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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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记员的法律规定(3篇)

代书记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代书记员的概念代书记员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机关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单位内部规定,担任书记员职务的人员。

代书记员是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机关内部的一些事务,如记录、整理、归档等。

二、代书记员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代书记员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规定。

2. 代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代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代书记员的职责(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内部事务;(2)负责机关文件的起草、审核、报送、归档等工作;(3)负责机关会议的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4)负责机关档案的管理、整理、归档等工作;(5)负责机关文件的保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代书记员的任职程序(1)单位提出代书记员任职建议;(2)按照公务员录用程序进行考试、考核;(3)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同意;(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5)任命代书记员。

5. 代书记员的职务晋升代书记员按照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进行职务晋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代书记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4)符合职务晋升的其他条件。

6. 代书记员的培训代书记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基本知识、机关工作基本规范、代书记员职责等。

书记员基础知识

书记员基础知识

书记员考试专用第一节书记员基础知识一、何为书记员先从“书记”这个词说起。

据有关资料记载,“书记”这个词有三种用法,一是指用文字书写记录有关事项;二是有关政党(团体)机构负责人职务的称谓;三是古代在官府主管文书工作的人员,后来泛指在机关团体中担任抄写工作的人员。

民事审判中的书记员的“书记”和第三种解释比较相近,是在机关团体中担任文书工作的人员。

为什么法院叫书记员而不叫文书或者秘书?这是现代法治国家法院建制的通例。

另外,我国法院的书记员这个职务的称谓是由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二、书记员工作职责概述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有: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从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看,书记员是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定工作人员,由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任命或者聘用手续。

未经合法办理手续的人员,不能成为人民法院的书记员。

同时,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不可缺少的专职人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加案件调查、调解;协助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担任合议庭(含独任庭)的全部审判活动的记录,包括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

同时还要接待当事人,听取意见;收集保管审判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文件资料,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

案件审理终结后,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材料,还得由书记员整理立卷作为国家诉讼档案,办理归档手续。

从这个角度上看,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只是分工不同,并无性质上的差别。

书记员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向社会体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客观反映审判工作的全部过程,这里面有许多工作是事务性的、辅助性的工作,都离不开书记员的辛勤劳动和努力。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作为法院书记员,我的工作对于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高效、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加强业务学习1、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尤其是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通过参加培训课程、阅读专业书籍和法律文献,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确保在记录和协助处理案件时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款。

2、司法程序学习熟悉各类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立案、送达、庭审、判决等各个环节。

积极参与法院内部的业务交流活动,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提高对司法程序的掌握程度,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记录技能提升参加速记培训课程,练习快速、准确地记录庭审内容和各方陈述。

学习使用先进的记录设备和软件,提高记录效率和质量。

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发现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二、提高工作效率1、优化工作流程对日常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找出可能影响效率的环节,如文书传递、材料归档等。

与相关部门和同事沟通协调,共同探讨优化方案,简化繁琐的手续和流程,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率。

2、合理安排时间制定每日工作清单,按照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排序。

合理分配庭审记录、文书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的时间,避免任务堆积和延误。

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提高时间利用率。

3、加强团队协作与法官、审判员、法警等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默契。

及时沟通案件进展和工作需求,互相支持和协助,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三、保证工作质量1、严谨细致对待工作在记录庭审、整理文书等工作中,保持高度的专注力和责任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对重要信息进行反复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规范文书制作严格按照法院的文书格式和规范要求,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如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

