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亡赔偿的法律依据和现行标准
工亡赔偿标准

工亡赔偿标准
工亡赔偿标准
工亡赔偿,也称为社会责任赔偿,是指为了补偿工伤或死亡伤害而向受害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这些赔偿金可以提供给受害者家属,也可以提供给受害者本人。
社会责任赔偿有助于为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并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精神安慰。
关于工亡赔偿标准,国家规定了清晰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受害者家属支付工亡赔偿金。
具体到赔偿标准,受害者家属可以从受害者工资的三倍中获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一般情况下,最高赔偿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的三倍。
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受害者本人的残疾补助金,以及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受害者本人需要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受害者家属来商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当有工伤或死亡伤害发生时,受害者家属和受害者本人均可以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亡赔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标准的高低取决于受害者的工资水平,但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并且应当支付残疾补助金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煤矿安全事故赔偿

煤矿安全事故赔偿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申请工伤维权程序是: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在申请工伤前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工伤后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赔偿金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项目具体计算。
2、职工因工受伤,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煤矿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不满18 周岁的,计算到18 周岁;其他供养亲属计算20 周年,但55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 岁减少1 年,70 周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
备注:职工因工死亡时未参加工伤保险且其供养亲属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其供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1)供养亲属范围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认定标准

工亡认定标准工亡认定是指对于工伤事故中造成劳动者死亡的情况,进行认定和确认其是否属于工亡的过程。
工亡认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和确认。
下面将对工亡认定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亡认定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事故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亡。
如果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或者不在工作场所内,就不符合工亡认定的基本条件。
其次,工亡认定需要考虑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指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直接因素,比如机械设备故障、高空坠落等;间接原因则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因素,比如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
只有在明确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之后,才能进行工亡认定的判断。
另外,工亡认定还需要考虑劳动者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死亡是否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只有在能够证明劳动者的死亡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才能进行工亡认定。
此外,工亡认定还需要考虑劳动者死亡时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行为。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私自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安全规定导致死亡,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亡。
只有在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时,才能进行工亡认定。
最后,工亡认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证据要求。
也就是说,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以及劳动者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才能进行工亡认定的判断。
综上所述,工亡认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满足了基本条件、明确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证明了劳动者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亡认定。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进行工亡认定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判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亡认定流程及赔偿

工亡认定流程及赔偿工亡认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工亡认定流程及赔偿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工亡事故的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给予合理的赔偿。
下面将就工亡认定流程及赔偿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亡认定流程1.报告事故: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单位的安全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并尽量保留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单位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调查组应当由安全负责人、职工代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提交报告: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劳动行政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核实事故的原因、死亡职工身份等情况,做出工亡认定的决定。
5.认定结果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亡认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职工家属和相关部门,并将工亡认定结果公告,以便争议时间的计算。
6.复议、诉讼:如果职工家属对工亡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如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赔偿标准及程序1.赔偿标准:工亡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费、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赔偿。
(1)丧葬费:丧葬费包括治丧、殡葬、安葬等费用,并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补偿。
(2)直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为职工过世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80%~100%。
(3)供养亲属生活费:根据职工过世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结合直系亲属的人数和家庭状况等因素进行计算。
(4)其他损失的赔偿:根据职工过世给予直系亲属带来的金钱、精神上的损失进行赔偿。
单位应当将核实后的赔偿金额及时支付给职工家属,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结:工亡认定流程及赔偿是在工人因工死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认定程序,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审批和公示等步骤,确保工亡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近日,工地事故频发,不仅导致人员伤亡,还对施工进度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工地出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已经得到了全面升级。
根据最新的规定,对于因工地事故导致死亡的工人,其家属可以获得三项赔偿:一是经济补偿金,最高可达100万元;二是精神损失抚慰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30%;三是丧葬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以工人的年龄、工龄、月工资等为依据。
对于20岁以下的工人,每年可获得8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工龄越长,经济补偿金也就越高。
月工资则按照该工人最近六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对于因轻伤或重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也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同时,对于涉及到人身伤害的事故,还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方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工人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对社会造成了不利影响。
