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一、子公司的优点(1)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2)有利于发展更多客户;(3)可享有注册地给居民公司同等的优惠待遇;(4)只向母公司报告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企业成果;(5)若当地适用税率低于母公司的税率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可递延纳税,有时子公司的适用税率比分公司低;(6)可以享受集团内部转移固定资产取得增值部分免税的好处;(7)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更易得到税务认可;(8)设立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更为便利;(9)子公司利润转回母公司较灵活,使母公司投资所得可以保留在子公司,或选择税负较低时转回,从而得到额外的税收收益。
二、分公司的优点(1)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较简单;(2)分公司经营时,承担的成本费用比子公司节省;(3)总公司拥有分公司的资本,在注册地不必缴纳资本税和印花税;(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不需要总公司再次投资设立;(6)经营期内,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7)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子公司缺点(1)要有母公司的投资;(2)设立程序相对复杂,设立费用较高,要缴纳开业注册税或印花税;(3)财务制度较为严格,财务在注册地需要全部公开,并需要复杂的审计和证明;(4)向母公司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要缴纳预提税;(5)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6)与母公司的交易常常是税务机关反避税审计的重点对象四、分公司缺点(1)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2)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需负担连带责任;(3)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的诸如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不易得到税务认可;(4)出售分公司资产取得的资本增值要被课税;(5)不能享受注册地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投资优惠;(6)利润一般必须在当年转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不能得到延期纳税优惠;(7)生产经营中的事项要向总公司请示、经总公司认可,不利于对外发展客户。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与利弊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与利弊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与利弊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最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权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权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1、设立子公司的好处:(1)只负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优势对比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优势对比1.成立分公司的优势:1.1独立法律实体: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权益。
这意味着,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分开,保护了母公司的资产和利益。
1.2扩大业务范围:成立分公司可以在新市场扩展业务,进一步开拓潜在的客户。
分公司可以在本地进行运营,提高与当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效率。
1.3品牌展示:成立分公司可以增强母公司的品牌形象。
通过在不同地区设立分公司,可以为母公司提供更广泛的品牌展示机会,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
1.4税收优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分公司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款、降低税率等。
这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2.成立子公司的优势:2.1独立财务管理:成立子公司可以实现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权益与母公司相互独立。
这使得母公司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和核算利润。
2.2独立业务管理:子公司有独立的业务管理团队,可以根据本地市场的需求和条件制定适合的业务策略。
这也有助于提高业务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
2.3融资和投资: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融资和投资。
这将使母公司在融资方面更加灵活,同时降低对母公司的财务风险。
此外,子公司可以吸引本地投资者,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
2.4独立员工管理: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员工管理和激励机制设计。
这将有助于吸引、留住和激励当地优秀的人才,提高企业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
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各自的优势,其选择应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战略目标。
如果企业希望在新市场开展业务,并且要求在法律上实现分离,那么成立分公司可能更合适。
而如果企业需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灵活性,那么成立子公司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无论是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需要企业在决策前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税收政策,以便为企业的扩张战略提供更好的支持。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下面是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欢送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设立方式不同。
1、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受控制方式不同。
1、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当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1、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当责任。
2、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当责任。
五、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1、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2、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六、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1、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2、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一、不是共同诉讼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共同诉讼的规定,纯粹属于诉讼主体合并的共同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而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诉讼人是享有连带债权和承当连带债务责任的民事主体。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总公司承当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而是自己责任。
所以,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2009-02-09 14:59:52)转载▼标签:分类:法律杂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设立子公司的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财税之子公司、分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税之子公司、分公司的影响李永兰律师子公司、分公司是现行市场经济下,公司选择对外投资(包括国外投资)所采取的重要组织形式。
但是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对公司税收有没有影响,有何影响?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了解的并不是很清楚,因此,笔者借此文章来作简要分析。
1. 公司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主要原因。
(1)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有助于形成公司集团,加速公司的发展,加快市场份额的增加,有助于占据有利市场地位。
(2)存在部分抵税国或低税地区对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的利润不征或少征税收,并与其他国家、地区广泛签订税收协议,对分配的税后利润不征或少征预提税。
因此,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可以成为公司用于转移利润、避免高税收的避税手段。
2.子、分公司对公司财税有不同影响,税收筹划往往成为公司作出具体选择的重要考量。
就纳税层面而言,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当向其所在国缴纳所得税。
但是具体到纳税税基、税率等方面,各国往往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和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分公司有不同的规定。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东道国视为“居民纳税人”,与其国内其他纳税人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而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东道国视为“非居民纳税人”,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子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债务以其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母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分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债务由母公司承担。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独立计征税收。
因此,可以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纳税人所提供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或免税政策,但是分公司作为他国公司在当地的派出机构,东道国往往不愿为其提供太多优惠。
(4)当东道国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以递延纳税,减少税收支出。
而分公司的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因此没有享受东道国低税率的权利。
(5)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等于母公司的资本利得,可以留在公司,或可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出,减少税收支出。
但是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为不涉及所有权变动,因此不必负担税收。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在人们的生活中被各种各样的公司充斥着,公司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众多的便利,这样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同样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司又分为不同的种类,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优缺点一、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浅析注册雄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一、分公司
1.股东构成:总公司
2.优势: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享受总公司已有的资质。
3.弊端:经营范围受总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大于总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总公司因为什么事情需要注销公司,分公司必须先注销,才能注册总公司。
Eg:来雄安注册建筑工程管理河北雄安分公司,可以享受总公司的资质。
如果独立核算,分公司未来还可以享受河北雄安的优惠政策。
二、子公司
1.股东构成:母公司+自然人/公司
2.优势: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不受母公司的影响,它类似于重新设立一家公司,可以注册其他行业的公司,经营范围也可以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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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概念比较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概念:分公司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
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二)区别与利弊分析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
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从纳税角度的衡量
1、如可能盈利,设立子公司在成立初期可享受更多优惠。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2、如可能亏损,设立分公司在成立初期可减少应纳税款。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对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3、在开办后期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
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