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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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区别: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

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

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国税函[1998]718号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设立办事处一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

该办事处只是对货物的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可以享受当地税收规定的众多优惠政策。

如果创办分公司则不能被视为独立法人主体,很难享受到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但是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统一体中的一部分接受统一管理,损益共计,可以平抑自身经济波动,部分地承担纳税义务。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

模拟试题四: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1、税收筹划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合法性,而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则是违法税法的。

()2、某一种税的税负弹性大小一方面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即税源大的税种,其税负弹性也大。

()3、节税越多的方案往往也是风险越小的方案。

( )4、在企业的收益表上,会计所得与计税所得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从是否可作返回性调整角度看,税收递延方法涉及的只是时间性差异。

()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将回收旧货物的支出从销售额中扣除。

()6、生产企业从商业企业购进已税消费品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纳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7、广告公司因经营需要而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的费用支出,可以从其营业额中扣除,以确定计税依据。

()8、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可以按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成本。

()9、财产税税务筹划是我国纳税人税务筹划需求最大的税种。

()10、跨国税收筹划是跨国纳税人事后制定的、用于减少跨国纳税义务的跨国投资经营计划,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1、税收筹划的最本质特点是()。

A.筹划性B.合法性C.专业性D.预期性2、进行企业资本结构税收筹划时,企业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比重(),其节税作用越大。

A.越低B.相等C.越高D.略高3、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A.委托代销B.销售免税货物C.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劳务4、进口下列货物应按13%征收增值税的有()。

A.农机零部件B.汽车C.家用电气D.矿产品5、纳税人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中首选的、最便捷的是()。

A.在企业组织形式中进行选择B.通过企业筹资与投资节税C.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D.在税法允许情况下,选择不同会计政策进行节税6、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收入()。

关于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资产调拨的增值税思考

关于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资产调拨的增值税思考

2019.10下30理论探索关于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资产调拨的增值税思考◎文/彭思涛摘 要:总分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核算主体以及纳税主体一直以来备受争议,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纳税义务往往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构争论的焦点。

基于此,通过对总分公司的概念区分、核算方式梳理以及增值税原理和条款剖析,从而对资产调拨业务的增值税缴纳进行分析。

关键词:总公司;分公司;增值税;调拨1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要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就首先要明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异。

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现代企业组织中的重要形式,除特殊行业外,两者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都可以拥有各自经营资格、经营场所并配置相应人员。

而两者最大的差异是法律地位不对等。

由于分公司的各项资产所有权均归属总公司,没有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在各方面均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从财务管理角度,公司财务管理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

分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并没有股东方权益的体现,根本无法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只有通过利润的回转将其损益转入总公司汇总报表,从而反映出股东方的权益;子公司在实收资本(股本)中就能够很清晰地反映出股东方的权益,并通过财务会计报表反映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对比区别,引申到总分公司之间,我们在实务操作过程中能看到,分公司的名称往往将总公司的全称作为前缀,且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甚至在登记备案中的识别号也经常是以后缀形式予以区分。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分公司的一切经济行为都受控于总公司,其实质就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层级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

2 独立核算和单独核算的理解在讨论总分公司资产调拨的增值税问题之前,独立核算和单独核算的概念首先要予以明确。

实务中,独立核算概念的辨析经常与税务中的增值税缴纳主体和企业所得税缴纳主体相联系,也有的以是否存在独立银行账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判定依据,更有甚者以财务是否独立开立账套作为判定法则。

电网企业分公司管理模式下“模拟子公司考核”探究

电网企业分公司管理模式下“模拟子公司考核”探究

电网企业分公司管理模式下“模拟子公司考核”探究发表时间:2018-10-01T09:53:15.000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6期作者:庞圣玉[导读] 摘要: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管理的“指挥棒”,经营业绩考核导向引导着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方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摘要: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管理的“指挥棒”,经营业绩考核导向引导着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方向。

本文在分析地市供电分公司的业绩考核现状基础上,针对性提出了地市供电分公司的“模拟子公司考核”业绩指标管理体系,并重点对指标选择、考核机制进行了系统讨论。

本文认为,地市供电分公司“模拟子公司考核”业绩指标管理体系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地市供电分公司从传统的“成本中心”和“项目建设中心”转变为“价值创造中心”。

