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演示教学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人们将事实、意见与刻板成见联系起来 今天,大众传媒是产生和固化这些流行观念的主要力量。 这就要求新闻界重复和强调社会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形象。
新闻自由衍生的概念
国际新闻协会于 1951 年对新闻自由的含义进行了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的自由接近、传播、自由发行、意见的 自由表达的等四个角度。日本新闻协会对新闻自由内涵的 概括是从外延方面入手,涵盖了自由采访,报道和评论。
5.政府保护反对政府的自由
如果新闻自由是为了反映现实,那么政府就必须自设界限, 其干涉、管束与压制新闻界的声音的范围或操纵公众判断 赖以形成的数据范围就不得是无边无际的。
6.表达自由作为精神权利不是无条件的
对自由表达权利的要求是基于某人对他的思想的义务,那 么当这种义务受到忽视或遭到拒斥时,权利的基础也就不 复存在了。
“任何社会都要运用社会控制体系来推行统治阶级所确定 的社会价值观,维系现存的社会秩序,使其达到预期的目 标。”因此,社会大系统对社会每一个子系统的控制就是 必然的。况且,新闻传播业作为社会有机体的神经系统、 敏感部位,作为既有经济基础属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的特 殊领域,在社会大系统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它对整个社会 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的运行秩序如何,对社会系统 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因此对它的控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种尊重有这样一种假定:犯错误的人实际上是在寻求真 理;而在他看来,这一努力对于他要求获得自由是必要的。 精神权利所不包括的是蓄意或不负责任的犯错误的权利
对新闻自由的要求
书中,作者就新闻自由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如果新闻自由担负起为一个自由社会提供其所需要的当 前消息的责任,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去发现一个自由社会的 要求是什么。”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读书笔记 ——可问责的新闻界与负责任的共同体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读书笔记——可问责的新闻界与负责任的共同体由于消费者不再有不消费的自由,而只能通过现有的新闻机关来得到他所要求的东西,对发布者的自由的保护不再足以自动保护消费者或共同体。
在这一领域,普遍的自由放任政策必须得到重新考虑。
如今的新闻界早已发生重大改变,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有生命的个体,与往常不同,今天的新闻界有责任像一个共同载体或一名受托人那样广泛传播信息,因为新闻自由要求每一种观点都应该得到公平的传播,因此,同一平台的媒体必须履行同时刊登“批评”和“表扬”意见的新闻。
受众或读者在争辩的环境中,由自己的经验去判断或支持哪一方的观点。
尽管这种传播信息的范围能力是有限的。
我们可以把新闻界比喻为一个有着极高素养的企业,他们去探索新世界未发生的事情,同时也主动承担起相应的风险,在我们普通人看来,社会对新闻界的管制和要求是有必要的,当新闻界这个共同体出来差错,社会人民的问责是需要被保障的,这是一种提升新闻界的素养的重中之重,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服务,是新闻界不可逃避的总体性社会责任,所以要求新闻界中的每一部分都肩负起这个责任,是为了防止新闻界这个整体交由某一机构后,造成对每一部分的自由权力的威胁。
另外,发布者所发布的报道也关乎全社会的素养发展,该如何改善新闻业绩呢?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公民的思想潮流,虽然新闻界的表现的标准主要是源自公共形势的需要,但是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若要实现新闻界共同体,那么就要把共同目标认定为自己的目标,那么如何让目标统一呢?就是我们要把新闻界当作一个民营企业,从消费者和政府各个方面来统一,每件事物都关系着企业的发展,每个努力都维系着新闻界共同体,同时也要接受批评、建议、以及改良。
把批评当做激励的源泉,把配合当作努力的道路。
如何与政府配合呢?首先,政府对新闻界的原则就是不干涉新闻界的生长,可以拓宽发行渠道、消除思想自由的障碍;其次,对新闻界的合理抑制,让新闻界合法健康发展;最后,政府应该进入新闻的评论区,可以补充消息,推广民治。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论我国新闻界之自由与责任——读《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有感《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一书由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著、展江、王征、王涛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9年出版。
本书是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对广播、报纸、电影、杂志和图书等大众传播机构现状和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结果,研究限定于“大众传播机构对人民进行关于公共事务的教育作用”、“美国新闻界与美国文化的关联”、“新闻界的业主和经理们的良知和责任,以及这些责任对于形成公众舆论的普遍益处”等具体内容,根据调查结果,委员们还提出了相关建议。
本书建立在对现实客观的长期的调查、分析、总结之上,倾注了新闻自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心血和精力,正如委员们自己认为的:“它的每一行文字都是在会议上和通信中斟酌出来的”。
本书初看比较难懂,因为由英文翻译成中文,由于文化背景与语言的差别,以及个人能力的限制,有些观点理解起来有点难度,但是,书的逻辑思维很清晰,带领读者从一个现象或一个问题升华至理论高度,再回归到具体的实践中。
本书对新闻界的认识与见解有着先见之明,它预见新闻界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新闻传播界的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
