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撤销合同
论可撤销合同

销 的。
的一方施加不利 的后果 , 法律应赋予受到欺诈 、 胁迫的 方 以撤销权 , 瑕疵意思表示 的效力 的决定权 交给 将
论 被欺诈 的一方 是否要求使合 同无 效 , 有关 国家机关 都应 当作 出干 预。 另一方面 , 在欺诈 、 胁迫的情况下 , 仅
仅使不法行为人承担返还财产 、 赔偿损失 的责任 , 虽然
能使 受 害方 的损 失得 到补偿 , 但并 没有对欺 诈 、 胁迫
二、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关于 可撤销 合 同 , 陆法系 国家大 多将意思表示 大
一
、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 民法通则》 5 第 9条的规定 , 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 在行 大误解 或显失公平 的情况下 , 以经利害关 系当事 人 可 请求 , 撤销该合 同 。 可见 , 国民法仅将两类意思表示 我 不真实 的行为规定为可撤销合 同, 而将欺诈 、 胁迫等均 作 为无效合 同对待 。 关于欺诈 、 胁迫合同是否应作为可
误 的意思表示 , 依照法律பைடு நூலகம்规定可予 以撤销 的合 同 。 我
国《 同法》 5 条规定 , 合 第 4 因重大误解 和显 失公平 而订 立 的合 同为可撤销合 同。 由此 , 可撤销合 同的主要 特征
可概括为 :
() 约 当事 人意思 表示不 真实 。合 同法 》 5 1缔 《 第 4
摘
要: 社会的 变迁终 究要 导致法律 的发展 。 同法作 为调 整各类 交易关 系的法律 , 合 在对 市场起 着
论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

论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摘要: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效力中具有重要作用。
无效合同是自始不发生效力的合同,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必然性,即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或仲载机构都可以裁定其无效。
这一点上,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是不同的。
可撤销合同只有合同的当事人请求时,法院和仲裁机构才可以决定是否予以撤销。
一、合同的无效(一)定义无效合同就是指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自始不发生效力的合同。
所谓不发生效力指的是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约定的条款等同一纸空文,但在订立合同中发生的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会产生赔偿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的效力。
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必然性,即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或仲载机构都可以裁定其无效。
这一点上,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是不同的。
可撤销合同只有合同的当事人请求时,法院和仲裁机构才可以决定是否予以撤销。
(二)无效合同的类型无效合同根据其无效程度和范围,分为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合同两种。
1、部分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全部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虽成立,但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无效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欺诈他方当事人使其陷于错误,从而与其订立的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错误,并迎合自己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构成欺诈应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况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况原则上,合同签订之后除了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之外,不得擅自反悔,但相关法律规定了五种特定的情形,即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可以依法撤销,具体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的意思,顾名思义,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出现了误解并且误解的程度可能直接影响是否订立合同。
当然这种误解的合同内容必须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例如合同标的、履行方式等,如果只是一般条款或者只是笔误不至于影响合同履行的内容,对其产生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
此外,重大误解是以一般行为人的标准来考虑是否能过误解,如果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原因导致、不具备普适性的情况,也不属于重大误解。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显失公平在程度上是需要达到明显、过分的程度,毕竟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既然双方自愿做出约定,那么只要不是过分的显失公平,一般不得撤销。
显失公平一般是指明显排除一方的合法权利或者排除一方的应尽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会严重违反公平原则。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欺诈的含义非常明显,一方隐瞒真实情形,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
被欺诈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但是基于合同契约精神及合同的稳定性,如果被欺诈一方不要求撤销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胁迫与欺诈的情况相似,一方因为胁迫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在意志不自由、不情愿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
被胁迫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但是被胁迫一方需要对于胁迫的事实进行举证。
同时,与欺诈可撤销相同的是基于合同契约精神及合同的稳定性,如果被胁迫一方不要求撤销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乘人之危是建立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一方利用对方的紧急需要、特殊情况,使得另一方迫于无奈不得不订立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合同的订立是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但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可能希望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很多种,下面将列举一些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合同缔约过程中的错误。
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误解、欺骗、威胁等情况,导致其选择签订合同的决策不自由,并且合同内容与当初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有较大出入。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恢复原状。
第二种情形是合同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当某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的内容,使得合同无法继续有效履行,另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比如,合同中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定商品,但甲方未能按时提供,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给其客户。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三种情形是合同存在欺诈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导致所订立的合同内容产生误导,使得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一旦被欺诈方发现欺诈行为,他可以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相应责任。
比如,甲方在出售商品时故意隐瞒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导致乙方购买后发现商品质量差,乙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四种情形是合同存在非法目的或违法性质。
