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十大影响大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南京大屠杀案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在接下来的六周内,日军对南京城内的无辜平民和战俘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强奸和抢劫。
这一事件震惊了世界,被称为“南京大屠杀”。
战后,中国对日军进行了审判,最终判处七名日本战犯死刑,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松井石根。
二、刘少奇冤案1968年,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导者刘少奇被错误地指控为“叛徒、内奸、工贼”,遭到批斗和迫害,最终在1979年平反。
刘少奇冤案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张志新案1980年,辽宁省委书记张志新因发表反对“四人帮”的言论被判处死刑,引起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张志新案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引起全国性关注的政治案件,也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件重要案件。
四、江青案1976年,中国政治人物江青因“文化大革命”中的罪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江青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因“文化大革命”中的罪行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和总结产生了重要影响。
五、深圳经济特区建立案1980年,中国政府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
这一决策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事件。
六、黄健翔案2007年,中国足球解说员黄健翔因在解说比赛中发表不当言论,被中国足协处以停赛六个月的处罚。
黄健翔案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管的广泛讨论,对中国的言论自由和法律监管产生了重要影响。
七、许霆案2006年,河南许昌市民许霆因ATM机故障,连续取款17万元,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在2011年许霆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引发了对中国司法公正和刑法适用问题的讨论。
八、陈水扁贪污案2008年,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嫌贪污、受贿等罪行被起诉。
陈水扁贪污案是台湾地区历史上最大的贪污案之一,对台湾地区的政治生态产生了重要影响。
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中文版)

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中文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4.22•【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中文版)(2019年4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目录一、南怀瑾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二、电视猫视频软件播放优酷网视频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案三、金山毒霸劫持用户浏览器主页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侵害碧然德(BRITA)滤水壶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五、侵害“乐高”“LEGO”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六、涉单一潜在客户采购意向商业秘密纠纷案七、涉及老校名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八、“CATIA”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九、山寨“喜茶”经营者不服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十、假冒上海家化公司“MAXAM”注册商标案一南怀瑾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南品仁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老古文化教育有限公司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合议庭:胡震远、桂佳、陈荣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沪民终233号民事判决,合议庭:王静、徐卓斌、孔立明】【案情摘要】2001年1月31日,南怀瑾与郭姮妟签署《委托书》,记载“兹委托郭姮妟为本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全权代理本人处理我所有的作品在大陆的全部著作权事项。
代理权限:代为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及处理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其他有关事务。
代为处理其他一切有关本人所有作品在大陆的著作权之法律事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本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郭姮妟出具署名日期为2001年6月8日的《许可使用证书》,记载“1.南先生作品在中国境内的许可使用权专属老古公司。
老古公司得自行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2.老古公司之专属使用权期与法令规定南先生之作品权利年限同。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全集(2篇)

第1篇一、南京彭宇案南京彭宇案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案件。
2006年9月,南京市民彭宇在等车时被一辆公交车撞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彭宇将公交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余万元。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彭宇却承认自己是在被撞前先撞了公交车。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道德与法律的讨论,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制度在道德教育方面的不足。
二、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
2008年,杨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揭示了司法腐败对司法公正的严重破坏,也引发了社会对司法改革的热议。
三、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是一起冤假错案。
2002年,赵作海被指控杀害同村妇女,经审判后判处死刑。
然而,2007年,真正的凶手落网,赵作海被证明无罪。
此案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侦查、审判环节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反思。
四、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是一起因律师辩护引发的社会关注案件。
2003年,刘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刘涌的律师以证据不足为由,为刘涌进行辩护。
然而,最终刘涌被判无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律师辩护权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律师辩护方面的不足。
五、重庆杨佳案重庆杨佳案是一起因个人恩怨引发的暴力事件。
2009年,杨佳因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杀害。
随后,杨佳被警方抓获。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暴力犯罪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打击暴力犯罪方面的不足。
六、四川成都地铁事件四川成都地铁事件是一起因乘客冲突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成都地铁上一名乘客因拒绝让座与另一名乘客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双方持械互殴。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不足。
七、浙江温岭杀医案浙江温岭杀医案是一起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温岭市一名医生因与患者发生纠纷,被患者家属持刀杀害。
上海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行政复议案例众多,其中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下面将介绍上海市行政复议的十大典型案例。
第一大典型案例是关于土地征收的案件。
一位农民因为土地被征收而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政府在征收土地时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并且没有充分听取他的意见。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政府重新评估土地价值,并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
第二大典型案例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案件。
一家企业因为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而被罚款,企业认为罚款过高并提起行政复议。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罚款数额合理,并要求企业改善环境污染问题。
第三大典型案例是关于教育资源分配的案件。
一位家长因为孩子没有被分配到理想的学校而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学校分配不公平。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学校重新分配学生,并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大典型案例是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件。
