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基本条件1. 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或试点企业;2. 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到70分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一)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附件4),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填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二)》(附件6),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择优推荐。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时间安排请申报企业于7月10前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6)以及工作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一、指标体系的背景和意义: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企业,其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为了评估和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用于对示范企业进行评估和认定。
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和内容:1.知识产权保护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授权数量和有效性等,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成果。
2.知识产权运用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和效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创新和经济效益。
3.知识产权管理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能力。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组织和人员能力。
4.知识产权创新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方面的能力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5.知识产权合作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能力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三、指标体系的应用和意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可以有助于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绩效和能力,为企业提供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和方法。
同时,指标体系的应用也可以为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为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支持和指导。
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应用还有助于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和创新,促进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评估和认定,可以激励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大投入和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水平,促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合作,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先地位。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对知识产权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为了评价和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指标体系。
下面将介绍一个包括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一、创新能力1.知识产权申请数量:衡量企业创新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包括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
2.知识产权布局合理性:评估企业在不同技术领域、市场领域以及地理区域的知识产权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支撑企业的业务发展。
3.技术创新能力:衡量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1.知识产权转化率: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包括专利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面的转化率。
2.知识产权贡献度:衡量企业将知识产权应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的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度等指标。
3.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估企业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力,包括专利技术的核心技术、知名商标等指标。
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1.知识产权保护费用: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入程度,包括为维权所支付的费用和维权次数等指标。
2.知识产权保护成效:评估企业通过维权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包括侵权案件的胜诉率、被维权品牌的市场份额等指标。
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包括管理制度、流程、责任等方面的指标。
2.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包括人员数量、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指标。
3.知识产权管理成效: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成效,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效果、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等指标。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对于发展知识经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4.11.12•【文号】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施行日期】2004.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年6月13日,实施日期:2014年6月13日)废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2004年11月12日)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选择了部分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围绕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宗旨,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有关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推动下,各项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建设、政策法规体系与制度建设、专题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利用、专利战略研究、专利保护、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和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普遍增强,各项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正处在重要的历史机遇期。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人大对产权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温家宝总理2004年6月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1月召开的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为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的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多个层面上深入地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城市、园区(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等)和企事业单位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用于评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的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含了多个评价指标,从不同方面全面评价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绩效和能力。
以下是一个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详细介绍。
一、法律合规性指标:1.是否获得各类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注册证书;2.是否具备完善的内部制度和流程,确保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合规操作;3.是否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否具备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二、知识产权保护指标:1.是否有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策略,如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2.是否具备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如技术防御和监测手段;3.是否有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经验和能力,包括诉讼或其他解决方式的能力。
三、知识产权运营指标:1.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策略,包括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利用和转化;2.是否具备知识产权运营的专门部门或人员,并能有效组织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运营活动;3.是否有成功运营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案例,并能从中学习和改进。
四、创新能力指标:1.是否加强企业的研发投入,是否获得相关的创新成果;2.是否具备有效的技术创新管理手段和流程,如技术交底和发明人奖励制度等;3.是否能够有效保护和利用技术创新的成果,包括对发明专利的申请和转让。
五、培训教育指标:1.是否对企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业能力;2.是否为员工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以提高员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水平;3.是否建立了知识产权培训的系统,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等。
六、社会责任指标:1.是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活动和项目,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2.是否有相关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和流程,如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等;3.是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综上所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多方面评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的综合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管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系。
它意在通过科学的评价,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创新与运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研发和运用方面的能力。
包括专利申请数量、专利授权数量、技术创新能力等指标。
2.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举报数量、知识产权保护费用、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等指标。
3.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和价值实现方面的能力。
包括知识产权许可及转让收入、知识产权交易数量、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设置等指标。
4.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指标。
5.知识产权合作能力: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能力。
包括国际合作项目数量、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机构、研究机构合作项目数量等指标。
6.知识产权社会责任: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包括知识产权教育和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公益事业支持和参与等指标。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绩效导向。
评价指标的选择和权重的确定应当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特点,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发生。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初具雏形,并逐渐在实际应用中推广。
该指标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管理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向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创新型企业转型,提升国家整体的知识产权水平。
同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内外部评价的参考标准,有助于企业自身的改进和提升。
总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科学和综合的评价体系,它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能力提供了定量评估的方法和工具,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实力的典范。
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制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
目标:1.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3.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运用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内容1. 筛选评定(1)建立示范企业推荐机制,通过企业自荐、政府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筛选出具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实力的企业;(2)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定,综合考量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知识产权运作管理水平、市场表现等指标,确定示范企业名单。
2. 支持政策(1)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优惠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扶持等支持;(2)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机制,对示范企业进行专项资金扶持,用于知识产权培训、专利申请、技术引进等方面。
3. 建设平台(1)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专利数据库、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功能,为示范企业提供便利;(2)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3)促进示范企业间的合作交流,搭建合作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合作与创新发展。
4. 宣传推广(1)加大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宣传力度,提高示范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组织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展示示范企业的创新实力和经验;(3)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推动示范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和组织的合作。
三、工作机制1. 建立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估机构,负责推荐和评定工作;2.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示范企业的筛选、政策支持等工作;3. 县级及以上政府加强协调配合,为示范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项目扶持等;4. 加强与知识产权部门、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示范企业工作。
四、工作进展与评估1. 建立工作进展跟踪与评估机制,定期对示范企业工作进行评估;2. 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同时对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考核指标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和主要职能。
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政府的隶属关系加2-4分;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加1分。
特色指标(1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分值
指 标 简 要 说 明
评分说明
工作特色(10分)
创新举措与突出
成效
44
创新举措
5分
思路、制度(体制、机制)、措施等方面的创新。
22
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
2分
年度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
得分=2分×参评城市数值/标杆值
知识产权活跃度
4分
23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数量
2分
年度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数量。
得分=2分×参评城市数值/标杆值
24
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数量
2分
年度备案的专利许可备案的数量。
得分=2分×参评城市数值/标杆值
规则运用
6分
39
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2分
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开展情况;考核期内面向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规模及数量。
材料审核,专家打分,参评(同类)城市综合对比评分。
40
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情况
1分
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的次数、名称、内容、规模等。
举办或承办国际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活动1次以上,得1分。
2分
企业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
得分=2分×参评城市数值/标杆值
效率
3分
18
每百万研发经费发明专利授权量
2分
发明专利授权量与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值。
得分=2分×参评城市数值/标杆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其他知识产权收益(取三项考核内容的最高分值)
10.近三年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益。
7
11.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
12.知识产权作价作为注册资本额。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30分)
7.管理制度
13.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实施情况。
2
14.建立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
3
8.管理投入
15.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至少2人。
5
4.截止上一年底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拥有量。
5
3.产出质量
5.近三年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占比。
5
6.近三年专利授权率。
7
7.累计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数量。
3
知识产权运用
(25分)
4.自行实施专利
9.近三年专利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5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
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A表)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
考察要点
权重
知识产权创造
(35分)
1.产出导向
1.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研发创新,优化知识产权产出导向。
5
2.产出数量
2.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利拥有量。
5
3.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
2
9.预警
19.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5
10.纠纷应对
20.近三年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
5
5
16.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投入比例之和除以3)。
3
17.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的年平均值(知识产权经费指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申请/注册、维护、诉讼、检索分析、培训和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5
18.近三年核心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率(“核心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培训率为被培训核心人员占核心人员总数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