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就属于非法目的或违法性质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合同。
比如,甲方与乙方订立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是为了非法购买贩卖毒品,这样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第五种情形是合同订立时存在不公平条款。
合同中的条款可能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合理限制或者以高强度要求,导致合同不平等。
法律对不公平条款有特定的规定,若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被不公平条款损伤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或者修改条款。
比如,甲方定制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过高,使得乙方深感压力,乙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或修改该条款。
总之,合同是法律规范下的约束行为,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内容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但当合同存在错误、违约、欺诈、非法目的、不公平条款等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类型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类型一、概念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根据特定情况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种合同形式。
与传统的固定式合同相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类型1. 可变更合同可变更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一种合同形式。
调整内容可以包括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
双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
2.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时终止该合同的一种形式。
终止原因可以包括违约行为、法律规定等。
双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
3.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既规定了可以对内容进行调整,也规定了可以随时终止该合同的一种形式。
该类型的合同具有最大程度上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但也需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
三、适用范围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 合同履行期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变数。
2. 当事人之间存在较为紧张的竞争关系,需要随时调整合同内容以适应市场变化。
3. 合同涉及到的内容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四、注意事项1. 约定变更或者撤销条件时需要明确具体条款和时间节点,避免产生歧义和分歧。
2. 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时需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进行书面确认。
3. 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如涉及到法律问题需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可撤销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撤销权合同:撤销权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方有权撤销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依据约定行使该权利时,合同即被撤销。
2. 违约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使合同目的无法达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即进行违约撤销。
3. 效力撤销合同:本原则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因当事人一方的虚假陈述、威胁、贿赂、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等原因,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4. 无效撤销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出现了无效情形,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5. 撤销通知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自通知之日起生效。
注:具体可撤销的合同类型还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限制。
十个可撤销民事合同的典型案例及剖析

十个可撤销民事合同的典型案例及剖析民事合同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实现一方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可能希望撤销合同,使其失效。
本文将介绍十个典型的可撤销民事合同的案例,并进行剖析。
1. 青少年与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可被青少年本人或监护人请求撤销。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精神病人、智力障碍者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可被该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请求撤销。
3. 强迫或欺诈行为:当一方通过胁迫、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4. 重大误解: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关键信息缺失或误解,导致合同条款违反双方真实意愿,受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5. 合同订立违法:当合同的内容或形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6. 合同附加不合理条件:如果一方在合同中附加过于苛刻或不公平的条件,使得另一方难以承受,被附加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7. 严重不公平交易:如果合同中存在严重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削弱了一方的权益,被削弱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8. 不符合强制性规定:当合同的内容违反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9. 合同履行变为不可能: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双方都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10. 合同瑕疵:当合同的内容或形式存在严重瑕疵,影响了合同的有效性,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对于上述案例,当一方请求撤销合同时,法院将考虑合同成立时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实质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如果法院认定合同确实应当被撤销,将判决合同无效,并将双方的权益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态。
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尽量遵守合同法律规定,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和辅导,以便保护自身权益。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约定,它具有约束力,一旦签订就要履行。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销,这是指合同在法律上失效的情况。
下面,我们将介绍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况。
一、合同被欺诈当一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另一方隐瞒了重要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决策,从而签订了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另一方就可以依据欺诈行为来撤销合同。
欺诈可以体现在谎言、隐瞒、虚假承诺等形式上。
例如,甲方在销售合同中故意隐瞒其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乙方在购买后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
二、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当合同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时,也可以导致合同的撤销。