一位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导致身体受损,患者认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并提起行政复议。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的医疗费用,并要求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大典型案例是关于社会保障的案件。
一位退休人员因为养老金发放不及时而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政府没有履行养老保险的承诺。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政府加快养老金发放,并确保退休人员的权益。
第六大典型案例是关于建筑安全的案件。
一位业主因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提起行政复议,他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建设。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开发商整改房屋安全问题,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七大典型案例是关于交通管理的案件。
一位司机因为交通罚款而提起行政复议,司机认为罚款不合理。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罚款数额合理,并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公正。
第八大典型案例是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件。
一位员工因为被解雇而提起行政复议,员工认为解雇没有合理的理由。
经过复议,法院判决雇主重新雇佣员工,并赔偿员工的经济损失。
第九大典型案例是关于食品安全的案件。
一家食品企业因为生产不合格产品而被罚款,企业认为罚款过高并提起行政复议。
2019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2019年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

2019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2019年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23•【分类】其他正文2019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目录一、假冒“科颜氏”等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二、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先行判决案三、“模型教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五、《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六、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七、涉视频刷量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八、“小黄人”动画形象著作权纠纷案九、恶意抢注商标者起诉在先标识侵权被判驳回案十、“清醇晓萍”商品装潢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案案例一假冒“科颜氏”等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案件信息被告人许振纬等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王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3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合议庭:顾军伟、高卫萍、徐玉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终106号刑事裁定书,合议庭:张斌、张莹、张本勇】【案情摘要】法国莱雅公司和日本株式会社DR.CL:LABO在我国化妆品等商品上先后分别注册了“KIEHL’S”“科颜氏”和“LaboLabo”商标。
2015年至案发期间,许振纬为非法牟利,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黄杰铖研发、生产假冒“KIEHL’S”“LaboLabo”化妆品的配方和原料,先后委托鲁成学或者通过钟鸿彪委托宁江飞印制假冒的“KIEHL’S”粘贴商标标识和热转印商标标识,委托他人提供化妆品瓶子、瓶盖、纸盒等包装材料,并陆续雇佣张天柱、覃美华、张贵宝、谢辉在生产窝点内对假冒“KIEHL’S”“LaboLabo”化妆品进行灌装、贴标、装盒、打包、收发货,许振纬再将假冒“KIEHL’S”“LaboLabo”品牌的化妆品销售给王彬等人进行零售。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一、专利权纠纷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专利为共同发明,双方均享有专利权。
案例2: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二、商标权纠纷案例案例1:戊公司与己公司就某商标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商标为共同所有,双方均享有商标权。
案例2:庚公司侵犯辛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纠纷案例案例1:壬公司与癸公司就某作品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作品为共同创作,双方均享有著作权。
案例2:甲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转载乙公司的文章,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四、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1:丁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与戊公司相似的包装装潢,法院认定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己公司在其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于竞争性的商业活动进行营销推广,法院认定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案例1:庚公司在与辛公司的商业竞争中,非法获取了辛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乙公司的员工跳槽至甲公司并泄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案例1: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赔偿丁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例2:戊公司侵犯己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戊公司赔偿己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例案例1: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2: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问题,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
八、知识产权综合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全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07•【文号】法办〔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9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权利受保护、侵权有代价、犯罪必惩罚的法治环境。
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20年4月7日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一、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二、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恒胜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民事判决书〕三、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姚洪军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137号行政判决书〕四、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终226号民事判决书〕五、平衡身体公司与永康一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民事判决书〕六、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谭发文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407号民事判决书〕七、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054号民事判决书〕八、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风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云南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盛林君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九、河北山人雕塑有限公司与河北中鼎园林雕塑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遵义众和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449号民事判决书〕十、厦门德乐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恒昌贸易有限公司、杨明凤、杨茂淦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刑终632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害专利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及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1.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48号民事判决书〕2.株式会社岛野与广东顺德顺泰智能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466号民事裁定书〕3.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342号民事裁定书〕4.黄峙伟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再615号民事判决书〕5.