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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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是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风险,指的是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义务时出现的违约或者不能按时全额偿还债权人所享有权益的风险。

为了减少信用风险对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的影响,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信用风险的定义、来源以及常用的管理方法。

一、信用风险的定义信用风险即债务人无法按时全额偿还债务义务或违约的风险,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风险。

它主要来源于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和额度利用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违约或提供担保的交易对手无法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债务义务的风险。

额度利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利用信用额度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或者无视监管规定,超出授信范围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的来源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宏观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如通货膨胀、利率风险和经济衰退等,会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从而增加信用风险。

2.行业风险:特定行业的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变革迅速、监管政策调整频繁等因素,会增加债务人的违约概率,增加信用风险。

3.个体风险:债务人的个人情况(如收入、负债、家庭状况等)会对其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若债务人个体风险较高,其违约概率也会增加,导致信用风险上升。

三、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为了管理信用风险,提高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并降低信用风险,各国采取了以下几种常用的管理方法:1.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金融机构和企业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以了解其还款能力和违约风险。

评估方法包括查阅个人或企业信用报告、审查财务状况和还款历史等。

2.建立信用额度和利率设置:金融机构和企业需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结果,设定相应的信用额度和利率。

信用额度和利率的设置应该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还款能力来确定。

3.采取担保措施:在某些情况下,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减少信用风险。

担保物可以是质押物、保证人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增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动力。

4.建立风险管理措施:金融机构和企业需要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建立风险控制部门、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设定风险限额和控制措施等,以监测和管理信用风险。

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信用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涉及到预测、评估和管理借款人或机构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风险。

银行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和策略,以确保银行的资产安全和业务稳定。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一、贷款前的尽职调查在银行发放贷款之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

尽职调查包括审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历史等信息。

银行可以通过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纳税记录、银行流水等文件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此外,银行还可以进行面谈和访问,与借款人了解其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

二、制定贷款标准和评估模型银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贷款标准和评估模型,以便评估每个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风险水平。

这些标准和模型可以基于借款人的财务信息、行业情况、担保物品等因素,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估。

通过建立贷款标准和评估模型,银行可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设立风险管理部门等。

风险管理体系旨在确保银行能够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信用风险。

同时,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要包括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以便银行可以及时了解风险的发展和变化。

四、分散风险和建立担保措施为了降低信用风险,银行可以通过分散风险和建立担保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分散风险可以通过分散贷款组合、在不同行业和地区进行贷款等方式来实现。

同时,银行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品或第三方担保,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

五、进行风险监测和应对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后,需要进行定期的风险监测和应对。

监测可以通过关注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动态等来实现。

如果发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出现变化或违约风险增加,银行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调整利率或提供额外担保等。

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一、背景信用风险是指当借款人无法按照合约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能面临的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信用风险,提前预警并进行应急处置是必要的。

二、预警机制2.1 信息收集建立全面的信息收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监控借款人的还款行为- 分析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跟踪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2.2 风险评估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判断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2.3 预警指标确定一系列可靠的信用风险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如债务比率、偿债能力- 借款人的经营指标,如营业收入、盈利能力- 借款人的市场环境指标,如行业竞争情况、市场份额2.4 预警报告定期编制预警报告,并随时更新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借款人的信用评级- 预计的违约概率和损失概率- 预警指标的变化趋势三、应急处置3.1 信用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预警指标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程度,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2 应急措施根据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增加风险防范措施,如加强抵押物管理- 调整借款合同条款,如增加还款保证金- 寻求其他债权人支持,进行共同应对3.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行动步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监督预警指标的有效性和敏感性- 监督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情况4.2 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改进空间,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如有需要,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于相关主管部门。

以上是《信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内容。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实施方案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实施方案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信用风险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能力,减少信用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要性分析1. 识别和管理信用风险:通过分类管理,可以对不同类型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确保企业对各类信用风险的应对措施能够针对性地制定和执行。

2. 提高决策效率:通过分类管理,可以将信用风险进行细分,有助于企业在决策过程中更准确地评估不同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从而使决策更加高效、科学。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分类管理,可以将有限的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类别的信用风险管理中,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

