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质管理文件
煤炭工业部关于明确煤炭产品质量责任和严格煤质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炭工业部关于明确煤炭产品质量责任和严格煤质管理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煤炭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11.24•【文号】•【施行日期】1986.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煤炭工业部关于明确煤炭产品质量责任和严格煤质管理的若干规定(1986年11月24日)为了贯彻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明确煤炭产品质量责任,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产需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生产质量合格、适销对路的产品,特作如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制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以生产和销售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为宗旨,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完整、协调、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各局、矿、厂长对企业产品质量要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或经营的局、矿、厂长对产品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矿、厂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产品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矿井的计划、设计、生产、调度部门对企业目标、计划平衡、开拓设计、生产组织指挥中的煤炭质量保证措施负责;采掘区队对毛煤生产质量负直接责任;机包运输部门对毛煤转运过程的质量负责任;洗选加工部门对出厂(车间)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销售调运部门对产品的销售发运质量负责任;煤质部门对质量管理、检查、预测和商品煤出矿(厂)的质量检验负直接责任。
生产岗位职工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对本工序和本岗位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凡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按生产工艺、环节追查有关领导、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责任。
二、煤炭生产、销售必须坚持“五不准”各局、矿、厂不准销售未经拣选加工的毛煤;不准发运未经检验签证的产品;不准销售掺假产品和未经加工的脏杂煤;不准自行变更煤质牌号和产品品种;不准在采样、制样、化验工作中弄虚作假,质级不符。
凡违反本规定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令其停止销售,严重者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煤质管理,提高煤质质量,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煤矿的煤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煤质管理应坚持科学技术、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煤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煤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五条煤矿煤质管理应注重综合治理,全面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第二章煤矿煤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应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煤矿煤质管理方案。
第七条煤矿煤质管理应加强煤质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煤质数据真实准确。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煤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煤质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
第九条煤矿煤质管理应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煤质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煤矿应配备专业的煤质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煤矿煤质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煤炭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煤矿应定期对煤炭采样,确保采样过程标准化和采样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煤炭质量监测体系,对采样得到的煤炭样品进行全面检测和分析。
第十四条煤矿应对煤炭进行分类和分级处理,提高煤炭品质和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煤矿应加强煤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防止煤炭质量变差。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煤炭贮存和低品位煤精煤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煤矿应加强煤炭矿山灰煤破碎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煤炭品质。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煤炭尾矿的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章煤矿煤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九条煤矿煤质管理应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自我监督,建立煤矿煤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煤炭质量监测和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煤矿,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2024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以下是一份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煤矿煤质管理,提高煤质质量,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煤矿的煤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煤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煤质监测与分析1.煤矿应进行煤质监测和分析,确保煤质数据准确可靠。
2.煤质监测指标应包括热值、灰分、硫分、揮发分等关键指标。
3.煤炭质检部门应具备相关资质,能够进行煤质监测和分析工作。
第四条煤质分类与分级1.煤矿应根据煤质特性进行煤炭分类和分级。
2.瞄准煤质要求不同的客户,进行差异化供应。
第五条煤质控制和调整1.煤矿应建立煤炭质量控制机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稳定。
2.煤炭质量偏离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保证产品质量。
第六条煤炭储存和运输1.煤矿应建立合理的煤炭储存和运输系统,确保煤质不受污染和损坏。
2.煤炭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煤质发生变化。
第七条煤质质量检验1.煤矿应定期进行煤质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2.煤质质量检验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第八条煤质问题处理1.煤矿发现煤质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煤质问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记录和报告,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九条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煤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煤矿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条责任追究1.煤矿煤质管理存在问题时,相关责任人应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问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实施细则修改和备案本实施细则的修改由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并报批备案。
