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教代会执委会文件
校教代字[2013]1号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对五届三次教代会征集并正式立案的所有提案进行了认真遴选。
2013年1月7日下午,教代会执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关于形成定期向贫困学生捐赠物品制度的建议”和“设立为安徽财经大学工作三十年特殊荣誉奖”等4件提案为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并决定对获得优秀提案的提案人予以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希望全体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提高质量的优秀提案,为我校“十二五”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特此通知
附: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名单
安徽财经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
:
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名单
李冬梅:关于形成定期向贫困学生捐赠物品制度的建议
汪麟:设立为安徽财经大学工作三十年特殊荣誉奖
周宗超:关于建立校史馆的提案
李雪红:着眼学校长远发展,立足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启动青年教职工关注行动,大力开展青年教职工爱校教育。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精神,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0‟30号)相关规定,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教学研究型大学,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在总结过去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和分级聘任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原级申报、考核聘用,晋级申报、竞聘上岗,梯次晋级、积分排序的办法。
二、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含工程、实验、图书、出版、档案、编辑、卫生、会计、审计等系列)。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由国家确定;二级岗位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三级至十二级岗位条件由学校确定。
3. 各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额由学校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领导小组制定、分配并公布。
三、分级聘任人员范围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平能力的人员。
2、申报人员近三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申报人员必须是2016年7月1日前在职在岗的三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4、2016年以后新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聘任期限1、此次分级聘任的聘期为3年,自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年龄距规定(法定)退休时间不满1个聘期的教职工,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五、岗位分级聘任办法(一)基本条件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积极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服务,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我校处级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表现与业绩,加强对处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促进我校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校处级干部。
二、考核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客观公正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群众公认原则。
三、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德)(20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党性修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
2.组织领导能力(能)(20分)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组织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落实等内容。
3.工作作风(勤)(20分)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努力程度和工作投入等内容。
4.工作实绩(绩)(20分)主要包括完成年度任务、解决重大复杂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
5.廉洁自律(廉)(20分)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
德、能、勤、绩、廉每项均为20分,总分为100分。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民主测评的等级和干部全年的实际表现来确定。
2.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民主测评分数按正处(含主持工作的副处)和副处两类进行排序,每个等级的入围标准为:优秀:民主测评分数列每类处级干部前15%。
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
基本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
不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以下;或在本年度内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测评等级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优秀,测评等级为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合格,测评等级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基本合格,测评等级为不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
在单位年终考评中列教学科研单位或非教学科研单位最后2名的,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人事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文件校人字[2014]13号人事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人事处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继续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为重点,调整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法,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加强教职工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全力推动人事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做好聘任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2013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考核结果。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做好2014年度专任教师、辅导员招聘工作,完善人才引进待遇,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办法,重点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3. 进一步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管理。
做好与各岗位人员的分级聘任合同签署工作,制订完善分级聘任的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
4.总结已实施三年的单位年度考评方案,组织开展调研,修订完善单位年度考评办法。
5.做好2014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加强校内人事调配管理,做好人事代理人员续聘工作。
二、落实师德建设规划,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1.继续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工作,引导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教育教学。
2. 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条件,制定适应学校发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推进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3.继续实施“博士化工程”,完善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办法,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做好攻读博士学位教师的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和龙湖学者任期考核及津贴发放工作。
5.开展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天安青年奖教金、澳华奖教金评选等校级人才培养项目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申报指导和评审推荐,加强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宣传工作。
6.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国际化”工程,修订完善校级访问学者实施办法,鼓励支持教师到国(境)外著名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做好申请出国进修、访学教师的指导培训及协议签订工作。
学院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学院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事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激活干部管理和使用机制,逐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以及有利于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院事业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工作作风踏实勤奋,廉洁高效,善于团结,群众威信较高,身体健康。
四、竞聘的资格条件1、正科级岗位⑴任现职的副科级干部。
⑵年龄在4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3年以上的。
⑶2001年内部改革保留正科级干部竞争资格的。
⑷竞聘教务与科研处副处长及各系部副主任岗位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副科级岗位⑴年龄在4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3年以上的。
⑵2001年内部改革保留科级干部竞争资格的。
⑶竞聘教务与科研处副主任科员及各系部办公室主任岗位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竞聘的程序和方法1、会议动员。
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布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和竞聘岗位。
