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
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

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摘要:一、引言二、新闻自由的定义和重要性1.定义新闻自由2.媒体的角色和责任3.新闻自由对社会的影响三、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1.政治民主的基石2.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3.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4.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四、我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挑战1.政策法规的保障2.实际操作中的困境3.网络传播的冲击五、结论正文: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新闻自由,是指媒体和公民在法律框架内,不受政府、政治势力或其他集团的干扰,自由地获取、传播和评论信息的权利。
新闻自由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对于维护民主、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民主的基石新闻自由是政治民主的重要保障。
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政府权力需要受到监督和制衡,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新闻自由使得媒体和公民能够自由地获取和传播信息,揭示政府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和失误,从而有效地监督政府,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二、促进社会进步和创新新闻自由有助于社会进步和创新。
媒体在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可以自由地报道和评论各类社会现象,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和知识。
公民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激发创造力,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新闻自由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关键。
在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公民可以获取多元化的信息,充分了解社会状况,从而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同时,公民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实现意见的碰撞和交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新闻自由有助于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
媒体在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可以对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客观、独立的报道和评论,揭示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推动政府改进工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五、我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挑战我国政府在立法和政策层面,为新闻自由提供了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新闻自由仍然面临一定的困境。
一方面,要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和恶意舆论;另一方面,要应对网络传播带来的巨大挑战,确保新闻自由在网络空间得到有效实施。
新闻学概论复习要点

新闻学概论复习要点1、新闻学的研究对象、中心议题、主要内容研究对象:是研究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规律的科学,重点研究新闻事业产生、发展和运行的规律,它和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
新闻现象:我们生活的客观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各种新的事实,人们可以直接或间接经验这些事实来思考、决策和行动,即通过经验新的事实来为自己的生活和发展服务,这种现象叫做新闻现象。
新闻活动:人们自觉收集整理和传播的经验事实以增益他人的活动称为新闻活动。
中心议题:客观社会的诸条件对人类新闻活动的决定、支配作用以及新闻活动对社会的反作用。
主要内容:新闻学包括理论、历史和应用三部分内容,即理论新闻学、历史新闻学和应用新闻学。
理论新闻学是从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出发,重点考察新闻事业,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形式,系统总结和阐明人类新闻活动的一般规律,以对当前和今后的新闻实践作理论指导。
历史新闻学是通过对人类社会既往新闻活动,特别是新闻事业的研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一方面可为当前和今后的理论研究提供历史材料,另一方面又可为当前和今后的新闻工作提供历史借鉴。