4. 加强对外合作:分类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和声誉,有助于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的合作中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合作伙伴与企业的合作意愿。

三、实施方案1. 确定分类指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分类指标,如资金流动性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等。

每个分类指标应具有明确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2. 制定分类规则:基于分类指标,确定不同分类的规则和标准,如根据资金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大小将企业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

3. 建立信用风险数据库:建立包含不同类别信用风险信息的数据库,对不同企业进行风险排名和分类,有利于及时监测和预警,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4. 制定分类管理措施:根据不同分类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如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风险监控和控制,加大中风险企业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等。

5. 定期评估和调整:对分类管理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以确保分类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实施措施1. 建立专门的信用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分类管理措施。

2. 加强内部培训和提升员工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增强企业内部的风险防控意识。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银行风险管理部第一章信用风险的评估与管理第一条评估对象信用风险评估对象风险Exposure,按以下内容分类:1.、政府及银行风险Exposure;2.专业贷款风险Exposure:项目融资风险Exposure,产生收入的房地产(Income-producing Real Estate),高波动性商业房地产(High Volatility Commercial Real Estate), Object finance(物品融资)3.零售Exposure:适用信用评价模型对象以外的及房地产担保贷款,个人贷款。

4.股票Exposure:非交易账户中的股票投资风险。

第二条信用风险评估办法针对各个Exposure的信用风险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信用风险量= Exposure×风险权重×8%第三条具体管理办法根据每年初制定的业务经营计划,核算总信用风险量,并分配给各业务部门。

若超过事先目标量,则责令要求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各类贷款)等,以便在合理的额度范围内管理信用风险。

第四条、政府及银行业Exposure的风险权重1.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重,根据OECD国家信用等级或者外部信用评价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而认定。

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Exposure或筹措资金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Exposure的风险权重,规定为0%。

2.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占50%以上股份或者政府虽然占有少于50%的股份,但由政府制定预算及享受政府的财政或税务方面优惠的机关,适用与政府相同的风险权重。

3.由政府实施监督,享受财政或者税务方面优惠的其他公共机关,适用50%风险权重。

4.银行业Exposure风险权重,根据所属国家中央政府信用等级或者OECD国家信用等级如下而定。

5.Exposure的权重根据我行(或者信用评价机构)的信用等级,按下图所示内容来制定。

Exposure风险权重不能低于所属国家的风险权重。

客户信用风险及防控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风险及防控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风险及防控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一、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为三个方面的管理事项1、客户管理。

即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考察、分类、分级并建立相关的客户档案。

2、作业流程。

即授信和授权。

其中,授信包括额度和期限的授信,授权即各级业务管理人员,子公司与总部的授权体系,也一般分为额度和期限。

这是基于提高效率而进行的分权管理模式。

3、黑名单的建立。

即对于部分存在严重信用问题的客户进行黑名单管理,以尽可能避免出现相关风险因素。

二、客户风险的识别和防控客户信用风险的识别取决于客户信用档案管理的完善程度,同时,在排查和识别时需要参考评估标准进行确定。

识别的环节如上述。

客户信用风险的防控关键是三个方面,一是抓制度建设,二是对作业流程的履行以及授权授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三是对客户按照动态信用管理原则执行的有效性。

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参考文本)1.目的:为了规范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效率,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XX供应链信用风险管理的XX事业部。

3.定义:3.1客户信用风险:客户因为违约而导致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因评级变动和履约能力变化而导致其偿债能力变化而产品损失的可能性。

3.2我司所有客户,除款到发货的交易的客户不用进行授信,除此之外,都必须有相应授信管理,否则视为不合规。

4.权责4.1客户管理员负责风险评估的制表、客户额度与帐期的录入、修改等工作。

4.2业务经办负责提供客户的有效信息,并提交相应申请。

4.3产品/销售经理、部门副总、部门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负责相应审批工作。

5.作业流程5.1客户核定额度与帐期授信5.11xx事业部业务助理、业务经办在执行客户开户时,应按以下《授信分级及最高额度表》的规定,报相应主管人员进行审核审批。

