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监(2012)127号三级标准流程

合集下载

山西省煤矿井下广播系统使用与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山西省煤矿井下广播系统使用与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山西省煤矿井下广播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广播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广播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广播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广播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井工开采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智能调度室装备规范》GB 84 《通信网技术标准汇编》GB 50252-19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19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广播系统具有生产调度广播、宣传通知、应急救援指挥、对讲通信等功能,用于井下主要巷道、停车场点、等候室、机电峒室、采掘工作面、作用地点等场所。

3.2 广播主机用于对煤矿井下广播系统进行监测、控制,向广播分站发送语音广播信号或指令,与广播分站进行对讲通信。

3.3 井下广播分站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的广播分站于用播放音乐、通知等语音文件;接收控制中心的语音信号,并进行实时播放;可以与广播主机、局部区域内的广播分站之间进行对讲通信。

安全质量标准化发展历程

安全质量标准化发展历程

安全质量标准化发展历程1. 2004年,原国家安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2. 2004年,原国家安监局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江苏省、山东省的4市26个试点单位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

3. 2004年,原国家安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4. 2004年,原国家安监局组织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江苏省、山东省的4市26个试点单位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

5. 200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国家安监总局将“征求意见稿”修订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6. 国家安监总局于2005年12月16日下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对已经取得《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当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及氯碱、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3个AQ标准于2008年11月19日发布,2009年1月1日施行。

9. 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提出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成都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资料清单

成都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资料清单

要素1.1 1.1 1.1 1.1 1.1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3 1.3 1.3 1.3 1.4 1.4 1.4 1.4 1.4 1.4 1.5 1.62.1 2.1 2.1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3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2.4 2.4 2.4 2.4 2.4 2.4 2.43.1 3.1 3.1 3.1 3.1 3.1 3.2 3.2 3.2 3.2 3.2 3.2 3.24.1 4.1 4.1 4.1 4.1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1 4.2 4.2 4.2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3 4.3 4.3 4.3 4.3 4.3 4.3 4.3 4.3 4.45.1 5.1 5.1 5.1 5.15.2 5.2 5.2 5.2 5.2 5.3 5.3 5.3 5.3 5.3 5.3 5.3 5.3 5.3 5.3 5.3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6.1 6.1 6.2 6.2 6.2 6.37.2 7.2 7.2 7.3 7.38.1 8.2成都工贸行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资料清单1.目标职责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目标指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和考核记录成立安委会的文件安委会季度会议记录、纪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任命安全管理人的文件任命安全总监的文件(50人以上金属冶炼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劳动合同或协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主要负责人履职档案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任命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定期监督考核记录安全生产职责适宜性评估记录安全激励机制(奖惩台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统计报表工伤(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明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和发票保险与理赔资料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安全生产电子台账、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2、制度化管理职能部门识别获取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标准分类汇总清单法律法规传达记录规章制度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同1.3)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保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四新管理制度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班组岗位达标制度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安全预测预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发放记录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含发放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同1.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账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通报、台账)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检查、运行、维护保养、定检等资料)(同4.1)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协议、安全交底、培训、考核等)(同4.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同4.1)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同4.1)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资料(同4.1)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2.4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记录和报告(每年)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计划3、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大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记录表、签到表、考核资料、照片等)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效果评估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个人信息登记表;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记录表;操作证;体检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2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2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2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前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事故总量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全面、不深入。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是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

2011年10月26日,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在北京市顺义区召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在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的经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孙华山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深刻领会顺义经验的本质特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把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012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为了更好的推进和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我们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机构: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转发给你们,并针对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事宜1、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见附件一)的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报告书中必须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

2、安全评价机构应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中规定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我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二)逐项进行评价,并作出具备发证条件或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明确结论。

3、在《导则》下发前,已经进行的安全评价,应按照《导则》和《评价表》的要求进行修改。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88号)及《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专项安全评价资质要求如下: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

取得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或国家安监局授权我局认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临时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但在评价中,必须有6名以上具有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人员参与评价报告的编制,其中至少有2名评价人员具有化工类高级技术职称、2名评价人员具有化工类中级技术职称。

最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三要素)

最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三要素)
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中 “重点工程”第一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 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 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 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 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现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明确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 达标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 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 :提出企业要有序推 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 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 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现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第9号公告) 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标准编号 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对各行业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 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作出相对一致的 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 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 三要素)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简介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简介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发展历史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现状 3 标准化内涵 4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意义 5 怎样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发展历史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差不多8年 时间,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在全国有3000家,机械行业 占2900家,其中一级的近300家。特别是一级企业的创建得 到了企业的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的认可,从2011 年3月23日开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从自愿行为转化成为 政府强制行为,也就是不愿意搞也得搞。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规范、标准、实施方法张丽邹松林摘要: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治理主要方法是安装顶空联通气相管路和末端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尾气达标排放。

