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第一篇: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1.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
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见附件1),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范文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一)科学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
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
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14•【字号】吉政办发[2004]60号•【施行日期】2004.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0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吉林省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发[2003]13号)精神,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放范围。
凡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俄罗斯院士和第三世界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省管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均享受高层次人才政府特殊津贴(以下简称政府特殊津贴)。
第三条发放额度。
每月发给每位“两院”院士政府特殊津贴2000元(其中,第三世界院士每月每人2000元,俄罗斯院士每月每人1000元);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省管优秀专家每月每人发给政府特殊津贴500元;博士生导师每月每人发给政府特殊津贴300元。
第四条资金渠道。
“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省管优秀专家政府特殊津贴所需资金,由省人才开发资金解决。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设计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
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06 ] 22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12 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4512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14001 月1 日起(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
新列入范围或类( 市、区 ),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报2006 年 7 月 1 日 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 852006 年 6 月 30 日 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 2001 ] 14 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 2006 年 7 月 1 日( 市、区 ) 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 ( 市、区 ) 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 ( 市、区 )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工作人员,按单位所在县 ( 市、区 )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负责。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关注与日俱增。
在促进全国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艰苦边远地区作为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其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福利水平相对较低。
对这些地区的津贴制度进行改革,能够更好地解决人员留任和发展的问题,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津贴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津贴标准较低,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
其次,津贴发放机制不够公平和透明,容易引发不公平现象。
再次,津贴发放管理程序繁琐,不够便捷高效。
这些问题制约了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和人员留任。
三、完善津贴制度的具体方案1. 提高津贴标准。
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科学合理确定津贴标准。
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将高风险工种、怀孕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津贴进行适当提高,确保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充分保障。
2. 完善津贴发放机制。
建立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的相关程序和管理机构。
通过建立统一的津贴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防范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简化津贴发放管理程序。
推动津贴发放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津贴发放信息系统。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津贴发放的自动化和便捷化,减少人员和时间成本。
同时,加强对津贴发放信息的监督和审计,防范腐败和滥用津贴的风险。
4. 健全津贴制度的监督机制。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津贴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定期对津贴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津贴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预期效果。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附表一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共634个县、市)一类地区(204个县、市)1.新疆(7个)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2.内蒙古(43个)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乌海市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3.宁夏(11个)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4.甘肃(11个)陇南地区:徽县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白银市:白银区天水市:市区5.云南(45个)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昭通地区:昭通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红河州:石屏县、泸西县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思茅地区:思茅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楚雄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大理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保山地区:昌宁县临沧地区:风庆县、云县、临沧县、永德县6.贵州(39个)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安顺地区:普定县黔南州:独山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黄平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锦屏县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铜仁地区:松桃县、万山特区、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7.广西(30个)南宁地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崇左县、扶绥县柳州地区:象州县、武宣县、融安县、忻城县贺州地区:昭平县、富川县百色地区:百色市、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河池地区:河池市、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县、环江县、东兰县桂林市:灌阳县、资源县、恭城县梧州市:蒙山县防城港市:上思县8.四川(6个)攀枝花市:米易县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9.陕西(8个)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延安市:吴旗县、志丹县榆林市:神木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10.重庆(4个)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二类地区(274个县、市)1.新疆(34个)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哈密地区:哈密市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伊犁州:奎屯市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伊犁州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2.青海(8个)西宁市:市区(含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海东地区: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3.内蒙古(36个)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嗄旗、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包头市:白云区、达茂旗4.