关键词:分公司;子公司;模拟;考核一、广东电网公司对地市分公司考核现状分析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对地市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分公司”)实施系统化的经营业绩考核已经多年,近年来对其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升级,从原有的“目标责任制”模式演变为目前的“绩效管理制”模式。

综合分析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的新、旧业绩考核体系,有如下结论:1、对地市分公司的业绩考核体系偏重于运营操作层面的内容考核,虽然引入一定比重的经济效益指标考核,但所占考核比重较低。

2、对地市分公司的业绩考核体系均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平衡”考核特点,特别是目前采用的绩效管理制,比较接近平衡计分卡管理模式。

原有的“目标责任制”从内部管理角度设置了“五项责任制”的“平衡”评价考核体系,包括: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班子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简称“五项责任制”)。

而目前的绩效管理制则按照省公司的战略管理及实施路径,从“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绿色”五个方面设置“平衡”评价考核体系。

3、指标考核规则导向存在一定不足。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对比分析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对比分析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对比分析一、定义的区别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二、控制与管理的区别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

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独立核算,股东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收益,不能合并计算。

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册资金,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三、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因此,其拥有独立的对外融资权,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分公司一般不能对外融资,只有在母公司授权下可适当融资,但银行评审标的依然是看母公司。

四、税收角度的区别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关于子公司投资退出后评价报告(一)

关于子公司投资退出后评价报告(一)

关于子公司投资退出后评价报告(一)
关于子公司投资退出后评价报告
1. 引言
•介绍背景和目的
•提出问题和研究目标
2. 研究方法
•数据收集
–调查问卷
–文献研究
–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方法
–统计分析
–比较分析
–财务分析
3. 子公司投资退出情况总览
•投资退出方式
–IPO
–股权转让
–出售子公司
•投资退出收益率比较
–不同方式的收益率对比
–前后收益变化分析
4. 子公司投资退出影响因素分析•宏观经济因素
–国家政策环境
–行业发展趋势
•子公司内部因素
–公司经营状况
–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母公司决策因素
–投资退出策略
–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
5. 子公司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监测和预警机制
•风险评估和管理方法
6. 结论与建议
•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结论
•针对投资退出的风险和控制,给出建议和措施
7. 参考文献
这份报告按照以上格式进行撰写,旨在分析和评价子公司投资退出的情况,并提供风险控制和决策建议。

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有助于资深创作者更好地理解投资退出的影响因素和风险管理措施。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1-4作业及答案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1-4作业及答案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形成性考核册学校名称:__ _______学生姓名:_________学生学号:_____班级:_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编制(第一章、第二章)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某一行业(或企业)的不良业绩及风险能被其他行业(或企业)的良好业绩所抵消,使得企业集团总体业绩处于平稳状态,从而规避风险。

这一属性符合企业集团产生理论解释的( B )。

A.交易成本理论 B. 资产组合与风险分散理论 C. 规模经济理论 D. 范围经济理论2. 当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地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资本时,会计意义的控制权为(C )。

A.控制 B. 共同控制 C. 重大影响 D. 无重大影响3. 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的资本比例超过50%以上时,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控制权为(B )。

A. 全资控股B.绝对控股C.管理功能D.共同控股4. 金融控股型企业集团特别强调母公司的(A)A. 财务功能B. 会计功能C. 管理功能D.经营功能5. 在企业集团组建中,(B )是企业集团成立的前提。

A. 资源优势B. 资本优势C. 管理优势D. 政策优势6. 从企业集团发展历程看,处于初创期且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集团,或者业务单一型企业集团主要适合于( A )的组织结构。

A. U型结构B. H型结构C. M型结构D. N型结构7. 在H型组织结构中,集团总部作为母公司,利用(C )以出资者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管理权。

A. 行政手段B. 控制机制C. 股权关系D. 分布绩效8. 在集团治理框架中,最高权力机关是(B )A. 董事会B. 集团股东大会C. 经理层D. 职工代表大会9. 以下特点中,属于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优点的是(D )。

A. 有效集中资源进行集体内部整合B. 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子公司追求自身利益C. 避免产生集团与子公司层面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D. 使总部财务集中精力于战略规划与重大财务决策10. ( B )具有双重身份,是强化事业部管理与控制的核心部门。

