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线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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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第一部分“绿线”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 (3)第三章“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 (3)第四章“绿线”控制及管理 (4)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建设部关于《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及惠民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惠政发【2008】59号)等要求,划定“绿线”。

第二条划定依据1、《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3、《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4、《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5、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第三条划定原则1、坚持“依法划定”的原则。

2、坚持“明确定界”的原则。

3、坚持“有效保护”的原则。

4、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划定目标1、通过“绿线”划定真正落实《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地的用地性质。

2、通过“绿线”划定控制规划绿地,保护现状绿地,为创建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3、通过“绿线”划定,为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条本次“绿线”划定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及图则,文本与图则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六条本次“绿线”划定经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惠民县城乡建设局。

第二章“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第七条“绿线”分类“绿线”分类:依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 2002)进行“绿线”分类,共分为公园“绿线”;生产、防护绿地“绿线”和附属绿地“绿线”三类。

第八条划定标准以规划绿地面积结合现状绿地面积共同确定的面积范围划定“绿线”。

第三章“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第九条“绿线”划定范围“绿线”划界范围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重要公路、湖、河流绿地,城市主次干道、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社区公共游园绿地等。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空间的压力和资源的紧张逐渐加剧,城市绿化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城市绿化的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也日益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本文旨在简要介绍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意义、内容以及实施的具体措施。

意义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面貌的美观度。

因此,影响城市绿化的各类因素应该得到有序管理。

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城市绿化的正常发展,强化城市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使城市绿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都应该参与其中。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还可以规范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加强城市绿地与其他城市发展因素的衔接,使城市发展具有生态可持续性。

最终,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也推动城市建设的和谐发展。

内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需要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建设标准主要考虑城市人口规模、用地性质、城市地形和生态环境等因素。

建设要求则包括城市绿地的功能定位、景观要求、绿化设施配置和养护管理等方面。

管理责任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应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

城市绿化建设的责任在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城市绿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居民。

每个责任主体应当分别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特殊绿地和小区绿地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

绿地保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应该规范绿地保护的管理流程,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例如,违规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拆除责任和惩罚责任。

绿化设计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应该推崇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促进城市与生态环境的融合。

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对城市绿化设计进行标准化、规范化。

推广绿色植物和生态建材,促进建筑外观和外立面绿化,提升城市空气品质和景观品质。

绿线管理制度

绿线管理制度

绿线管理制度一、绿色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在当今社会,环保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

全球变暖、能源危机、资源枯竭等问题日益严重,而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要为这些问题负责。

绿色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环境和资源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有助于改善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管理制度的建立要建立绿色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企业内部环保、资源节约、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估,了解企业目前的环保情况,了解企业在资源利用上的问题,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绿色管理制度,具体包括:1. 环保体系的建立。

建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加强环境管理,保护环境。

建立排放控制和减排管理制度,保障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 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的建立。

制定节约资源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员工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等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建立。

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引导员工在工作中尊重他人、尊重环境,遵纪守法。

4. 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的建立。

建立绿色采购体系,优先选择环保、节能、低排放的产品和服务。

5. 环境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的建立。

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建立环境应对机制,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应对。

三、绿色管理制度的实施绿色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具体操作上,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加强领导,推动绿色管理制度的实施。

要求企业领导层高度重视绿色管理制度的落实,将其作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进行推动。

2. 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

公司应制订具体的绿色管理制度,并清晰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对绿色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

3. 做好员工的宣传和培训。

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让他们知道绿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到绿色管理制度对企业和社会的重大意义。

4. 健全管理体系,促进绿色创新。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白政办发[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通知(白政办发〔2012〕18号)洮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白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在规划审批上,要建立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凡“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新的经营性开发建设,市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例会上要严格把关,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城市“绿线”内所有的林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特殊确需改变绿地规划、改变绿地性质的,须事先报市规划部门、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论证、认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方可调整绿地规划、改变绿地性质。

同时必须做好绿地置换,确保绿化面积总量不受影响。

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

城市“绿线”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要逐步迁出。

三、各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许可时,其所申报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要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共同审定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和设计方案,并加盖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绿色图章),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方案

