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百问百答(2)
特许经营中的常见问题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的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使用。
包括商标许可,转让规范,税收、备案等等。
一、特许经营中的商标许可特许方,作为其注册商标的真正所有人,应将《商标许可合同》向中国商标局备案,并得到中国商标局颁发的相关备案证明,如目前使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于1997年发布并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6条,特许方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必须具有已经注册的商标。
现在和将来的商标许可应该不是排它的,即特许方也可以许可多个受许方使用其商标,而不仅仅只有一个受许方使用。
商标许可协议中的商标必须经中国商标局批准注册,否则,由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这些商标在中国不受保护。
二、特许经营中的技术转让规范技术转让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特许方应就技术转让合同提交给中国的对外经贸机构,并获得外经贸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
技术转让的审批机构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地方对外经贸委。
三、特许方和分受许方的关系特许经营有两种方式:直接特许和分特许。
分特许是指特许方将一定地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总受许方,总受许方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分受许方,也可以在该地域内设立自己的网点。
如新加坡某公司欲在中国大陆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特种行业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它特许一家公司在中国进行分特许,即授予其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总受许方可以再授予分受许方从事特定行业的培训和咨询。
然而,由于特许方和分受许方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从而限制了特许方对分受许方的业务经营和质量监控的能力。
但是,特许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的执行,与特许方和总受许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总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中,应该赋予特许方监督分许可协议的执行的权利。
四、特许经营的法律架构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该公司拟进行特许的服务业的咨询和培训服务,有一点合作办学的性质,属于限制行业,即外商只可以设立进行咨询和培训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不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特许练习问答题

比校代理特许加盟与二级特许加盟的优缺点以及二者的不同之处。
:代理特许加盟,是指特许代理人与特许人签订代理合同,并以特许人名义招募、指导、培训、监督和支持受许人,然后受许人再分别和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这种特许方式实际是特许代理商作为特许人的一个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招募受许人,并为受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其最大优点是对特许权的销售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受许人实施有效控制而不会过分依赖特许代理人。
这种方式可以减少特许人开发特许网络的费用支出,且扩张速度较快。
因为在跨国特许中常采用此种方式。
不足之处是特许人要对特许代理人的行为负责任,要承担被受许人起诉的风险,甚至要承担汇率变动和战争风险。
二级特许加盟,是指特许人赋予受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即特许人与二级特许人签订授权合同,以特许人的身份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然后再以特许人的身份与受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这种特许方式的主要特点是特许人不用对每一个受许人进行管理,而是由二级特许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改进特许体系,不仅可以减少相应的经济负担,而且扩张速度较快。
不足之处是过分依赖二级特许人,把管理权和特许费的支配权都交给了二级特许人,不仅特许合同的执行没有保证,而且特许收入也会因分流而减少。
国际特许常采用此种方式。
特许加盟的典型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1.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
2.特许经营的纽带是特许授权合同。
3.特许经营的经营权集中,所有权分散。
4.总部提供许可和经营指导,受许人支付费用。
5.特许经营的关键是利润模式的设计。
问题 3需要评分试述特许经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及各阶段的特点:正确答案:1)特许加盟的萌芽阶段特许加盟的萌芽阶段: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
这一时期的特许加盟主要表现为利用分销网络的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
2)特许加盟的产生阶段特许加盟的产生阶段:20世纪lO 年代至30年代。
这一时期的特许加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商品流通领域,属于商品一商标特许,其特点是以产品的分销权和商标的使用权为主要的授权内容。
法制办商务部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答问

法制办商务部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答问法制办商务部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答问――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答记者问2007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
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
信息不对称潜藏较大风险问:目前,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还比较陌生,能不能作一介绍?答: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
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从特许经营的概念可以看出,特许经营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是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三是被特许人应当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四是被特许人应当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问:特许经营在我国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为什么要制定关于特许经营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答:特许经营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十几年,但发展速度很快。
特别是2000年以来,特许经营在我国进入高速增长期。
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已有2320个特许经营体系特许加盟店约16万家。
特许经营的发展,在调整和改善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特许经营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一个特许人往往有为数较多的被特许人,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容易成为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加上我国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社会公众对特许经营的了解不够充分,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问答 第六部分 直销监督管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问答第六部分直销监督管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1.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称的商业特许经营?答:《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2.特许人在商业特许经营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行为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特许人违反前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的,是否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答: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依照《直销员业务培洲管理办法》的规定,直销培洲中不得现哪些情形?答:直销企业在组织直销培训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隋、淫秽或者渲染暴力; (二)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三)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不得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5.依照《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直销企业不能采取哪些形式开展直销员培训?答:直销企业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特许经营有关问题解答