第十二条维护煤矿煤质管理工作的秩序煤矿应加强煤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促进员工的认识和积极性。
第十三条本细则的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煤炭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一份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的示例,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煤质的管理,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包括地下煤矿和露天煤矿。
第三条煤矿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煤炭测量、抽样、检验、贮存和销售。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相应的煤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煤质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二章煤质标准第五条煤矿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煤质标准,并向矿工和监管部门公示。
第六条煤矿煤质标准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灰分含量、硫分含量、挥发分含量、发热量、水分含量、粘结指数等。
第七条煤矿的煤质标准应根据不同的煤种和用途进行区分。
第八条煤矿应确保煤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煤炭测量第九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炭测量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条煤矿煤炭测量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煤矿应每日清点和记录煤炭库存,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第四章煤炭抽样第十二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炭抽样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三条煤矿煤炭抽样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应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第十四条煤矿应每批次抽取煤炭样品进行监测和测试,确保煤炭质量达标。
第五章煤质检验第十五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质检验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六条煤矿煤质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煤矿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煤质检验,确保煤质达标。
第六章煤质贮存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相应的煤炭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煤种和质量进行分类贮存。
第十九条煤矿煤炭贮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渗透等安全性能。
第二十条煤矿应定期对贮存煤炭进行检测和管理,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对贮存煤炭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煤质销售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煤质销售制度,确保煤质与货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建立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交付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
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标题】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二)【引言】煤矿是国家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煤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煤矿的生产效率和矿工的生产安全。
为了规范煤矿煤质管理工作,提高煤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煤质管理,规范煤矿煤质检测、评价和控制,提高煤矿煤质水平,保证煤矿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煤质管理工作,包括煤质检测、煤质评价、煤质控制和煤质改进等内容。
【第二章煤质检测】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煤质检测体系,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煤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煤质检测包括煤样采集、煤样制备、煤质分析等环节,煤矿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五条煤矿应定期对煤质检测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质评价】第六条煤矿应根据煤质检测结果,进行煤质评价,定期进行煤质分析和统计,评价煤矿的煤质水平和变化趋势。
第七条煤矿应制定煤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包括煤种、灰分、硫分、挥发分等关键指标,根据煤质评价结果对煤质进行等级划分。
第八条煤矿应及时通报煤质评价结果,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注意煤质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煤质控制。
【第四章煤质控制】第九条煤矿应根据煤质特点和需求,制定煤质控制方案,明确煤质控制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标准。
第十条煤矿应加强原煤场的管理,确保原煤质量符合煤质控制要求,在进入生产消耗环节前进行煤质调整和优化。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煤炭洗选工艺的管理,优化和改进现有洗选工艺,提高煤质的综合利用率。
【第五章煤质改进】第十二条煤矿应根据煤质评价结果和煤质控制情况,制定煤质改进方案,改进煤炭生产方式,提高煤质水平。
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科研力量的建设,开展煤质改进的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实现煤矿煤质的可持续发展。
煤业公司煤质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煤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竞争力,保护环境和资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公司的煤质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生产、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煤质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制度的遵守和执行负有全面责任,各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煤质检测与评价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煤质检测与评价体系,包括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第六条煤质检测项目应包括煤的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硫分、水分、灰熔点等指标,同时考虑煤炭资源的特性和用途。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矿井和生产环节取样,委托专业实验室进行煤质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进行评价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煤质档案,包括每批次煤的检测报告、评价结果和使用情况,用于追溯和监督。
第三章煤质管理的控制与改进第九条公司应对煤质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包括煤质检测、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对于煤质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彻底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煤质改进机制,包括设立监督检查岗位、加强培训和教育等措施,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章煤质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煤质管理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煤质问题,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煤质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应急设施、应急救援队伍等内容,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煤质事故,公司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声誉。
