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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附件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企业质量保证力量和产品全都性检查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认证批准的样品和/或产品描述的全都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

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托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1、职责与责任工厂应规定与保证认证要求符合性和产品全都性等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1.1 工厂应在其治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并有充分力量胜任: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认证批准的样品全都;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准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a〕强制性认证明施规那么/细那么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公布、修订的相关要求;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c〕国家级和省级监视抽查结果。

1.3 如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力量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全都性负责。

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注:简化流程指由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在本实施细那么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变更进展批准的活动。

2文件和记录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展掌握。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认证批准的样品和/或产品描述全都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确保文件的有效实施。

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目录对应表

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目录对应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 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_必备条款 0602015000000016 (10kV、35kV干式空芯电抗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 (电抗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准_质量部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 0622015000000001 质能力评估标准_技术部分(10kV、 35kV干式空芯电抗器) 0632015000000016 15/25/60
2015修订版
生产设备部
3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 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_必备条款 0602015000000017 (10kV、35kV干式铁芯电抗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 质能力评估标准_技术部分(10kV、 35kV干式铁芯电抗器) 0632015000000017 15/25/60
0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 技术评审标准_技术部分(500kV油浸 式中性电抗器-含中性点电抗) 0632015000000015 15/25/60 电容电抗器
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含中性点电 抗)
2015修订版
生产设备部
电容电抗器
10kV干式空芯并联电抗器
2015修订版
生产设备部
32
23
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 质能力评估标准__技术部分(10kV、 35kV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 0632015000000012 15/25/60
电容电抗器
35kV 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
2015修订版
生产设备部
25
电容电抗器
10kV 集合式电容器成套装置
2015修订版
生产设备部
26
0632015000000004

国网招标-箱式开闭所供应商资质

国网招标-箱式开闭所供应商资质

箱式开闭所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适用范围 (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资质信息 (1)2.1 基本信息 (1)2.2 报告证书 (2)2.3 产品业绩 (3)3 设计研发能力 (3)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3)3.2 设计研发内容 (3)3.3 设计研发人员 (3)3.4 设计研发工具 (3)3.5 获得专利情况 (3)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3)3.7 产品获奖情况 (3)4 生产制造能力 (3)※4.1 生产厂房 (3)※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4)※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4)5 试验检测能力 (4)※5.1 试验场所 (4)※5.2 试验检测管理 (4)※5.3 试验检测设备 (5)※5.4 试验检测人员 (5)※5.5 现场抽样试验 (5)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5)※6.1 管理规章制度 (5)※6.2 管理控制情况 (5)7 售后服务及产能 (6)附件A 型式试验项目 (7)附件B 主要生产设备 (8)附件C 例行试验项目 (9)附件D 主要试验设备 (10)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箱式开闭所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采购箱式开闭所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核实工作。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 资质信息2.1 基本信息※2.1.1 基本信息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定期年检且经营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一次设备-箱式变电站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一次设备-箱式变电站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2019年版)箱式变电站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适用范围 (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资质信息 (2)2.1 基本信息 (2)2.2 报告证书 (2)2.3 产品业绩 (3)3 设计研发能力 (4)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4)3.2 设计研发内容 (4)3.3 设计研发人员 (4)3.4 设计研发工具 (4)3.5 获得专利情况 (4)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4)3.7 产品获奖情况 (4)4 生产制造能力 (4)※4.1 生产厂房 (4)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5)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5)5 试验检测能力 (5)※5.1 试验场所 (5)5.2 试验检测管理 (5)※5.3 试验检测设备 (5)※5.4 试验检测人员 (6)5.5 现场抽样 (6)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6.1 管理规章制度 (6)6.2 管理控制情况 (6)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附录A 检测机构 (8)附录B 检测报告包含试验项目 (9)附录C 主要生产设备 (11)附录D 主要试验设备 (12)附录E 出厂试验项目 (13)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箱式变电站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箱式变电站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核实工作。

