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 武术规则及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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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武术》运动技能通级标准(1、2、3级)

体教《武术》运动技能通级标准(1、2、3级)

体育教育专业《武术》运动技能通级标准(1、2、3级)一、指导思想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特制订本通级标准。

二、运动技能通级标准及内容表1 武术套路通级标准内容及分值附:技术动作和专项身体素质分值标准:(一)技术动作评分方法与标准 1、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

2、评分方法: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根据与“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按照等级分的评分标准,并与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运动员等级分数,在此基础上,减去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得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评分标准①等级分的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8.50-10.00为优秀;8.00-8.49为良好;7.00-7.99为尚可。

一级要求平均达到8.5分,二级平均达到8.0分,三级平均达到7.0分。

等 级内 容专项运动技能(10分×2=20分)专项身体素质和基本功(10分×3=30分)内容分值标准内容分值标准三级 1.中国武术段位制入段套路:五步拳2.少年棍总分达到14分 1.并腿直立体前屈 2.连续左右仆步抡拍 3.连续扶把杆左右正踢腿总分达到21分二级 1.少年拳第二套2.短器械初级套路任选一套总分达到16分1.左右腿纵劈叉2.连续扶把杆左右正踢腿3.腾空飞脚组合总分达到24分一级 1.长拳竞赛套路 2.长短器械任选套路(不少于1分20秒)3.24式太极拳总分达到25.5分1.左右腿纵劈叉2.连续左右仆步抡拍3.腾空飞脚接旋风脚接马步组合总分达到25.5分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劲力顺达,力点准确,节奏恰当,通过运动员的肢体以及器械表现出该项目的力法特点;手眼身法步协调配合,器械项目还需身械协调。

②裁判员执行的其他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表3)③裁判长执行的其他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运动员在完成自选套路不足规定时间2秒内(含2秒),扣0.1分,不足2秒以上4秒以内(含4秒),扣0.2,不足4秒以上扣0.3,最多扣0.3。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兴起,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体育项目。

而为了保证竞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合理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规则以及裁判的职责和评分体系。

一、竞赛规则1. 套路分类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一般分为两大类:器械套路和空手套路。

器械套路是指使用各种兵器进行演练的套路,如刀、剑、棍等;空手套路则是以空手技巧为基础。

在竞赛中,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参赛的套路形式,以展现他们的技艺和风采。

2. 套路内容每个套路有固定的动作要求和顺序,选手需要准确地完成套路中的动作组合。

同时,套路还要求选手在节奏、力量、舞姿等方面表现出流畅、协调和美感。

3. 时间限制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性,每个套路都会规定一个时间限制。

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套路的展示,时间超出或不足都会引扣分。

4. 裁判评分裁判将根据选手的技术难度、动作准确度、呼吸配合、节奏感、稳定性、整体表现等多个方面对选手进行评分。

评分一般分为十级,从0分到10分,其中10分代表完美表现。

二、裁判法1. 裁判组成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组由主裁判、副裁判和计分员组成。

主裁判负责裁判组的整体工作,副裁判负责协助主裁判判定动作和计分,计分员负责记录选手的得分。

2. 裁判标准裁判在评分时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 技术难度:选手所展示的技术动作是否较为高难度,是否包含了独特的技巧和组合。

(2) 动作准确度:选手完成动作的准确程度,包括姿势和动作的规范性,是否流畅自然。

(3) 呼吸配合:选手的呼吸是否与套路要求相符合,呼吸是否稳定自如,是否能够与动作的力量和力度相匹配。

(4) 节奏感:选手完成套路时是否能够把握好节奏感,使整个表演连贯流畅。

(5) 稳定性:选手在完成动作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身体的平衡和稳定性,是否有摇摆或踉跄情况发生。

(6) 整体表现:评估选手整体的表现力、舞台魅力和表演技巧。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武术裁判法是指在武术比赛中,裁判员通过对比双方选手的表现,来准确地判断比赛结果的一种规则制度。

武术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和分析比赛,根据武术规则和比赛要求,进行准确的判断。

武术裁判法中国武术协会颁布并修订,分为基础技击、套路和对练三个部分,各自包括了不同的裁判标准和技术要求。

下面就分别对三个部分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基础技击基础技击是武术比赛时最基本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对选手动作的控制、技术的准确性和力量的大小上。

裁判在裁判过程中,需要观察选手的技术动作是否规范准确,力量的大小是否合适,是否符合对应技术的要求。

对手的进攻和防御技巧是否突出、协调等。

(二)套路套路部分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动作的表现、配合、流畅性、速度等方面。