第五章煤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煤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制度宣传、员工培训、知识考核等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
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
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田小明副组长:孟永兵李锋成员:杨纯伟李小元刘民强秦琳张悦高来维刘栓和徐忠周党文杨建林白子君王开慧刘忠陈元良左云祁平生石彬雁吴景红王俊祥(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
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2023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的煤质管理,提高煤矿煤质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煤矿煤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煤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煤质管理应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煤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第五条煤矿应设立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煤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人员。
第六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根据煤质管理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职责。
第七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制定煤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标准,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各级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煤质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煤质管理工作流程第九条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应包括煤炭采样、化验分析、评定和监控等环节。
第十条煤矿采样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第十一条煤矿化验分析工作应配备专业的化验人员和设备,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煤矿煤质评定工作应根据煤矿的质量要求和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和方法。
第十三条煤矿煤质监控工作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煤质问题。
第四章煤质管理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六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煤质事故。
第五章煤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第十八条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应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存储和管理煤质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十一条煤矿煤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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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品质量内部市场化管理规定为积极应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增强全员煤质意识,落实各级煤质管理责任,提高煤炭质量,提升煤炭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据内部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要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煤炭质量、成本效益与职工收入的关系,落实质量责任,严控源头,严把设计、生产、采制样、筛选等关口,进一步强化煤炭质量管理,以煤炭产品质量的提高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1.完成年度煤质计划指标;2.全年无煤炭质量事故。
三、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下煤质管理工作,内部市场结算中心负责煤质考核兑现,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煤层取样、化验、汇总统计上报等),煤质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煤质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井下煤样取样小组,由综采工区、煤炭运销公司各派2-3人组成,人员相对固定。
四、组织机构职责(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对煤炭质量管理督查、煤质预测和商品煤质量检验负直接责任。
2.负责制定完善煤质管理办法、制度和管理规划。
3.审定公司煤质考核指标及对煤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协调解决煤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助煤炭运销公司处理客户煤质纠纷。
(二)煤样取样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监督采掘工作面现场原煤质量,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提高煤质管理针对性的措施。
2.每天对各回采工作面分别取综合煤样1次,每5天对各回采工作面分别取煤层煤样1次,每2天对全煤、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分别取综合煤样1次。
3.煤质采样小组负责井下、地面煤质检查;负责井下毛煤样、煤层煤样、地面生产煤样、商品煤样的采、制;负责采样工具、制样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负责填写井下煤质检查记录,及时反映井下煤质的变化情况;负责保持制样室、存样室卫生整洁。
五、职能部门职责(一)生产技术部1.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合理布置采区、采掘工作面;制定月度煤质计划(与月度生产计划同时制定);监督指导生产工区和有关单位煤质管理方案、措施的设计、实施情况。
2.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煤质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因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或遇地质构造时,有关人员必须研究制定相应的煤质管理措施,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搞好生产过程的煤质控制,确保煤质稳定。
3.煤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煤炭质量管理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检查。
参与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审批及煤质管理措施落实;每月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召开煤质活动分析会,形成会议纪要,对本月存在问题及下一个月影响煤质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地质测量部根据采掘生产计划分析说明采掘范围内的水文地质及构造地质情况,为制定月度煤质计划提供依据;监督考核资源回收情况,负责采煤工作面、采区及矿井回采率考核工作。
每月月底20号前,对下月采掘地点的地质情况出具地质预报,尤其对采掘期间的矸石量进行预测,相关数据报技术部,并在作业计划中体现。
(三)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调井下各工作面和煤流各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
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井上、下进行合理配仓,抓好煤流系统分装、分运、分储措施的监督。
(四)机电部负责井下、地面灰分仪日常检修维护管理,确保灰分仪计量数据准确,为煤质考核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五)安监处负责现场煤质管理监督工作。
保证生产技术部制定的采煤标准的落实,现场安监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而影响煤炭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或处罚,现场安监员在现场交接班期间向安监处值班人员汇报工作面影响煤质生产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每旬安全大检查时,组织各科部室对采掘工作面煤质管理情况突击检查。