本书的总体脉络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结构和思路十分清晰:第一章,提出本书围绕的中心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于危险中,开篇设置悬念,引发读者极大的好奇心;第二章,概括自由社会对新闻界提出的五大要求,精简而到位;第三章着重的是传播革命引发的新闻界内的变化;第四章,分析当时新闻界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即没有符合社会的五大要求的表现,揭露直接而深入本质问题;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围绕为了维护新闻界的自由该采取的措施而展开,建议具有针对性。
全书逐章设置,每章重点突出,现象分析到位,观点阐述详尽。
本书最核心的关键词是:自由和责任,由此引发的思考是新闻界怎样维护自由,以及如何承担责任。
现代新闻自由要求承担社会责任的自由,新闻自由不限于媒体和记者的行业自由,同时也赋予受众使用媒介、表达意见的自由。
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第23卷 第6期2010年12月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Vol.23 No.6December 2010传媒“社会责任理论”的现实困境*涂光晋,吴惠凡(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北京100872)收稿日期:2010-08-10作者简介:涂光晋(1951-),女,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闻传播学研究;吴惠凡(1985-),女,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新闻评论及新媒体环境下的意见传播与整合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1AXW003)摘要:20世纪40年代末,随着媒介垄断的加剧和商业化的泛滥,人们开始反思传统的新闻自由主义理论,一个强调媒介责任和义务的“社会责任理论”应运而生。
该理论主张通过新闻界的自律、政府的干预和公众的监督,促使新闻界实现负责任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看似行之有效的体系下,依然存在着诸多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困境,包括对责任的界定存在分歧,自由与责任之间难于权衡,新闻界的自律面临挑战,理论向中国的移植面临“本土化”问题,以及技术的进步导致责任主体发生变化,等等。
关键词:社会责任理论;传媒;困境中图分类号:G210;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0.06.005 如今,当传媒业者谈及他们的职业时,往往会提到“社会责任”这一概念。
这种理念的由来,需要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末诞生的传媒“社会责任理论”。
经过了半个世纪的传承和发展,该理论对西方以及我国的新闻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以及传媒技术的不断进步,传媒业的操作理念以及传受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因此,“社会责任理论”最初提出的构想在理论和实践操作层面,双双面临着诸多质疑。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资料.

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从目录看思路
问题与原则 要求
表现
怎么办
传播革命
自律
结语
新闻自由委员会并没有直接进入对应对方法的探讨,而是从根本 原则入手,梳理了新闻自由对社会运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种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 对社会组成群体的典型画面的投射。 对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呈现与阐明。 充分接触当日消息。
新闻的现状:
抢新闻与煽情化
受众的压力;业主的偏向
广告与推销语言;互相批评
需求与表现:数量;质量
表现
新闻界由公共性向商业性偏移,作为连带效应,“为 了吸引最大数量的受众,新闻界强调例外甚于常规, 强调煽情甚于重要性”,其新闻价值的评判标准从事 件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变为了谁更能吸引眼球
目的:“press”的本质
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各方
发布者(表 达精神世界)
受众(具有 代表性的)
利益各方的自由
• 无受众 • 发布者利益就
不能实现
相互依存
消费者自由
• 有消费权 • 有不消费权
• 保护发布者利 益
• =保护共同体 利益
保护一方
发布者自由需要保护
思想观点的运作系统
表达自由注定不去压制社会冲突,而是解放它。
新闻自由衍生的概念
新闻自由:消极自由、积极自由 不受制于任何力量
所有阶级都享有表达意见的自由 为值得向公众诉说的人提供自由
目标:凡是值得公众倾听的思想观点都让公众倾听
当代原则问题
理想的新闻自由的几个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是互不相容 的
谁为新闻自由负责——重读《言论自由的反讽》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谁为新闻自由负责——重读《言论自由的反讽》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胡颖娟(武汉大学,湖北武汉 430072)摘 要:《言论自由的反讽》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两本必读著作,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西方新闻自由的意义和途径。
由此延伸,媒体具有舆论牵引的特殊使命,想达到新闻自由的目标,需在确保新闻专业主义的前提下,保障舆论场中各种声音的多样化,促进“强健的公共辩论”。
而随着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媒体自身对于新闻界、新闻自由的能动性进一步凸显,“谁为新闻自由负责”的议题再次具有了探讨价值。
关键词: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反讽》;《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8)06-0065-01一、回望: 《言论自由的反讽》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基于对美国20世纪50至70年代最高法院有关言论自由的经典案件讨论,与传统自由主义的“国家是自由的天然敌人”不同,欧文·M·费斯在1996年出版的《言论自由的反讽》(以下简称《反讽》)中归纳出“国家既可能是言论的敌人又可能是言论的朋友”的新颖观点。
