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3大证券市场主板创业板基本条件对比(1)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主板 主营业务规定 最低发行市值 最低公众持股量 经营年限 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管理层 中小板 创业板
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主要经营1种业务。 上市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上市时股本不少于 上市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上市时股本不少于 上市时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5000万元。 5000万元。 不少于200人,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 千人千股,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 千人千股,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 的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0%) 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5%)。 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5%)。 。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个会计 年度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1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 500万元,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最近2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 于30%。 则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 在上市后3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净资产要求 保荐人(或做市商) 保荐人(或做市商)要求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条件差异分析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详细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才能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的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方法〉的决定》。
该方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经营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才能。
如此,有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区别和联系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区别和联系基本概念:1.中小板; 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
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主板: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3.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几个板的主要上市条件:主板,中小板:(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二)*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创业板:(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主要差异:第一、服务对象的不同:1、主板市场服务的是比较成熟、在国民经济中有一定主导地位的企业;中小板市场服务的是发展成熟的中小企业;2、中小板市场服务的是发展成熟的中小企业;3、创业板则主要服务于成长型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相比较而言,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服务的对象更相近,都是中小企业,但中小板的上市条件与主板相同,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低,更适合处于成长期和创业期的企业。
(创业指南)中小板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发行制度比较一、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构架我国资本市场体系构架可分为四个层次:1、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
2、中小企业板。
于 2005 年5 月设立,该板块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截至2009年10月23日,已有300家公司在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3、2009年10月30日挂牌交易的创业板。
首批挂牌28家企业,创业板的服务对象是广大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突出“创新”与“成长”的特点,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经营模式新、高成长的企业。
而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现在和主板一样,主要服务对象是进入成长期的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并且这些企业所在行业较成熟。
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代办股份转让是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由中国证业协会于2001年设立,此后该系统承担了退市公司股票的流通转让功能,2006 年1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该系统的功能得到拓展,现主要为退市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中关村高新园区股份公司等提供报价转让服务。
二、创业板与中小板、主板的异同1、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因此,在上市条件上主要反映为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指标要求没有主板多,以及同一指标下的定量标准也较低,但创业板更加注重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中国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具体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A.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C.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详细对比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2017年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分别是怎样的吗?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上市条件2、主要交易制度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T+1 规则。
3、上市流程(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2.保荐机构引入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4.聘请律师事务所5.聘请会计事务所6.PE风投引入7.聘请评估公司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9.发行审核程序10.发行与上市(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高: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股东要求严格:核心股东不得少于10个,且核心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少于30%。
3.流通市值要求高:流通市值不得少于1亿元。
4.股东人数要求高: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权分散要求高:10万股以下的股东不得多于300人,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不得多于200人。
6.业绩连续增长: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要保持稳定增长。
创业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低: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低: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权分散要求低:两年内累计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4.股东人数要求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价要求低: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元。
6.高速增长:拟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中小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中等: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中等: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东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核心股东股权质押不得超过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股价要求中等: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5000万元。
5.股权分散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科创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宽松: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数据质量要求高:科创板上市公司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3.占股东人数50%以上的机构投资者需经过证监会备案,控股股东需至少持有公司股份20%以上。
4.不设盈利要求:科创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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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3,000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其生产经 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 策。
最近2年内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主体资格 经营年限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 资产要求 股本要求
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 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 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 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
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 度营业收入累计
超过人民币3亿元;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为计算
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 一条即可)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且不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 业竞争
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 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 纵利润的情形 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无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具有一定的自 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 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 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 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 高于
行业经济增长;
3. 新经济:1 )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 合2 )
移动通讯 3 )生物医药;
4.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 )金
融中介2 )物流中介 3 )地产中介;
5.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 的综
合利用;
6.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 节约资
源的材料;
7.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 就业、
收入的)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并有
主营业务
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
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募集资金用途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 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 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 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 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 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 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 外的投资收益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 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 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 利变化的风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 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征求
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 相对于主板
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做了适当延长。
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
限制行为
违法行为
发审委
初审征求意见
保荐人持续督导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 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 业的
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3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 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 得或者使用
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 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 存在重大依
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 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发行人及其
控 36个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 经法
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 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无
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 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的 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1、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 严重
依赖;
2、 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 严要
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 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
3、 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
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 并岀具专项 意见;
4、 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 签署
确认意见;
5、 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 出风
险提示,内容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 营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 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岀投资决定”。
6、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
针对创业板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