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方案

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城市绿线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城市绿线管理方案,对于推动城市绿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 保护城市绿地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3. 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幸福感和归属感。

三、管理措施1. 制定城市绿线规划,明确绿地用途和管理范围。

2. 加强绿线建设和维护,增加绿地覆盖面积。

3. 完善绿线管理制度,加强绿地保护和治理。

4.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绿化意识和参与度。

四、具体措施1. 制定城市绿线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绿线规划,明确各类绿地的用途和管理范围,划定绿线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确保城市绿地布局合理,覆盖面积充足。

2. 加强绿线建设和维护加大对城市绿地建设的投入,增加绿地覆盖面积,提升绿化质量。

加强对绿线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提高城市绿地的使用率。

3. 完善绿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违规破坏行为,保障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城市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的绿化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各类绿化志愿者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绿化氛围。

五、实施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城市绿线建设和管理经费。

2. 健全城市绿线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推进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六、总结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落实好城市绿线管理实施方案,为城市绿化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城市居民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公司绿线制度

公司绿线制度

公司绿线制度1. 背景和目的公司致力于实施绿色环保政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立和谐的生态企业形象。

为此,制定公司绿线制度,以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

2. 内容和要求绿线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2.1 节约用水- 员工应养成节约用水的好惯,杜绝浪费行为。

- 洗手液、洗手纸等卫生用品应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2.2 能源管理- 员工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 空调温度应适度,避免过度使用造成能源浪费。

2.3 废物分类和处理- 员工应将废纸、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品分类收集,并投放到指定的回收中。

- 餐厅食物残渣和其他生活垃圾应分类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2.4 环保出行- 公司鼓励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车出行。

- 就近办公制度应得到充分运用,减少员工上下班产生的交通环境压力。

3. 评估和激励为了推动绿线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行定期评估和激励措施:- 通过对员工的绿色环保行为进行评估,给予积分或奖励。

- 定期组织绿色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 每年组织绿色环保主题活动,展示公司的绿色发展成果。

4. 监督和改进公司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绿线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 设立环保督查组,定期检查各部门的环保情况。

- 对违反绿线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纪律处分。

-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绿线制度。

公司绿线制度将作为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和支持。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建设一个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企业。

城镇绿线管理制度范文

城镇绿线管理制度范文

城镇绿线管理制度范文城镇绿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城镇绿地资源,维护城镇生态环境,规范城镇用地发展,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镇绿地管理,包括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镇绿线是指规定的城镇边界以内,保留用于绿地的土地范围。

城镇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园、绿地、绿化带等用于增加城市景观、改善环境质量的区域。

城镇建设边界是指城市行政区域内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四条城镇绿线划定应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合理、平衡发展的原则,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确定。

第二章划定第五条城镇绿线划定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划定城镇绿线前,应征求城市规划、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划定城镇绿线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地方政府审批。

第六条划定城镇绿线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城市发展规模和方向;(二)生态环境功能需求;(三)城市景观和文化遗产保护需求;(四)土地资源利用和人口规模预测情况;(五)周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六)其他相关因素。

第七条划定城镇绿线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遥感影像解译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城市绿地信息,解译绿地类型,确定城镇绿线。

(二)定标绘图法:根据规划图纸上的标注,确定城镇绿线。

(三)现场测量法:利用测量仪器进行实地勘测,确定城镇绿线。

(四)GIS技术辅助法: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辅助城镇绿线划定。

第八条划定的城镇绿线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中进行标注,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利用第九条城镇绿地的利用应按照城镇绿线划定的范围进行,不得越界利用。

第十条利用城镇绿地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一)不影响城镇绿线范围内的绿地连续性和景观质量;(二)不影响城市的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三)不埋葬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四)不破坏或迁移历史文化遗产。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第一部分“绿线”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 (3)第三章“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 (3)第四章“绿线”控制及管理 (4)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建设部关于《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及惠民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惠政发【2008】59号)等要求,划定“绿线”。

第二条划定依据1、《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3、《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4、《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5、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第三条划定原则1、坚持“依法划定”的原则。