因此,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提高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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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统一价)-01-24 11:35导读: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33616元×20=672320 元(一个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 职员因工死亡, 其近亲属根据下列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职员因工死亡, 近亲属可取得三项费用,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项费用标准以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公式: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比上年增加7.8%。
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要求: 职员因工死亡, 其近亲属根据下列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公式: 丧葬补助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比如, 北京现在社平工资为7086元, 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42516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员本人工资一定百分比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员生前提供关键生活起源、无劳动能力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个月40%, 其她亲属每人每个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个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员生前工资。
供养亲属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公式: 配偶: 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 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个月);孤寡老人或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员月工资(按月计算)。
认定工亡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要求):(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关键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 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实是非工作原因造成, 亦可认定为工伤或工亡。
工伤死亡国家赔偿多少
工伤死亡国家赔偿多少工伤死亡国家赔偿的金额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几个国家的工伤死亡国家赔偿政策和金额的简要描述。
中国:根据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的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
其中,一次性工亡抚恤金最高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生前12个月的基本工资总额,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的60%。
生活护理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根据被保险人生前工资水平与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例确定。
美国:美国的工伤死亡国家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和生活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在事故前的年收入、家庭状况和受害人致命伤害的程度而有所不同。
生活补助金根据受害人死亡后的家庭支出和家庭人口数量来计算,最高可达家庭总支出的80%。
德国:德国的工伤死亡国家赔偿包括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和孤儿抚育金。
丧葬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确定,最高可达3500欧元。
遗属抚恤金根据死者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计算,通常为受害人工资的60-70%。
孤儿抚育金根据孤儿的年龄和家庭状况来计算,通常为受害人工资的10%。
日本:日本的工伤死亡国家赔偿包括丧葬费、遗属抚养费、遗族补助金和遗族厚生年金。
丧葬费根据死者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计算,最高可达90万日元。
遗属抚养费根据死者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计算,最高为每月18万8000日元。
遗族补助金根据死者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计算,最高为每月30万日元。
遗族厚生年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死者工资和家庭状况来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金额仅为参考,具体的工伤死亡国家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各国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
工作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工作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工作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可以有所不同,以
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
1. 工伤保险赔偿: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
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丧葬费。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
据工伤程度和工人工资等级来确定金额的,丧葬费一般为一定比例的
工人月工资。
2. 劳动争议赔偿: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雇主在工作场
所中发生的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其家属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申请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3. 侵权责任赔偿:如果雇主的过错导致员工意外死亡,员工的家属可
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请求获得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可能
更为复杂,取决于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家庭状况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作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各种
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山东省工亡赔偿标准
山东省工亡赔偿标准山东省工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人或者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山东省明确了工亡赔偿标准,以保障工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首先,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工亡赔偿金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两部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计算,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个月。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计算,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个月。
这些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工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也充分照顾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工人和其家属的生活保障需求。
其次,对于工人因工死亡而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山东省还规定了一定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
抚恤金的标准是按照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计算,每月发给死者配偶和子女。
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工人死亡前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每月发给死者配偶和子女。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工人家属的基本生活,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山东省还规定了对于工亡事故中受伤的工人的医疗费用补偿。
工人因工死亡前曾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一规定,为受伤工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也减轻了工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总的来说,山东省工亡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工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不仅在经济上给予了合理的补偿,也在精神上给予了必要的关怀。
同时,这也督促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山东省工亡赔偿标准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亡赔付标准
工亡赔付标准
劳动者因工亡,拥有遗属有权利获得工伤赔偿。
即使是在政治动荡期间,如果劳动者
工作时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也有权利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因劳
动岗位死亡的劳动者,其遗属有权利获得一笔工伤赔偿。
赔付标准由政府部门根据地方
经济状况作出规定。
一般来说,在工伤赔偿中,抚恤金和死亡补助金是不计被赔偿者收入的,而临时费用是计入被赔偿者收入的,其他费用根据被赔偿者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赔付。
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该赔偿抚恤金为劳动者遗属每月3个月赔付500元,6个月
赔付700元,每年赔付1000元,以此类推。
此外,劳动者因工亡所产生的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赔付,如劳动者死亡时就诊医疗费、丧葬费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赔付。
