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事件
哈尔滨“天价鱼”:赢了道理输了人心

哈尔滨“天价鱼”:赢了道理输了人心常州游客在哈尔滨吃鱼被宰万元的消息,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刷爆网络,很多网友对商家口诛笔伐,甚至上升到地域攻击。
然而最新调查显示,商家确实明码标价,点餐时也向客人确认过并留下水单。
饭店经理还表示是游客酒后赖账,动手打人,老板为了息事宁人最后打7折,只收了7200元。
又一次剧情反转!商家宰客变成游客赖账,消费风险提示过了,知情权保障了,没有强买强卖,执法部门也没有不作为乱作为。
如果以上全部属实的话,我们已经很难在法理、道理上再苛责商家,“控方”原有的火力点均已不攻自破。
然而,剧情真的反转了吗?就算商家成功洗白,7200元的天价仍如鲠在喉,东北人淳朴好客的好名声已被抹黑,这一刀在哈尔滨城市形象上砍出的伤痕,短期内也很难愈合。
辽宁台春晚,宋小宝演的小品叫《吃面》,当他看到一碗海参炒面180元时,吃了一管辣根(芥末)压惊。
现在常州游客和广大网友的心情就像吃了管辣根一样——被顶住了。
明明被宰,怎么就没处说理了?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价格上,而在于公众心中的道德诉求,所以暂且把物价法和消法放在一边。
在商言商,买卖并不只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必须遵循相应的商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在保障客人的消费权利外,还要注重消费体验;跳出商业范畴,如何定价、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模式,也不只是饭店自家的事,而是关乎民风民情,凝聚着一个城市的人文风貌。
说句良心话,这家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饭店真没欺诈。
某众点评网上可以看到,从2013年开业,他们的鳇鱼就卖398一斤,旅游旺季居然也没涨价,当真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可光顾过的游客体验如何呢?用一个字总结是“坑”,用两个字总结是“忽悠”。
绝大多数评价都说是被导游或司机拉去的,上当是共同心声,拉低哈尔滨形象是普遍感受。
满分五星的综合评分,该店只有两星,不知道老板看了作何感想。
即使你赢了所有道理又如何?输的是人心啊!天价虾事件后,国家旅游局局长说一只青岛大虾就抵掉了几个亿的广告效果。
天价鱼之思:法治与诚信缺一不可

天价鱼之思:法治与诚信缺一不可作者:暂无来源:《中国商界》 2016年第4期每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都备受社会的关注。
今年2月份发生在哈尔滨一个小饭店的“天价鱼”事件,就持续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令人咋舌的“天价”鳇鱼今年2月14日,江苏常州的陈先生和家人去哈尔滨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饭馆。
他点的菜品中,有一段鳇鱼,最后被要价5731.2元。
陈先生遭遇的鳇鱼价格,远超去年青岛“天价大虾”的价钱,此事因而被称作“天价鱼”事件。
2月21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北岸野生渔村的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
随后,哈尔滨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口号是: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
于是,社会舆论再次翻转。
价格欺诈不能见怪不怪“天价鱼”事件,当然也成为三月份召开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论的话题。
一条普通的鱼,商家敢以“天价”出售,足以引至公众注意。
“天价鱼”现象,表面上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实质上则反映出市场经济主体诚信意识不强、政府监管缺位等一系列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在此次两会期间表示:“天价鱼”事件,涉及社会诚信和社会管理秩序问题。
对此类问题的处理,应当着眼于让整个社会向有秩序、讲诚信、重操守的方向转变。
对于这种转变,政府应当担负重要的推动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省长陆吴也在人代会上发言说,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信用意识必须加强,对“天价鱼”事件,各级政府必须引为深刻教训。
不诚信会相互诱发“天价鱼”事件,暴露出一些经营主体诚信度之低,已经到了令人惊愕的程度。
在商业领域,由不诚信导致的不合理的“天价”,虽然呈现偶发状态,但必须重视。
不诚信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必然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诚实认错怎么就这么难

诚实认错好得很姜文来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2月21日新华社)猴年春节期间,热闹的事情很多,其中热议春节晚会、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更引人注目。