武术套路讲究美学效果,需要运用艺术的手法来展现自己的风格和技术。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选手的表现,看选手的动作是否规范划一,各个动作间是否协调流畅,能否贯穿整篇动作。

套路正式比赛中动作多项,动作还有分值,如对一个动作的连贯性的表现,如果连贯自然,流畅得当,可以得高分,反之会失分,这都需要裁判员严格把握。

(三)对练合法的对练应该是立足于实践的,体现在实战性,如防御、反击、攻击等技能。

对练部分不同于其他两个部分,对手同场参赛,正式击打,需要用切实的技术和方法进攻和防御。

在观察对练中,裁判员会多看选手的实战性技能,如对手的拦截、闪躲、反击的技术速度,以及选手之间的互动配合、进攻防守技巧的表现。

同时,也会看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技术渐进性,并进行评分。

在武术比赛中,武术裁判法是通过评定比赛时尽可能的客观和公正进行的。

裁判员需要遵照裁判规则,选手也要理解和遵守比赛规则,并尽可能在比赛中展现出自己的完美状态。

这样才能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为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武术比赛的竞赛规则有哪些

武术比赛的竞赛规则有哪些

武术比赛的竞赛规则有哪些武术竞赛规则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以后,是对套路表演水平的评价标准。

是为套路运动服务的。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武术竞赛规则。

欢迎阅读!武术竞赛规则一:武术套路(一)拳术设其他传统拳,即流行于各地、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形意、八卦、意拳、八极、地躺、醉拳等)、南拳、各式太极拳三项。

器械设长、短、软、双器械四项。

对练设一项,2-3人均可,男、女可混编。

比赛在长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

(二)套路比赛各项高低采用裁判评分的办法。

各项比赛的最高得分为10分,评分和扣分标准如下:1、刀、枪、剑、棍、南拳、太极拳等评分扣分标准:动作规格的分值6分;劲力协调的分值2分; 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的分值2分。

2、扣分,根据不符合要求的程度,分别给予扣分,每次扣0.1以上,有些严重不符者,最高一次可扣2分。

3、其他项目和评分标准:姿势正确、方法清楚4分; 劲力顺达、动作协调3分; 风格独特、内容充实2分; 精神贯注、节奏分明1分。

4、对练评分标准:攻防合理,方法准确4分; 动作熟练、配合严密3分; 内容充实、结构紧凑2分; 意识逼真、风格突出1分;传统拳(形意,八卦,意拳,八极,翻子等)南拳太极拳; 长器械; 短器械; 软器械; 双器械; 对练; 散手比赛武术竞赛规则二:散手(水上擂台)散手比赛在高0.6米、长8米、宽8米的台上进行,水上擂台在长、宽各7米,高出水面0.5米的台子上进行。

比赛分红方、黑方,拳套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为320克;70公斤以上级别为280克。

(一)使用方法,得分标准等:1、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2、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小腿。

3、禁用方法: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用腿攻击倒地方的头部;用拳连击对方头部。

4、得分标准:以下情况得3分:在一局比赛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对方得3分(水上擂台则对方胜一局);用转身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得3分;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使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

详解中国武术段位制

详解中国武术段位制

详解中国武术段位制很多人对中国武术的段位制度很不了解,今天在这里就和大家讲解一下武术的段位。

第一条目的为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建立规范的全民武术体系,特制定本段位制。

第二条段位名称根据个人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年限,掌握武术技术和理论的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养,以及对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将武术段位定为九段。

设: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第三条晋段标准(一)初段位的晋升1、凡参加武术套路基础锻炼年满8岁或参加武术散手基础训练年满13周岁(仅限男子),入段资格技术考评成绩达7分以上,并接受武德教育者,可取得入段资格。

2、凡取得入段资格达1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一段的一套拳术或散手基础技术,成绩达7.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一段。

3、凡获得一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二段的一套拳术,成绩达8分以上,或在散手攻防组合技术考评中,成绩达8 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二段。

4、凡获得二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三段的一套拳术,一套器械(长短任选),每项成绩达8.5分以上,或在散手实战技术考评中,成绩达8.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三段。

(二)中段位的晋升1、凡获得三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晋升四段:(1)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四段的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总成绩达到25.8分以上,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75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2)在规定的散手四段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75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2、凡获得四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五段:(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或二套拳术、一套器械(仅限于太极拳系列),其中一项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成绩达到26.25 分以上,并在该段位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80 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2)在规定的散手五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评中,成绩达到80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武术作为一种古老而充满智慧的体育项目,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

为了确保武术竞赛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本文将探讨武术竞赛的指导规则及裁判法,以期为武术竞赛提供准确、科学的裁判标准。