宁夏(5个)吴忠市:盐池县、同心县固原地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5.甘肃(51个)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酒泉地区:酒泉市、玉门市、金塔县、安西县、敦煌市张掖地区:山丹县、民乐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武威地区: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定西地区:定西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陇南地区:成县、武都县、文县、康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平凉地区:静宁县、庄浪县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康乐县、广河县、积石山县甘南州:合作市6.云南(42个)昭通地区:巧家县、永善县、绥江县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红河州:屏边县、河口县、金平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西畴县思茅地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墨江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大理州:祥云县、南涧县、巍山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保山地区:腾冲县、龙陵县德宏州:潞西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临沧地区:镇康县丽江地区:永胜县、华坪县、丽江县、宁蒗县7.贵州(26个)六盘水市:水城县遵义市:桐梓县、仁怀市、务川县安顺地区: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黔南州:平塘县、荔波县、三都县、罗甸县黔东南州:丹寨县、雷山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台江县、天柱县毕节地区: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铜仁地区:德江县、沿河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8.广西(18个)南宁地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柳州地区:三江县、融水县、金秀县百色地区: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县、西林县河池地区:凤山县、巴马县、都安县桂林市:龙胜县防城港市:防城区9.四川(7个)凉山州:喜德县、冕宁县、普格县、越西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10.黑龙江(30个)齐齐哈尔市:市区、讷河市、克山县、克东县、甘南县鹤岗市:市区、萝北县、绥滨县双鸭山市:市区、宝清县、饶河县鸡西市:市区、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大庆市:杜蒙县伊春市:市区、嘉荫县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佳木斯市:抚远县、同江市七台河市:市区黑河市: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11.吉林(11个)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延边州: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珲春市、敦化市、延吉市12.重庆(6个)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城口县三类地区(94个县、市)1.新疆(36个)哈密地区:巴里坤县昌吉州:木垒县伊犁州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尼勒克县伊犁州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尔塔拉州:温泉县巴音郭楞州:尉犁县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克孜勒苏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2.青海(16个)海东地区:化隆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海西州:都兰县、乌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3.内蒙古(11个)呼伦贝尔盟: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4.宁夏(3个)固原地区:固原县、海原县、西吉县5.甘肃(10个)天水市:张家川县庆阳地区:镇原县、华池县、环县临夏州:东乡县甘南州: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夏河县、迭部县6.云南(8个)思茅地区:西盟县怒江州: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泸水县临沧地区: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7.四川(9个)攀枝花市:盐边县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阿坝州:九寨沟县、小金县凉山州: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甘孜州:泸定县8.黑龙江(1个)大兴安岭地区:全地区四类地区(62个县、市)1.新疆(8个)哈密地区:伊吾县伊犁州伊犁地区:昭苏县巴音郭楞州:若羌县、且末县克孜勒苏州:阿合奇县、乌恰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和田地区:民丰县2.青海(15个)海西州:天峻县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玉树州: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3.甘肃(6个)酒泉地区:肃北县、阿克塞县张掖地区:肃南县武威地区:天祝县甘南州:碌曲县、玛曲县4.云南(3个)迪庆州:中甸县、维西县、德钦县5.四川(30个)阿坝州:松潘县、金川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凉山州:木里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附表二各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六类区标准。
各类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210 元,二类区月人均 350 元,三类区月人均 580 元,四类区月人均 1050 元,五类区月人均 1950 元,六类区月人均3200 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185 元至 370 元,二类区每月320 元至 585 元,三类区每月 545 元至 1020 元,四类区每月1000 元至1880 元,五类区每月1870 元至2630 元,六类区每月 3120 元至 4160 元。
具体标准见附件 1、 2。
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增加离休费。
推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这次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中央有关部门驻艰苦边远地区单位的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2018 年 2 月 12 日附件关注甘肃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共 83个县区市)一类区( 14 个)兰州市:红古区白银市:白银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二类区( 40 个)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武威市:凉州区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渭源县、陇西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永靖县三类区(18 个)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酒泉市:金塔县、瓜州县张掖市:民乐县庆阳市: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舟曲县、迭部县四类区(9 个)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卓尼县、夏河县五类区( 2 个)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碌曲县。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财审)局,省直有关部门:为理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企业艰苦岗位和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稳定艰苦岗位职工队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煤矿井下津贴标准1.将井下采掘工津贴标准提高到25元/工以上;2.将井下辅助工津贴标准提高到20元/工以上;3.将安检人员及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提高到20元/工以上。
煤矿井下津贴适用于各类煤炭企业的井下作业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
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其它矿山井下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参照煤矿井下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执行。
二、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1.将前夜班津贴标准提高到10元/班以上;2.将后夜班津贴标准提高到12元/班以上。
三、建立高温津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10元以上。
四、资金来源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所需资金,均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五、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结束——。
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设想
