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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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测量工作,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单位及相关单位在电力计量工作中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电力计量监督是指通过监测、检测、审查等手段,对电能测量设备和计量点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监督对象第四条电力计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电能计量设备(包括电能表、用电量计量装置等);2.计量系统(包括计量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等);3.计量点(包括发电、输电、配电、用电计量点等)。

第五条电能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具备准确、可靠、安全等基本要求。

第六条计量系统应当满足计量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等要求,并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计量点应当符合用电单位的实际用电需求,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的位置、安装方式、接线规范等。

第三章监督措施第八条电力计量监督应当采取定期监测、抽样检测、设备巡检等手段,确保电能计量设备和计量点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力计量监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监测计划,按计划进行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电力计量抽样检测主要针对计量设备的准确性进行检验,抽取计量设备的一部分进行检测,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电力计量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

第四章监督机构第十二条电力计量监督的具体实施由电力监督机构负责,电力监督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

第十三条电力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独立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电力监督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计量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电力监督机构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通报批评;2.警告;3.责令改正;4.暂停计量资格;5.撤销计量资格。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t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保障其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电能计量设备、电能计量系统以及其他相关电测技术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公认,并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行业、工业企业、商业服务机构等使用电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认定和检测能力。

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t监督范围和内容第七条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电能计量设备的类别、型号、技术规范等要求的监督;(二)电能计量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的监督;(三)电测技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的监督;(四)电测技术监督中涉及的设备、仪器、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五)其他与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电测技术监督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各项要求的落实。

第九条电测技术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电能计量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二)对电能计量系统的组成、参数和运行状态进行监督;(三)对电测技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督;(四)对电测技术监督中涉及的设备、仪器、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进行检查;(五)其他与电测技术监督相关的事项进行核查。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定期对电能计量设备和电能计量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准确度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电测技术监督应加强对电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t监督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监督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调查:监督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其电测技术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1. 电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电测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并保障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监督的范围包括检测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2. 监督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单位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3. 监督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 监督单位应对检测设备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5. 监督单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

6. 监督单位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7. 监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的监督记录和报告。

8. 监督单位应及时处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9. 监督单位应积极与相关单位和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技术监督工作的规范和提高。

10. 监督单位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以上是一些建议和措施,用于指导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行业要求进行制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概述电测技术监督是指对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电测技术设备及其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电力系统生产安全、运行可靠、质量稳定。

本细则主要针对电测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2. 监督内容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1 电测技术设备1.对电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包括检查设备的接地、绝缘状况、连接情况等;2.对电测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厂家的建议进行设备更换;3.对电测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进行测试、校准和比对,以确保电测设备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2 电测技术应用1.对电测技术应用进行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保留检修维护记录,并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2.对电测技术应用的数据进行管理,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精度,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并确保数据安全保密。

2.3 电测技术人员1.对电测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电测技术工作者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能;2.对电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电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3.对电测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保证电测人员的工作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3. 监督流程在执行电测技术监督过程中,需要建立完整的监督流程:1.建立监督档案,包括电测技术设备档案、应用档案和人员资质档案等;2.制定监督计划和实施方案;3.对电测技术设备进行巡检和定期检修维护;4.对电测技术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进行测试、校准和比对;5.对电测技术应用进行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数据管理等制度;6.对电测技术应用的数据进行管理,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精度;7.对电测技术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培训和职业道德监督;8.进行监督督导和结果检查;9.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反馈。

4. 监督评估电测技术监督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4.1 监督结果评估对电测技术监督的结果进行评估,主要考虑以下方面:1.设备稳定性和精度是否得到有效保障;2.应用管理和数据管理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和有效执行;3.电测技术人员资质和职业道德是否符合要求。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7-10-15发布2014-01-01实施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发布细则控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测工作的计划管理,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和工作前的准备,强化电测仪表专业科学化管理,使电测仪表工作和形成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有秩序的标准化全过程规化管理,提高电测仪表运行可靠性和合格率,减少由于电测仪表所致的设备的不正常工作,保证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

依据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条例、反事故措施等规定,编制了《电测监督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测仪表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与电测仪表专业相关的各种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检修、运行等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执行法律《中国人民国计量法》第四条专业术语定义电测持术监督:依据和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对电测仪表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对电测设备的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围运行。