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

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律知识试题

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律知识试题

1.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C.A.个人所有财产B.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C.个人合法财产D.公民收入和储蓄2、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C. A.法律体系B.法的历史类型C.法系D.法律制度3.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都属于B.A.规范性法律文件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C.司法机关公文D.证据4.法系的分类标准是B.A.法的历史类型B.法的历史传统C.法律体系D.法律部门5.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D.A.罗马法系B.社会主义法系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D.普通法系6.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D. A.基本法律B.行政法规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7.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D.A.自然法B.习惯性C.不成文法D.习惯8.大陆法系在法的形式主要采用C.A.判例法B.习惯法C.法典D.不成文法9.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B.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纪律检查委员会10.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B.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11.司法解释是指B.A.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所作的解释B.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C.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法律的解释D.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12.划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标准为B.A.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B.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C.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D.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13.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C.A.人和物B.违法对象C.社会关系D.社会秩序14.法律事实包括:一法律事件,二C.A.法律后果B.法律制裁C.法律行为D.法律责任15.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是A.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c.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1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D.A.调整范围相同B.规范内容相同C.要求相同D.历史使命相同17.法典编纂是指C..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是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C.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18.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将法律规范分为C.A.确定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B.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C.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19.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属于B.A.法律解释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D.法律部门20.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之一的国际条约是指D.A.国际宣言B.国际公约C.国际协定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A.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审判解释D.行政解释22.社会主义法同一切剥削阶级法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法体现了B.A.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B.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与强制性的统一D.阶级性与规范性的统一23.法律关系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在法学上,称为B.A.权利能力B.行为能力C.法律事实D.法律关系内容24.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C. A.限制行为能力人B.无行为能力人C.完全行为能力人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25.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C.A.是否适用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B.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C.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D.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26.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A.A.对下级法院具有普遍约束力B.没有普遍约束力C.对下级法院没有约束力D.有普遍的约束力27.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D.A.客观标准B.唯一标准C.唯一的客观标准D.首要标准28.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B.A.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B.应该以党的政策为指导C.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29.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B.A.法律通过之日B.法律公布之日C.法律批准之日D.法律签署之日30.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的规范,属于A.A.任意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委任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31.监察机关有权对下列哪种对象实施监察活动DA.国家司法机关.B.国家立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32.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中的哪一项BA.处罚法定原则.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相对人权利.3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对此,依次两个日期都正确的选项是哪项CA.5日,10日.B.7日,15日.C.3日,7日.D.5日,7日.34.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BA.警告与罚金.B.警告与一定数额的罚款.C.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3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A.A.只能由法律设定B.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C.可以由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设定D.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36.下列行政裁决特征的表述,A是不正确的.A.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刑事纠纷B.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C.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D.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37.下列有关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论述,正确的一项是D.A.国家公务员就是我国行政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B.国家公务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报中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C.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D.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38.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行政制裁不包括B.A:行政处罚B.行政处理C.行政处分D.劳动教养3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不可能是A.A.签署公布B.终止审议C.进一步审议D.提请表决40.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A.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1.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A.A.1954年宪法‘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1957年宪法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42.欧洲大陆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B.A.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B.1791年法国宪法C.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D.1919年法国魏玛宪法43.新中国成立后,从A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A.1954年B.1975年C.1978年D.1982年44.将宪法划分为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这种分类的科学性,是因为它C.A.指出了宪法的内容B.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C.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D.指出了国家的不同类型45.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是D.A.政治协商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D.人民民主原则与社会主义原则46.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C.A.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B.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C.1787年美国宪法D.1791年法国宪法47.我国现行的宪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第C部宪法.A.2B.3C.4D.548.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其根本原因是B.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B.宪法确认、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C.宪法有严格的修改程序D.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9.共同纲领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当时的D.A.最高国家政务机关B.最高国家管理机关C.最高国家行政机关D.最高国家权力机关50.宪法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D.A.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B.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C.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D.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51.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D.全国人大法工委52.把宪法划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A.A.是否有统一的法典形式B.是否有最高法律效力C.是否容易修改D.是否是书面形式53.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称为B.A.社会主义统一战线B.爱国统一战线C.民族统一战线D.广泛的统一战线5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A.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少数服从多数原则C.平等原则D.集体行使职权5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C原则.A.首长负责制B.少数服从多数C.民主集中制D.议行合一56.全国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C.A.组成代表团视察工作B.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召开全国人大会议D.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57.全国人大代表按照B组成代表团.A.民族B.选举单位C.地域D.职业58.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由C处理.A.专门委员会B.委员会C.委员长会议D.秘书长59.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A.A.少数民族代表B.妇女代表C.华侨代表D.军队代表60.B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A.设区的市B.县级C.自治州D.省级6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C负责.A.上级人民法院B.本级人民法院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62.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选区划分的原则D.A.可以按地区人口划分B.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C.