特别是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不断反转,新闻热炒,热闹非凡,让人眼花缭乱,难辨是非。
这回终于有了确定性结论,算是板上钉钉了,暂时未天价鱼事件打上一个逗号。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反反复复,歹戏连台,令人生厌的同时,也不断地烧烤当事人的诚信。
在新闻被炒的过程中,受伤最大的是莫过于哈尔滨的形象,人们不禁要问,哈尔滨究竟怎么了?哈尔滨在“护犊子”吗?让人对哈尔滨产生不良的印象,一个天价鱼个案演变成影响哈尔滨形象的社会事件,着实令人深思。
如今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调查结论出来了,店主得到应有的处罚,举报者的名誉得到了维护,尽管“正义”来得迟到一些,但“正义”终于还是来了,谁是谁非,已经大白天下了,是值得令人欣慰的一件事。
我不禁要问,天价鱼事件过程中,过错方诚实认错怎么就这么难?假如事件当初过错方就勇敢地承认错误,不掩饰不狡辩,会有这么大影响吗?其社会付出的代价一定要比现在小的多。
综观我国其他众多的社会事件,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问题出来了,错误人吞吞吐吐,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地挤,吞吞吐吐认错的结果,让事件调查过程中新闻不断,逐渐被热炒。
不断掩盖错误最终是掩盖不住的,是纸包不住火,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最终还是要将真相摊在阳光下下。
但在不断掩饰错误过程中,却逐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既然如此,为何不当初“竹筒子倒豆子”直来直去,一次性讲清楚,该认错就认错,将相互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犯错误是人的天性,非常可贵的是犯了错误不是去掩饰错误,而是勇敢地承认错误,并认真地改正错误,这样的人才显得更伟大。
哈尔滨市长回应“天价鱼” 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

哈尔滨市长回应“天价鱼”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新京报快讯(记者苏曼丽)今日,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长宋希斌在接受新京报(微信ID:bjnews_xjb)记者独家专访时回应了“天价鱼”事件,“我感谢那位南方的游客,感谢发现了问题、勇敢地提出问题。
”宋希斌说,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哈尔滨的旅游业整体是好的,目前哈尔滨全市各个行业都在开展行业规范和行业检查,加强城市的诚信建设。
“我相信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宋希斌说,游客不仅是去一个景点,他更要感受整个城市的市场秩序,“天价鱼”事件也提醒我们,怎么能够营造一个让游客感到公平、公正、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这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谈到“天价鱼”事件的发生,宋希斌表示,这么大的市场不可能一点问题不出,关键是出了事之后,怎么吸取教训,让整个社会向有秩序、讲诚信、重操守的方向转变,很多商家也通过这个事汲取教训。
宋希斌认为,应该把政府、社会的诚信体系建立起来,各个行业要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政府机构也都要有职业操守,政府的职业操守就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市场秩序和管理负责。
哈尔滨松北区在深入调查、日常监管上,要汲取教训,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把市场的环境净化得更好。
“我相信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如果腥了这口锅,我们也会采取更大的措施和办法。
哈尔滨旅游市场整体是好的,相信哈尔滨会越来越好。
”宋希斌说。
“天价鱼”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处理2月12日,游客陈某以网名为“jack光头”发布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实际名称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吃饭时“被宰”,引发网民热议,被称为“天价鱼”事件。
今天,哈尔滨松北区政府公布了“天价鱼”事件的处理结果,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长赵立刚行政记过处分;对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人赵兴和警告处分;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赵亚范通报批评;责令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天价鱼”事件,问责是重建的开端