安装罐顶联通管路系统,必须正确选型储罐保护的罐顶配置、合理设置氮封和各种保护配置的压力控制区间、稳妥做好群罐防火防爆的系统设计。

关键词:呼吸阀、氮封控制、防爆轰型阻火器1,关注储罐区VOCs排放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液态油品产品在储罐进料发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呼吸”的呼出排放。

“大呼吸”呼出排放是储罐在进料时,液体进入储罐内,罐内液位升高,挤压罐内空间,当空间压力超过“呼吸阀”的呼出控制压力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小呼吸”呼出排放则是随着气温升高的热胀冷缩效应,罐内液体气体体积膨胀过程,将空间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与呼出排放对应,还有储罐发料过程的“大呼吸”吸入和“小呼吸”吸入空气,稀释罐内空间气体浓度,加剧液面蒸发,再次形成饱和浓度的挥发气体,待下次发生大小呼出排放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不但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更是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2,储罐VOCs治理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就提出要求对储罐区呼吸排放的VOCs加以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规定:“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储罐、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即储罐尾气联通并回收处理)”。

三级安全标准化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三级安全标准化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6.1 目的为查找不安全因素(包括人、车辆及设备、通行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36.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36.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36.4 职责(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计划的审核及监督执行。

(2)企业稽查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企业安全检查计划。

组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综合性检查,纠正违章,查找并消除事故隐患。

36.5 工作程序(1)安全检查有明确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要求、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和具体计划。

(2)安全检查计划每月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备案,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考核安全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日常检查分为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企业稽查人员及安全责任包干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维修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对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表[巡查]”,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登记表”)。

2)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维修的车辆、设施设备或专题事项等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每月组织2次。

(填写“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3)综合检查,对企业各个部门、每个作业车间、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每季度组织1次。

(填写“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表”)4)季节性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防火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季节性检查安排在夏季和冬季各进行1次。

(填写“安全生产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夏季)/(冬季)”)。

(4)各种安全检查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5)企业稽查人员每月对维修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安监〔2012〕127号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考评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区(市)县安监局:
现将《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流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9日
- 1 -
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流程为认真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2〕30号),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职责与流程,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依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特点,对考评工作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考评采取企业申请、区(市)县安监局初审、专家评审、市安监局审核公告的方式进行。

市安监局对考评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

二、企业申请
(一)企业申请进行评审,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冶金等工贸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1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 2 -
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按照所属行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编制并完成《自评报告》。

4.冶金等工贸企业自评评分大于或等于60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1年以上,自评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标准高于上述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上述要求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企业申请进行评审,需向当地区(市)县安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见附件1)。

三、区(市)县安监局初审
企业申请材料由当地区(市)县安监局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评审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统一报市安监局。

初审未通过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
(一)市安监局接到区(市)县安监局上报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安监局下发评审通知(见附件2),各区(市)县安监局及时通知各相关企业参加评审。

- 3 -
(二)市安监局根据申请企业的类型与规模,从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派遣专家形成评审专家组。

规模以上企业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多于4人;规模以下企业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多于3人。

评审专家与申请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评审过程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的顺序进行。

1.首次会议:市安监局、企业所在地区(市)县安监局、评审专家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对评审目的、依据、要求和参会人员进行介绍,听取企业汇报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并确定现场评审的具体安排。

2.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采取对企业自评报告、现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岗位和人员执行责任制和制度情况、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知识等进行现场考问等方式对照评分标准对企业进行评分,对得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等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观的现场评审意见,并由全体专家签字确认。

3.末次会议:市安监局、企业所在地区(市)县安监局、评审专家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宣布评审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由企业负责人做出整改承诺,并形成评审报告(见附件3)。

(一)市安监局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并按10%的比例对现场评审项目进行抽查,对评审意见与企- 4 -
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二)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中止评审工作,并由当地区(市)县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在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评审。

连续两次未通过考评的企业,自第一次考评后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评。

(三)评审报告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及时存档。

市安监局、区(市)县安监局归档保存评审申请和评审报告,企业保存评审报告。

五、审核与公告
市安监局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经考评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予以公告;对未通过评审的企业,书面通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并说明理由。

- 5 -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 - 6 -
- 7 -
二、企业重要信息表
- 8 -
- 9 -
三、其他事项表
- 10 -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分类填写。

“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

“等级”为“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三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 11 -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通知
安监局:
你局上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申请企业评审安排如下:
届时请你局派遣安全生产标准化负责人员参会,并通知各有关企业做好评审准备,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准时到会。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 12 -
附件3
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报告
申请单位:
所属行业:专业:
评审性质:等级:
评审日期:年月日
- 13 -
- 14 -
- 16 -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省安监局,市级相关部门,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成都市安监局办公室2012年9月29日印发
- 17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