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大坡乡第一中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

收费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五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第六条学校不收取以下费用(一)将讲义资料、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班会、取暖、降温、饮水(含饮用热开水)、校园安全保卫、学生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三)将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四)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文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第七条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前,应征求学生家长和学生意见,收取后应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结算单,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第八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中小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依据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用途和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小学校代收费规章制度

小学校代收费规章制度

小学校代收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校的代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学校所有代收费活动。

第三条小学校代收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禁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应当明示代收费的具体内容、标准和办法,做到公开透明。

第五条学校应当确保代收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代收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及时整改不合规的行为。

第七条学校对代收费过程中的疑问和投诉要及时给予回复和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代收费工作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代收费项目第九条学校代收费项目应当合理,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教材费、餐费、住宿费等。

第十条学校代收费项目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变相收费。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计费办法,不得随意调整或变相收费。

第三章代收费程序第十二条学校代收费应当提供正规的收据或发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学校代收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费用。

第十四条学校代收费应当及时清分和入账,确保代收费资金的安全和监管。

第十五条学校代收费不得以逼迫、欺骗等手段进行,学生家长有权自愿选择是否缴费。

第四章代收费监督第十六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代收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代收费合规。

第十七条学校代收费的资金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学生家长有权监督学校的代收费行为,如有不合规情况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学校代收费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学生家长的投诉和意见,学校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予以回复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补充规定。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是指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为提供一些特殊服务或项目所收取的费用和代收的费用的规定。

下面是对一些常见的项目及其标准进行介绍:一、服务性收费项目1. 食堂费:学校提供的学生午餐及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学生的学生身份,通常会有不同的标准,例如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学生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2. 住宿费:针对需要留宿的学生而设立的费用,主要包括宿舍的租金和相关服务设施的维护费用。

同样根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标准。

3. 实验课费:针对一些需要额外实验设备和材料的课程所收取的费用,例如化学和物理实验等。

根据学校提供的实验内容和需求的不同,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差异。

二、代收费项目1. 杂费:学校统一收取的一些费用,包括学生学籍档案费、保险费、文化活动费等。

这些费用的标准通常由相关部门或学校进行规定。

2. 特色课程费:针对特殊的课程或培训项目所收取的费用,例如音乐、舞蹈、美术等特长课程。

这些费用的标准一般由开设该课程的学校或机构确定。

3. 基建费:用于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所收取的费用。

通常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衡量。

需要注意的是,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学校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设定收费标准,并在收费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需求,同时也是学校为了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而需要的经费来源。

以下继续介绍一些常见的项目及其标准。

三、服务性收费项目(续)4. 音乐课费:针对学校提供的音乐教育课程所收取的费用。

音乐课费的标准会根据课程所占时间和课程教师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5. 运动会费:学校举行运动会所需的场地费、设备费和组织费等。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XXX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研究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

收费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五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第六条学校不收取以下费用1(一)将课本资料、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班会、取暖、降温、饮水(含饮用热开水)、校园安全守卫、学生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三)将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四)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文规定归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第七条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前,应征求学生家长和学生意见,收取后应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结算单,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第八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维护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学校所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行为。

三、服务性收费项目1.图书馆服务费:为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营及图书资源更新,学生每学期缴纳图书馆服务费100元。

2.实验室使用费:学生每学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缴纳实验室使用费,费用标准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验器材损耗情况进行评估。

3.课外活动费: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生每学期缴纳课外活动费200元,用于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实践实习等。

4.保险费: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生每年缴纳保险费100元,享受学校购买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福利。

5.住宿费:学校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及房型,制定相应标准的住宿费,并根据实际住宿人数进行收费。

四、收费程序1.缴费通知:学校在每学期开始前,通过学校公告栏、学生教务系统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发布服务性收费通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缴费期限。