应用新闻学是通过对具体新闻业务工作和新闻传播技能的研究,概括总结出从事新闻工作的具体原则、方法和技巧,以直接指导实际的新闻业务活动。
它涵盖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摄像、新闻事业的经营管理等全部新闻业务领域。
2、世界各国新闻学主导理论自由主义报刊理论:起源于欧洲,盛行于北美尤其是美国。
主要观点:1.报刊独立自主,不受政府的干涉2.报刊拥有对政府的监督权 3.意见自由市场和自我修正理论 4.对事实的信念,客观地反映事实。
具有一定的空想片面性。
社会责任论:要求报刊对全社会负责,要求:1.就当日的事实在赋予其意义的情景中的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2.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3.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4.呈现于阐明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方法 5.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和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
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即“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是对当代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
20世纪下半叶,以赛亚·伯林开始用“两种自由”的概念来划分自由:“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他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
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
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
而消极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
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
如果有人问:“是谁控制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
一些人能不能回答:“我控制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
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我?”答案将说明的是“消极自由”的内容。
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
前者涉及的是“有多少扇门是向我敞开的”;后者涉及的是"我的活动空间有多么大”,即:自主的能力或利用资源的能力。
当一个人正在做想做的事的时候,他是积极自由的;当没有人干涉他的时候,他是消极自由的。
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
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
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没有自由。
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不可否认,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但较之消极自由来说,积极自由更常遭到人们的滥用。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
“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
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
最新 美国新闻自由对自由言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精品

美国新闻自由对自由言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是美国保障美国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立法侵犯人民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
这里有两个重要的概念: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和新闻自由(freedom ofpress)。
新闻自由一般可以理解为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即新闻媒体有决定出版或者发表哪些言论的自由。
“或者说新闻自由是新闻媒体这一特殊主体的言论自由,它是一个从属于言论自由的概念或分支。
”“当人们笼统地谈论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时,虽然大家都很清楚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更多的是把新闻自由视作一个从属于或被包含于言论自由的概念,而不去考虑它们之间是否可能存在张力甚至冲突。
”本文试图通过论证阐述美国新闻自由对言论自由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
一、言论自由的价值与负面影响。
美国国父既然在宪法中提出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那么言论自由定有其不容忽视的价值。
通常来说,言论自由的价值理论有以下几种:第一,言论自由与真理理论。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真理又是不断发展的。