“天价鱼”事件,问责是重建的开端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春节期间备受舆论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被行政记大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被行政记过,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被诫勉谈话,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被诫勉谈话。
此外,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处分、通报批评。
但凡涉及行政部门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的公共事件,当事人和围观者的一个核心诉求就是依法问责。
在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关注与追问下,事件几经反转之后基本真相大白,相关部门的几位官员皆被问责。
这样的结果令人欣慰,单一的“天价鱼”事件至此或尘埃落定,但当地的旅游环境建设却仍需时日。
回顾事件始末,涉事商家和职能部门的槽点实在不少:游客遭遇消费欺诈并被打伤,商家却公然撒谎说是“游客酒后赖账并动手打人”;商家坚称明码标价,经查不仅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还伪造消费者签名;职能部门初查称“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却很快被当事人晒出的照片否定……无论是商家想用拳头和谎言“欺生”,还是职能部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都失算了。
这种失算,不仅是在个案处置上的进退失据,更引发了可能危及当地旅游行业的连锁反应——大量情节类似的消费欺诈行为被曝出,“天价鱼”似乎成了一座城的负面标签。
类似的情节,我们并不陌生。
去年青岛“38元大虾”事件后,曾有评论说“一盘虾毁了山东旅游局花几个亿投放的广告”;前几年三亚频发宰客事件,很多游客明确表示“宁愿出国玩也不去海南”。
对于哈尔滨来说,“天价鱼”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小觑。
正因为如此,对涉事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是必需的,同时,这种问责更应该成为反思问题和重建形象的开端。
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天价鱼事件 配套PPT

由“天价鱼”事件暴露出旅游业的 众多弊病、政府监管能力的不足, 建立监管联合体,整顿旅游业势在 必行
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 加入图片
• (旁白介绍)
二、案例背景
• 加入图片
• (旁白介绍)
三、企业处置
• (旁白介绍) • 重点突出对于初步调查结果质疑和批判。 • 加入图片
四、政府应急
• (旁白介绍)
• 既肯定政府应急调查的迅速又要着重批判 初步调查过程的随意和调查结果的敷衍。
五、舆情追踪
• (旁白介绍)
• 重点突出舆论在此次事件中起到的重要作 用,并反思地方党委和政府如何正确面对 和处置网络舆情事件。
六、责任追究
• (旁白介绍) • 反思此次事件中除此调查的不足,并思考 问责的威慑力有多大?如何让问责起到杜 绝重演的作用。 • 加入图片
七、案例分析
• (旁白介绍) • (一)“天价鱼”后把脉旅游顽疾 良性价 格竞争是趋势(对于此次事件的分析) • (二)黑龙江省旅游局:五方面问题凸显 • (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 • (三)建议建立监管联合体 从根源杜绝 “天价鱼”(针对类似事件的解决措施)
结尾
• 总结本课重点:
• 建立监管联合体 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 (5条措施)
• “天价鱼”事件不是偶然的,说明一部分基层干部和市 场主体,在树立接受监督,特别是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方面的意识方面还有差距。 • 此外,这也说明黑龙江省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经 营者,在树立以法律、制度、规则和信用为核心的市场 意识方面还有明显差距。这件事情上集中表现出来了。 • 但是,我相信这件事情对黑龙江发展市场经济不是 坏事情,正好给了我们深刻反省反思的机会。在媒体的 集中报道下,我们会有更多的干部思考接受监督意识不 够、法律意识不够的问题。 • 对“天价鱼”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政府不会袖手旁 观,将加强建立和完善政府日常监管制度、企业自律制 度和集中的有权威的投诉制度,全面改进市场主体和基 层干部的理念和观念,也欢迎媒体和社会继续监 督。 ——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
“天价鱼”究竟是什么样的鱼

“天价鱼”究竟是什么样的鱼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几经反转,消费者终于等来真相。
耐人
寻味的倒不仅仅只是哈尔滨天价鱼的超高价格,而是整个过程中反
复剧情翻转暴露出的各种黑幕和不堪。
那么,“天价鱼”究竟是什么样的鱼呢?