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设想【摘要】文章论述了现行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完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应考虑的几个因素,探讨了改革和完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设想,以及改革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关键词】边远地区;津贴补贴;设想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是军队针对编制在雷达、观通、技侦、微波、导航、发信、航海、武器试验(发射)、技侦密码等边远艰苦地区各项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士官、义务兵,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标准,以货币形式发放激励性和补偿性报酬的制度。
从近几年来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制度执行情况来看,总体效果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现行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现行标准滞后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军现行的艰苦地区津贴标准是依据1998年国家经济水平、物价平均指数、个人经济收入水平制定的,至今没有大的增长,仅仅只是在近年来工资改革调整后,计算基数比以前有了变动。
而近年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物价上涨指数和个人工薪收入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并且地方个人待遇中的补助津贴在种类、标准上又有较大突破。
此消彼长的局面,导致军队的艰苦地区津贴远远落后于地方,增长幅度跟不上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如近年来我国GDP的增长均保持在7%以上,2011年GDP的增长率已达到9.2%(2011年全国普查公布结果),同时2011年8月份统计公布的物价指数也上涨到106.2%(2011年全国普查公布结果),但诸如艰苦地区津贴等补助津贴标准却停滞不动,补助性津贴比同职级的地方公务员平均低27.8%(宁夏青铜峡市财政局统计数据)。
(二)项目设置不够科学完整首先,地区津贴项目内部设置不够科学。
目前边远艰苦地区的类型,主要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分的。
然而,一方面,国家划定的边远艰苦地区范围不能覆盖所有部队驻地,即使在划定范围内的部队驻地也比地方更为艰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自然地理环境比较复杂,仅仅以行政区来划分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地跨国界、地理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等因素限制了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
在这些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教育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问题分析1. 津贴标准不合理:目前的津贴标准没有考虑到地区实际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导致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难以得到应有的帮助。
2. 制度执行不到位:津贴发放的监督和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津贴并未真正惠及到需要的人群,无法有效提升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水平。
3. 资金调配不公平:部分地区政府对津贴资金分配不够公平,高效使用津贴资金的地区得不到应有的支持,间接影响了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三、完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1. 津贴标准合理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调整,确保津贴能够真正帮助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提高其生活质量。
2. 强化制度执行: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津贴真正用于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民众的生活。
3. 资金调配公平化:加强对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建立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制度,并确保资金公平分配到各个需要的艰苦边远地区,提高津贴使用效益。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对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化津贴标准、加强制度执行和确保资金调配公平,能够帮助艰苦边远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医疗资源等方面的短板,推动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为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我们需要重视津贴标准的合理性、制度执行的严格性以及资金调配的公平性。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能够真正帮助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居民,推动其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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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1.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
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 (见附件1),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
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见附件2、 3)。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范围和类别,从调整当年的1月 1日起执行。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能力、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以及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
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离退休、退职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
例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85%增加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60%增加退职生活费。
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2006年7月1日起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新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从 2006年7月1日起,根据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津贴标准,按照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
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津贴标准的 85%增加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60%增加退职生活费。
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市、区)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区)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三)工作人员调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 (市、区)或在不同类别的县(市、区)间调动,从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 (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四)省直及各市州驻25个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单位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执行。
(五)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县(市、区),原保留的经国家批准的工资区类别补贴、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地区性津贴,从2006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六)此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中央财政给予的转移支付补助,省财政全额补助给地方,比国家核定多增支部分由市县负担。
省直驻各市县单位发放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本实施意见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符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1
吉林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25个县、市、区)
一类区(14个)
长春市:榆树市
白城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
松原市;长岭县乾安县
吉林市:舒兰市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辽源市:东辽县
通化市:集安市柳河县
白山市:八道江区临江市江源县
二类区(11个)
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
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
汪清县安图县
国人部发[2006] 61号文件
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
摘自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二、二类区(342个十三)吉林(11个)
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