第二章执行程序第五条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人民国计量法》及上级颁发的监督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参与仪器仪表和计量装置从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以入网的电测仪表及计量装置实行入网可;确保电力生产运行中的试验用的仪表准确可靠;统一仪表的检验法,对监督围仪表进行期检验和维护修理;督促按量值传递的规定按时送检标准仪表。

保证本单位最高等级标准仪表处于规定精度状态;检查现场运行中的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表计的准确指示;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保管、维护、安装和搬运仪表;组织给检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推广新成果,研究解决生产中的测试技术关键,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工作等等。

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的围是: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电测数字仪表、电测记录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____年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电测技术的安全、可靠和准确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电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电测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维护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电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各地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加强对电测技术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要求第六条: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建立电测技术认证制度,对电测设备进行认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要求。

第七条:对于从事电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电测设备的合理运行和使用。

第八条: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对电测设备的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九条: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电测设备的售后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用户的权益。

第十条: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电测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三章:电测设备生产监督第十一条:电测设备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和制造,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电测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推行科学的管理模式,实施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电测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要求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电测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电测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电测设备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电测设备销售监督第十六条:电测设备销售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销售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电测设备销售商应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和性能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准确性。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前言电测仪表技术监督是电力系统中特别紧要的环节,它负责监控电力系统中各项测量参数,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水平,特订立本实施细则。

二、监督对象本细则适用于电力系统中全部的电测仪表,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电量以及各种保护和掌控测量仪表等。

三、监督内容1. 定期检测仪表性能,确保仪表测量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2. 对仪表进行校准,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进行校准;3. 监控仪表工作状态,适时发觉故障并进行修复;4. 对仪表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5. 针对新型仪表,加强对其性能的监督,保证其在运行中的精准性。

四、监督标准1. 测试准则:应依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如GB/T 15283-1994《交流电能表准则》等;2. 校准准则:应依照国家标准进行校准,如JJG306-1994《电能表》等;3. 安装准则:应依照《电力系统安全作业规程》进行安装;4. 维护准则:应依照《电力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维护。

五、监督流程1. 定期检测仪表的性能,测试数据应高于或等于经国家计量认证中心授权的检定机构检定的限值;2. 对仪表进行校准,应严格依照校准准则进行,并在校准后备份数据;3. 监控仪表的工作状态,适时发觉故障并进行修复;4. 针对新型仪表,应进行性能测试和验证,并在其正式投入运行前进行验收。

六、责任分工1.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日常监管;2. 仪表操作员须遵守全部相关的工作规程,并保证仪表的正常运行;3. 检修人员负责检测仪表的性能,并适时维护和修复显现的故障;4. 校准人员负责对仪表进行校准,并在校准后备份数据。

七、总结实施细则在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中起到了特别紧要的作用,有效保障了电能的计量精准性和牢靠性,提高了电力系统的运行水平。

将来应连续完善细则内容,提高电测仪表技术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应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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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计量技术实施细则
一、目的
加强电站电测计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标准指示仪表、标准直流仪器、标准数字仪表、关口电能表、互感器、重要配电盘表、RTU等各类电测仪表计量准确,不发生计量故障及差错电量。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三、职责
生产营销部归口电测监督管理,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

电测监督专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
1.依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电测计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制定电站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实施规则、计划、技术措施。

2.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生产电测计量技术监督计划。

3.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档案,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4.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确保检定工作的公平、公证。

5.加强对关口计量的管理工作,确保关口表的准确计量。

6.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监测和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电测仪表的实际运行情况。

对于发现的缺陷及时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向厂部报告。

组织或参加电测仪表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7.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8.审核电测仪表校验报告,并按时上报上级监督部门督核范围内的报告。

9.编制或审查重大电测仪表更新改造方案,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10.负责填报上级规定上报的季报表、年报表,经电站审查后按时上报上级监督部门。

11.组织协调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接受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监督工作中的
专业管理。

12.指导、监督和考核热工专业的工作。

四、监督范围与内容
1.标准仪器仪表送检:1次/年,包括标准指示仪表、标准数字仪表、标准直流仪器的校验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8%,标准检验装置的校验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计量装置考核(复查)率要求达到100%。