对真理的认识与揭示依赖于人类集体的努力,无论谁都不能断言他人的认知对于追求真理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人人享有言论自由,自由表达自己对客观世界认知的观点或者质疑他人的观点,对人类追求并不断促进真理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言论自由与社会民主理论。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美国宪法最初提出并保护的就是人们有表达不同观点的自由。
只有不同的政治观点都能被自由地表达出来,才能建设民主政治,否则就是独裁。
第三,言论自由与个人自主理论。
该理论认为作为独立自主的本体的个人,有自由决定自身一切事宜的权利,其中包括不受政府干涉地自由表达自己的权利。
某种言论受到保护是因为对表意者本身有价值,而非对他人有某种功用。
不过言论自由也有负面的影响。
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普通大众发表的不仅包括批评政府的政治言论,还包括恐吓、挑衅、泄露国家机密、低俗、仇恨、淫秽色情等各种类型的言论。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Isaiah Berlin 罗志强译在讨论社会和政治自由中所遇到的问题与讨论社会和历史的决定论中的问题没有太大的不同。
我们需要一个选择的范围,如果没有一定的选择范围,就谈不上什么政治(或社会)自由。
意志自由论并不当然地假定人类在事实上不能够被当作动物或其他物体;也不能保证政治自由,如合乎人性的自由选择等;这是一个历史过程,有其一定的疆界。
就是这个疆界问题,实际上是疆界的概念的运用是否恰当的问题,是对我的论点的批评火力最集中的,其中的主要问题在这里也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我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我并非是第一个提出的)的划分是否合理,或,至少是否太尖锐。
二、‘自由’这个术语是否能够如我的一些批评者所希望的那样可以延伸其内涵,直至被抽空,变得不那么有用。
三、为什么政治自由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东西。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希望改正《自由的两种概念》原文中的一个真正的错误。
虽然这个错误并没有削弱文章中的论点,也不与之相冲突(说实话,它反而加强了我的论点),但我认为它是一个错误的观点。
在原文中,我把自由说成是毫无阻碍地实现人的愿望。
这是这个词寻常,也许是最寻常的意义,但它并没有表达我的观点。
因为,所谓自由–消极地说–就是不受别人阻拦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要想获得这种自由的一个方法就是压制自己的欲望。
我对这个定义以及整个思路在文章中进行了批评,而没有想到这样做是与我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如果自由的程度是欲望得到满足的一个函数,我可以用增加自由与减少欲望一样有效地达到欲望的满足,我可以通过使人们放弃我根本不打算满足的愿望来使他们(也包括我自己)获得自由。
不是抵御或消除向我逼来的压力,我可以‘内化’这些压力。
这正是埃皮克特图斯(Epictetus)说虽然他是个奴隶但却比他的主人更自由时所获得的东西。
通过无视障碍,忘却,‘超然’,使自己不再意识到它们,我就可以获得宁静和平,这是一种高尚的超脱,让别人去受恐惧和仇恨的困扰吧。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新闻自由委员会

公众的自由表达权利确实包括犯错误的权利。但是如果犯错误之人是为了寻求真理,那么他要求自由就是绝对需要的。
法律保护不能随个人意志的内在基本指向的波动而变化;一个人无论何时放弃其法定权利的精神基础,他的这种权利都不会随之终止。
在任何现实社会中,言论自由都需要勇气。表达自由面临的第一个危险总是来自源头的危险——发布者的怯懦或是他可被收买。
四、保护表达自由的有效力量是共同体和政府
政府是唯一能通过它对物质力量的垄断,来有效保证言论和新闻界的辩论继续成其为辩论而不是竞争性伤害的力量。政府的基本功能斯出版公司、时代公司、克罗韦尔——柯里尔出版公司、赫斯特集团、《读者文摘》
广播竞争与广播网
电影业的集中
洛氏(米高梅)公司、雷电华公司、华纳兄弟公司、派拉蒙影片公司、20世纪福克斯公司
连锁集团(报团)
赫斯特报团、斯克里普斯——霍华德报团、麦考密克——帕特森报团
地方性新闻垄断
垄断在严格意义上是指对所有传入某个地区的当下信息的独家控制。
技术革命
调频(FM)是指采用调频方式进行的无线电广播。具有音质好和不易受干扰的优点;调幅(AM)用于长波、中波和短波广播。
电视不仅仅是更好的或另一种形式的广播。它是广播和电影的结合,因而给大众传播增加了新的维度。
组织
传播单位的数目减少了。
报纸的集中
雷蒙德·B·尼克松,美国新闻传播学者。被公认为国际传播和比较新闻学权威,并建立了美国日报所有权的变迁模式。
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权利,甚至作为一种好的公共政策,应主张让无话可说的人使用大众传播机构。
第一章问题与原则
问题
新闻自由是否处于危险之中?是的。原因有三:
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20世纪中叶中国知识分子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梳

府显 然更 为 重视 积 极 自由 ,但 他 并不 忽 视 消极
对 自F 的需 要 。 使 自由要恢 复其 意 义 , 需重 } i 假 必 新 界说 为差 不多 象 ‘ 大量 的 社会 与经 济 的机 极 会’ 这样 的 说法 。” / [ 2
自由 , 因为 在 当时 的 中 国 , 民连 最 起码 的人 身 人
关 系 的处 理与 伯林有 所不 同 。
名演说《 两种 自由概念》 或者再往前追溯至贡 , 斯 当 的《 代 人 的 自由和 现 代 人 的 自由 》而 很 古 ,
