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西安燃油涨价通知

西安燃油涨价通知尊敬的西安市民:大家好!近日,随着国际石油市场的波动和全球燃油价格的上涨,我市燃油价格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为了保障燃油市场的稳定运行,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决定自即日起调整燃油价格,将汽油和柴油价格上调。
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我市决定自即日起,将92号汽油、95号汽油和0号柴油价格分别上调0.1元/升、0.1元/升和0.15元/升。
此次涨价调整是我市连续第三次调整燃油价格,也是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实行的调价举措之一。
燃油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考虑到此次涨价对社会各界的影响,我市政府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透明和公正。
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体的扶助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次燃油价格上调是市场供需关系和国际油价波动的客观结果。
国际市场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一直在上涨。
这主要是由于全球经济复苏带动石油需求增加,以及一些地缘政治风险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在国内方面,燃油价格上调也是为了缓解我国石油资源供应压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
面对燃油价格的上涨,我们应该理性看待,积极适应。
燃油价格的上调将对交通出行、物流运输、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但我们相信,随着市场的调整和适应,这种影响将逐渐减弱,生活将回归正常。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节约用能意识,合理规划出行,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对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绿色出行方式,共同为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大自然做出贡献。
最后,我们要感谢广大市民对于我市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爱广大市民的生活,努力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西安市政府。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
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2008)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发改办传真[2008]4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8.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豫发改办传真[2008]42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省90号乙醇汽油调整后的零售基准价每吨6960元,0号柴油调整后的零售基准价每吨6495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在原价格基础上每吨均提高1000元。
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
在执行配送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按相关。
宜春油价上调通知公告

宜春油价上调通知公告各位市民: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最新要求,为了适应当前国内石油市场的变化和保障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宜春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调整宜春市石油产品价格,具体细则如下:一、成品油价格上调为了适应全球油价上涨的形势以及国内石油行业的需求,宜春市政府决定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上调。
具体上调幅度如下:1. 汽油价格上调0.1元/升;2. 柴油价格上调0.08元/升。
上调后的新价格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市所有加油站。
各加油站应严格按照新价格执行,任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二、调整原因及影响近期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全球油价持续上涨。
与此同时,国内石油行业也面临了一系列挑战,包括油田开采成本上升、炼油厂运营成本增加等。
为了保障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适当调整油价是必要的措施。
此次成品油价格上调将对市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汽油和柴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能源,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运输、交通等方面成本的增加。
同时,也将对物价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部分商品价格可能会有所上涨。
三、政府的应对措施为了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宜春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油价上调带来的影响:1. 继续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程度和覆盖范围,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2.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环保型汽车;3. 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4.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市民的应对建议面对油价上调带来的影响,我们建议广大市民:1. 合理规划出行,尽量减少私家车使用,选择公共交通工具;2. 节约能源,合理使用汽油和柴油;3. 积极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鼓励使用环保型汽车;4. 注意价格变动,合理消费,避免被不合理的物价上涨所影响。
宜春市政府将继续关注石油市场的变化,并随时调整油价政策,以确保市民的利益和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宜春油价调价通知今天

宜春油价调价通知今天近日,宜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宜春市油价调价的通知,决定从今天开始对宜春市的油价进行调整。
此次调价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宜春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旨在保持油价的合理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宜春市本次调整的油价主要包括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
其中,92号汽油每升上调0.3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3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2元,液化气每吨上调20元。
这一调价政策将对广大市民和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宜春市物价局呼吁各方积极应对,做好相应的调整。
此次油价调整的背后,有着多重原因。
首先,国际油价一直呈现上涨趋势,对国内油价也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其次,宜春市的油价长期以来一直较低,与周边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为了与周边城市形成良好的竞争关系,适度提高油价也是必要之举。
油价调整后,对广大市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交通出行和生活成本方面。
汽车车主在加油时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这对于经常使用私家车的人来说会增加一定的负担。
同时,柴油价格的上涨也会对物流、公交等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会传导到一些商品的价格上。
对于使用液化气的家庭来说,每吨液化气价格的上涨也会增加家庭的生活成本。
面对油价调整带来的影响,我们应该理性应对。
首先,市民可以适当调整出行方式,选择更加经济环保的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等。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来降低成本,从而减轻油价上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政府部门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油价调整的公平合理,维护市场秩序。
总之,宜春市油价调价通知的发布对于促进宜春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油价调整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适应新的油价环境。
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宜春市的经济将蒸蒸日上,市民的生活将继续改善。
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9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9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9.07•【文号】计电[2001]77号•【施行日期】2001.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9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计电[98]52号)中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成品油价格。
现将9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不调整,即仍维持每吨2530元;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每吨由2580元调整为2480元。
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军队用的灯用煤油出厂价格每吨由2600元调整为2490元;海军燃料油出厂价格每吨由1700元调整为1620元。
供铁道、交通等部门专项用油价格在国家规定的调后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汽油零售中准价维持不变,柴油零售中准价按照出厂价调整幅度等额调整。
各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中准价见附表一。
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零售中准价为3083元,柴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3082元调整为2982元。
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在零售中准价基础上,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汽、柴油具体零售价格。
三、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加油站的汽、柴油批发价,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由省级物价部门在此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合理确定批零差率的低限。
四、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2670元调整为2550元,调整后的具体水平见附表二。
盘锦油价上调通知公告