授信级别及最高额度表客户授信得分授信级别最高额度90-100 A 500万元80-89 B 300万元50-79 C 100万元49及以下D 05.1.2业务经办根据客户情况,提交“新客户开户授信评估表”至相关负责人,按照以下《额度审批权限表》与《最高账期审批权限表》确定该客户核定额度与核定账期。

银行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银行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防止因信用风险暴露过度集中导致极端情况下形成重大损失,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银行是指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其附属机构。

总行是指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附属机构是指根据X银行并表管理规定,应当纳入并表管理的除本行以外的所有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集中度风险,是指因单个信用风险暴露或信用风险暴露组合分散不充分,可能给X银行带来重大损失或导致X银行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是指通过信用集中度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报告和处置等手段,防范和化解信用集中度风险的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各类表内外信贷及非信贷资产和业务,包括全部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资产。

(一)信贷资产包括一般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买入返售非金融机构资产、透支和垫款等表内信贷资产,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信贷资产。

(二)非信贷资产和业务包括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金融机构资产、各类投资、应收类资产、衍生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销售与购买协议、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理财融资等我行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第六条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各项要求符合监管规定,相应要求不低于监管标准。

(二)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风险程度高、影响大的信用集中度风险维度。

(三)渐进性原则:结合信息系统、管理能力的提升情况,持续提高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四)审慎性原则:难以准确判断风险程度时,通过压力测试考虑极端情况下的可能损失。

第七条X银行信用集中度风险管理应涵盖的维度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对手或借款人、地区、行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表外项目。

(一)交易对手或借款人集中风险。

对同一交易对手、借款人或由多个交易对手、借款人组成的同一集团具有较高的风险暴露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信用风险是指在金融交易中,因为借款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保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定稿,旨在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地识别、评估和控制信用风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所有涉及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包括信贷业务、投资业务等。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使用的以下主要术语定义如下:1.信用风险: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或无法履行其他信用相关合同义务的风险。

2.信用评级: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为风险控制提供参考依据的过程。

3.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的专门部门。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提供战略规划、决策和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第四条风险管理部门的成立和职责:1.金融机构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2.风险管理部门应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3.风险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报告,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第五条信用风险评估:1.金融机构在接受客户申请或者进行交易前,应进行客户的信用评级,评估其信用状况和风险程度。

2.信用评级应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担保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采用统一的评级标准和评估方法。

3.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信用额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信用风险控制措施第六条信用额度管理:1.金融机构应为每个客户或交易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限制其借款或交易的规模。

2.信用额度的设定应基于客户的信用评级、担保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金融机构应定期审查和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确保授信规模与客户风险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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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版次号:A/0生效日期:年月日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8)第三章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 (13)第四章信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 (18)第五章信用风险的报告 (26)第六章授信政策 (28)第七章附则 (32)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XXX(以下简称“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一)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二)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及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损失指对我行的价值、财务状况、声誉、客户或员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风险进行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报告的过程。

第六条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除交易类账户和衍生产品外的所有银行账户表内外资产,主要包含计量信用风险暴露项目,即各项贷款、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不可撤销承诺及或有负债。

第七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一)全面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中,覆盖所有部门、各个支行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执行。

(二)及时调整。

信用风险管理与我行面临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根据经营战略、理念、外部经济、政治即监管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成本与收益匹配。

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并在风险管理成本和收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第八条为有效改进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一)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及各种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组合中包涵的风险全部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依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算并根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三)着手我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加强对信用风险的定量识别,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四)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分析系统与综合管理系统;(五)提高信用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六)设定并遵守信用风险的可承受限额。

(七)定期监测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违约率、逾期率、信用损失率、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指标,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并实施适当的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八)积极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提高我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第九条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二)合规性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参照了先进银行领先实践;(三)可操作性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要适应我行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员素质和经济环境;(四)系统性原则。

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涵盖每个业务岗位,涉及到各项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