4.代收费:如学生家长由他人代为缴费,则代缴人需提供代缴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证明,并承担代缴费对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规处理1.逾期未缴费:学生家长逾期未缴纳服务性费用的,学校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限制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限制学生参与校园活动、限制学生报名参加考试等。

2.强制退学:学生家长连续两个学期未缴纳服务性费用的,学校有权对该生采取强制退学处分。

六、监督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将定期进行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收费行为合规、公正、透明。

2.学生家长如对收费标准、缴费程序等有异议,可向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3.学校财务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申诉,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

XX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资金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收费范围及标准1.校服费:按年级统一制定,每学年开始前发布,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购买校服。

2.食宿费:按学校食堂、宿舍管理规定收费,每学期开始前发布收费通知,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纳费用。

3.图书费:按学年为单位收取,根据教学计划和每个年级的学生数确定标准,每学年开始前发布收费通知,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纳费用。

4.实验费:根据不同学科实验室使用情况收费,每学期开始前发布收费通知,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纳费用。

5.其他杂费:包括文具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收取,每学期开始前发布收费通知,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纳费用。

三、收费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及信息发布。

四、收费通知及缴费渠道1.学校于每学期开始前发布收费通知,明确收费项目、标准、缴费截止日期等相关事项。

2.学生家长可通过线上缴费平台、银行转账、现金缴费等多种渠道缴纳费用。

线上缴费平台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支付功能,并提供详细的缴费指引。

3.学校设立缴费窗口,负责接收现金缴费及代收费业务办理。

五、缴费逾期处理1.学生家长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费用,需提前向收费管理办公室申请缓缴,并说明原因及预计缴费时间。

经审核同意后,可延长缴费期限。

2.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学校将通知学生家长进行催缴,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暂停食宿等。

六、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将按规定时间公开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的项目、标准和缴费情况等相关信息,便于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了解。

七、资金管理与使用1.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都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体系,按规定用于学校的教学、管理及后勤等方面的支出。

2.学校设立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对收费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公正。

京教财[2010]2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10]2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10]29号各区县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促进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一、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原则代收费是学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的相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的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收取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应及时退还学生;学校不得将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本市学校代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对未纳入代收费项目目录的费用,学校一律不得代收。

二、代收费项目目录(一)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教育)代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1)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除作业本费、伙食费、初中毕业年级升学体检费、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学籍IC卡补卡费外,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收费代收费制度

学校收费代收费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收费和代收费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规范学校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学校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合法、合规、合理。

2. 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3. 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收费依据学校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依据,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 收费项目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

3. 收费标准学校收费和代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收费程序(1)学校制定收费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学校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3)学校收取费用时,向学生或家长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4)学校定期向学生或家长公布收费情况。

5. 代收费管理(1)学校代收费项目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增设代收费项目。

(2)学校代收费项目应与学生自愿原则相结合,不得强制收取。

(3)学校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实际费用相符,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学校代收费项目收费应通过正规渠道收取,不得收取现金。

6. 收费公示制度(1)学校应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2)学校应定期向学生或家长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监督。

7. 违规处理(1)学校违规收费,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2)学校违规代收费,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学生、家长对学校收费和代收费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投诉,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理。

四、制度实施1. 学校成立收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收费和代收费工作的统筹管理。

2. 学校设立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收费和代收费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坡乡第一中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

收费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五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第六条学校不收取以下费用
(一)将讲义资料、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班会、取暖、降温、饮水(含饮用热开水)、校园安全保卫、学生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教辅书、学具、报刊杂志;
(三)将按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四)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文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第七条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前,应征求学生家长和学生意见,收取后应向学生家长发放收费结算单,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第八条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中小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依据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用途和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公示内容及时更新,接受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对我校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确保公示内容的合法、准确、有效。

第九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考试费除外)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统一收取。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
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服务性收费资金由学校根据实际列支;代收费资金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严禁任何班级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使用相关部门规定的票据。

第十条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并成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的监管。

第十一条各班如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代收费项目表
沾益县海峰中学2009年3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