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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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婴幼儿预防接种。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育机构婴幼儿常规接种、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做好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并按时限要求上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托育机构应每日登记婴幼儿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婴幼儿,应当了解婴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托育机构疫情报告人。

托育机构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婴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早发现、早隔离。

(四)托育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托育机构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育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育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隔离、消毒、应急接种等,保护
易感婴幼儿。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婴幼儿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

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婴幼儿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返校证明方可返回托育机构。

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检疫期过后方可入托。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措施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幼儿园内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

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

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保健医,并继续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在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

五、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七、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

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预防接种证管理为了确保每个孩子的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的预防接种证管理:1、儿童在入园时,必须向保健医提供儿童各项计划免疫的原始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

2、对新入园儿童要按照各种疫苗接种程序,认真查验预防接种中的各项记录,对没有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的儿童要仔细询问家长其原因,并督促其到指定接种医院进行补种。

3、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的统计、核对、登记及接种的联系工作。

4、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通过广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老师进行疾病预防,增强防病意识。

传染病管理为了避免传染病的发生,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传染病管理措施: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__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类传染病做到及时了解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2、定专人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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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 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帮 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预防控制预案;组织协调和督 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 通报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 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控制措施。
❖ 两个危害: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 学秩序。
❖ 如果对疫情处置不及时、防控措施不到位还会造成严 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 因此,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一直以来备受各级政府、 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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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和教育部先后下发了:
主要内容
❖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 二、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流行的原因 ❖ 三、学校如何防控传染病疫情 ❖ 四、微生物基础知识与消毒隔离 ❖ 五、学校常见传染病相关知识 ❖ 六、托幼机构预防接种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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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 学校作为特殊人群聚集场所,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暴发 流行。
❖ 5.2.4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 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 的早发现、早报告。
❖ 5.2.5 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 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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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因病缺课的登记、追踪 5.3.1 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 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 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5.3.2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 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 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规定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

托幼机构传染预防工作制度

托幼机构传染预防工作制度

托幼机构传染预防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托幼机构,包括幼儿园、托儿所等。

第三条托幼机构传染预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全面管理,确保幼儿的健康。

第四条托幼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的监测、报告、控制、消毒等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及家长的卫生意识。

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第五条托幼机构应设立传染病监测小组,负责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第六条传染病监测小组应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第七条传染病监测小组应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并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托幼机构应建立因病缺勤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追踪和分析,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

三、预防措施第九条托幼机构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条教室、宿舍、餐厅等公共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进行两次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加强对幼儿的生活用品、玩具、设施设备等的清洁和消毒,特别是经常触摸的部位。

第十二条幼儿餐具应每日进行消毒,食物应新鲜、熟透,避免食用生冷、油腻、刺激性食物。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应加强幼儿的个人卫生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物等。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防控能力。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加强与家长的合作,共同培养幼儿的健康意识,提高家长的传染病防治知识。

四、疫情控制与消毒第十六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十七条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必要时采取集中观察。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对疫情发生场所进行消毒,消除疫情隐患。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保障师生、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应以科学、及时、公正、公开、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传染病疫情报告机构和责任单位第四条学校、托幼机构应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机构,负责接收、核实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落实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五条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机构应设立如下职务:1. 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目标管理。

2.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接受环境变化和师生、幼儿疫情的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相关责任单位:1. 学校、托幼机构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2.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审核和指导。

第三章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学校、托幼机构对于各类可能存在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应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

第八条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传染病的名称、病例数目、感染途径和症状等。

2. 传染病疫情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等。

3. 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效果等。

第九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流程:1. 发现传染病疫情的个体或者教职员工应当立即上报给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

2. 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负责核实并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表,确保报告内容准确。

3. 将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交给相关责任单位。

4. 相关责任单位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给予相关意见和建议。

5. 学校、托幼机构应及时修订和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并告知全体师生、幼儿及其家长。

第四章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第十条学校、托幼机构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要求教案

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要求教案

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要求教案随着疫情爆发,传染病防控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

特别是在我们的教育领域中,确保师生安全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教育要求,旨在为保护师生健康提供指导。

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要求1.环境卫生托幼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必须保证室内卫生。

空气质量应有一个监测记录,并及时擦拭不易清洁的物品和区域,如空调、窗户、地板等,保证空气新鲜。

2.人员管理所有的老师、教职工、家长、学生和家长都应遵循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和要求。