鳇鱼名为“达氏鳇”,是鲟鱼的一种,学名为达氏鳇。
主产于黑龙江水域,故乡为黑龙江,身躯庞大,一般体重50~100公斤,大者可达1000公斤,为大型食肉性鱼类。
以其寿命长,身体大,食量多,力量强而著称,被誉为“活化石”“水中大熊猫”有淡水鱼王的美称。
现存于中国与俄罗斯的界江——黑龙江从上游至下游,乌苏里江、松花江下游均有分布。
目前,黑龙江中的野生鳇鱼已经濒临灭绝, 1998年联合国华盛顿公约将鲟鱼、鳇鱼认定为濒危物种。
黑龙江省抚远市因盛产鲟鱼、鳇鱼而被定为“中国鲟鳇鱼之乡,鲟鳇鱼的人工繁殖技术在50年代末即已获成功,抚远县是中国最大鲟鳇鱼繁养基地。
捕捞野生鳇鱼只有两种用途,一是进行科学研究,另外一个是提取成年雌鱼体内的鱼卵,进行人工受精,然后再进行大批量的繁殖。
”因此,目前黑龙江省市场上的鳇鱼基本上都是来自抚远县,大都是人工繁殖的,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属于野生鳇鱼。
“天价鱼”事件的冷思考

“天价鱼”事件的冷思考作者:黄鸣鹤来源:《民主与法制》2016年第07期春节期间,发生在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成为举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经过“剧情”多次反转、是非难以辨明的波折后,当地终于得出了调查结论,欺诈顾客的餐厅被吊销执照,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之前,令人记忆犹新的是“青岛大虾”风波,虽然宰客商家受到严罚,但当“青岛大虾”被戏谑为一种货币计量单位时,当地官员感叹,再多的文宣投入,也无法修复遭到重创的地方形象。
可以说,“天价鱼”的出现,提前结束了“青岛大虾”的尴尬,成功转移了公众愤怒的视线。
但问题在于,即便将“天价鱼”餐厅逐出市场,宰客现象在中华大地就能杜绝?消除了“大虾”和“鳇鱼”,下一个爆发点在何处?西北,还是西南?所谓“民以食为天”,与宰客现象相伴的,还有困扰国人已久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演变成“互害”模式,自己生产的东西不敢吃,卖给别人,再从市场上买回生产者不敢食用的食品。
有人将之归结为人性的黑暗,甚至质疑我们这个民族是不是良心大大坏掉了。
但又如何解释,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各行各业都有百年老店,视消费者口碑、视质量如生命的各种传奇。
但凡是人,多有自利的经济理性,虽然不排除高尚的利他行为存在,但人性的基本盘是自利,而这种自利必须以不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法律制度的设计,规制的正是人类行为的底线。
换言之,以损害他人的方式利己者必须受到惩罚,正气才有弘扬的余地。
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监管是否到位?比如,“天价鱼”餐厅的标价是否违反物价法?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或虚假广告?当地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发舰和处理问题的机制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应当看到,正如犯罪学理论所证明的,犯罪犹如染草,只要种子在,有土壤,终是要冒芽,再多的警力投入,也无法完全遏制犯罪的发生。
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是如此,只要有利可图,必然有人铤而走险。
更何况,消费侵权的违法成本并不高,涉事商家多以罚款、关门了事,并不妨碍日后“东山再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目录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1)二、案例背景 (1)三、企业处置 (2)四、政府应急 (3)五、舆情追踪 (4)六、责任追究 (6)七、案例分析 (8)(一)“天价鱼”后把脉旅游顽疾良性价格竞争是趋势 (8)(二)黑龙江省旅游局:五方面问题凸显 (9)(三)建议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10)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一、“天价鱼”事件导读2016年2月发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因是一名常州游客陈岩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疑似被“宰”。
同年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该起消费争端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据调查,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
2016年2月19日,“天价鱼”涉事饭店被曝出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后,有游客投诉该饭店使用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
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正在调查涉事饭店的税务状况。
2016年2月21日,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二、案例背景2016年2月14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在微博中爆料称,2月9日(大年初二)晚上9点多,他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
点餐时,他们看到菜单上的标价,鳇鱼的价格是398元一斤,其他两种鱼的价格是298元一斤。
