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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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区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2015年11月修订)

为了发挥全体教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细则。

教师量化考核满分230分。

一、考核量化指标及办法

(一)师德修养(20分)

1、(3分)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2、(5分)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3、(3分)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4、(3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或穿奇装异服,随地吐痰,讲粗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严禁在课堂内吃东西,发现一次扣0.5分。上课不坐班者发现一次扣1分。

5、(4分)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饮酒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违者每次扣1分。

6、(2分)不遵守会场秩序者(如打电话、做杂事、扰乱秩序等)每次扣0.5分。

(二)考勤(20分)

1、旷课每节扣1分,旷升旗、会议、早操、路队、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0.8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一月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天签到两次,签到应及时,签到不及时的、代签的、提前签到的或不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

2、未经学校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则双方各扣1分。

3、病假原则上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够不上住院条件而确实因病无法上班的,3天之内可以不必出示医院证明,4天以上必须有医院的证明。凡请病假者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安排代课者,病假每节扣0.3分,事假每节课扣0.5分,一天按6节课计算,扣完为止。

4、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不打招呼未上班,每天扣15分,到期打招呼未上班,按事假计算每天扣3分(按每天6节课算)。

5、每天早自习应按安排表坐班,如发现坐班不及时的,扣0.2分;不坐班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记录考核(10分)

1、(4分)学习笔记。

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参与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5分,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每学期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和心得体止少各写一篇。

2、(3分)教学资料上交。

每学期规定上交的计划、总结、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时上交,迟交者每次每项扣0.5分。单次未交的此项不得分。

3、(3分)会议记录。

每次开会都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5分,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四)教学工作(160分)

1、教师备课(5分)。

教案应认真按有效教学常规备完教材上的所有内容,每少一节扣0.5分,环节不全的,每节次扣0.1分;使用旧教案或没有教案的,扣5分,教案与课本内容不相符的,每节次扣1分。上课不带教案的,发现一次扣1分。教案必须为跨周教案,于周一早自习前交教研组长处签约,教研组做好记录,以学校检查记录为准。

2、作业布置、批改及辅导(10分)。

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批改每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纠错的;发现一次扣0.5分;学生有错不改的,发现一次扣0.5分;辅导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5分。作业出现“大对号”(关于是否为“大对号”现象,具体由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错题对改,对题错改的每次扣1分。无书面作业的教师本项得5分。教师应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完成配套练习册,全批全阅,少签阅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学校检查记录为准。)各科作业次数详见下表:

3、听课与评课(10分)。

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校领导、教研组长和新任教师不少于30节),少一节扣1分,不参加评课者,少一节扣0.5分;不交听课记录或弄虚作假者,视情况扣3分---6分。其他学科的教师可选择听语文、数学和英语。听课记录必须有教学建议。缺少教学建议的,少一次扣0.5分。

4、教研工作(10分)。

根据本组教研计划做好教研工作,积极探讨最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同时做好记录,记录不详尽的或次数不够的,每次扣0.5分。

5、考试及试后分析(5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做好阅卷工作,并在每次考试后认真做好学生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每缺少一项扣2分。

6、教学成绩(100分)

(1)巩固率(10%)。各年级各科应试人数除以年报人数所得结果为应试率,应试率乘以10所得结果为巩固率得分。特殊情况要有家长、学校、医院的相关证明,报学区备查。

(2)人均分(50%)。考试阅卷结束后,按年报人数(通过正规渠道正常异动并办理手续的除外)算出人均分,人均分乘以50%所得结果为人均分得分。

(3)及格率(30%)。考试阅卷结束后,按年报人数(通过正规渠道正常异动并办理手续的除外)算出及格率,然后用及格率乘以30所得结果为及格率得分。

(4)优良率(10%)。考试阅卷结束后,按年报人数(通过正规渠道正常异动并办理手续的除外)算出优良率,然后用优良率乘以10所得结果为优良率得分。

同时兼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语、数、外课程的教师考核时分别算出各门课程的教学成绩得分,然后算出其平均值,作为教学成绩最终得分。未兼任一至六年级语、数、外课程的教师教学成绩按全学区同类学校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值计算。

7、工作量(20分)

(1)学校管理人员课时量规定,校长每周任课4节以上,副校长每周任课8节以上;校长必须完成教育局规定的每学期听评课任务,管理人员工作量计分为完成工作量记15分,周课时多1课时加1分,累计不超20分,相应少1课时减1分,最少不低于10分。

(2)各兼职工作量加分情况:

会计、总务、教导主任、从事学籍管理及其他教学外工作的人员加6分;教研组长、完小校长加5分;少先队辅导员、各功能室管理员、工会主席加4分。考核时,此项分数加入教师实际工作量参加计算。同时兼任两个以上兼职工作的教师取所加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重复计算。

(3)其他教职工的工作量计算,首先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课时工作量按任教班级人数计0.9至1.5分。自习及其他课程每课时计0.6分。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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