盘锦油价上调通知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经济形势,为了保障市场供应和合理调节油价,盘锦市物价局决定自即日起,对汽油和柴油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价方案如下:
一、调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调价范围
汽油和柴油价格上调。
三、调价原因
1. 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近期国际原油市场持续波动,原油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导致国内市场成本上升。
2. 成本压力增加:受进口成本、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炼油企业成本压力增加,需要适当调整价格以保持正常运营。
3. 经济发展需要:为了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稳定的能源市场,适当调整油价已成为必然选择。
四、调价幅度
1. 汽油价格上调0.2元/升。
2. 柴油价格上调0.1元/升。
五、调价后价格标准
1. 92号汽油:每升7.6元。
2. 95号汽油:每升8.1元。
3. 0号柴油:每升6.5元。
六、调价执行方式
1. 加油站将在调价生效之日起调整油价,确保价格调整及时到位。
2. 加油站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新的油价标准,以便市民朋友了解并适应调价后的价格。
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和支持本次油价调整。
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油品供应,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必要调整。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价,以满足市民朋友的需求。
最后,我们诚挚地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一直以来对盘锦市物价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共同促进盘锦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特此通告。
盘锦市物价局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二 、落 实 好 有 关 补 贴 及 配套 措 施
各地 要按 照 国办发 [06 1 文 件 的 要求 .结 2 0 ]6号
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 渔 业 、林 业 和 农 垦三 个 专 项 部 门 的 汽 、柴 油 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 .暂 不上 浮 。供 铁 道 、交通 、民 航等 部 门 专 项 用 汽 、柴油 价
准而增加 的成本 ,北京市汽 、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 吨 分别 提 高 4 0元和 3 0元 。 调 整 后 的 各 省 ( 、 6 4 区 市 )和 中心 城 市汽 、柴 油零 售基 准 价 格 水 平 见 附 表
一 D
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资金方案 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其 中 ,对 种 粮 农 民将 统 筹 考 虑 柴 油 、化 肥 等农 业 生 产 资 料 价 格 上涨 的 影 响 ,通 过 综 合 直 补 予 以补 偿 . 具体方案 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按 国务 院 决 定 ,自词 价 之 目起对 石 油 开 采企 业 销 售 国产 原 油 征 收 特别 收 益 金 。具体 由财 政 部 另行
、
调 整 国 内成 品油 价 格
汽 、柴 油 出厂 价 、批发 价 和 零 售 价 ,抄 送 有关 省 级 价 格 主 管部 门 。各 地 要通 过 新 闻 媒体 向社 会公 开 发
( )中石油 、中石化集团公 司供军队及新疆生 一 产建 设 兵 团 、国家 储 备 用汽 、柴 油 ( 准 品 。下 同 ) 标
表 2 各省 ( 、市 )和 中心城市汽 、柴油零售基 准价格 区
单 位 :元/ 吨
实施办法 ,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
总局 备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新发改能价[2006]307号•【施行日期】2006.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06]30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物价局),各地、州、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兵团发展改革委,中油新疆销售分公司、中油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油乌鲁木齐、独山子、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中石化驻疆各单位:国家此次调整成品油价格考虑对部分行业的影响等因素,同时出台了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我区财政部门正在抓紧落实之中。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由4705元/吨调整为4955元/吨;0号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由4230元/吨调整为4380元/吨;非标准品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执行。
二、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
我区是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零售价格仍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在国家规定零售中准价基础上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
三、建议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标准品出厂价格保持0.83:1或更低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
放开化肥用重油价格。
四、以上价格从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五、石油、石化在疆的各级销售部门必须及时将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和调整后的液化气出厂价格向我委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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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上调75元和7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
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
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
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1月29日24时起执行。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湖南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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