包括:1)10kV组合式变压器(美式箱式变电站)2)10kV高低压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式变电站)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 资质信息2.1 基本信息※2.1.1 基本信息查阅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4-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14-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适用范围 (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资质信息 (1)2.1 基本信息 (1)2.2 报告证书 (2)2.3 产品业绩 (3)3 设计研发能力 (3)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3)3.2 设计研发内容 (3)3.3 设计研发人员 (3)3.4 设计研发工具 (3)3.5 获得专利情况 (3)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3)3.7 产品获奖情况 (4)4 生产制造能力 (4)※4.1 生产厂房 (4)※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4)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5)5 试验检测能力 (5)※5.1 试验场所 (5)※5.2 试验检测管理 (5)※5.3 试验检测设备 (5)※5.4 试验检测人员 (6)※5.5 现场抽样 (6)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6.1 管理规章制度 (6)※6.2 管理控制情况 (6)※6.3 现场抽查 (7)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附录A 型式试验报告项目 (8)附录B 开关柜出厂试验项目 (11)附录C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12)附录D 产能计算公式 (13)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开关柜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开关柜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

包括:1)40.5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2)40.5kV固封式SF6断路器高压开关柜3)40.5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4)24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5)12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6)12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14-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14-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1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适用范围 (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资质信息 (1)2.1 基本信息 (1)2.2 报告证书 (2)2.3 产品业绩 (3)3 设计研发能力 (3)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3)3.2 设计研发内容 (3)3.3 设计研发人员 (3)3.4 设计研发工具 (3)3.5 获得专利情况 (3)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3)3.7 产品获奖情况 (4)4 生产制造能力 (4)※4.1 生产厂房 (4)※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4)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5)5 试验检测能力 (5)※5.1 试验场所 (5)※5.2 试验检测管理 (5)※5.3 试验检测设备 (5)※5.4 试验检测人员 (6)※5.5 现场抽样 (6)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6.1 管理规章制度 (6)※6.2 管理控制情况 (6)※6.3 现场抽查 (7)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附录A 型式试验报告项目 (8)附录B 开关柜出厂试验项目 (11)附录C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12)附录D 产能计算公式 (13)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开关柜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开关柜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

包括:1)40.5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2)40.5kV固封式SF6断路器高压开关柜3)40.5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4)24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5)12kV固封式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6)12kV充气式高压开关柜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2020最新JP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2020最新JP柜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

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适用范围 (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资质信息 (2)2.1 基本信息 (2)※2.2 报告证书 (3)2.3 产品业绩 (3)3 设计研发能力 (4)3.1 技术来源与支持 (4)3.2 设计研发内容 (4)3.3 设计研发人员查阅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信息。

(4)3.4 设计研发工具查验供应商实际研发设计工具。

(4)3.5 获得专利情况查阅专利证书。

(4)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查阅参与制定并已颁布的标准等证明材料信息。

(4)3.7 产品获奖情况查阅获奖证书等相关信息。

(4)4 生产制造能力 (4)※4.1 生产厂房 (4)※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5)※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5)5 试验检测能力 (5)※5.1 试验场所 (5)5.2 试验检测管理 (5)※5.3 试验检测设备 (6)※5.4 试验检测人员 (6)※5.5 现场抽样检测 (6)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6)6.1 管理规章制度 (6)6.2 管理控制情况 (7)※6.3 现场抽查 (7)7 售后服务及产能 (7)附录A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8)附录B 型式试验报告包含试验项目 (8)附录C 生产设备 (9)附录D 试验设备 (9)附录E 出厂试验项目 (9)附录F 产能计算公式 (10)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JP柜(低压综合配电箱)供应商的核实工作。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供应商准入资质基本要求供应商准入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供应商准入资质基本要求供应商准入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供应商准入资质基本要求一、供应商准入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的授权。

(二)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三)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武钢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绿色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