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或工作单位划分D.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或工作单位划分63.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B.A.一切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选举B.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C.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D.全国人民都有选举权6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D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有病 B.年老C.丧失劳动能力D.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65.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A召集.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主席团C.委员长D.委员长会议66.下列哪项内容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A.收容审查.B.劳动教养.C.行政拘留.D.逮捕犯罪嫌疑人.67.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CA.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B.复议机关所在地.C.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D.c选项中人民法院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的.6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攻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下列哪个法院受理执行AA.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一审人民法院.D.终审人民法院.69.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项内容属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况CA.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的.B.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撤销的.C.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的.D.人民法院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由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70.土管局批准了陈某建房申请,陈某房子建好后,某县水利局因其为违章建筑责令拆除.陈某以县水利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办理CA.应追加县土管局为被告,并通知其参加诉讼.B.应通知县土管局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C.应通知县土管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应通知县土管局以证人的身份参加诉讼.71.在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中,不可以对行政机关采取B.A.划拨B.查封C.扣押D.司法建议72.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不包括A.A.临时居住地B.经常居住地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D.户籍所在地73.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D.A.行政主体B.有权国家机关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74.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哪类案件,不可以根据原告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D A.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B.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社会保险金的.C.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D.起诉行政机关没有就其违法行政行为给予赔偿的.75.行政机关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A.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选行封存证据.B.经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先行扣押证据.C.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76.下列哪个选项所列人员可以成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AA.乡政府办公室秘书.B.大学校长.C.电视台主持人.D.国有公司经理.77.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DA.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B.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D.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78.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A.玩忽职守罪.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C.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79.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意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但由于交通工具简陋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对该行为应如何认定AA.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严重情节.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C.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择一重罪处罚.D.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80.行为人高某在盗掘古墓葬的过程中,造成大量的珍贵文物严重毁损,对高某的行为如何认定AA.盗掘古墓葬罪的严重情节.B.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C.盗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并罚.D.资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81.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而将被害人杀害,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C A.抢劫罪的加重情节.B.抢劫罪.C.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D.故意杀人罪.82.某市黄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黄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9名矿工死亡.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CA.重大责任事故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过失爆炸罪.83.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不成而将被干涉者杀害的行为构成下列哪种罪B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B.故意杀人罪.C.属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加重罪状.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84.某国家机关的机要人员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所知悉、掌握的大量国家机密,绝密提供给境外的反动组织,对该行为如何认定B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D.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拱国家秘密、情报罪.85.季某的父母对其与村民小张之间恋爱极为不满,极力进行破坏,以致发生下列哪种行为公安机关不可以主动立案侦查DA.当众殴打季某后将其禁闭,季某自杀的.B.将季某捆绑过紧致其身亡的.C.殴打季某,将季某打成重伤,由于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D.先将季某吊起来毒打,后又私自将季某许配他人的.86.公司犯下下列哪些罪时,实行双罚,即单位处罚金,同时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BA.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B.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C.挪用公款罪.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87.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管理,违章作业,造成下列哪些损失,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CA.1人死亡的.B.3人重伤的.C.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D.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车间停产10天的.88.下列各种行为哪项实行数罪并罚DA.实施了非法制造枪支、非法运输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及非法邮寄弹药行为的. B.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致人重伤、死亡的.C.为追索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使他人重伤、死亡的.D.强奸妇女后,又实行杀人行为以图灭口的.89.公安局预审员王某在审理卷烟厂女工陈某盗窃案时,对陈某犯盗窃甲级香烟209条价值1600余元的罪行,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罪证材料销毁,掩护陈某逃避惩罚.陈某在王某的掩护下获得释放后,王某以此要挟,将陈某多次奸污.对王某的行为下列哪项表述正确B A.包庇罪和强奸罪.B.徇私枉法罪和强奸罪.C.伪证罪和强奸罪.D.玩忽职守罪与强奸罪.90.行为人王某生产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又销售这种商品的,对王某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哪项是正确的AA.假冒注册商标罪.B.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罚.D.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择一重罪处罚.91.某纳税单位足额缴纳税款后,又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全部所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对本案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A.构成偷税罪.B.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C.按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D.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择一重罪处罚.92.被告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构成重伤害行为的有哪些CA.伤者当场因失血过多而休克,但及时抢救恢复正常.B.伤者当时表面伤情较轻,但实际伤在脑内,后来因脑组织破裂压迫脑神经死亡.c.伤者当时伤情较轻,及时送往医院,但由于医生治疗错误而导致其死亡.D.伤者当时伤情较重,但事后没有后遗症,身体恢复正常.93.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BA.金融票据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94.一货轮在海上航行,突起大风,并收到强台风警报,当时靠岸避风已不可能.而气象台预报,台风中正要经过货轮航行的海域,为使货轮和船员的生命免遭损害,船长下令抛去部分货物价值3万元,以减轻货轮的负载.但当台风刚刚接近该轮航线海域时,突改方向,并未殃及货轮安全,对船长的行为应如何认定DA.紧急避险.B.假想避险._C.事中避险.D.事前避险.95.刁某花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来一名受骗的四川姑娘作妻子,姑娘知道真相后欲逃跑,刁某将其手脚捆住,强行与其同房,发生性关系,事后为防止其逃跑将其锁在屋内,一个月后女方哥哥领公安人员前来解救,刁某持械堵住屋门不许公安人员进入,相持一个多小时,致使全村的许多人前来围观,后公安人员制服刁某使该四川姑娘得救,两名公安人员在与刁某搏斗时受轻伤.本案刁某的行为构不成下列哪些犯罪AA.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B.强奸罪.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96.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人伙,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C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97.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乙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98.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A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C.某甲借给某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99.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D.宣告失踪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死亡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100.下列哪项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D.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参考答案1.C2.C3.B4.B5.D6.D7.D8.C9.B10.B11.B12.B13.C14.C15.A16.D17.C18.C19.B20.D21.A22.B23.B24.C25.C26.A27.D28.B29.B30.A31.D32.B33.C 34.B35.A36.A37.D38.B39.A40.A41.A42.B43.A44.C45.D46.C47.C48.B49.D50.D51.B52.A53.B54.A55.C56.C57.B58.C59.A60.B61.C62.D63.B64.D 65.A66.D67.C68.A69.C70.C71.B72.A73.D74.D75.C76.A77.D78.D79.A80.A81.C82.C83.B84.B85.D86.B87.C88.D89.B90.A91.A92.C93.B94.D95.A 96.C97.A98.A99.A100.C。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