一般来说,对于2000元及以上的支出要求受
赔偿者提供证明材料。
另外,工伤赔偿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家用物品或仪器设备补助费,包括电视、洗衣机、
空调等家用电器,其赔付标准也由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状况作出规定,费用也可根据实
际情况实行赔付。
综上所述,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的死者的遗属有权利获得工伤赔偿,赔付标准由政府
部门按当地经济状况确定,不仅包括抚恤金、死亡补助金和家用物品或仪器设备补助费等
经济补偿费用,还可以根据劳动者遗属实际情况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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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亡赔偿的法律依据和现行标准在我国,矿难主体一般分为合法用工单位、非法用工单位和私挖乱采的个人。
由于矿难主体的差异,遇难者死亡待遇和赔偿标准也各不相同。
合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死亡保险待遇的项目及标准所谓合法用工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年检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非企业单位。
此类单位开办的煤矿或者非煤矿发生矿难后,有关死亡待遇可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死亡者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如下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指遇难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述人员,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死亡赔偿的标准所谓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而招用职工的单位。
必须注重的是,这里的“非法用工单位”与2005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非凡规定》中的“非法煤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
其中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招用人员开采的,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但非法煤矿不一定必然是非法用工单位。
因此,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企业,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或者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仍属合法用工单位。
其矿难人员的善后处理仍适用合法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的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矿难,对死亡人员的赔偿项目为一次性赔偿金。
标准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该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对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工单位(包括合法用工单位及非法用工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及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同上。
个人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矿难,死亡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对于个人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的矿难,由于个人非法私挖乱采,不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矿主与遇难人员之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遇难人员的赔偿可按照《民法通则》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雇主应对死亡者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各类矿难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山西省一般确定为5000元——50000元)。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因抢救治疗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费等费用。
由于“非法用工”和“雇佣”在赔偿程序及法律适用上有很大的差异,实践中要正确处理矿难赔偿,首先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与遇难者之间是非法用工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非法用工与雇佣的区别,实质上也就是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指狭义的雇佣关系)的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且劳动者并非童工,则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关系,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该条例第六十三条扩大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概念的外延,将非法的用工主体也纳入了劳动关系的范畴。
因而,笔者认为,现在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看用人单位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
假如用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治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基本上就排除了雇佣关系的存在,因为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个人的雇主或自然人合伙的雇主。
第二,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工商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销或者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另外,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们的设立,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假如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依法需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而未予办理或者履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工伤争议等也属于劳动关系的调整范围,不能作为雇佣关系处理。
第三,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及人身依附程度。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须在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两者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治理和支配,但人身的依附程度没有前者那样强烈,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具有相对独立的一面。
对某一案例赔偿情况的三种假设王某,30周岁,山西省某县人,农村户口,2005年在矿难中死亡。
妻子李某,28周岁,无业;儿子8周岁,女儿5周岁;父亲已故;母亲张某,56周岁,农村无业。
假如王某在合法用工单位的矿难中死亡,该用工单位应支付王某妻子、儿子、女儿、母亲张某的各项费用如下:丧葬补助金:1078.5(山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6471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母亲张某,每月可得到死者生前工资的30%+10%,直到死亡;儿子、女儿,每月可各得到死者生前工资的30%,直到年满18周岁或就业参军。
假设死者生前月工资为1000元,由于各供养亲属每月抚恤金之和正好是死者生前工资的100%,根据实际情况,母亲张某抚恤金为:1000×40%×12 ×16(按照国民平均预期寿命71.8岁计算)=76800元;儿子抚恤金为:1000×30%×12×10= 36000元;女儿抚恤金为:1000×30%×12×13=46800元。
供养抚恤金合计15960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78.5(山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51768元。
以上合计217839元。
假如王某在非法用工单位的矿难中死亡,其直系亲属可获得一次性赔偿金为:1078.5(山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10=129420元。
假如王某属于私人雇佣发生矿难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如下赔偿:死亡赔偿金:258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1792元(假如死者生前是城市户口,死亡赔偿金为7902.9×20=158058元)。
丧葬费:1078.5×6=6471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1636.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20=32730元(假如死者生前是城市户口,被抚养人生活费为5654.2×20=113084元)。
精神抚慰金:50000元(可以在5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确定)。
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合计145993元(假如死者生前是城市户口,合计327613元)。
可见,同样的矿难,由于用工主体不同,受害人户籍不同、家庭被抚养人情况不同,甚至矿难发生的年份不同,赔偿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也有很大的差异。
有的省对矿难赔偿“一刀切”,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统一赔偿标准,硬性规定“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明显和现有法律规定相悖,实践中也很难操作。
河北省政府甚至更明确规定“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非煤矿企业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最低不少于15万元”,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况且从程序上讲,发生矿难后假如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三类矿难处理的程序也不尽相同:第一类和第二类,遇难者的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类,遇难者的近亲属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