但在结账时,陈先生认为当时他看着鳇鱼称重为10斤4两,账单上却写着鳇鱼14斤4两,两桌饭结算下来总计花费了10302元。
为此,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陈先生提供的菜单显示,“鳇鱼中段铁锅”单价为398元/斤,14.4斤共消费5000余元,“赶条鱼”与“雅罗铁锅”的单价均为298元/斤,加上几百元的配菜、饮品和主食等,陈先生一行20人共消费10302元。
陈先生表示,2月9日一行人参观完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已是晚9点多,导游说过年期间少有餐馆开门,便将游客带往了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
陈先生表示,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所写鳇鱼的斤两数与之前看到的不符,他们便与店家理论,突然店里冲出一帮人逼迫他们付账,双方产生争执并互相拉扯。
随后,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店内后调看监控录像。
陈先生称受到店家的威胁。
陈先生还说,店家的人当着警察的面还在打他的头,“110说,解决不了带双方去所里解决,先拘了,我们害怕”,最后“被迫结账”。
陈先生在微博中上传了自己头部受伤的照片。
三、企业处置2016年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该起消费争端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据调查,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2016年2月17日,哈尔滨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经过调查,针对已核实的该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2016年2月21日清晨,哈尔滨官方对外发布消息,认定松北区“天价鱼”事件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对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吊销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人民币等处罚决定。
个人评议:“天价鱼”事件,起初官方的否认颇有混淆视听的态势。
如果不是其他媒体的调查,可能调查组还成立不起来。
既然成立调查组,就要从维护市场声誉和城市声誉的角度,对于每获取的一个事实,逐一落实。
否则,风声大雨点小的处理结果,给主管部门应付下差事,交差不难,要彻底让哈尔滨摆脱声誉危机,调查组现在做的这点工作显然还不够。
试想,连本地居民都不服气的处罚,作为旁观者的外地公众,又如何满意呢?我们不禁要追问,执法部门的问题出在哪里?不难看出,是执法效率的低下。
在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接到投诉后职能部门没有及时调查,并且在调查的过程中,还一度让真相越来越远。
这一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执法部门没有定位好自身角色,缺乏为民服务的作风。
执法部门心里有没有装着群众,可以从执法效率中看出来。
遭遇“天价鱼”事件,消费者立刻投诉,但直到被发到网上,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之后,有关部门才被逼着去认真调查解决。
在初步调查报告里,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鳇鱼价格随市场波动而起伏——“管不了”,颇有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味。
但是,真的没有能管的地方吗?这种灰色的利益链条,该不该管?粗放的旅游、餐饮生态,该不该管?如果监管部门总是“管不了”,那会有市场力量来“管”:游客用脚投票,纷纷远离。
这并非危言耸听,试想一下,当你我被导游带去一家饭店,还敢放心地吃一条鳇鱼吗?事件初期,官方及时发现舆情,2月14日借助微博表达对此事件的关切,并于2月15日公布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涵盖价格问题、鳇鱼斤数纠纷问题、实际消费金额问题、民警执法情况四个方面,如果没有后来消费者出面回应,官方的这个调查结果可能就站住了脚,警民一家亲,商家和游客相互谅解,俨然是一幅其乐融融的画面,然而编造的谎言终究还是被消费者的坦言而捅破,官方公信力轰然坍塌。
面对汹涌舆情,官方再次调查结果出炉,问责、停业、罚款等举措一一出炉,沸腾舆论快速降温。
官方事后反思称:“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护短。
对涉事饭店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表示歉意,对消费者的中肯批评表示感谢。
”这种姿态若出现在初次回应,对整个事件的良性处理帮助或许更大。
四、政府应急调查组:2016年2月14日,哈尔滨松北区的有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
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该起消费争端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据调查,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
关于鳇鱼价格每斤398元是否违规,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是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针对微博所称“被宰一万多”,经向饭店方取证,饭店方称该消费票据为就餐后初始的结算票据,后因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饭店方在消费者总消费金额10302元的基础上给予7折优惠,实收7200元。