企业领导调研子公司报告

企业领导调研子公司报告

企业领导调研子公司报告一、引言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和评估子公司的运营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潜在风险,以帮助企业领导制定下一步的发展策略和决策。

本报告将对子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力、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二、背景1. 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子公司A- 成立时间:20XX年- 行业:XX行业- 主要产品/服务:- 直接竞争对手:2. 调研目的和范围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评估其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并为未来决策提供依据。

调研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益- 潜在风险和挑战三、市场地位和竞争力1. 市场地位通过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比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子公司A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还存在差距。

- 子公司A的产品/服务在某些细分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仍需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 子公司A的品牌知名度较低,需要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提高品牌影响力。

2. 竞争力分析对于子公司A的竞争力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子公司A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 子公司A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以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需求。

- 子公司A的售后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财务状况和运营效益1. 财务分析根据子公司A的财务报表和数据,我们对其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子公司A的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但净利润增长缓慢。

- 子公司A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需注意控制财务风险。

- 子公司A的现金流量状况较好,但需要加强现金流管理。

2. 运营效益分析根据子公司A的运营数据,我们对其运营效益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子公司A的生产效率有待提高,可以通过流程优化和设备升级来提升产能。

- 子公司A的成本控制有一定改进空间,可以通过采购策略优化和生产成本管理来降低成本。

- 子公司A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建立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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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对比分析从公司的法律制度、涉诉风险、投资限制、设立方式、股权结构、管控方式、业务权限、财务管理、税收成本等九个方面,简要分析子公司、分公司的差异之处。

企业集团成立子公司或者设立分公司,虽两者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只要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形式,无论何种形式,都能够起到对现有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实现公司的发展。

本报告主要从法律制度和税收财务等层面入手,不涉及具体数据,简单分析两种形式之优劣,为公司治理提供参考。

一、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形式的基本差异。

法律地位之不同,决定了两种公司形式在其他诸多层面的不同之处。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

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以其自身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无直接关系。

成立子公司要制定自己的公司章程,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子公司具备当然的诉讼主体资格。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即与总公司实质一体。

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属于自身的独立财产,不设公司章程,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分公司一般在财务、人事和管理等多方面由总公司决策管理,若因债务问题产生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存在连带之责。

同时,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据此:由于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子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面上的权限独立且广泛,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由于减少了上下级行政管理上的隶属关系,总体上行政管理成本相对较低。

但在子公司成立之初,由于各项管理和制度都需要探索性地制定和调适,故早期管理成本较高。

从公司财产角度看,成立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资金投入,一旦投入则资本所有权发生转移。

而分公司只需直接拨付,所有权不转移。

故而子公司一旦成立,即成为独立责任承担之主体。

二、涉诉风险涉诉风险是两种公司形式的关键差异,也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成本。

子公司能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相关。

因此,一般情况,成立子公司后,母公司不再承担子公司之责。

但存例外涉诉情形: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公司有母公司的股份或者其他收益,亦可被执行。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因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承担时,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事实上,分公司的财产亦属总公司)。

在承担责任的内部分配机制上,通常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再由总公司以自身财产承担补充责任。

据此:设立子公司,与母公司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一旦涉入债权债务纠纷(成为债务人的情形),则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母公司并无关联。

而分公司即使拥有诉讼主体资格,其财产不足以偿付债务时,总公司也必须承担。

《民诉意见》四十一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领取了营业执照,就有当事人资格,可以以分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故,无论是子公司和分公司涉诉,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或者总公司都不会直接涉诉,除非在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总公司被列为共同被告。

总体而言,成立子公司则集团涉诉的法律风险较小,设立分公司则不然。

三、投资限制成立子公司一般为全资或者控股。

根据《公司法》,在成立子公司的情形下,母公司的投资受到其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母公司的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如果设立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其“投资”属于内部的财务管理关系。

据此:母公司的投资将成为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全部或者部分,注册资本又是公司承担责任的界限,也是一种信用担保。

如果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短期内不增资扩张,根据公司资本恒定原则,对公司的担保数额有一定的限制,也决定着公司的规模。

而分公司由于无独立法人资格,以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责任界限和信用担保,在公司设立初期,担保额度大,有总公司的商誉为后盾,短期发展空间较大。

