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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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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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概念题一.民事纠纷p4民事纠纷,又称为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二.民事诉讼p1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有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p8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四.诉讼行为p13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

诉讼行为是民事诉讼上的主要法律事实。

五.民事诉讼法p15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述题一.简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p1现代社会创制了各种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以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称之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可以分为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立救济。

(一)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又称为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私力救济依据解决纠纷的方式可分为自决和和解。

(二)社会救济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三)公力救济在当事人无法通过自主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设立一种强制性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制度,这就是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

二. 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p8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民事法律关系和争诉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

审判民事关系,是指法院在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争诉法律关系,是指在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立与平衡。

如果没有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的结合,那么一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都不可能发生。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答案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答案

民事诉讼法(作业)1、第二审程序有哪些立法例? (1)2、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有什么特点? (2)3、什么是旧实体法说和新实体法说?两者有何不同? (2)4、试析审判监督程序上的再审事由? (3)5、试述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 (3)6、调解有哪些比较优势? (4)7、简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诉讼地位? (4)8、理解民事证明责任本质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4)9、2007年、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5)1、第二审程序有哪些立法例?答: (1)复审主义是指第二审的法官在审理中全面地收集证据资料,调查案件的事实,而当事人在第二审中,在主张事实和提供证据方面也什么限制, 第二审的审理活动,是第一审的重复,即把案件从头再审一遍。

在美国,对治安法院法官判决提起的上诉,采用的是复审主义。

(2)事后审主义是指当事人只能以在第一审提出的诉讼资料为依据, 不允许当事人在第二审中提出新的诉讼资料。

第二审仅对第一审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不审查第一审认定的事实。

在事后审中,二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一审的判决, 而不是重新审理一个案件。

(3)续审主义在续审主义下,第二审被看做是第一审的继续和发展。

当事人在第一审提出的诉讼资料,在第二审中仍然有效,当事人在第二审中,仍然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资料。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第二审采用续审主义但也有少数国家对当事人在第二审提出新的证据加以限制,如德国。

我国采用的也是续审主义。

2、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有什么特点?答:(1)原告的多元化。

私益诉讼的原告必须对待决事实具有诉的利益,在公益诉讼中,特定的组织和个人只要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标的的公共性。

私益诉讼的主要趣旨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则超越了私人纠纷领域,带有明显的公共性的烙印。

(3)效果兼具直接性和预设性。

公益诉讼中,预防性停止特别是不作为之诉更加频繁,此类诉讼中原告可能是权益受到侵害的特定多数当事人,但是背后还隐藏着实质利益的主体,利益共通性促使这些主体相互结合以获得有利的裁判。

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案例分析[案情]李某是某村村民。

2001年5月8日上午其在自家地里干活时,被突然坠地的10千伏高压电击伤,李某在住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5000元。

李某虽多次与该县供电局交涉,但均无结果。

李某欲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但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又不甚了解。

[问题]1、该纠纷属于何种性质的纠纷?参考答案:属于民事纠纷。

判断纠纷的性质可以从民法学入手,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该案中的双方主体为平等的主体,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为人身的损害而请求赔偿。

2、李某可否申请仲裁?为什么?参考答案:不可以,该案中为侵权纠纷。

按照我国的法律不适用仲裁程序。

即使事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仲裁。

3、李某可以采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答案:可以采取和解,调解和诉讼4、比较李某可以选择的各种权益救济途径的优缺点?参考提示:答题时考虑各种解决纠纷途径对当事人的经济、时间等各方面的影响5、从上述案例说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参考提示: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

[本章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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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民诉思考题·第⼀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较民事纠纷的三种解决机制。

(1)⾃⼒救济——和解优点:直接、迅速、有效缺点:缺乏公正性、权威性、彻底性(2)社会救济——仲裁与调解调解:⼈民调解、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政调解仲裁:民间性;⾃治性;法律性优点:公正、⾼效、灵活缺点:缺乏权威性、强制性(3)公⼒救济——诉讼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国家强制⼒为保障,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解决纠纷的机制。

优点:有效、权威、彻底、公正缺点:程序繁琐、周期长、成本⾼2、什么是民事诉讼?它有哪些特征?法院、当事⼈以及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2)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的动因(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3、试述⾮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直译为代替性纠纷解决⽅式,或⾮诉讼纠纷解决⽅式。

源于美国,原指20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以外的⾮诉讼纠纷解决⽅式或机制的总称。

(1)ADR的类型:司法ADR;⾏政ADR;民间ADR(2)ADR的优势与弊端——优势:程序上的简易性和灵活性;民间化或多样化;平和性和⾮对抗性——弊端:缺乏制度保障;导致⾮正义的结果;忽视审判的功能在我国的发展(1)ADR的种类:⾏政调解、⼈民调解、民间调解、农村⼟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劳动仲裁、商事仲裁、⼈事仲裁、体育仲裁、消费者争议调解、商事调解、法律专家调解、⾏业调解等。

