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功能。
因此,受到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制约,我国碳排放权供给企业自然很难拥有碳交易的定价的发言权。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发展碳交易一级市场中初始碳排放权拍卖的定价机制
碳排放限额是碳交易的基础,企业受到碳排放限额的约束,碳排放权才具有价值,进而才能够形成碳交易。
因此,初始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的保障,而初始碳排放权的拍卖可以较好地实现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在拍卖中,政府规定最低限价,企业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初始碳排放权。
而且,政府可以把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资助与气候有关的项目。
(二)建立完善的碳交易二级市场的供求定价机制
碳交易的二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价格以碳交易权的价值为基础,并受供求双方势力、交易成本、预期、销售时机、风险水平、代际公平分配等因素的影响。
碳排放信用额度的价值是碳排放的边际治理成本。
需求企业愿意为碳排放权支付价格的基础是其治理碳排放成本的净现值。
因此,碳交易的买方会在购买碳排放权的费用与治理碳排放的费用之间做出权衡。
供给企业对碳排放权的定价取决于减少碳排放的成本和费用与碳交易收益之间的对比。
在不完全竞争的碳交易市场,合理的碳交易价格是在政府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规制和供求机制的作用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及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利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达到碳排放权的最优配置。
(三)制定合理的碳金融市场的衍生品定价机制
我国应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定价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和信息,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话机制,增强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首先,积极推动碳交易所开展碳期货等各种碳衍生品的金融创新;其次,鼓励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相关融资业务等。
商业银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碳交易的中介服务。
参考文献:
[1]刘航.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与碳交易市场框架设计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2]吉宗玉.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路径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3]李通.碳交易市场的国际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2012.
[4]赵捧莲.国际碳交易定价机制及中国碳排放权价格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