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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审计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有资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全面、系统,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审计档案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三)安全性原则:对收集的审计档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失密、损毁。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审计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管理:对整理后的审计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三)编号管理:对审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安全保管:对审计档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二)保密保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档案,应严格保密。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提供审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二)授权利用:查阅、复制审计档案需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

(三)限制利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档案,限制查阅、复制。

第四章审计档案的销毁与归档第八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经批准后,方可销毁审计档案。

(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销毁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损毁。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审计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为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规范,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的内部掌控水平,特订立本《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二、审计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审计档案依照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以支持审计工作的准确、高效进行。

2.2 原则审计档案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审计档案的管理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2.对于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审计档案,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3.审计档案应依照合理的分类和归档结构进行管理,便于查阅和使用;4.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定期和紧急备份制度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5.审计档案的访问权限应依照岗位职责和需求进行分级授权,确保信息安全;6.审计档案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虚假、伪造或窜改档案信息。

三、审计档案管理的组织3.1 组织机构企业应设立审计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特定部门负责审计档案的管理。

3.2 职责分工审计档案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订立和修订审计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2.组织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备份工作;3.确保审计档案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4.帮助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

四、审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4.1 档案收集审计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和档案资料,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4.2 档案整理审计档案管理部门应依照肯定的分类方式,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和归类。

实在步骤如下:1.审计档案应依照审计项目或审计业务进行分类;2.每个分类下的审计档案应依照时间次序进行排序;3.档案应标注有关审计工作人员、审计时间等基本信息。

4.3 归档与档案编号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档案编码规定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档案编码规定应包含审计项目或业务编码、年份和次序号。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和备份5.1 档案保管审计档案应依照肯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2012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公布《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该《规定》共27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2001年审计署第3号令)予以废止。

中文名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文号审计署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发布日期2012-11-28执行日期2013-01-01目录1. 1 通知2. 2 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档案局局长杨冬权2012年11月28日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审计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工作。

第四条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设立档案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工作。

第六条审计档案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七条审计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第八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要情》、《重要信息要目》等审计信息批示的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结论类报告,及相关的审理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1. 引言审计档案是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文档,对于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可追溯性和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审计档案的合理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审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外部审计师和相关配合人员。

4. 审计档案管理原则4.1 完整性原则审计档案应完整记录审计过程中的核查、分析、结论和审计意见,且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或销毁。

4.2 保密性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约定,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的审计档案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4.3 可追溯性原则审计档案应能够追溯审计工作的来源、过程和结果,应包括审计工作的计划、实施和结果报告等内容。

4.4 知识共享原则鼓励审计部门内部和不同审计机构之间的知识共享,促进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5. 审计档案管理流程5.1 档案创建在审计开始前,制定审计档案创建计划,明确档案的构成、格式和标准。

审计人员按照计划创建审计档案,并记录档案的创建时间、责任人和内容。

5.2 档案存储审计档案应存储在安全、防火、防盗的环境中,避免损坏和丢失。

根据档案的密级,采取相应的存储和访问控制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5.3 档案备份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档案备份的记录和保管机制,便于检索和恢复备份档案。

5.4 档案保管制定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和归档机制,按照规定时间归档档案。

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可进行合法销毁或转交给有关部门进行长期保管。

5.5 档案使用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对档案进行合理授权和使用。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随意查阅、复制或传播档案内容。

6. 档案管理责任6.1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档案的管理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I、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2、按照档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审计档案室负责全院基建维修、设备采购、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等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审计档案.
3、审计人员负责对审计文件材料进行编目和装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归档工作;
①.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慢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归档.
②、设备采购档案在履行合同完成立卷后归档.
③、审计档案在完成审计报告,经领导]上隹,完成立卷后归档.
4、实t亍科学管理.档案放省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6、审计档案借阅,仅限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外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院长批准。

7、加强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8、归档的审计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页面清晰、签字手续完备,一律使用破素等水笔填写.
9、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10、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审计档案管理规定1.目的:审计档案是集团重要的经营档案资料,为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借用、统计、鉴定及销毁等,以利于严守集团机密,根据审计制度对于审计档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3.权责部门:3.1集团审计部是审计档案的归集、保管部门,审计部应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档案的管理。

3.2审计部负责人是审计档案管理的最终责任人。

4.归档:4.1归档范围:4.1.1授权审计报告及审计通知书4.1.2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背景调查资料、财务审计事前分析资料、审计分工、审计时间安排、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审计报告时间预计等。

4.1.3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过程中收集的审计证据资料,包括财务报表、盘点表、复印的相关文件、资料;审计中审计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包括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的各项内容。

4.1.4审计意见交换稿:包括审计项目负责人编制的意见交换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相关意见;审计建议调整事项;试算平衡表等4.1.5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的初稿、审计负责人复核后的正式审计报告;4.1.6审计报告批示:集团总裁对于审计报告的最后审批意见。

4.1.7后续审计记录:包括实施后续审计的具体内容、审计工作底稿、后续审计报告、审计结果。

4.1.8审计评价:审计人员自我评价、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价、审计负责人审计报告整体评价。

4.1.9其他:审计档案的保管清册、移交清册和销毁清册等4.2归档要求4.2.1应归档的审计档案,由审计人员按审计项目进行整理组卷,封面项目填写齐全,书写工整、装订牢固、四边整齐。

4.2.2归档的审计档案,必须是不用铅笔、传真纸或圆珠笔等形成的耐久的字迹材料。

5.整理审计项目结束后,归集完整的审计档案装订成册,交由档案管理人员按一年一个流水号,按先后顺序编号,分柜保管。

6.保管6.1集团审计部必须对审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审计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二、审计档案的管理职责(一)审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

(二)审计证据,包括审计工作底稿、调查记录、证明材料等。

(三)审计报告及其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四)审计决定及相关文件。

(五)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等文件材料。

(六)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四、审计档案的整理(一)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整理审计档案。

按照“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的质量负责。

(二)整理审计档案应当做到资料齐全、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三)审计档案的装订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法。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一)审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当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审计档案的利用(一)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审计档案,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外部单位查阅审计档案,需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审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四)利用审计档案时,不得损毁、涂改、转借、抽取、拆散档案。

七、审计档案的销毁(一)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审计档案,应当进行鉴定。

审计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审计档案工作,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档案的界定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三、审计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审计档案管理机构由审计局负责,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工作。

2. 审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1)对本单位审计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3)定期将保管的审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4)开展审计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培训等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审计档案的收集: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文件材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

2. 审计档案的整理: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审计项目进行分类;(2)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进行排列;(3)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4)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审计档案的保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霉、防光、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的“九防”要求。

2. 审计档案的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1)查阅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2)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

六、审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1. 审计档案的移交:审计档案的移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标准进行。

2. 审计档案的销毁:审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审计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审计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审计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奖惩情况等。

(三)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简化档案查询、利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审计人员入职时,应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定期将年度考核、培训、奖惩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三)审计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总结、离职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审计人员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

(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体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档案整理应做到目录清晰、标签规范、装订整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出入库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审计人员本人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其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提供合法证件和证明,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条件(一)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

(二)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确需销毁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

审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资料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三)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四)方便利用原则:优化档案查阅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审计项目文件;(二)审计工作底稿;(三)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书;(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五)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审计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每个审计项目建立独立档案,并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三)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四)对纸质档案,应进行编号、登记、装订;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加密、存档。

第三章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复制;(四)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第七条审计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二)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明确查阅目的、范围、期限;(三)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规章制度,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毁;(四)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查阅申请,及时提供所需档案。

第四章销毁与移交第八条审计资料档案的销毁:(一)销毁档案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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