调查组称,因通过消费者所留多种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当事人,至今无法对其微博内容进行核实取证,希望当事人主动与松北区取得联系,还原事件原貌。
同时,松北区将加大对服务行业的排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环境。
哈尔滨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2月15日的涉事饭店“明码标价不违规”的调查只是初步结果,由于此前未能联系上当事人陈先生,只是向饭店单方取证,调查组还在对涉事饭店进一步调查。
2月16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天价鱼”事件调查工作,责成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指导,要求松北区政府充实加强调查力量,依法、公正、客观地开展调查取证,尽快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个人评议:哈尔滨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在事件初期,及时发现舆情,2月14日借助微博表达对此事件的关切,并于2月15日公布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涵盖价格问题、鳇鱼斤数纠纷问题、实际消费金额问题、民警执法情况四个方面。
应急速度不可谓不迅速,但是调查结果却并不那么尽如人意。
哈尔滨松北区官方通报“天价鱼”调查情况:饭店方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属明码标价,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陈某对价格无异议,实收餐费7200元,陈某与饭店负责人最后拥抱和解、互留微信等;经调查现场录像和询问民警,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也未见民警到现场后,双方有肢体冲突行为。
事件调查组放着商家可能存在的缺斤短两问题不管不顾,却和商家站在同一个阵营里,一唱一和地表示商家已经明码标价,不存在违规问题。
正是这样的初步调查结论,才引发了当事消费者和全国网友的强烈关注与质疑。
调查过程的随意和敷衍太过明显:饭店《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没过期一查便知,打没打人录像一看就清楚,这些事实只要稍加核查,调查组就能弄个水落石出,可是事件调查组愣是给出了饭店是“合法经营”和“明码标价”的结论。
如果没有无数网友为正义呐喊,如果不是媒体穷追不舍,如果不是更多有力的证据呈现出来,如果不是当事人陈某喊冤,这起事件的“真相”很可能就会是另一版本了。
不管是青岛的“天价虾”事件还是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事后都被公众指责当地政府的危机公关存在严重问题,但在笔者看来,最好的危机公关就是尊重事实,及时、快速地秉公处理,至于技巧、手段等倒在其次。
五、舆情追踪2月12日,网友“@jack光头”发布微博称在哈尔滨吃到“天价鱼”,随后,这则信息被“@天涯_小在在”、“@唐晓夜”等认证网友相继发布,引发自媒体平台上的关注。
2月14日,《常州日报》对此事件进行报道,题为《一顿鱼吃掉1万多元常州旅客哈尔滨遭遇“哈尔滨神鱼”》,传统媒体对事件的介入报道被众多网络媒体转发,网易、新浪等商业门户转发后,网友的评论再次分享到自媒体平台,使得事件在自媒体平台上进一步发酵。
知名网友@王志安随后发布多条评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给当地政府造成了舆论困扰。
2月15日晚间,@哈尔滨发布、@松北快报先后发布微博公布调查结果称“饭店明码标价,被宰一万多不实”,此调查结果以饭店单方说辞为凭引发网民热议,单条微博评论数超过7千。
当天夜间,新华社发文《哈尔滨“天价鱼”追踪:网友所诉属实吗?价格虚高了吗?》,文中提出多个质疑,期待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尽早给公众一个明白清楚的交代。
中央媒体的介入让事件的传播范围再次扩展。
2月16日,中国新闻网、央广网等媒体再发重磅文章《哈尔滨“天价鱼”顾客:我和老板拥抱是不想被报复》,当事人接受采访,还原事发经过,并对官方的一些说法进行反驳,舆论发生进一步发转,舆情热度进一步升温。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连发7条微博,从事件事实、旅游环境治理等角度对事件进行跟踪关注,累计转发评论超过7千条,推动事件的快速发酵。
2月21日,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对此事件进一步报道,专访哈尔滨松北区副区长,对之前网民的质疑作出回应:酒店老板打了陈岩头部,鳇鱼实际进价30元/斤左右,警察确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行为。
事件真相浮出水面,此外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舆情热度高涨一段时间后开始明显回落。
个人评议:在此次事件中,舆情追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调查组的成立正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当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后,也是舆论爆出调查结果不实,督促了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出了事件真相,舆论真真切切地起到了网络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