2、组织报名。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填写申请表,每人可填2个岗位,某个岗位报名人数3人以下的,此岗位不进行竞争上岗。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06年4月6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2006年6月8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2条“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并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每届学术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发挥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19—25名委员组成,根据学校学科发展情况与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减委员人数。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校长兼任;设副主任若干人。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由科研处长兼任,设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六条各教学及校属研究单位可设立分委员会,每个分委员会可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5-9人,各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分委员会章程,报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备案。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是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对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独到的见解,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根据学校学科设置和发展规划,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术委员候选人名单,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调整、批准,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根据学科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推荐,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术委员会主任可聘任校内外知名学者作为学术委员会名誉委员、委员。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档案建设,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报送工作,促进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要求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要规范、齐全,报送材料包括:1.干部任免请示;2.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2份);3.干部考察材料;4.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和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呈报干部任免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呈报的不予受理。
二、干部任免请示凡向学校呈报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都必须提交干部任免请示。
干部任免请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标题。
要求简朴醒目,一般为《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等同志免职的请示》。
2.主送单位。
上款一律为“党委组织部”,材料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辅导员先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正文。
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写明干部任免的原因,回答“为什么要请示”的问题,不能笼统写成“工作需要”。
第二层,写明请示的具体事项,即拟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属转任的,应同时报请免去其原职。
第三层,呈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干部形成决议的情况,即党政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的时间、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和票决情况,都要反映出来。
4.结尾。
提出明确要求,一般可用“以上当否,请审批”等请示语结尾。
5.呈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呈报时间。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办理科级职务任免,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各栏目填写要求是:1.“姓名”。
应填写户籍上惯用的名字,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
填写时要按公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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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3〕24号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7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监督联系电话:3171170(校纪委)、3173111(组织部)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27日
安徽财经大学
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职位
除后勤集团以外,全校各处级单位内设科级职位均为公开竞聘职位,具体职位和职数见附件1。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
度。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敬业精神。
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作岗位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平级聘任和交流的任职资格
现任科级干部,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相应的职位。
(三)提拔任用的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科级职位;
2.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正科级职位;
3.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参加竞聘的同志,必须是正式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且身体健康。
除具备以上任职资格外,还需满足相关职位的补充条件(见附件1备注栏)。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四、聘任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竞聘的科级职位和职数。
2.学校从下发通知起开始受理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下午5:00。
报名时,个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见
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1)现任正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正科级职位2个,也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
现任副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若竞聘正科级职位,可填报正科级职位2个。
符合竞聘副科级职位条件的其他同志,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
所有竞聘者必须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竞聘条件的现任科级干部不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视作自动放弃此次科级职位竞聘。
(3)8月1日,党委组织部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需要调整申报职位的同志,于公布当天上午11:00之前将调整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3.各处级单位对申报科级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
其他处级单位会同组织部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
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各处级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并于8月4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所报材料包括《关于×××等同志任职的报告》一份,拟提拔的同时报送《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各一份,具体格式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的通知》(校组字〔2009〕9号)要求办理。
4.党委组织部对科级职位拟任人选进行审核。
5.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科级职位聘任人选。
6.下文聘任。
五、聘期与交流
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为3年。
2.在机关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的科级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
3.根据工作需要,对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六、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1.科级干部在聘任期内,按照受聘职务,履行相应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2.因年龄、身体或工作需要等原因不再聘任科级职务的,本人可在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中选择一个岗位。
选择管理岗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委任为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行政级别;选择专业技术岗的,享受专业技术岗的相应待遇,保留原行政级别政治待遇到过渡期结束。
3.专职辅导员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后,在三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
4.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现任科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待新任科级干部到岗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卸任或转向其它岗位。
新聘任的科级干部,自宣布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到岗工作。
七、本办法仅适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1.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聘任的科级职位和职数情况一览表
2.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