法院书记员工作计划作为法院书记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为了更高效、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1、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课程,系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确保在记录和协助处理案件时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

2、提升文书写作能力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通过阅读优秀的裁判文书和案例分析,学习其逻辑结构和表达方式。

同时,积极参加法院内部的文书写作交流活动,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文书写作水平。

3、强化速录技能训练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速录练习,参加速录培训课程,提高打字速度和准确率,以适应庭审记录的高要求。

二、认真履行庭审记录职责1、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庭审前,仔细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熟悉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庭审记录的顺利进行。

2、保证庭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庭审过程中,全神贯注,快速准确地记录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内容,不遗漏重要信息。

对于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审判人员求证。

3、规范庭审记录的格式和用语按照法院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庭审记录的格式,使用准确、规范的法律用语,确保庭审记录的质量和法律效力。

三、协助法官做好案件管理工作1、整理和归档案件材料及时对审结的案件材料进行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确保材料齐全、规范,并及时归档。

2、协助法官进行案件流程管理跟踪案件的审理进度,提醒法官和当事人注意案件的审限和相关事项,协助法官做好案件的排期、送达等工作。

3、协助法官进行调查和调解根据法官的安排,协助进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案件的调解,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

四、积极参与司法公开工作1、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对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和校对,确保文书内容准确无误后及时上网公开。

2、协助做好庭审直播工作配合技术部门做好庭审直播的设备调试和技术保障工作,协助法官做好庭审直播的告知和解释工作,确保庭审直播的顺利进行。

书记员大纲

书记员大纲

《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教学大纲【适用专业】书记官专业、法律文秘专业【总学时数】36学时一、课程性质、目的《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课程是书记官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同时也是法律文秘专业学生需要修读的一门课程。

该课程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新型书记员的专业课,主要是通过讲授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笔录制作等内容,培养学生对书记员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并为将来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及适应法律专业工作或其他适用法律较多的专业工作奠定基础。

二、课程基本要求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毕业后的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了解各有关法律规则蕴含的理性,即为什么这么规定;着重掌握具体操作技术,即在现实中如何处理的问题,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能做到真正融会贯通,在实际生活中熟练运用。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学时安排四、教学内容第一章法院书记员概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了解法院书记员基本知识,如国外法院书记员、我国法院书记员的发展历史和法院书记员的概念、特点、意义、职责等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书记员工作的意义、特点,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难点是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教学内容】第一节国外法院书记员一、美国法院书记员(一)美国法院系统(二)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二、日本法院书记员(一)日本法院系统(二)日本书记官的任职资格(三)日本书记官的职责三、英国法院书记员(一)英国法院系统(二)英国法院书记官第二节我国书记员的历史发展一、中国古代书记官二、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官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书记员四、新中国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第三节人民法院书记员概述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二、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一)专业性(二)辅助性(三)规范性三、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意义四、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责(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责定位(二)人民法院其他相关辅助岗位的职责【思考题】1、简述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情况。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精选7篇)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精选7篇)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精选7篇)法院书记员工作_法院书记员工作个人总结报告篇1一、加强业务学习。

