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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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水电使用行为,确保水电的安全、有效、节约利用,保证医院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是对医院水电使用和管理的规范,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水电管理原则:节约优先、安全第一、合理使用、科学管理。

第四条医院水电管理目标:合理安排水电使用,加强设备维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达到节约用水用电,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五条医院水电管理的分工: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设立水电管理人员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各科室负责日常的水电使用管理。

第二章水电设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设立水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新、故障排除、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水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各科室的水电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水电设备管理人员应记录水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报告给行政部门,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医院水电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确保水电的正常供应。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水电设备的更新,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水电设备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水电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水电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水电的使用,尽量避免浪费现象。

第十三条各科室应按照水电使用计划进行水电的使用,不得私拉乱接水电设备,不得私自调整水电装置。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提高员工的用水用电意识,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水电使用情况的监控和统计,定期汇总,并将节约用水用电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员工的水电使用培训,提高他们的水电使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求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医院水电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或报告。

第十九条凡医院的员工及相关部门,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和规避。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因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工作人员及在医院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大功率电器,是指功率大于或等于1200瓦的电器。

第四条大功率电器使用规定1.医院内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毯等。

2.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向医院后勤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电器线路、插座、插头等是否完好,确保用电安全;(2)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4)不得在床上、地上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大功率电器;(5)不得私自改装、拆除、迁移、增设医院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1.医院后勤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审批、监督、检查等。

2.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安全巡查,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1.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由医院后勤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资格。

2.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医院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院用电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规范医院用电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1.医院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购买,确保设备质量符合标准。

2.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防止过度使用导致设备故障。

4.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操作,禁止私接私拉用电设备。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1.医院应定期组织漏电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2.医院应配备专职电工人员,负责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3.定期组织用电设备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用电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医院应建立用电安全档案,记录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第四章用电事故处理1.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理事故。

2.事故原因应进行调查,找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协助处理事故,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用电宣传教育1.医院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2.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用电知识,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工作。

第六章其他规定1.严格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设备。

2.严格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负荷。

3.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医院应建立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处罚规定医院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医院电气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总结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医院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医院应充分重视用电安全工作,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确保医院用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二)医院作为人们生病就医的场所,其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应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院长和相关领导要明确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并亲自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3. 对各科室、岗位的用电安全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可追溯;4.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用电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1.2 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2. 组织责任2.1 医院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科室内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2.2 医院维修科负责医院的电气设备维修和检测工作,定期对科室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3 医院安全科负责监督和检查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定期组织科室用电安全培训。

3. 用电设备管理3.1 医院科室应配备合格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2 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3.3 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应安装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测和更换。

4. 电线电缆管理4.1 电线电缆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的安装和布线标准进行施工。

4.2 电线电缆的穿管、敷设和接线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

4.3 电线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 用电操作规程5.1 科室内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用电知识和技能,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5.2 在用电过程中应注意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电线电缆搭接和超载现象。

5.3 严禁乱拉电线、插座多接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等违规行为。

6. 用电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6.1 科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对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

6.2 发生用电事故时,科室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科和维修科。

7. 奖罚措施7.1 对于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8.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医院用电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平安,并做到节省用电、削减铺张,针对本院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详细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察,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消失上述状况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峻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爱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状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削减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开消失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便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切断电源并准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转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平安用电。

〔如:加床等〕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惩罚。

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根据平安生产惩罚相关规严厉处理。

13、详细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省用电状况进行检查。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21、凡电工作业人员,须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答应证》。

2、电气施工须由持证电工作业人员承接,任何人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源。

3、电工作业人员应了解医院内的供电线路走向和用电设备容量及分布。

4、用电设备投入运行须经供电管理部门认可,严防超负荷用电。

5、未经同意私拉乱接电源,造成电网或仪器和设备损坏的,应报主管部门按情节处理。

6、电工作业人员要常常对用电部门和场所检查催促,发觉担心全因素要准时处理,并对用电部门进行平安用电的指导。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用电行为,保障医院正常用电,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医院用电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用电管理。

第四条医院将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用电权限第五条医院领导应当负责医院用电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用电管理部门,负责用电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七条医院各部门应当配合用电管理部门的工作,落实用电管理的责任,并积极参加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置用电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用电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

第三章用电安全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用电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当设置完善的防护装置,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用电安全意识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用电安全培训。

第四章用电节能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在选购用电设备时,尽量选择能源节约型设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制定用电节能方案,通过合理的用电计划和设备调整,实现用电节能。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用电数据统计和分析,掌握用电情况,提出用电节能建议。

第五章用电监测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安装用电监测设备,监测用电情况。

第十七条医院用电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准确可靠,数据传输安全。

第六章用电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性能检验,保障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违章处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用电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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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总1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三、节约用电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

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

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医护人员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名医护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

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

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

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

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配电变压器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医院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配电变压器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配电变压器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院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除专业维修人员外,其余人禁止进入。

一、进行配电变压器操作规程1.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2.配电变压器如需特殊情况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3.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变压器。

4.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二、配电变压器机器设备管理规定1.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2.在配电变压器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问字。

3.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配电变压器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5.应定清扫配电变压器周围灰尘、杂物。

6.严禁在配电变压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7.配电变压器应配有接地棒。

8.配电变压器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9.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三、配电变压器急救管理规定1.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2.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一、配电室岗位职责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

但下列物品除外: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消防器材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

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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