四、设立方式子公司成立方式比较严格,即参考新公司成立的要求。

通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详见《公司法》相关规定)。

相对而言,分公司的设立方式较为宽松,总公司可向相关地区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该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据此: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实际上进行的是一套新公司成立的法定程序,而分公司设立的程序相对简化。

单纯法律上比较,两者之差异在公司形式的选择上影响非常有限。

但从设立成本上看,如果面临设立之后的“公司”短期内盈利状况不明显,需择时机才能更好发展的情况,则采取分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宜。

五、股权结构成立子公司可以进一步选择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一种是全资子公司。

若为母公司控股的方式,则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定资本募集方式,吸收社会资金入股。

设立分公司,只能由总公司拨付各项资金,不影响原有公司的股权结构,亦不存在吸收其他资金的情况,即无融资效果。

六、管控方式从企业集团管理上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五个途径:首先,通过股东大会形式(但受到持股比例的影响);其次,通过母公司董事会形式;复次,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形式;第四,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业绩的考核与指导;最后,通过派遣董事等高层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审计人员等)影响子公司决策。

分公司与母公司紧密相连,在管理上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首先,授权控制,即管理资产授权和资金支出授权;其次,预算管理,即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目标,编定成本、费用、销售、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会计审核;第三,会计核算;第四,审计监督。

差别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其决策层即总公司决策层,故无需通过董事会等方式,而主要以资产授权和财务监督制度来管控。

据此:从经营业务的关联度上看,一般选择分公司体制适合经营同类或强相关性的业务,选择子公司体制则更适合经营领域跨度较大的业务。

对子公司的管控,难度相对比分公司大。

但子公司充分的自主权,在经营模式选择上相对灵活,适应性好。

而分公司直接受控总公司,缺乏独立决策权,激励性和创造性不如前者明显。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之积极引导和适度管理,可以考虑建立子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向母公司高管人员的定期述职制度;或者建立母子公司对应部门之间建立定期述职制度。

同时,集团本部对子公司开展定期的审计也应当制度化。

七、业务权限由于子公司即为一个独立的新公司,根据在工商行政部门的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假使出现了超越经营权限的双务民事行为,只要该民事行为属于正当贸易,一般也成立生效。

而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在总公司的授予权限内从事经营活动,否则会出现无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等情况,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据此:成立子公司,无需任何授权,独立性强、自主性高。

而分公司则需要总公司的授权。

然,单纯的业务权限对公司形式的选择亦无实质影响。

但是,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授权层面的法律风险是:分公司需要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如果分公司超越权限订立合同时,一般容易发生“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情形,而表见代理的情形下一旦涉诉,败诉风险相对较高。

八、财务管理子公司有健全的公司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上也必须有独立制作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有着自己完整的财务核算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审核工作与新的公司并无差异。

分公司可以有内部的“分账核算”,但对外仍然是以总公司为一个单位合并报账。

分公司所需的经营费用有总公司拨付,因此分公司的数据将汇总到总公司,成为合并报表。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集中式:此方式可以使总公司及时掌握所有财务信息,便于总公司管理,但却不利于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二是下放式:此方式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却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如果完全下放(即分公司自行设定财务部门和人员),还可能增加总公司的审计成本。

据此:设立子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有所增加,而分公司无需独立的财务制度,如不采取完全的“下放式”财务审核,管理成本相对较低。

但,如果子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管理成本的作为考量的权重比会大大降低,以至于对选择公司的形式无实质影响。

九、税收成本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单位,要承担与任何一个居民公司同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子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外,税率一般为25%。

分公司没有脱离母体,故发生的利润和亏损将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制作“合并报表”。

而分公司缴纳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属于内部行为,因此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负担税收。

分公司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成立子公司在税收方面的负担要比分公司重。

如果,拟成立的“公司”,目前力量较为薄弱,盈利能力有待提高,或者抗风险能力不足,采取分公司的形式设立更为宜。

因为开办初期,分公司对可能发生亏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弥补,而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也可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但子公司则无此优势,在其成立初期,纳税负担较重。

但如果短期就能盈利,或扭亏为盈,则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设立子公司较宜。

两种公司的形式本身不存在优劣之分,唯在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做出一种权衡的选择,市场才是决定因素。

因此,需要决策层的多维度的考虑。

以上报告,定有疏漏,故内容仅供集团领导参考。

1、附表:两种不同形式公司之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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