(四)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五)特殊行业具有国家、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二、对于以下专业和品种供应商需要的特定资质(一)备件材料1.低压盘箱柜:通过3C认证;2.低压电器:列入强制产品认证目录的需通过3C认证;3.高压电器:通过有资质高压测试机构型式实验;4.仪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计量产品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经营)许可证;5.安全防护装置类(起重限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表、报警器等铁路运输安全设施、防爆电器等):需事先得到武钢安环部审批;6.测温偶头:通过管理部门或各用户单位的样品试用评审(出具评审报告);7.钢丝绳: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船级社认证(CCS)或生产现场试用认可;8.起重设备(电葫芦、吊车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9.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10.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等;11.压力管道、各类阀门等特种产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供应品种需与其许可等级相对应;12.压力容器(含各类压缩气体储气罐、冷却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第一、二类压力容器);13.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金属波纹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4.大型工具:通过设备管理部组织的样品及现场评审;15.磨具:通过用户单位的样品试用评审;16.AB类物资(如:脱硫剂、发泡剂、涂层、包装材料、脱脂剂、轧制油、防锈油、特殊合金等需要试用产品):武钢制造部、硅钢一贯管理办公室、质检中心等主管部门试用评审合格报告;17.技术改造时,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大型工具和A、B类辅助材料(大型变压器、大型电机、大型吊车、氧气阀门、高压阀门、轴承、关键运输皮带、高压电缆等)需提供与武钢签定的原始合同或使用单位认可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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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低压开关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目次1 总则 (1)1.1 一般规定11.2 适用范围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2 资质信息 (1)2.1 基本信息1※2.2 报告证书 22.3 产品业绩23 设计研发能力 (3)3.1 技术来源与支持33.2 设计研发内容33.3 设计研发人员33.4 设计研发工具33.5 获得专利情况3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33.7 产品获奖情况34 生产制造能力 (3)※4.1 生产厂房 3※4.2 生产工艺 4※4.3 生产设备 4※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45 试验检测能力 (4)※5.1 试验场所 4※5.2 试验检测管理5※5.3 试验检测设备5※5.4 试验检测人员5※5.5 现场抽样检测5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 (5)※6.1 管理规章制度5※6.2 管理控制情况6※6.3 现场抽查 67 售后服务 (6)附录A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 (7)附录B 型式试验报告项目 (7)附录C 主要生产设备 (7)附录D 主要试验设备 (8)附录E 出厂试验项目 (8)1 总则1.1 一般规定本标准是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对低压开关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低压开关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

包括:1)低压开关2)接触器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 资质信息2.1 基本信息※2.1.1 基本信息查阅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 法定代表人信息查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2.1.3 财务信息查阅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 资信等级证明查阅银行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

2.1.5 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查阅验资报告。

※2.2 报告证书2.2.1 型式试验报告查阅型式试验报告1)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应涵盖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机构名单见附录A。

2) 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 型式试验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试验报告项目详见附录B。

4) 当产品在首次生产制造,设计、材料或制造工艺改变,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生产时,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

5)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2.2.2 CCC认证查阅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

2.2.3 管理体系认证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

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涵盖低压开关产品。

2.3 产品业绩查阅供货合同原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1)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出口业绩须提供报关单。

3)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的业绩。

②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③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④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3 设计研发能力3.1 技术来源与支持查阅与合作支持方的协议,以及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

3.2 设计研发内容查阅产品研发的设计、试验、关键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3.3 设计研发人员查阅设计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人员信息。

3.4 设计研发工具查阅实际研发设计工具等相关信息。

3.5 获得专利情况查阅与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3.6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查阅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发布的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信息。

3.7 产品获奖情况查阅与产品相关的获奖证书相关信息。

4 生产制造能力※4.1 生产厂房查阅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厂房设计图纸等相关信息。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配套的厂房,厂房若为租用则需有长期租用合同,租用时间不少于2年。

其厂房面积、元器件组装要能满足生产需要,工艺布局应按从原器件、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文件及工艺技术的要求合理布局工艺流程,且能保证被核实产品的生产。