少有 人注 意到 中 国知识分 子 对 两种 自由概念 所
在2 世纪 4 年代 ,明确使 用 消极 自由与积 0 O 极 自由概 念 的 中国知识 分 子是 张 申府 先生 和吴 恩裕先 生 。 张 申府 区分两 种 自由概念 的思想 来源 是 英 国 的 国 际关 系 学 者 E H . .嘉 尔 ( d ad H l t E w r a e lt
自由和权 利也 还没 有 。
作者简介 : 田玉才( 92 ) 男, 阳炮兵学院军队政治工作教研 室讲 师, 治学博士 , 17 一 , 沈 政 从事 中西政治思
想研 究 。
在 自由主义思 想 史上 ,消极 自由和积极 自 由的 区分 具有 划 时代 的重要 意 义 ,这 自然应 主 要 归功 于 以赛亚 ・ 林 15 年 具 有 开创 性 的著 伯 98
或 ( )积 极 自由” 和 “ 的概 念 , 格林 、 斯基 、 如 拉 拉
假 定 意味着 某 种公 民和 政治 权利 的享有 ,而与
国家 视 野 之外 的 日常生 活 中 的经 济压 迫 无 关 。
于 是 ,人们 实 际上意 识 到 由政府 所施 加 的严 密 控 制和危 险 ,而无 视 经 济制度 对 千百 万 人 的行 为 的控 制—— 只有 通 过 经济 制度 的干预 ,他 们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第五,六章及结语简介
新闻1306班
本书是由美国名叫新闻自由委员会(又名哈钦 斯委员会)的研究团体发表的报告,其成员包 括传播学者拉斯韦尔等十多名平均每人出书12 本的一流学者。他们对美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和 前景展开了一项调查,其研究范围包括了当时 美国的广播、报纸、电影、杂志和图书等主要 的大众传播媒介,同时对新闻界的业主的良知、 责任,以及这些责任对于形成公众舆论的普遍 益处进行了讨论。先后九易其稿,于1947年发 表了后来被称为传媒的“社会责任论”奠基的 总报告,也就是《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 界》。
保障包括对广播和电 通过立法使受害方可
影的保障,这一点应 以撤销或重述冒犯方
该得到承认。
所提供的事实,或者
➢ 2.政府鼓励传播产业 得到回应的机会。
➢ 4.应该废除这样的立法:禁止鼓吹在我们的制 度内并不存在表达引起暴力这种明显而现实的 危险的地方发生革命性变革的言论。
➢ 5.政府提供大众传播机构向公众告知这样的事 实,即关于它的政策以及这些政策背后的用意; 而如果私人大众传播机构不能够或者不愿意给 政府提供这样的媒介,政府也许可以使用它自 己的媒介。
政府怎么办
新闻界怎么办
公众怎么办
➢ 更多的法律和政府 中的新投资,促进新
行为并不能解决新闻 技术的引进,通过反
界的根本问题。委员 托拉斯法来保持大型
会主要依靠动员社会 单位之间的竞争,但
因素而不是通过政府 是慎用这些法律来拆
渠道直接作用于新闻 分这些大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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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一、自由和新闻自由自由是为人人所向往的东西: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下,无论是大至国家和民族的战争,小至个人的反抗斗争,往往与争取自由权利密不可分。
而自由本身的概念和内涵,也随着时代的前进、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和延伸:在内容上,人们经常提到经济自由、社会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与形而上学的自由等等,它们有共同之处,但具体内涵则有很大的不同;在时间上,19世纪的自由主要是指社会的自由与政治的自由,而在20世纪自由则变得更加复杂,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各种事物变得复杂,再加上我们对历史与自由的认识和理解有了发展,所以,没有人能够准确界定“自由“一词的涵义。
这样一来,“正如‘幸福’、‘善’、‘自然’、‘实相’一样,‘自由’这个名词的意义也很模糊。
“新闻自由”同样如此。
从历史上看,新闻自由缘起于欧美等国对出版自由的争取,以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为起始,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从传统到新颖,逐渐发展出完整的体系。
西方主流的新闻学术界认为新闻自由的传统理论基础包括天赋人权理论、观点的自由市场理论及民主促进理论,较新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则为第四权理论。
“新闻自由”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也随着其理论基础的演变,不断地得到发展。
其中,关于新闻自由应当属于“消极自由”还是“积极自由”的争论,至今仍是学术界的关注的焦点。
二、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1.概念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的概念,是被誉为当代自由主义一代宗师的伊赛亚·柏林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对于人们理想自由的实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伊赛亚·柏林在他的著作《两种自由概念》中提出:“消极自由”乃是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
我们可以将消极自由理解为一种“保留区”的自由,它划定个人的某一范围为外人,社会,法律及其他因素不加以干涉的保留区,不管这一不加干涉的保留区是依据什么原则来划定的,是自然法、自然权利也好,或是功利原则或绝对命令也罢,抑或是社会契约的绝对不可侵犯性,或是任何其他人们用以阐明论证其信念的概念,反正在这种意义上,自由意味着“免于”的自由,意味着在一个虽然变动不居却总是可以加以确认的界限之类不受干涉。