信用风险管理不仅是风险管理部的职责,而且是全行整体的职责。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十条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二)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三)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对有关信用风险的履责,确保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我行所从事各项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四)通过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信用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我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五)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或化解信用风险;(六)确保我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审计稽核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七)督促高级管理层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在信用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责;(二)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审查和监督执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信用风险执行情况的报告;(三)全面掌握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信用风险事件或事项;(四)明确界定各部门(支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以及信用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支行)切实履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为信用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信用风险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为信用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信用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及时对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信用风险损失事件。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一)拟定我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二)制定信用风险管理限额,并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适用全行的信用风险基本控制标准;(三)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及标准设置;(四)全行信用风险计量与报告。

第十三条信贷管理部职责,信贷管理部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承担以下工作:(一)资产质量监控,协助各部门(支行)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及化解、报告信用风险;并对各部门(支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建立并组织实施信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化解(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以及全行的信用风险报告程序;(三)全行信贷资产与非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四)信贷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五)负责全行贷后管理,并对支行贷后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六)负责总行权限内放款条件落实的审查,并对支行放款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七)为各部门(支行)提供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协助各部门(支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履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各项职责;(八)风险经理和风险总监的委派与考核。

第十四条审计稽核部的职责:至少每年一次检查评估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向总行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第十五条相关业务部门职责:(一)根据我行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评估方法,识别、评估本部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信用风险;建立持续、有效的信用风险监测、控制或化解的报告程序,并组织实施;(二)监测信用风险管理指标,至少每季一次向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通报本部门信用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第十六条支行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内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的汇集、信用风险的监控、管理工作并予以及时报告;(二)积极配合总行信贷管理部与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管理工作;(三)定期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报告本级机构的信用风险及其管理情况。

第三章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第十七条信用风险的识别以业务部门为主,信用风险的识别采用定性方法进行识别:(一)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经营情况是否正常;(二)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征信是否有不良记录,对不良资产的划分按《XXX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中的标准执行;(三)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抵、质押担保方式,抵、质押品在我行的债权范围内是否足值、是否易变现;(四)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商业德行、职业道德素养等。

第十八条信用风险的计量分三个阶段:第一、现阶段主要采取定性判断的方法;第二、内部评级体系建立之前,以监管规定标准法粗略计量信用风险。

第三、未来随着我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内部评级初级法逐步实施,逐步过渡到以内部评级初级法为基础的定量计量阶段。

第十九条定性判断所依据的是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特有知识以及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全面情况,作出客观判断,对信用风险进行估测:(一)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经营情况正常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则风险小,反之则风险大;(二)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征信有不良记录的风险大,反之则风险小;(三)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抵、质押品足值易变现的风险小,足值不易变现的风险一般,不足值又不易变现的则风险大;(四)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商业德行好、职业道德素养高的则风险小,反之则风险大。

第二十条粗略计量方法以报监管机关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乘以8%计量。

第二十一条定量计量以内部评级结果为依据,以监管规定的内部评级初级法计量信用风险:(一)信用风险的计量原则1、原则上以每月末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基准进行计量。

2、外币以美元折人民币计算。

(二)违约定义债务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被视为违约:1、债务人对我行债务逾期90天以上。

若债务人违反了规定的透支限额或者重新核定的透支限额小于目前的余额,各项透支将被视为逾期。

2、除非采取变现抵质押品等追索措施,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商业银行应将债务人认定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3、商业银行对债务人任何一笔贷款停止计息或应计利息纳入表外核算。

4、发生信贷关系后,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商业银行核销了贷款或已计提一定比例的贷款损失准备。

5、商业银行将贷款出售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账面损失。

6、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商业银行同意进行消极重组,对借款合同条款做出非商业性调整。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是合同条款变更导致债务规模下降;二是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借新还旧;三是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的展期。

7、将债务人列为破产企业或类似状态。

8、债务人申请破产,或者已经破产,或者处于类似保护状态,由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偿付商业银行债务。

9、其他可能导致债务人不能全额偿还债务的情况。

(三)违约概率的估计债务人的违约概率在实施内部评级法之后估计得出,并以我行过去五年违约比率进行校准。

违约比率(DefaultRate)是根据比较1年前正常借款人数与过去1年间的违约借款人数计算。

(四)其他参数的估计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按监管机关规定标准进行计算。

(五)预期损失(EL:Expected Loss)及非预期损失(EL: Unexpected Loss)的计量方法:1、预期损失(1)预期损失(EL)= 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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