(2)ADR的发展:2009年,最⾼院《关于建⽴健全诉讼与⾮诉讼相衔接的⽭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意见》2002年9⽉《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规定》规定:经⼈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民诉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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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如何理解诉讼与ADR的关系?联系:诉讼与ADR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基础方式,支撑、监督、保障着ADR。

ADR对诉讼起补充的作用,它们共同完善了纠纷解决机制。

区别:(1)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

ADR是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包括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主要形式有和解、调解和仲裁。

其中后两种属于由第三方力量介入的社会救济。

(2)诉讼有其自身的优点:强制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但在一定程度上费时费钱,是诉讼双方关系破裂。

而ADR很好地补充了诉讼这些方面的不足。

但ADR没有强制性,规范性较低。

二、熟悉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史和体系结构。

1、立法史(1)晚清沈家本(2)民国(3)1982年3月民诉法试行(4)1991年4月9日正式颁布(5)2007年修改(执行程序、再审程序)(6)2012年全面修改(公益诉讼、小额诉讼),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发展:(1)宪法化:指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由宪法规定并获得宪法保障。

(2)国际化:指一些诉讼法共同的理念与制度呈现出趋同化,并被国际条约所确认,有些国际条约甚至赋予当事人超国家的救济。

(3)多元化:民事诉讼法为当事人提供的可选择的程序已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4)社会化:民事诉讼法对社会大众平等的接近法院机会的保障,以及民事诉讼法的便民性和近民性。

2、体系结构:编、章、节、条、款、项共4编284条27章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审判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三、我国民诉法有何效力?(1)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凡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人,不管其国籍如何,均适用民事诉讼法,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除外;(2)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以及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都应当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即使其住所或营业所在国外也是如此。

民事诉讼法学-思考与练习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思考与练习答案

思考与练习答案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填空题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2.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理由二、选择题1.B 2.A3.C三、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答: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民事权益,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承审法官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冲突以及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活动。

2.民事诉讼法答: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定法院和民事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以及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以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以及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4.民事诉讼行为答:民事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上所进行的有意识的诉讼活动。

5.民事诉讼事件答:民事诉讼事件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不以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存在。

6.诉讼标的答: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并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商品学概论7.诉的合并答: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有联系的独立的诉合并到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

8.诉答: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

9.诉权答:诉权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司法保护的基本权利。

四、简答题1.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点?答: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平等性民事诉讼以协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其诉讼目的是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这就决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性。

诉讼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法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2)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不同于私力救济,民事诉讼有人民法院的参与,且受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的调整,具有公权力。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纠纷进行审判和执行,其审判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具有国家权威性。

民事诉讼法复习思考题-2012.11

民事诉讼法复习思考题-2012.11
A.法定管辖B.专属管辖C.管辖恒定D.管辖确定
C
甲与乙在第一审程序中是必要共同原告人,判决后,甲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关其与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于是提起上诉,乙不同意上诉。乙在二审中( )。
A.不应列为第二审当事人
B.应列为共同上诉人
C.应列为被上诉人
D.应列为原审原告
D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 )。
C.六个月内提出D.三个月内提出
A
当事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其法定期间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
A.1个月内B.6个月内C.1年内D.2年内
D
当事人就特定的案件有资格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称为()。
A.起诉当事人B.当事人合格C.应诉当事人D.当事人适格
D
第二审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应当()。
D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当事人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B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送达视为送达的期限是()。
A.90日B.60日C.45日D.30日
B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
D.不但能够作为当事人,还能独立地进行诉讼
B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在诉讼中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A.败诉人负担B.原告负担C.被告负担D.法院决定
D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适用拘留措施,拘留的期限为()。
A.10日以下B.30日以下C.14日以下D.15日以下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民诉思考题1、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政纠纷?两类纠纷最⼤的区别就是主题的地位是否平等。

民事纠纷:主体地位平等;⾏政纠纷:主体地位不平等2、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1)健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纠纷多发、⽭盾多样的社会,⽭盾纠纷的现实需要(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提⾼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社会综合成本的需要(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赋予当事⼈⾃主选择权,实现当事⼈意思⾃治的需要(4)健全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教育引导群众,构建社会舆情屏障的需要⼆、⽬前纠纷解决的现实困境(1)⼈民调解制度的局限性(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完善(3)纠纷解决的领导⽅式须带转变3、如何协商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程序法是怎么来打民事官司,实体法是⽤什么衡量对错4、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第⼀,民事诉讼当事⼈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状,原告与法院之间发⽣了⼀种社会关系;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提交答辨状,被告与法院发⽣了⼀种社会关系。

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

其他阶段也是这样。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

不难看出,在当事⼈与法院之间发⽣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是主体之⼀,在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之间发⽣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中,法院也是主体之⼀。

是法院传令全体诉讼参与⼈依次为诉讼⾏为,是法院敦促当事⼈和诉讼参与⼈及时⾏使诉讼权利履⾏诉讼义务。

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种多⾯系列关系。

所谓“多⾯”是指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法院与第三⼈、法院与证⼈、法院与鉴定⼈、法院与勘验⼈、法院与翻译⼈员等“⾯”结成的关系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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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思考题1、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行政纠纷?两类纠纷最大的区别就是主题的地位是否平等。