重大误解是指当一方在签署合同时,对合同的内容存在重要的错误理解,导致其对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误解,进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某种产品的规格存在重大误解,甲方和乙方对该产品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差异,导致最终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此时合同可以被撤销。
三、合同缔结时存在不合法行为当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存在不合法行为时,也可以导致合同的撤销。
不合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行为标准的行为,包括犯罪、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他人权利等。
例如,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采用了非常手段,强迫乙方签订合同,此时乙方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
四、合同存在无效条款当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时,也可以导致合同的撤销。
无效条款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或者合同约定的条款。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规定,要求乙方放弃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此时该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可以被视为无效条款,合同可以被撤销。
五、合同的解除、变更或归还当合同中存在解除、变更或归还的约定时,这些约定都可以导致合同的撤销。
在这些情况下,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处理,否则可能会引起合同的冲突。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乙方租赁期满后应将租赁物归还给甲方,如果乙方违反了该约定,甲方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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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模板论可撤销合同[摘要]:社会的变迁终究要导致法律的发展。
合同法作为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法律,在对市场起着极大的支撑作用的同时,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化和发展。
自21 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诚信原则成为了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标志着当代合同法发展的新趋势。
通过对可撤销合同的特征、范围以及认定等多个方面的介绍,详细阐述了可撤销合同中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可撤销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撤销权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可撤销合同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又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除无效合同之外另一种典型的欠缺有效条件的合同。
指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或他方施加的不正当影响,造成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了合同法自愿平等的基本原则,导致已经成立的合同欠缺有效条件,法律允许当事人将合同予以变更,或者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①我国合同法将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等归入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由此可见,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因此享有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
对于此类合同,当事人既可以请求变更,也可以请求撤销,变更后合同依然有效,撤销后的合同则自始无效。
合同的变更或被撤销,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受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我国《合同法》第54 条规定,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①沈达明, 梁仁洁. 德意志法上的法律行为[M].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2.合同协议模板。
因此可撤销合同有以下特征:合同协议模板第一,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人们自由地决定自己的意思并将自己的各种动机加以统一于内心形成效果意思,当此效果意思与行为人的表示行为相一致时,即为意思表示真实。
可撤销合同,作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1)由主观原因所引起,即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是由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比如,表意人出于误解而为的与真意不符的表示;(2)由客观原因所引起,即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是基于表意人以外的因素所造成,比如,因欺诈导致的表意人的表示行为与其真意不符。
第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具有一定的效力。
尽管可撤销合同存在可撤销因素,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其合同的效力已发生,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此时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出撤销。
如果撤销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仅仅要求变更合同的条款,在此情况下,可撤销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当事人仍应依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第三,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
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局外人常常难以判断。
即使局外人已得知一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
然而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撤销,却自愿承担损害的后果,法律也应允许这种行为有效。
所以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与否完全由撤销权人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
但法律为了同时维护交易的安全、稳定民事流转的秩序,对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也作了相应的限制。
例如我国新《合同法》第55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事由。
第四,可撤销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也就是说对此类合同,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改变合同的某些内容,如适当调整标的价格,适当减少一方承担的义务。
通过变更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趋于公平合理,在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二、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合同协议模板关于可撤销合同,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将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归入可撤销的合同范畴,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②而根据我国②柴振国,何秉群. 合同法研究[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合同协议模板《民法通则》第59 条的规定,在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
可见,我国民法仅将两类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规定为可撤销合同,而将欺诈、胁迫等均作为无效合同对待。
关于欺诈、胁迫合同是否应作为可撤销合同,存在着如下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可撤销的合同说。