一、竞赛规则与组织1.1 比赛类别与分类武术竞赛分为形式与套路、散打、兵器等多个类别。

其中形式与套路是武术竞赛的核心项目之一,它以优美的动作表演、技巧的展示和内在的功夫精神为主要特点。

而散打则强调实战能力的考验,通过真实的打斗表演来评判选手的技能水平。

1.2 竞赛组织与规划武术竞赛应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竞赛计划、规则与流程,并严格按照指导规则与裁判法进行执行。

同时,组织方还应确保场地设备完善,为选手提供良好的比赛条件,以确保竞赛的质量与效果。

二、竞赛指导规则2.1 动作要求在武术竞赛中,动作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选手在表演形式与套路时,需要注重动作的协调、流畅和美感。

这需要选手具备扎实的基本功,精湛的技巧和丰富的动作变化。

同时,选手还需要展现出自己的风格与个性,以在裁判与观众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2.2 内在功夫武术竞赛不仅仅是对外在表演与技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选手内在功夫的考验。

选手需要通过深厚的内功修为,展现出自己的内在实力。

这包括对气息、力量、耐力、柔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拥有内外兼修的综合素质,选手才能在竞赛中脱颖而出。

2.3 公平公正武术竞赛的指导规则中,公平公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裁判需要遵守中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判。

评判标准应明确、科学,并且能够让选手和观众都能理解和接受。

同时,还应设立申诉机制,为选手提供公平申诉的渠道,以确保竞赛的公正性。

三、裁判法操作指南3.1 裁判员的角色与职责裁判员是武术竞赛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判。

裁判员需要熟悉竞赛规则与流程,并严格按照裁判法进行操作。

同时,裁判员还需要对选手的动作和内在功夫有较高的鉴赏力,以便做出准确的评判。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一)竞赛的一般常识⒈ 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

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⒉ 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⒊ 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

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

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对练不得少于50秒。

集体项目为3—4分钟。

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

中华武术的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

中华武术的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

中华武术的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中华武术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
中华武术是中国传统武术的统称,包括了许多不同的流派和招式。

在中华武术
比赛中,有一套严格的规则和裁判标准,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首先,中华武术比赛通常分为套路和对抗两个项目。

套路是指参赛者按照预先
规定的动作序列进行表演,评分依据包括动作的难度、流畅性、节奏感和表现力等。

对抗项目则是两名选手进行实战对抗,评分主要考虑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力度和快速度等。

在套路比赛中,裁判会根据参赛者的表演进行评分。

裁判根据动作的标准化执
行和技术难度来评分,同时还会考虑动作的节奏感和舒展度。

裁判需要具备丰富的中华武术知识和经验,以便准确评判选手的表现。

对于对抗项目,裁判将根据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来评分。

裁判需要严格遵守比
赛规则,确保选手在比赛中遵守规定动作和禁止动作。

裁判还需要保证比赛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选手受伤。

在中华武术比赛中,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裁判需要具备专业的中
华武术知识和丰富的裁判经验,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裁判还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中华武术比赛的规则和裁判标准是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裁判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选手也需要遵守比赛规则,展现出中华武术的精湛技艺,为观众带来精彩的比赛。

中华武术比赛不仅是一种体育比赛,更是一种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方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喜爱中华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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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规则及裁判法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第1—6条)第一条竞赛委员会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1、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2、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3、监督、检查裁判人员的工作;4、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5、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裁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1、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结果(即:只有裁决权,无改判权)2、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

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

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一、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3、编排记录长1人;4、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1、编排记录员3—5人;2、检录员3—6人;3、宣告员1—2人;4、放音员1—2人;5、摄像员2—4人。

第五条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的职责1、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2、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3、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4、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的职责1、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2、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职责1、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2、参与B组裁判的评分,并负责运动员比赛套路创新难度的加分;3、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4、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副裁判长的职责1、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2、第一副裁判长参与A组裁判的评分;3、第二副裁判长参与C组裁判的评分。

五、裁判员的职责1、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学习,做好准备工作;2、认真执行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作详细记录;3、A组裁判员负责运动员整套动作质量的评分;4、B组裁判员负责运动员整套演练水平的评分;5、C组裁判员负责运动员整套难度的评分;六、编排记录长的职责1、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套路难度登记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2、准备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及排列名次;3、编排成绩册。

七、检录长的职责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如有变化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和宣告员。

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一、编排记录员的职责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二、检录员的职责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并检查运动员器械、服装,将比赛运动员带入场后,向裁判长递交检录表。

三、宣告员的职责向观众介绍上场运动员,报告比赛成绩,介绍有关竞赛规程、规则和比赛规模、项目的特点及武术套路运动的知识。

四、放音员的职责1、配乐项目比赛第一次检录时,负责收取音乐带或光碟,根据比赛出场顺序进行编号;2、运动员站在比赛场地3秒钟后,开始放音;3、比赛时不得将音乐带或光碟转借他人或复制。