特许经营有关问题解答特许经营有关问题解答(⼀)特许经营的分类有哪些?1.第⼀种,分为政府特许经营和商业特许经营,⼆者区别:①主体:前政府与经济组织之间;后平等经济组织之间。
②标的的归属:前国家所有;后特许⼈所有。
③授权⽅式:前招投标;后协商⼀致。
④公⽰性:前必须公开;后没有必要。
⑤经营范围:前公益事业;后所有经济⾏为。
2.第⼆种,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与经营模式型特许经营商品特许经营⼜叫做产品销售型特许经营,如美国可⼝可乐公司在中国的灌装⼚家,需要向可⼝可乐公司购买原浆,配兑瓶装后出售。
经营模式型特许经营不仅是商品的销售权和商标的使⽤权,⽽且包括整个商业模式的经营权。
⽐如:麦当劳、肯德基、洗⾐连锁、房屋中介公司等。
3.第三种,直接特许与分特许直接特许,是⼀种单层结构的特许,加盟商不得再特许。
分特许,是两层结构的特许,被特许⼈可将特许权再授予其他分被特许⼈。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种,连锁经营还包括直营连锁:门店所有权、经营权都属于总部;⾃由连锁:门店所有权属于该门店法⼈所有,经营权⼀部分属于总部。
⽐如代理商同时代理⼏个品牌产品;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门店属于法⼈所有,经营权属于总部,⽐如专卖店。
(三)特许经营与代理的区别?代理是指委托⼈和受托⼈之间的⼀种委托关系,受托⼈以委托⼈名义为委托⼈完成某些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承担。
特许经营的双⽅不是委托和受托的关系,被特许⼈不能以特许⼈的名义进⾏经营,也不代表特许⼈进⾏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通常也完全由⾃⼰承担。
⼀般来说,特许合同中必须明确⼀点,被特许⼈不是特许⼈的代理⼈或伙伴,没有权⼒代表特许⼈⾏事,以便在同消费者打交道时不致发⽣混淆。
(四)特许经营与经销的区别?经销是⼀种买卖关系。
⽐如超市、⼤中电器等,尽管经销的形式多样,有直接买卖挣取差价、代为销售赚取佣⾦等。
(五)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国务院《禁⽌传销条例》第⼆条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员,通过对被发展⼈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员以交纳⼀定费⽤为条件取得加⼊资格等⽅式牟取⾮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为。
特许经营二十问

特许经营二十问1.什么是特许经营?按照中国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定义,特许经营是指特许商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的规定,在特许商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商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决定一个生意模式是不是特许经营,国际上有以下几个通用的衡量标准:使用相同的商标或者企业标识;有一定的系统或者营销计划;付一笔超过产品通常价格的费用。
2.特许经营有几种基本形式?按照《办法》第五条规定,特许经营有两种基本形式:直接特许——即特许商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加盟商,加盟商按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自行转让特许权。
分特许(区域特许)——即特许商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商,该加盟商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加盟商,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在国际上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划分形式:一种称产品特许经营,另外一种称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前者是特许商提供产品给加盟商,比如汽车零售和加油站。
而后者是由特许商提供一种经营模式,产品通常来自第三者,比如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
3.特许经营有什么特点?当人们谈论特许经营,通常是指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目前市面上许多不同的经营模式系统,显示出不同的特点。
一般来说,特许经营的特点是特许商允许加盟商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使用它的商标和整个经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加盟商则支付相应的费用。
特许商通常是拥有品牌和管理优势,但缺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的资金或者是不愿单独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的企业。
加盟商则是一些企业或个人,他们手头有些积蓄,想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从而开创一番事业,但缺乏做生意的经验,特别是管理经验。
特许经营使特许商和加盟商优势互补,从而显示了极强的生命力。
据统计,特许经营企业在五年内能连续经营的,在世界范围内高达97%,店主维持不变的达80%。
百问百答范本-商业销售答客问

泺安广场商场销售答客问第一部分:项目投资建设1.开发商情况?2.建筑设计单位情况?3.4.5.施工单位情况?6.监理单位?7.公寓预售手续是否齐全?8.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从哪一年到哪一年?9.什么时候开工?什么时候竣工?第二部分:项目规划设计1.商场的总建筑面积各是多大?各楼层面积分布?2.是否设有停车位?设在地上还是地下?总计有多少个车位?3.商铺建筑结构如何?第三部分:项目建筑设计1.商场共有多少个铺位?铺位的面积是多少?2.商场层高是多少?净高多少?3.整个小区占地多少亩?总建筑面积?有几种物业形态?比例各是多少?4.绿化率?容积率?建筑密度?5.整个商场道路系统构架、出入口选择、电梯及楼梯设置?第四部分:项目配套1.商场内是否设有银行及自动提款机?2.公寓内是否设有小型超市?3.公寓内有何服务配套设施?4.商铺/公寓的每户用电负荷是多少千瓦?5.商铺/公寓是否有暖气或中央空调?收费按什么标准?6.商铺/公寓配有运货电梯吗?7.商铺/公寓是否配有智能化系统?8.商铺是否配仓库?9.是否属于全封闭物业管理?10.物业公司是哪一家?收费标准?11.物业的安全保卫措施都是哪些?12.水电的收费标准?13.商铺/公寓的装修标准是什么?14.商铺/公寓公共部分的装修标准是什么?15.车位出售产权还是使用权?如何收费?第五部分:销售1.商业运营公司是哪一家?成功的商业项目有哪些?2.向用户收取的商业运营费用按什么收取?都包含哪些内容?3.客户如果自营商铺与委托商铺所交管理费是否一样?4.贷款银行是哪一家?首付与贷款年限是怎样的?5.自营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必须遵照商场的产品位置分类吗?6.对自营客户有哪些优惠措施?7.销售商铺/公寓所需的合同和销售住宅的合同是一样的吗?8.商铺的销售合同中是否包含铺位位置图?9.如何进行商铺托管、品牌转代理?如何收费?10.商铺/公寓的房屋维修基金和房产契税与住宅一样吗?11.商铺内是否可以做银行、邮局等配套行业?。
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

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一、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政策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5号)●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6号)●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8号)及其(二)(三)(四)补充规定●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1997年3月27日国内贸易部发布)●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5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1997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199 7年11月11日发布)● 文化部关于促进和规范音像制品连锁经营的通知(2001年3月30日文市发[2001]13号)● 国家经贸委、文化部、邮电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市[1997]43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 1月23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定秘密构成要件的答复(1998年6月12日)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二、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一)商业特许经营的定义1、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
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2、政府特许经营权是指经特定程序许可而获得的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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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JiaMeng店的权利。
(二)区域开发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特定数量JiaMeng店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
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
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被特许人。
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