2.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其检定周期一般定为2年。

只作测量用的电流互感器,可根据技术性能、使用的环境条件和频繁程度等因素,确定其检定周期,一般为2至4年。

3.关于延长检定周期的规定:凡0.2级以上(包括0.2级)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在连续2个周期3次检定中,最后1次检定结果与前2次检定结果中的任何1次比较,其误差变化不超过误差限值的1/3时,检定周期可延长原定的50%,即检定周期为3年。

如果第4次检定仍满足上述要求,检定周期仍可继续延长1年,即检定周期为4年。

4.关于缩短检定周期的规定:作标准用的电流互感器,如果在一个检定周期内误差变化超过其误差限值的1/3时,检定周期应缩短为1年。

5.经检定合格的电流互感器,应发给检定证书或标注检定合格标志。

检定证书上应给出检定时所用各种负荷下的误差数值,作标准用的还应该给出最大变差值。

只有对全部电流比均符合本规程技术条件要求的电流互感器,方可在检定证书封面上填写准于作某等级使用;对于只检定部分电流比及专用电流互感器的检定结果,应只在封面背面的结论及说明栏中具体注明检定情况和结论。

6.经检定不合格的电流互感器,应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检定结果超差,经用户要求并能降级使用的,可以按所能达到的等级发给检定证书。

0.2级及以上等级的电流互感器,检定后应加封印。

检定不合格的电流互感器不准出厂和使用。

7.作标准用或与其它仪器仪表配合作量值传递用以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电压互感器,检定周期为2年。

其余用途的电压互感器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其检定周期为2年至4年。

8.关于延长检定周期的规定: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连续2个周期3次检定中,最后一次检定结果与前2次检定结果中的任何一次比较,误差变化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3,检定周期可以延长原定的50%,即检定周期为3年。

如果第4次检定
仍满足上述要求,检定周期仍可继续延长1年,即检定周期为4年。

9.关于缩短检定周期的规定:0.2级及以上作标准用的电压互感器,在检定周期内如果误差变化超过了关于延长检定周期的规定,其检定周期由2年缩短为1年。

10.经检定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发给检定证书或标注检定合格标志。

只有全部变比都检定合格时,才能对电压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别下结论。

对于只检定部分变比及专用电压互感器的检定结果只能给予具体说明。

检定证书上应给出检定时所用各种负荷下的误差数值,作标准用的还应给出最大变差值。

11.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0.2级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检定后应加封印。

检定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不准许出厂和使用。

12.重要盘表、变送器和RTU校验:1次/年,要求校验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6%。

13.其他仪器仪表校验:1次/年,要求校验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85%。

14.计量故障统计:1次/年,要求故障差错率≤0.8%,差错电量≤50万KWh。

六、监督考核指标
根据电测监测项目外委以及“电测监督基础管理考核细则”要求,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基础管理分4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具体标准:
1.标准仪器仪表送检率:100%;
2.标准仪表调前合格率:98%;
3.重要配电盘表校验率:100%;
4.重要配电盘表调前合格率:96%;
5.其他仪器仪表检验率:98%;
6.其他仪器仪表调前合格率:80%;
7.在用标准装置考核率:100%;
8.上网关口电量计量故障率:0。

七、支持性文件
1.规范性应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4)《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范》(能源政法[1992]955号) (5)《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试行)》(JJG1033—1992)
2.检定规程
(1)《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DL460—1992)
(2)《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109—1983)
(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SD110—1983)
(4)《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JJG(电力)01—1994)
(5)《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G124—1993) (6)《直流电桥检定规程》(JJG125—1986)
(7)《直流电阻器检定规程》(JJG166—1993)
(8)《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规程》(JJG169—1993)
(9)《交流电能表(电度表)检定规程》(JJG307—1988)
(10)《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JJG313—1994)
(11)《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JJG314—1994)
(12)《直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试行)(JJG315—1983)
(13)《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试行)(JJG366—1986)
(14)《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15)《指针式频率表检定规程》(试行)(JJG603—1989)
(16)《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规程》(JJG622—1997)
(17)《交流数字功率表检定规程》(JJG78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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