※4.2 生产工艺4.2.1 工艺控制文件1)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

其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和物资采购标准。

2)完整的工艺文件至少包括外购外协件清单及检测规范、生产工序流程、过程控制工艺卡、产品出厂检验规范、设备操作手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4.2.2 关键生产工艺控制产品工艺从原材料、组部件进厂检验、生产装配、出厂检验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技术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

生产产品的各个工序应按工艺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

※4.3 生产设备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与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信息相符。

1) 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应自有,不能租用,主要生产设备见附录C。

2) 设备使用正常,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其维修保养等记录规范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4.4 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或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生产流程控制记录进行判断。

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其中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且不得借用其他公司的。

一线生产人员培训上岗,操作熟练。

2) 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5 试验检测能力※5.1 试验场所查看试验场所现场情况。

具有与核实产品相配套的独立试验场所,与生产场所相对隔离,有明显警示标志,试验场所的面积及环境满足试验要求。

※5.2 试验检测管理查阅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过程记录以及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1) 具有试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试验标准,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标识,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2) 出厂试验报告记录完整、正确,存档管理。

※5.3 试验检测设备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 设备齐全,满足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出厂试验检测要求。

不能租用、借用其他公司的设备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出厂试验,主要试验设备见附录D。

2) 设备使用正常,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使用说明、台帐、保养维护记录等),其维修保养等记录规范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强检计量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资格单位出具的有效检定、校准证书。

※5.4 试验检测人员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如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培训记录。

试验人员能独立完成入厂、过程及出厂检验,操作熟练,能理解或掌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试验结果分析能力。

试验人员至少有2人,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5 现场抽样检测1)现场抽查至少2份出厂试验报告,报告应规范完整、项目齐全,检测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出厂试验项目见附录E。

2)在已具备出厂条件的产品中抽取2台相近型式产品,选取出厂试验项目中的2个项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试验。

核实试验方法、试验场地环境、人员操作能力、仪器设备有效性和产品性能。

3)现场应具备检测条件,抽样试验应一次性通过。

6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6.1 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

1) 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及其他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 具有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筛选制度,外购原材料组部件生产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2 管理控制情况查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实际执行情况。

1) 设计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2) 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

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3) 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进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 分类独立存放,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5) 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且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6.3 现场抽查1)查验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程、设计图纸、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

2)所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3)现场随机抽查关键的原材料组部件,查看关键原材料组部件的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组部件供应商资质文件、入厂检测记录、组部件管理文件等是否齐全,并查看关键原材料组部件的存放环境。

7 售后服务查阅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信息。

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A 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1.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3.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4.东北电力电器产品质量检测站5.国家授权的其他检测机构附录B 型式试验报告项目一、低压开关※ 1. 结构要求※ 2. 温升※ 3. 介电性能※ 4. 接通与分断能力※ 5. 短路接通与分断能力※ 6. 动作范围※ 7. 操作性能※ 8. 封闭电器的防护等级(适用于封闭式开关设备)※ 9. EMC试验二、接触器※ 1. 温升※ 2. 介电性能※ 3. 额定接通和分断能力※ 4. 转换能力及反向能力(如果适用)※ 5. 约定操作性能※ 6. 动作条件及动作范围※ 7. 接触器耐受过载电流能力※ 8. 短路条件下的性能※ 9. 接线端子的机械性能※ 10. 带外壳的接触器的外壳防护等级※ 11. 电磁兼容(EMC)(如果适用)附录C 主要生产设备※ 1.铆合机※ 2.自动流水线3. 塑壳制造4. 钻床5. 焊机6. 攻丝机7. 磨光机附录D 主要试验设备※ 1. 工频耐压设备※ 2. 回路电阻测试仪※ 3. 机械寿命3. 雷电冲击发生器4.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延时动作测试设备5.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瞬时动作测试设备6. 功能试验测试装置(低压开关适用)7. 动作及动作范围的验证试验装置(接触器适用)附录E 出厂试验项目一、低压开关1.功能试验(如机械操作试验等)2.介电试验二、接触器1.动作及动作范围的验证2.介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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