甘肃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与宁夏康惟鹏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帅之媛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宁0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6.和睦家医疗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428号民事判决书〕7.克诺尔·伯莱姆斯股份公司与衡水永信制动材料有限公司、衡水永泽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克诺尔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亚东实业(国际)有限公司、北京辉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赵树亮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冀知民终43号民事判决书〕8.成都马路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吉市马路边边麻辣烫饭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知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分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黑民终610号民事判决书〕10.埃克森美孚公司、美孚石油有限公司与嘉兴市大众油业有限公司、上海彬恒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11.汕头市澄海区建发手袋工艺厂与迈克尔高司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157号民事判决书〕12.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赣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赣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13.七波辉(中国)有限公司与超日(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丁俊伟、王水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728号民事判决书〕14.湖南银成医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怀化医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知民终642号民事判决书〕15.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861号民事判决书〕16.长春市朝阳区王记酱骨头炖菜馆与海南东北王记酱骨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96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17.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红伊人食品有限公司、南岸区雅福链食品超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渝0192民初6600号民事判决书〕18.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莉露化妆品有限公司、鱼池口佳嘉日化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1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19.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终1194号民事判决书〕20.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岳龙刚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3知民终6号民事判决书〕21.刘宝平与内蒙古阿儿含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额日乐、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内民终156号民事判决书〕22.曹新华与濮凤娟、王信贺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410号民事判决书〕23.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4268号民事判决书〕24.苗富华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知民终231号民事判决书〕25.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黄乾生与刘若英、叶如婷、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初5015号民事判决书〕26.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137号民事判决书〕27.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拉萨高度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知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案件28.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151号民事判决书〕29.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与麦达可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王成刚、张红星、刘芳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民事判决书〕30.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小马奔腾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电海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229号民事判决书〕31.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68514号民事判决书〕32.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与洪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33.亿能仕(大连)科技有限公司与捷客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终1083号民事判决书〕34.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8)粤73民终1022号民事判决书〕35.吴宗区与永福县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1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36.重庆慢牛工商咨询有限公司与谭庆、重庆亿联金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5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五)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37.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寿县向东汽车电器修理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71号民事判决书〕38.蔡新光与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14号民事判决书〕39.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舒城万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藏友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40.北京希森三和马铃薯有限公司与商洛市泰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陕民终655号民事判决书〕41.云南热点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云南小孩儿旅行社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8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六)恶意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及知识产权诉讼程序42.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366号民事裁定书〕43.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志敏、上海凯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民终139号民事判决书〕44.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谌洪涛诉前行为保全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45.郑州曳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丁晓梅、南通苏奥纺织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先予执行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687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6.贝林格尔英格海姆法玛两合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3961号行政裁定书〕47.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再240号行政判决书〕48.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149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许振纬等假冒注册商标罪、王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终106号刑事裁定书〕50.林义翔、叶晏呈、郑博鸿侵害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13刑终361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一、“机动车刮水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简称瓦莱奥公司)是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简称涉案专利)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2012年度)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三终字第8、9号民事调解书)【案情摘要】2000年,唯冠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分别在多个国家、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其中包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