比赛结束后及时将音乐带归还运动队,不得丢失。

五、摄像员的职责1、对全部竞赛项目进行现场摄像;2、遵照仲裁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播放相关项目录像;3、全部录像均应按大会规定予以保留。

第二章竞赛通则(7—20条)第七条竞赛性质按竞赛类型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第八条竞赛项目14类: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第九条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青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儿童组:不满12周岁。

第十条申诉一、仲裁委员会受理比赛过程中对执行规程、规则有争议的申诉;二、范围仅限于对难度评分和裁判长扣分;三、申诉程序参赛队如果对裁判评判本队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

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

第十一条比赛顺序的确定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第十二条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赛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三次检录。

第十三条礼仪第十五条示分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第十四条计时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动作,计时开始;运动员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

第十五条示分运动员的比赛结果,公开示分。

第十六条弃权运动员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比赛,则按弃权论处。

第十七条兴奋剂检测根据国际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测。

第十八条名次评定一、个人单项(含对练)名次:按比赛的成绩高低排列名次。

二、个人全能名次:按各单项得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

三、集体项目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的第一名。

四、团体名次:根据竞赛规程确定的办法。

五、得分相等的处理:分四种情况:(一)个人项目(含对练)得分相等的处理;1、以难度分高者列前;2、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列前;3、如仍相等,以演练水平分高者列前;4、如仍相等,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列前;5、如仍相等,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列前;6、如仍相等,名次并列;7、如有预赛、决赛成绩相等时,以预赛成绩高者列前。

若再相等,则以决赛成绩按上述几条区分名次。

(二)个人全能得分相等的处理;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三)集体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集体项目得分相等时,按个人项目第3、4、5、6条办法确定名次。

(四)团体总分相等的处理。

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第十九条创新难度的申报分以下四个方面:一、创新原则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必须是“自选项目动作难度等级内容及分值确定表”中未出现的B级(含B 级)以上的动作难度。

二、申报程序每次竞赛每个套路限报一个创新动作难度(含连接难度)。

申报单位必须以书面并配以技术图解和本人演练的录像带在赛前50天报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套路部(以到达邮戳为准)。

三、鉴定机构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聘请有关专家5—7人组成“全国武术套路创新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

四、鉴定程序全国武术套路创新技术鉴定委员会将依据创新原则讨论(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投票通过)后,确认创新动作难度的等级,加分分值,命名和错误扣分标准,并及时通知申报单位,赛前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

第二十条竞赛有关规定一、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须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准)。

二、套路完成时间1、长拳、南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

2、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3、对练不得少于50秒;4、集体项目为3—4分钟;5、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三、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四、比赛服装1、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2、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五、竞赛场地个人项目的场地:长14米、宽8米,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集体项目的场地:长16米、宽14米,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六、比赛器械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七、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台;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八、本规则适用于全国任何级别的武术套路比赛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第21—27条)第二十一条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一、评分方法(一)评分裁判员的组成:A组:评判动作质量的裁判3—4名(含第一副裁判长);B组: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4名(含裁判长)。

C组:评判难度的裁判3—4名(含第二副裁判长);(二)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3分;难度的分值为:2分。

(三)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按照各项目动作规格和其它错误内容扣分标准的规定,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其它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四)B组3名裁判员和1名裁判长共4人对运动员演练套路的“劲力、节奏、音乐”进行评分,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为演练水平的等级分。

(五) B组3名裁判员和1名裁判长共4人中至少2人对运动员演练套路时的编排错误确认一致即为有效,经确认的编排错误的分数之和为编排错误的扣分。

(六)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套难度完成的情况,按照各项目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加分标准,确定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难度、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即为运动员的难度分。

二、评分标准(一)动作质量的评分标准1、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动作的规格与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2、其它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3分。

(二)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1、劲力、节奏、音乐的评分标准分为三档9个分数段,其中:很好:3.00分—2.70分;一般:2.60分—2.30分;较差:2.10分—1.80分。

(注意中间有的分数值没有,打分时不能用)2、编排的评分标准(1)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时,必选的主要动作每缺少一个扣0.2分;(2)套路的结构、布局与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

(三)难度的评分标准1、动作难度(1.4分)根据各项目“动作难度等级内容及分值确定表”:每完成一个A级动作可获得0.2的加分;每完成一个B级动作可获得0.3的加分;每完成一个C级动作可获得0.4的加分;每种动作难度的加分只计算一次,动作难度加分的累计中,如超过了1.4分,则按1.4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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