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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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2、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患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及时规范书写病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3、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患者继续进行处理。

4、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患者,交接清楚病情,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开。

5、首诊医师对急、危、重患者,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其他科室医师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患者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6、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值班室报告,协调处理。

7、凡决定接收人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

医疗查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查房是医院基础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三级检诊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的基本职责,是培养临床医师的重要手段。

为强化查房工作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军队医院医疗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医疗查房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医疗查房的组织形式和主要内容第三条医疗查房分为经治医师查房、主管医师查房、科主任(副主任)查房和值班医师查房等形式。

第四条经治医师查房(一)对新入院患者及时进行初步检诊。

患者到达病区2小时内,经治医师应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系统查体,提出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给予必要处臵;区分患者身份,依据要求下达相应的医嘱;对新入院的急诊、危重伤病员,除立即检诊、救治外,还应及时报告并提请上级医师进行检诊。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六、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其他专科医师。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以首诊医师的责任投入救治。

七、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如住院部未能提供合适医疗救治措施,应及时反馈情况,协助首诊医师联系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

八、凡是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护送.凡需护送的患者,由首诊医师或了解病情的医护人员负责护送至病房或护送至他院.
九、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中心(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

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制
1、凡第一个接待病人的医生称为首诊医生。

首诊医生负责接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相关记录。

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首诊医生为法定传染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

2、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3、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其他科室会诊,或转诊,并上报科主任或中心业务副主任。

4、对一次就诊不能确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向病人解释清楚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及相关检查。

对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主动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申请中心内会诊,必要时按相关制度邀请中心外会诊。

5、对确系专科疾病病人,应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医院科室。

6、如患者确需转科/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生负责按有关规定联系安排,并要落实好接收科室/医院后方可转科/转院。

7、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8、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9、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10、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 引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是指患者就诊时,由一名医生担任首诊医师,负责该患者的全部医疗工作,包括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病情观察等。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加强患者与医生的沟通与合作,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减轻患者的负担,并降低社会医疗费用。

2. 首诊医师的角色和职责首诊医师是指在患者就诊时,第一时间接待患者并负责初步检查和诊断的医生。

首诊医师的主要职责如下:•接待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接待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症状,并记录相关信息。

•进行初步检查: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症状进行初步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和其他相关生理指标。

•制定初步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和初步检查结果,首诊医师应制定初步诊断,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提供治疗建议:首诊医师应向患者提供治疗建议,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

•定期随访观察:首诊医师应定期与患者进行随访观察,了解病情的变化,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3.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优势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相较于传统的多科室分工制度,具有优势:•提高医疗质量: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有助于提高医生对患者的整体把握能力,减少信息丢失和重复检查,从而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改善医患关系: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使患者能与一名医生建立较长时间的关系,增加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有利于患者主动配合治疗。

•优化资源利用: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有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利用,提高医疗资源的供给效率。

•降低医疗费用: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可以减少患者的就医次数和费用,避免不必要的开销,降低社会医疗费用的负担。

4. 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建议为了有效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是一些建议:•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医疗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加强首诊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治疗能力。

•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使首诊医师能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结果,加强与其他科室医生的沟通与协作。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首诊医生需要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病情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患者表述不清或 医生解释不足,可能导致沟通障碍。
不同医生的诊疗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影响 首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
患者期望值过高
在一些地区或医院,医疗资源紧张,首诊 医生可能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难以保证 诊疗质量。
部分患者对首诊效果期望过高,一旦未能达 到预期,可能产生不满情绪。
多学科协作诊疗
面对复杂疾病,多学科协作诊疗将成为趋势,首诊负责制 将促进不同学科医生之间的紧密合作,为患者提供全方位 的诊疗服务。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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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
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护人 员紧密合作,共同为患者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降 低误诊误治的风险。
04 首诊负责制在提 升医疗质量中的 作用
强化医生责任感和使命感
明确责任主体
首诊负责制明确了第一位接诊医 师为责任主体,使其更加明确自 己的职责和使命,增强了医生的 责任感。
保障患者权益
该制度要求医生对患者负责到底 ,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权益 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医 生的使命感。
首诊负责制的定义
目 录
• 首诊负责制基本概念与意义 • 首诊负责制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 • 首诊负责制对患者权益的保障作用 • 首诊负责制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作用 • 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与对策 • 总结与展望
01 首诊负责制基本 概念与意义
定义及内涵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 、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 负责到底的制度。
06 总结与展望
首诊负责制取得的成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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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是指患者在我院就医期间第一位接诊的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仔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医师接诊后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体格检查和诊治。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属他科疾病,医师应向患者提出下一步就诊建议并在病历中记录。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检,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可收治住院进一步诊治或转诊至其他科室。

3.对于需要检查但本次门诊时间难以获得检查结果需下午继续诊疗时,普通门诊由本科医师处理,患者不再挂号;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检查后的复诊,首诊医师可推荐本科同级别及以上的医师负责复诊。

4.在门诊期间,如遇危重病例需现场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与急诊科联系,急诊科立即准备抢救设备并组织急诊医师到门诊现场救治,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5.如遇危重病例需转送至急诊科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通知门诊护士台准备轮椅、同时通知急诊科准备抢救设备,负责护送患者至急诊抢救室,向急诊抢救医师介绍病史和诊疗经过,并写好门诊病历,注明转科申请和时间,交接完成后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6.所有检查或治疗应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必要时完成书面知情告知和诊疗选择并签字。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患者经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危重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诊治。

2.首诊医师检查患者后,若判定为他科疾病时也应书写病历,并作必要的检查处理,尤其对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实施抢救,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

做好当面交接方能离开,在尚未交接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首诊医师负责制

首诊医师负责制

首诊医师负责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不断完善,如何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医疗服务质量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首诊医师负责制便是在这一背景下被提出并逐渐得到实践和推广的一种医疗管理模式。

本文将探讨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定义、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定义首诊医师负责制又称门诊医师负责制,是指患者就医时,首先由一名负责的医师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在负责医师的指导下,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疾病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着重强调了首诊医师在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和负责任的角色。

二、首诊医师负责制的目的首诊医师负责制的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就医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首诊医师的负责和主导,可以缩短患者就医的时间、避免患者在不同医生之间反复就诊的情况,进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同时,由于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整体情况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可以更好地进行疾病管理和康复指导,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三、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实施方式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需要医疗机构的有序配合和合理规划。

一般来说,医疗机构需要供给足够数量和合适规模的首诊医师团队,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并获得质量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首诊医师能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历和检查结果,为诊断和治疗提供充分依据。

四、首诊医师负责制对医疗服务的影响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实施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是积极的。

首先,通过首诊医师负责制,患者可以更快地得到专业的医疗指导和治疗方案,避免了等待和反复就诊的烦恼。

其次,首诊医师负责制促进了信息的畅通和医生间的有效沟通,提高了诊疗的准确性和效率。

同时,首诊医师负责制还能够提高医生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首诊医师负责制是一种重要的医疗管理模式,通过医师的主导和负责可以提高患者的就医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在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时,医疗机构需要做好合理的规划和配合工作,并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医师首诊负责制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

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

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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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

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

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
由首诊医师负责。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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