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与唯冠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台湾唯冠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iPad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公司。
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公司,主张根据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书》及相关证据,请求判令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获准在计算机等商品上注册的“IPAD”商标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判令深圳唯冠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IP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促成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典型意义】苹果公司ipad产品是一款在市场上广受欢迎的产品,获得该商标对其来讲意义重大。
而该案纠纷发生时,深圳唯冠公司濒临破产,涉及债权人多达数百人,最大的财产估值集中在iPad商标上。
对双方来讲,调解是其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法院从这一基础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调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彻底解决双方在美国、香港以及国内的一系列纷争,向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日益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司法保护状况,受到多家国内外媒体的正面评价。
2.“三一”驰名商标保护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永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重工公司)是第1550869号及第6131503号“三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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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
案例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运营商。
在本案诉讼前,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因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诉讼,
并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
之后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在其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非法传播上述作品,并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
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205.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纵横中文网上传播《永生》作品以及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永生》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永生》作品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由于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法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合理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
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的原、被告均是国内知名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涉案网络小说《永生》虽然只是一部小说作品,但作品畅销,字数超过500万字,在搜索排行榜上排列第一,法院依法作出了300万元的高额赔偿判决,体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案例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2008年3月1日,钜泉公司完成了名称为“ATT7021AU”的布图设计创作,同年进行布图设计登记。
两被告制造、销售RN8209、RN8209G芯片。
锐能微公司网站显示:2010年9月RN8209销售量突破1,000万片。
从锐能微公司查封的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销售RN8209G芯片1,120片,单价在5.50元至4.80元之间;销售RN8209芯片6,610片,单价在4.80元至4.20元之间。
经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为:1、RN8209、RN8209G与原告主张的独创点5(数字地轨与模拟地轨衔接的布图)相同;2、RN8209、RN8209G与原告主张的独创点7(模拟数字转换电路的布图)中第二区段独立升压器电路的布图相同;
3、依据现有证据应认定上述1、2点具有独创性,不是常规设计。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锐能微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复制原告ATT7021AU 芯片中具有独创性的“数字地轨和模拟地轨的衔接布图”和“独立升压器电路布图”用于制造RN8209、RN8209G芯片并进行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原告ATT7021AU布图设计专有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320万元。
钜泉公司、锐能微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案。
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业性,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相关司法实践较少。
通过本案的审理,法院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判定标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索,明确未经许可复制布图设计的任何一部分均可构成侵权,对今后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案例3
诺基亚公司与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诺基亚公司系名称为“选择数据传送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为:
ZL200480001590.4,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于2008年7月9日获得授权。
2012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针对华勤公司就涉案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5、6、8、10无效,权利要求4通过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9通过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无效;维持权利要求2、7有效,权利要求4通过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9通过权利要求8引用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有效。
诺基亚公司认为,其向华勤公司购买的手机实施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华勤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对诺基亚公司上述专利的侵犯。
故请求判令:1、确认华勤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
L160A、V91、S300C、S520A和L18型号手机的行为侵犯了诺基亚公司的
ZL200480001590.4号专利;2、华勤公司立即停止对诺基亚公司上述专利的侵权行为;
3、华勤公司赔偿诺基亚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的是一种能够实现或执行权利要求1及2所述方法的装置。
权利要求7的撰写方式是在方法步骤特征前附加“被配置为”进行限定,在文义上应该将“被配置为”理解为使具备或达到其所限定的执行某一
步骤的功能或效果。
权利要求中以“被配置为”表述的技术特征均应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方式确定其内容。
诺基亚公司所主张的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所作说明或所提供实例,多数涉及的仍然是方法、步骤或者功能,而缺乏对装置本身的描述。
并且进一步检查说明书全文,仍然不能发现关于装置本身如何“被配置为”的具体实施方式。
因此,诺基亚公司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结合说明书仍然不能确定。
鉴于诺基亚公司专利权利要求7的保护范围不能确定,无需亦无法就华勤公司是否实施了诺基亚公司专利进行确定,自不应判定华勤公司构成侵权。
据此,判决驳回诺基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后,诺基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认定及其保护范围的确定问题,历来是专利侵权案件中的难点问题。
本案原告诺基亚公司是通信行业知名企业。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的是一种能够实现或执行权利要求1及2所述方法的装置,而权利要求7的撰写方式是在方法步骤特征前附加“被配置为”进行限定,以该方式撰写的技术特征应属功能性技术特征。
本案中,法院认为,由于涉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没有记载实现权利要求中功能性特征所记载功能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