(六)煤炭运销公司1.对煤炭产品的配煤装车、发运质量负责任。
2.参与月度煤质计划指标的制定。
不同煤炭品种分类存放,分别装车,不得混装,不得污染煤质,确保煤炭质量。
3.煤质管理人员要深入煤炭生产现场,及时了解和掌握煤质变化情况,发现影响煤质因素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煤质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及时采制井下生产煤样,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样检测,并监督煤质化验结果的精确性。
5.负责及时做好选煤厂洗精煤的灰分、水分和干燥煤水分的抽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选煤厂纠正,对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装车。
6.及时做好煤质考核和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7.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原则,热忱为用户服务,实现煤炭质量的零投诉。
认真对待用户反映的煤炭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正确的处理好煤质纠纷。
(七)企管审计部、内部市场结算中心、财务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落实兑现。
六、生产单位职责(一)采煤工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毛煤质量管理,对所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
1.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和矿规定指标,处理好煤炭质量和回收率的关系。
2.采煤机司机必须杜绝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割顶、割底现象。
3.采煤面遇地质构造时,要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处理,在保证过机高度的情况下,尽量少割岩石,最大限度提高煤质。
4.采煤过后要及时带压移架,防止面前顶板的矸石冒落掺杂到原煤中影响煤炭质量。
5.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要做到开机送水、停机停水,严禁长流水。
(二)掘进工区:负责煤巷、半煤岩巷所生产的毛煤质量的管理,对所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中必须有保证煤炭质量的措施,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煤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
2.掘进过程中在保证巷道高度的情况下,尽量少割顶、底板岩石。
(三)洗选厂:负责毛煤的筛选加工、洗精煤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对加工煤炭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1.除铁器要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效果。
2.建立健全筛分排矸、洗选加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无人身事故;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厂房整洁;工艺系统有完备的计量、检测设备,工艺技术检查数据及时、齐全,各项技术指标达到选煤厂质量标准化要求。
3.及时对振动筛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筛面破损和堵孔,保证混煤粒度50mm以下。
4.严格控制洗精煤质量,把洗精煤灰分、水分的波动控制在规定级别的灰分区间内。
5.严格控制煤泥烘干后干燥煤的水分,水分控制在14.8%~15.8%之间。
(遇特殊情况时,可按销售需要进行调节,由煤炭运销公司出具水分控制数据;选煤厂不对落地再装车的精煤灰分负责)七、责任(一)公司领导煤炭质量管理职责1.建立健全各生产工区,各环节及各级领导共同参与的全员煤质管理保证体系。
2.矿长:煤炭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调生产与煤质之间的关系,处理重大煤质事故。
3.党委书记:分管范围内煤炭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对销售部门煤炭产品的配煤装车、发运质量负责,对煤炭质量管理督查和商品煤质量检验负责任。
4.生产副矿长:分管范围内煤炭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公司井下的煤质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解决办法,对影响煤质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煤炭质量计划指标的顺利完成。
5.掘进副矿长:分管范围内煤炭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影响煤质的问题及时平衡解决,并对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6.总工程师:煤炭产品质量的技术责任人,负责煤质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煤质预测,优化设计,合理配采,指导组织科技人员技术攻关,不断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有利于提高煤炭质量。
7.机电副矿长:分管范围内煤炭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井下煤炭转运过程的煤炭质量管理,对选煤厂加工煤炭产品的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煤流运输系统水分负责。
8. 公司其他领导履行相应职责内的煤质管理工作。
(二)职能科部室相关岗位煤炭产品质量职责1.生产技术部部长:全面负责矿井煤炭产品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及时督促工区补充煤质保证措施;对给采掘工区下达煤质、矸石考核指标负责;保证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切合实际(指标与实际误差不超过200大卡)。
3.生产技术部煤质管理员:负责对全矿各生产单位煤炭质量管理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检查。
负责每天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总结分析当天煤质情况。
4.地质测量部部长:对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提出煤质解决措施;每月对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报、煤层厚度、含矸率出具预测数据,要求数据准确。
5.机电部部长:对灰分仪日常检修维护负责,确保灰分仪计量数据准确,为煤质考核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6.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对掘进工作面煤质负责,对井上、下进行合理配仓,对煤流系统分装、分运负责;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分管采煤)对采煤工作面煤质负责;负责井下煤流运输系统的杂物管理,确保煤流系统无杂物,对因杂物影响煤质、造成煤仓堵仓负责。
7.煤炭运销公司经理:对煤炭运销公司采制样工作负全责,是执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的第一责任人。
对不同煤炭品种存放装车、煤质采样及化验、洗精煤灰分、水分和干燥煤水分的抽样检查、报表上报等负全责;负责汇总煤质报表。
8、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负责煤质采样工的管理,指导采样工的取样,确保煤样符合现场情况;对现场煤质情况动态管理管理,对重点环节重点监督管理。
9.煤质采样工:对从采掘工作面采集的煤样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到规定地点采集煤样;对采掘工作面采集的煤层煤样、毛煤煤样质量负责,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各岗位煤炭产品质量职责1.区长:本工区煤炭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区生产的原煤质量负总责。
2.技术主管和技术员:负责编写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的煤质补充措施。
3.跟班区长:本班煤炭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生产的煤炭质量负总责。
工作面低洼积水严重时及时安设排水设备;顶板破碎时及时拉移支架,避免大量矸石进入煤流;严禁人为造成的割顶、割底;工作面出现压梁时,及时卧刀、出现底鼓时及时抬刀。
4.分管机电副区长:工作面运输机电机冷却水及时接入顺槽泵窝;工作面低洼积水严重及时安设排水设备设施;对皮带上方淋水及皮带净化水幕下安设防水雨篷;对各种用水(乳化液)管路断开、老化漏水(液)负责。
5.生产班长:对本生产班的煤炭质量负责;加强顶板控制及时拉移支架,确保矸石不进入煤流;严禁人为造成的割顶、割底;超过规定的大块矸石、硬化路面的混凝土块、砖头、木料、垃圾严禁进入煤流。
6.检修班长:工作面运输机电机冷却水及时接入顺槽泵窝;工作面低洼积水严重及时安设排水设备设施;对皮带上方淋水及皮带净化水幕下安设防水雨篷;对各种用水(乳化液)管路断开、老化漏水(液)负责。
7.安监员:工作面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及时汇报,并保证汇报的基本情况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