在探讨“新闻媒体的民主使命”时,费斯着重阐述了国家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关系,也将言论自由的问题聚焦到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上来。
他认为,有组织的新闻媒体具有向公民传达不同公职竞争者的立场观点,报道和评价当前的政府政策和实践的民主使命和义务,因而需要独立于国家的自主措施来保障这种使命和义务的有效履行。
但新闻媒体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来自市场等外部因素的负面影响,如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媒体羞于批评公职人员或是淡化应当报道问题的严重性等,这既与媒体的职责相违背,也不利于公众知情以及实现“强健的公共辩论”的民主和平等原则。
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而应将履行这项自由的权利及其相对应的应当承担的义务放在相对适宜的范围内,才能保障自由。
[1]费斯并未就“谁来对这种新闻自由负责”进行系统论述,而这早在1947年出版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以下简称《新闻界》)中有过探讨。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滥用权利不会导致法定权 利的丧失
然而,法律对滥用表达自 由的宽容是有限度的
被赋予公众利益的新闻工 作
新闻界承担公共责任的一个全新时代。
可问责的新闻界与负责任 的共同体
发挥公共职能; “社会问责” 动力:发布者 性质:是且应继续时私人企业
对新闻自由两方面威胁:
新闻自由之所以面临这种危险,部分是新闻界的经济 结构所致,也是现代社会工业组织所致, 也是因为新闻界的主管未能意识到一个现代国家的需 要,未能估计出并承担起那些需要赋予他们的责任。 新闻界面临的公共性和商业性的矛盾
要求
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的真实、全面 和智慧的报道。 一种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 对社会组成群体的典型画面的投射。 对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呈现与阐明。 充分接触当日消息。
政府是唯一能通过它对物质力量的垄断,来有效保证 言论和新闻界的辩论继续成其为辩论而不是竞争性伤 害的力量。 保护新闻自由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中国怎么做的? 党性;马义新闻观;党的领导等
政府保护反对政府的自由
任何能保护自由的权利也能侵害自由。 举例: 政府堵新闻 广西南丹矿难事件
报刊四种理论
集权主义理论(威权主义媒介规范理论):人类传播史上 第一种也是最古老的一种传播制度理论。来自英国王朝 1586年发布的《星法院法令》 自由主义理论(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这一报刊理论 兴起于资产阶级革命年代,本质上体现着自由资本主义时 代的特征。代表:弥尔顿(Milton)《论出版自由》 (Areopagitica),观点的自由市场 社会责任理论:1947年报告《自由与负责的报刊》(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T.B.佩特森,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 苏联的共产主义理论
第八讲 新闻自由 (2)

新闻自由
(一)概念: 传统上新闻自由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 大众传媒传播新闻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是新闻媒介有 效运行的基本条件。 “新闻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一词是舶来品,在 1980年代以前我国出版的各种文献上,通译为“出版 自由”。而在199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版第一卷中,它被译为“新闻出版自由”。之所以出 现上述多种译法,是因为Press一词的多义性以及媒介 的不断发展所造成的。 Freedom of the Press含义的多样性依演变顺序分别为: 印刷自由——出版自由——新闻界活动自由等。我们认 为,一般表述为“新闻自由”是适宜的。
密尔关于言论与思想自由的四大论点
“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 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 误性。” “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 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 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 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 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 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 会或感认。” “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削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 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 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 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三、古典出版自由思想及其代表人物
(一)弥尔顿——出版自由思想的尊基人 第一个阐述出版自由思想的,是英国作家约翰·弥尔顿 (1608~1674)。1643年,长期国会规定,未经书报检查 官批准,不许印行任何出版物。 弥尔顿发表了一篇反对出版检查制度的演说“阿里奥帕 吉蒂卡”(AREOPAGITICA)。它得名于古希腊演说家 伊索克拉底斯的一篇演说。1644年获得许可出版,被通 译为《论出版自由》。 《论出版自由》这本小册子并不简明 易懂,它叙述了英国革命时期与国会 有关的政治和宗教情况,充满了理性 色彩浓郁的滔滔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