任何想要进入机构的人员都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且在机构的门口填写个人信息,以保证能够及时跟踪接触者。

3.场所管理托幼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场所管理,保证环境的清洁度。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应当控制每一个托幼班的学生数量,也可以尝试将不同的年龄阶段的学生分开管理。

4.体育场馆要求托幼机构的体育场馆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并要求孩子们进行规范化的运动,保证孩子们以正常健康状态进行运动,避免伤病和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传染病防控要求1.环境卫生学校应该按照要求对卫生环境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清洁,以加强学校环境的卫生保障。

2.学生管理学校应该定期的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留存相关信息,特别是在疫情传播高峰期间,需要加强学生的健康监测。

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Educate发生传染病的原因、传播途径等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3.教职工管理教职工也应该加强自身的防范,定期测量体温,避免发病病患。

如果有出现发热等症状,需要及时自行隔离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把病情传染给其他的工作人员和学生。

4.食堂管理学校的食堂应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食堂工作人员应该加强自我防范,防止食品污染和消毒不彻底,造成传染病的发生。

总之,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各个单位应该按照防病的要求进行统一的监管和规范化的操作,同时加强教育,为师生提供在疫情中的安全保护。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概要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概要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概要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引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实施•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评价与改进•相关文件和资料01引言全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工作。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学生和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制定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

背景和目的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和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制定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监测。

•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强化学校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及时处置疫情。

•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工作,及早发现疫情。

•定期开展校园消杀、通风等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控制疫情传播。

•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控意识和技能。

•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与评估•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作。

02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校领导、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确保每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组织领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不同环节的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确保防控工作的全面覆盖。

加强人员排查和管理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排查和管理,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健康档案。

学校和幼托机构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及措施

学校和幼托机构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及措施

学校和幼托机构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及措施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

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

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一把手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一)学校或者托幼机构应成立以学校法人为组长,学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医务所、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负责人、财、物的保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知识健康教育等。

(二)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医务所、室)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包括学校晨检和因病缺课的登记,控制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的落实,具体实施健康教育,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作。

(三)报告人:责任报告人:学校法人、校医或兼职校医。

义务报告人: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学校卫生室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制度(一)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1、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卫生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日常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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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要求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范,落实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具体管理要求如下:第一,建立和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保障。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成立由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随着学校和托幼机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

同时还应每年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每年应有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保障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第二,制订和完善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按照学校规模、学生数量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人力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演练,并根据传染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

第三,建立和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并根据传染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具体制度要求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并明确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传染病疫情时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报告。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如发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
用餐、饮水史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

报告应以电话或传真等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学生晨检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学生晨检制度,晨检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早期症状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对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确保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①中小学校学生晨检: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晨检。

在校期间应做好学生每日健康巡查。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了解学生因病缺课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

②托幼机构学生晨检:卫生保健人员每天应在学生晨间或午间入园(所)进班级前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学生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检查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等症状。

此外还应对学生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健康巡查),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

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健康巡查)均应做好记录。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应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应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送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3)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并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及时追查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早期症状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确保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除此之外,上海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应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

(4)患传染病病愈返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对患传染病病愈返校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查验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方可允许其复课。

(5)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相关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体检发现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隔离、转诊或调离,并做好消毒、随访、报告登记工作和易感人群的防护工作。

①中小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应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②托幼机构学生在入园(所)前应经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建立健康档案,学生入园(所)后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3岁每年检查2次,3岁以上每年检查1次),学生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经健康检查合格,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上海市为《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在岗期
间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③各类高校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原上海市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上海高校卫生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46号),落实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生健康全程管理。

应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根据疫区生源情况,做好血吸虫的筛查工作。

④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6)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性接种工作。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在学生入学入托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7)传染病健康教育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传染病流行期间还应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

(8)场所通风及环境物品清洁消毒制度。

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加强教室、宿舍、厕所等环境的卫生管理,落实场所通风和环境物品的定期清洁工作,受到污染后应随时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托幼机构应在落实场所通风和环境物品清洁的同时,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
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工作人员的手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学校和托幼机构出现传染病病例或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还应在日常工作基础上,根据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场所通风及环境物品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9)传染病隔离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应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隔离或医学观察期间,暂时不参加班级活动,避免接触其他学生,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工作人员处置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根据辖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举办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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