我于XX年10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

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

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
1、负责案件审理程序的记录,记录审判过程中的各种法庭议程、辩论、审判结果及其他有关事项;
2、负责案件文书的归档、审核、签发、送达等工作;
3、负责审判过程中的记录,并对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负责案件的立案、排期、召集当事人及证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等工作;
5、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文书的准备、审核、签发、送达等工作;
6、负责案件的归档、维护、整理等工作;
7、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保管、查阅、归档、报送等工作;
8、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员管理
1、招聘标准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法律、司法行政等专业知识;
(3)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责任心;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2、培训标准
(1)法律、司法行政等基本理论知识;
(2)文书撰写技巧;
(3)案件审理程序;
(4)法律文书的审核签发及送达等工作;
(5)案件归档、维护、整理等工作;
(6)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保管、查阅、归档、报送等工作。

三、考核标准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2、认真负责地完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文书工作;
3、认真负责地完成案件的归档、维护、整理等工作;
4、认真负责地完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保管、查阅、归档、报送等工作;
5、认真负责地完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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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速记员法院速记员培训
之前有媒体报道过法院书记员扎堆学速录,因为法院书记员学速录还是很有必要的,要胜任这
个岗位还是需要有速录技术的。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岗位空缺情况,全国多家
法院及检察院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速录员经过笔试以后,在面试环节,除了要现场回答主考官的问题之外,还应具备一定
的速录技能,并对报考人员的速录技能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听打能力。
由此可见速录技能在法院书记官应聘过程中的重要性,法院书记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记
录庭审内容,所以对于书记官的打字速度要求很高,寻常的电脑输入法根本没有办法完整记
录下整个庭审过程。
所以想要在法院书记员的话一定要先学好速录。正常人说话的语速一般是低于200字每
分钟的,但是速录人员可以达到220字以上,所以讲庭审内容记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法院速录员培训
飞耀速录培训,专注速录教学八年拥有一批优秀的速录教练,在速录教学中拥有一套教
学体系,让学员从速录技能、秘书知识、职业素养、就业能力方面全面提升自己,最后成为
合格的职场人。想要了解飞耀速录培训,那么先要从熟悉双手并击原理开始。
很多顾客咨询双手并击的原理是什么?飞耀速录是如何快速提高打字速度的?
飞耀速录软件插入电脑后即可轻松使普通键盘操作双手并击。从理论上讲单单学会双手并击
就能提高原来速度的2倍,可能会有人问:为什么是理论上能达到?现实就不能达到吗?之所
以保守的说是理论上,是因为大家平时都习惯了打全键盘,两个键盘同时打26个字母需要
时间习惯和熟悉,而经过了解和练习达到熟悉后,是完全可以达到2倍速的提高的。
法院书记员庭审记录工作中的技巧
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
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
第一,合理取舍法。是指根据发言的中心内容和案情类型所决定的重点内容,应予优先、
准确、详细记录的方法。这个时候就应该从案件的整体角度来考虑,例如,如果案件类型为
诉讼时效争议,那么涉及起算时间、届满时间、期间、权利主张时间的内容的,就是记录的
重点,应准确详细记录。第二,舍问取答法。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
先记录答话,事后再补记问话。因为提问主要是起到引导作用,当事人的答案才是庭审需要
了解的重要内容。
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
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第四,归纳整理法。是指在发言人的陈述缺乏条理性,
意思表达混乱或者内容分散时,记录人总结、整理、归纳出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中心意思予
以记录的方法。例如,将庭审中连续一问一答内容归纳成较为完整的前后问答。第五,推测
揣摩法。即换位思考法。书记员作为庭审活动重要的参与者,必须站在法官的位置想问题,
才能保证能跟上庭审的节奏。第六,语境排除法。这个方法是为了解决同音字问题。因为同
一个发音可能对应不同的词语,只有把词语放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
的真实意思表达。第七,掌握习惯法。在庭审当中,法官与书记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习惯和风格,作为书记员应当与法官沟通,并通过梳理与总结,掌握法
官的审判风格和习惯,以保证合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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