民事纠纷:主体地位平等;行政纠纷:主体地位不平等2、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1)健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纠纷多发、矛盾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社会综合成本的需要(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需要(4)健全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教育引导群众,构建社会舆情屏障的需要二、目前纠纷解决的现实困境(1)人民调解制度的局限性(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完善(3)纠纷解决的领导方式须带转变3、如何协商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程序法是怎么来打民事官司,实体法是用什么衡量对错4、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第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状,原告与法院之间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提交答辨状,被告与法院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

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生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而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

其他阶段也是这样。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一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

不难看出,在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是主体之一,在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中,法院也是主体之一。

是法院传令全体诉讼参与人依次为诉讼行为,是法院敦促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面系列关系。

所谓“多面”是指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法院与第三人、法院与证人、法院与鉴定人、法院与勘验人、法院与翻译人员等“面”结成的关系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题包括哪几类?(一)人民法院(二)诉讼参加人(三)其他诉讼参与人(四)人民检察院6、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平等。

(三)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立法保障;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便利。

)7、简述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8、辩论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从而查明案件事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辩论的范围:实体、程序、证据(二)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三)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口头、书面。

(四)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五)贯穿诉讼案件审判程序的始终。

9、处分原则的内容是什么、?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处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

(二)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

1、在程序方面,当事人对诉讼的进行和终结有决定权。

2、在实体方面,当事人自主决定审理的对象和范围。

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

10、简述协议管辖的条件?1.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案件;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必须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之中进行选择,且选择是单一的、确定的;5.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1、简述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移动的区别?1、性质不同。

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移位,而移送管辖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非管辖权;2、作用不同。

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微调,是为了使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柔性,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案件情况。

移送管辖是为了纠正移送法院受理案件的错误,尤其是在地域管辖上的错误,使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执行;3、程序不同。

管辖权转移包括因上级法院的单方决定而转移和因下级法院报请与上级法院同意双方行为而转移两种情形。

移送管辖则仅表现为单方行为,移送法院作出移送裁定,无需经过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12、简述管辖权的异议的条件?(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的管辖权(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13、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1)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是同一标的;普通共同诉讼是同一种类标的。

(2)标的数量。

必要共同诉讼是一个;普通共同诉讼是若干个。

(3)合并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是强制合并;普通共同诉讼是任意合并。

(4)内部关系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有相关性;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性。

(5)裁判结果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裁判结果同一;普通共同诉讼裁判结果独立。

14、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15、诉讼代表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16、简述诉权的基本特征?(1)诉权的依据: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2)诉权的主体: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3)诉权的行使目的: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4)诉权的行使阶段:—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5)诉权的内容: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17、简述反诉与反驳的区别?(1)性质不同:反诉是诉;反驳仅为一种否定对方诉讼请求的手段。

(2)前提不同:反诉以承认本诉为前提,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否定;反驳则以否定原告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

(3)目的不同: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使原告败诉外,还对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反驳的目的仅为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18、简述诉前保全与诉讼中保全的区别?(1)时间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在诉讼开始之前;诉讼中财产保全则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受理后裁判前)。

(2)管辖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但15天内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财产保全则在一审诉讼中,由第一审法院保全;在当事人提起上诉以后,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由第一审法院保全;在第二审诉讼中,由第二审法院保全。

(3)启动方式。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则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保全。

(4)理由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

(5)担保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6)处理时间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48小时内做出裁定;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紧急情况的,48小时内做裁定,非紧急情况的除外。

相同:(1)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2)保全措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3)保全程序:提出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不服裁定可以申请复议(4)错误申请的赔偿:由申请人赔偿19、简述先予执行的使用条件?1、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注意: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裁定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经营;4、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

20、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构成要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行为主体要件---一切人(二)后果要件---妨害了民事诉讼(三)时间要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

(四)主观要件---故意21、简述起诉的实质要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若原告不适格,法院则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被告必须明确,符合两个条件:①被告特定化;②被告实际存在。

具体表现为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不影响起诉。

(3)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符合法院主管和管辖的范围22、简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案件。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5.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6.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23、简述上述的条件?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合格(1)上诉的主体必须享有上诉权:一审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地位的确定◆上诉人: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若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均为上诉人;◆被上诉人:未提起上诉且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裁判(1)允许上诉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而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所作出的判决。

(2)允许上诉的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3)不允许上诉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基层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小额诉讼◆法律没有明确允许上诉的其他一审裁定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1)法定上诉期:判决,15天;裁定,10天。

(2)计算:◆从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裁判文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裁判文书次日起计算。

◆在必要共同诉讼的场合,上诉期间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文书的共同上诉人的上诉期间来计算;普通共同诉讼的场合,分别计算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间4.必须提交上诉状:即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能以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提出的不能视为上诉。

《民诉法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

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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