与此不同,积极自由是“去做”的自由,是按一种已经规定好,认为正确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自由。
自然,这种“已经规定好的方式”意味着也是不受干扰。
但这种干扰不是一种“被动范围”内的不受干扰,而是“我希望只是自己的意志而非任何他人意志的行动手段。
”简单来说,所谓“消极的自由”,和针对以下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答有关,亦即:“在什么样的限度以内,某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当被容许,做他所能做的事,或成为他所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到别人的干涉?”。
在这种意义下,自由就是“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
若我是自由的,意思就是我不受别人干涉(强制)。
不受别人干涉的范围愈大,我所享有的自由也就愈广。
而“积极的自由”,则和以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关:“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有权控制、或干涉,从而决定某人应该去做这件事、成为这种人。
而不应该去做另一件事、成为另一种人?”在这种意义下,自由是“去做……的自由(LIBERTY TO…)”。
2.在新闻自由上的体现两种自由的概念,在新闻自由上体现为两种不同的传播理论。
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中对这两种理论分别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即: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天赋人权论)和社会责任报刊理论(社会责任论)。
(1)自由主义报刊理论以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自由主义思想为源头的自由主义传媒理论,对人类理性的力量深信不疑,坚持个人的重要性,包括言论和出版以及新闻自由在内的天赋人权的思想。
根据作者西伯特的阐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围绕这些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特点是强调人的理性的力量,极力提倡个人权利。
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人本身就是目的。
人作为有思想的有机体,有能力组织其周围的世界,并做出促进自己利益的决定。
因此,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真理是一个确定的、可以探知的实体,并且可以展示在一切有思想的人的面前。
基于这种理论,约翰弥尔顿提出了“观点的自由市场”,认为人通过运用理性能够辨别正确与错误,鉴别好坏。
而要运用这种才能,人就应当有权不受限制地接触他人的意见和思想。
因此,传媒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发现真相、通过提供各种证据和意见,来协助解决政治和社会问题”。
而这个过程的基本特点,就是不受政府操控。
此外,自由主义理论还认为传媒具有监督政府的作用,。
在新闻自由的界限为题上,自由主义的理论强调自由的新闻也在社会系统中的重要性,虽不得不承认发表意见的自由有限度的问题,但却认为政府干预越少越好,强调非行政控制手段,主张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作用在于为传媒提供稳定的法律制度,使传媒接受法制化的限制。
自由主义的传媒理论曾长期在西方新闻传播思想中占主导地位。
即使后来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该理论受到挑战,“传媒的社会责任论”兴起后,自由主义理论的最根本的原则,在西方也未被动摇。
(2)社会责任报刊理论该理论的奠基之作是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亦称“哈钦斯委员会”)1947年发表的题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报告。
作为西方20世纪的传媒新理论,社会责任论并未否认自由主义理论的原则精神,而是用一系列新的观点,对新闻自由,传媒与政府、公众的关系等西方新闻学中的基本问题,重新进行了阐述,把传媒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的概念融入进去,而且予以强调。
在新闻自由的概念方面,社会责任论拓展了原有的概念,之处,新闻自由包含两层意思,及新闻界有“不受……控制的自由”和“做……的自由”,即所谓的“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
在社会责任论之前的自由主义理论强调使传媒最大程度低不受限制,认为新闻传媒业只要不受束缚,就会将各种消息和思想提供给市场,而从各种消息和思想的交流中,真理就将胜出。
这就是所谓的消极自由的概念。
社会责任论提出,单纯消极的自由是不够的,是没有时效的,指出所谓的自由应该包含两个方面:自由即使用自己的行动权限而不受外界的限制或控制,同时还要具有行动所需的任何手段或设备。
社会责任论认为,自由的新闻业是不受限制的,自由的新闻业有自由致力于实现其道德感和社会感需要所指出的目标。
有感于“新闻自由对于一个没有机会享用大众传媒的人来说是相当空洞的权利”,社会责任论提出,新闻业应当承担责任保持无机会运用大众传媒发表自己意见的人的自由权利:“他的自由必须有具有与他相似的观点的报刊来履行,必须有政府或非营利机构所运营的媒介来履行”。
这里可以看出,社会责任论认为新闻自由不仅涉及媒介的自由,而且涉及广大公众的自由。
同时,在社会责任论中,新闻自由的概念包含着新闻道德的概念。