此种观点认为,欺诈、胁迫合同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因为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或者说存在着瑕疵的意思表示。
瑕疵的意思表示意味着表意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为了充分维护表意人的意志自由,同时对实施欺诈、胁迫行为的一方施加不利的后果,法律应赋予受到欺诈、胁迫的一方以撤销权,将瑕疵意思表示的效力的决定权交给被欺诈人、被胁迫人,使其能审时度势,充分考虑到其利害得失以后,作出是否使合同撤销的决定。
③二是无效合同说。
此种观点认为欺诈、胁迫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58 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其主要根据在于:一方面,由于许多欺诈、胁迫行为不仅造成了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且也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不论被欺诈的一方是否要求使合同无效,有关国家机关都应当作出干预。
另一方面,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仅仅使不法行为人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虽然能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但并没有对欺诈、胁迫方实行惩罚性的裁判,从而难以制止欺诈、胁迫行为。
如果将其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则可以为不法行为人承担除民事责任以外的行政责任提供依据。
④比较上述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更为合理。
其根据在于:第一,这一观点充分尊重了受害人的自主意愿。
在实践中,并非任何欺诈、③周林彬. 比较合同法[M]. 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④王利明. 统一合同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 政法论坛,1996(5),52-60合同协议模板胁迫行为都会造成对受害人的重大损失,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虽遭受了欺诈和胁迫,但因其损害是轻微的,对方作出的履行正是受害人所需要的,受害人可能愿意接受合同的约束。
如果将欺诈、合同协议模板胁迫合同一概作为无效合同对待,无论受害人是否愿意,都要宣告合同无效,则不能充分地尊重受害人的意愿。
第二,将欺诈、胁迫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对待,由受害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并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这既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也兼顾了受害人的利益。
尤其应当看到,由于将欺诈、胁迫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对待,则在这种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当事人仍然应当受到合同关系的约束,这就可以防止一方借口受到欺诈或胁迫而拒不履行合同。
总之,欺诈、胁迫的合同仍然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应将其作为可撤销的合同对待。
三、对可撤销合同的认定(一)如何认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力的重大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人受到较大损失,以至于根本达不到缔约的目的。
重大误解通常有以下特征:(1)表意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2)这种不一致是由表意人的意思误解造成的;(3)这种误解是对涉及合同法律效力重要事项的误解;有学者认为误解是因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发生错误而产生。
⑤误解从本质上说是指当事人内心意思的缺陷,由于这种缺陷使当事人从本质上说是指当事人内心意思的缺陷,由于这种缺陷使当事人所从事的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悖;(4)这种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重大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也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⑥重大误解包括什么内容,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学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借贷认为是赠与。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如将甲公司认为是乙公司而订立合同。
(3)对合同标的的误解,如将轧铝机认为是轧钢机而购买。
(4)对标的物的数量、价格、包装、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的误解。
⑤王利明,崔建远. 合同法新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⑥柴振国,何秉群. 合同法研究[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合同协议模板当误解给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时则构成重大误解。
⑦(二)如何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对对方当事人明显不利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第一,主观要件是指一方故意利用其优势或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
⑧就是说,在订立合同之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就已经意识到了该合同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而故意为之。
第二,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者称之为利益不平衡。
⑨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有偿合同,特别是双务合同,由于无偿合同中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
如何认定合同订立对于双方利益是否平衡应根据各种交易关系的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特别是要考虑供求关系、价格的涨落、交易习惯等各种因素。
(三)如何认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使他人陷于错误并作出意思表示为目的,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欺诈的构成应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第一、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
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方明知自己的欺诈行为会或者可能会使对方陷于错误的认识,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⑩第二、欺诈方实施了欺诈的行为。
欺诈方实施的欺诈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
作为的欺诈行为大都表现为欺诈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包括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使他人陷入错误。
不作为的欺诈行为一般指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其告知义务而不适当地保持沉默。
第三、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的认识签订合同。
这一要件强调的是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与被欺诈方的受欺诈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也正因为如此欺诈方才对⑦徐炳. 买卖法[M].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⑧王利明,崔建远. 合同法新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⑨王利明,崔建远. 合同法新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⑩吴合振主编:《合同法理论与实践应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月版.合同协议模板被欺诈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合同协议模板(四)如何认定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以非法的损害威胁他人使之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胁迫方有胁迫的故意。
胁迫的故意,是指胁迫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对方的恐惧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