2、坚持“明确定界”的原则。

3、坚持“有效保护”的原则。

4、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划定目标1、通过“绿线” 划定真正落实《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地的用地性质。

2、通过“绿线”划定控制规划绿地,保护现状绿地,为创建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3、通过“绿线”划定,为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条本次“绿线”划定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及图则,文本与图则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六条本次“绿线”划定经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惠民县城乡建设局。

第二章“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第七条“绿线”分类“绿线”分类:依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 2002)进行“绿线”分类,共分为公园“绿线”;生产、防护绿地“绿线”和附属绿地“绿线”三类。

第八条划定标准以规划绿地面积结合现状绿地面积共同确定的面积范围划定“绿线”。

第三章“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第九条“绿线”划定范围“绿线”划界范围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重要公路、湖、河流绿地,城市主次干道、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社区公共游园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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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线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
一、城市绿线的概念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规划中的“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城市绿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作为保护线,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设施建设;规划绿线作为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二、七台河市城市绿线建立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为5大类,分别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

本次城市绿线划定对象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3类。

本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来划定城市绿线,以加强七台河市绿地系统的保护和控制,贯彻《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008年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组织编制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据此来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一)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的布局,充分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型均匀分布,公园半径约为2000米,广场半径约为500-1000
米,小游园为300-500米。

公园绿地包括:桃山公园、仙洞山公园、万宝公园、人民公园、越秀湖公园。

1、桃山公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39公顷。

东临山湖路,西靠松涛园,南临旭日街,北靠净水厂。

2、仙洞山风景区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190公顷。

东临东胜村,西靠湖滨广场,南临学府街,北靠桃山水库。

3、万宝公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70公顷。

东临二粮库,西靠检测中心,南临万宝水库,北靠依宝公路。

4、人民公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10.3公顷。

东临同仁路,西靠景丰家园,南临大同街,北靠旭日街。

5、越秀湖公园位于新兴区,总占地面积为30公顷。

位于越秀桥以南,居民区内。

(二)城市广场
城市广场包括:湖滨广场、迎宾广场、矿工广场、东升文化广场。

1、湖滨广场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6公顷。

东临仙洞山公园,西靠山湖路,南临银泉小区,北靠桃山水库。

2、迎宾广场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3.43公顷。

东临七桦公路,西靠万博苑小区,南临沿河路,北靠清园。

3、矿工广场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14.9公顷。

乌金桥以西,南临金厦家园以南。

4、东升文化广场位于新兴区,总占地面积为1.8公顷。

位于
新兴区政府以南,越秀路以东。

(三)城市游园
城市游园包括:清园、松涛园、东进园。

1、清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5.4公顷。

东临七桦公路,西靠万博苑小区,南临迎宾广场。

2、松涛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1.3公顷。

东临桃山公园,西靠铁路,南北为居民区。

3、东进园位于桃山区,总占地面积为2公顷。

东临铁路,西靠同仁路,南临东进路。

(四)防护绿带
防护绿带包括水系涵养林带及城市组团防护林带。

1、桃山湖风景区、万宝湖风景区两岸绿化涵养林带控制宽度50—100米,沿着倭肯河、万宝河、新老七台河、挖金别河两岸绿带及沿河绿地控制宽度10—100米。

绿线范围内允许建设临时性建筑和建筑小品,但不包括规划确定的特殊已建成地区和已无改造可能地区。

2、城市组团防护林带是在城区外围设置10—100米宽的林带。

(五)道路等级
市区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三级。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144米,绿线宽度10--50米。

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30米,绿线宽度5--10米。

支路:各功能组团和居住区内部道路,道路红线宽度12米,绿线宽度5米。

三、七台河市城市绿线实施情况说明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共监督,规范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行为,有效维护园林绿化建设,把绿化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七台河市有关园林绿化绿线管理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单位或个人到行政绿化主管部门办理报批绿线手续,其手续完备,附件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办理。

2、按照园林绿化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绿线审批许可事宜。

3、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园林绿化违法行为和对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5、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6、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7、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8、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9、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10、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11、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12、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14、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5、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防护绿地、绿化隔离带等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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