社会责任论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新闻自由的权利是为附有义务的道德权利。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社会责任论的观点中,新闻自由不仅是消极的自由,也是一种积极的自由。
三、中国新闻自由的现状与未来本世纪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和传播的自由概念,基本上就是从法国传来的积极自由的概念。
这种观念的确鼓舞了人心,但它却埋下悲剧的种子:我们把太多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国家,因为,国家可以给我们一种有力量的感觉,国家可以让我们有自由的感觉。
从而我们自己却被国家严密地控制,变成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消极的自由的确是不完美的,然而,许多人曾经用完美的积极的自由理想来指引我们,最后我们却发现并没有步入天堂,而是被驱赶进了地狱。
消极的自由下,我们的确不能随心所欲,但在积极的自由下,最可能随心所欲的却是统治者。
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可以管理国家事务,然而事实如何呢?与其幻想每个工人都参与企业管理,不是想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办法限制经理的权力。
与其幻想每个人都能当家作主,不如设计出某种制度限制和制约国家的权力。
其实消极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一味消极地等待这种自由降临,或者我们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不问外间各种事。
恰恰相反,在强制多多的国家,摆脱种种强制就是争取自由,比起幻想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更为艰难的过程。
我们要自由,并不是取消国家,并不是不要一切规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是要给国家划顶一个行动范围,就是限制国家强制的范围和强度。
从这一意义看,争取消极自由又何尝不需要积极的态度呢?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已经经过了三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新闻自由体系,这个体系由已经确立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人文传统等构成,以及一套潜规则体系。
但是新闻自由理念的发展在我国也不过一百多年的时间,其间还数次被各类运动所打断。
改革开放后三十年新闻自由的发展,既有追溯传统的纵向诉求,也有像西方拿来主义的横向诉求。
其发展也深深受到了本土环境以及历史因素惯性的制约。
而新闻自由要同本土环境和历史惯性形成一种契合,达到平衡,就注定了这种摩擦、磨合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
从现实环境来看,新闻自由的发展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这也是新闻自由本土化将要努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1、体制障碍的制约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其本身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制度与政策处于多为盲动阶段。
旧体制还没有完全破解,新的制度体系没有完全形成,一些领域往往是受新旧规则的共同影响。
新闻领域就是这诸多领域之一。
体制对新闻自由的限制从现实诉求来看,主要是出于稳定的需求,这种经验判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教训——民众对新闻自由的狭隘理解与片面追求、政府对新闻自由管制的失控是形成恶果的重要因素。
2、商业主义的侵蚀媒介市场化最开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缓解国家和媒体双重的经济压力,以求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但是,随着媒体市场化加速,以利润为取向往往超越了社会效益的诉求;而广告主的利益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也需要得到切实的保障,这样往往企业成了媒体的第一把关人,采编系统对新闻的报道要符合至少不“损害”广告主的利益。
这样,媒体新闻自由职责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害,关公公司会根据广告主的需求进行各种危机处理,编辑部由于整体压力临时撤稿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3、法律诉求的缺失法律既是保障新闻自由的重要方式,也是防止新闻自由出现畸变的有效途径。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法律体系对媒介进行有效规制。
法律基本设定了新闻自由的总体框架以及各行为主体的权力范围。
在我国,目前新闻行业以及新闻自由的主要困境在于无法可依。
我国宪法虽然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有所规定,但是缺少部门法将这一权利具体化。
早在1986年,我国第一部新闻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试行稿》就已经起*完毕。
次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着手复杂新闻法制定工作。
1988年9月,专门的研究机构——中国新闻法制中心在北京成立。
10月,上海和北京分别起*的两部新闻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均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