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审计案例分析
周益明掏空明星电力案例分析24页PPT

41、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42、夏日长抱饥,寒夜无被眠。 43、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44、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 45、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 当勉励 ,岁月 不待人 。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分析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一些不法行为,其中股权质押成为重要的资金运作手段之一。
然而,有些公司利用股权质押进行“隧道挖掘”,通过虚构质押对象、违规处置担保物等手段,将公司资金转移至他人账户,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资金黑洞”。
本文以明星电力公司为例,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析了其股权质押下的“隧道挖掘”行为。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明星电力是一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能源公司,成立于20xx年。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力设备生产和销售、电力工程建设以及电力产业投资等。
明星电力的股权质押交易自20xx年以来不断增长,并成为公司资金运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部分:股权质押行为分析股权质押是一种将股权作为融资担保的行为。
在理想情况下,企业可以在满足融资需求的同时保持持续经营,进而优化企业价值。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股权质押也被滥用,成为上市公司“隧道挖掘”的工具。
在明星电力的案例中,该公司通过虚构质押对象、违规处置担保物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资金转移的操作,严重损害了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首先,该公司虚构了一批股权质押对象,利用这些虚假质押对象进行了虚构融资,从而获得了大量资金。
其次,在融资过程中,明星电力存在着多次变更质押物,通过变更质押物来掩盖真实的负债状况,达到逃避监管和违规处置担保物的目的。
最后,明星电力将这些虚构融资的资金通过各种手段转移到了他人账户,并购买了一些非实质性资产,从而形成了一个无法追溯和挽回的“资金黑洞”。
第三部分:影响分析明星电力的“隧道挖掘”行为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也减少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
首先,虚构质押对象涉及虚假陈述和虚构合同,这是对市场信息披露的严重违规行为。
其次,变更质押物的操作涉嫌欺诈行为,掩盖了公司真实的负债情况,误导了投资者的决策,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公正。
财务案例分析答案

第二部份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在分析案例之前来了解一下国有资产的转让程序,总体分为九个步骤分别是:1. 决议:确定转让方主体;转让方案形成决议;转让方案形成的决议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2. 决定或者批准3. 清产核资以及财务审计4. 经由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5. 公告6. 选择受让方7. 签订合同8. 审批备案9. 产权变更登记那末,经过上述步骤的审核检验下,周益明到底运用怎样的手段偷天换日地利用一个净资产为负的民营企业获取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进而掏空上市公司的呢?出生于宁波慈溪的周益明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在少时便展露西湖商业智慧,加之天生聪明精干,在商海打拼的几年中靠着不断对资本运作的敏感性不断进行令人眼花撩开的资本运作,逐步积累起资本。
2002 年他组建明伦集团,并在之后的两年中跻身《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被外界称作“钻石王老五”。
02 年8 月,遂宁市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 亿元。
这一消息即将触动了周益明敏感的商业神经,也激发了他浓厚的兴趣。
然而,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此时周益明拥有的明伦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净资产实际为-1710 万元。
倘若收购成功,对日后上市公司的运作资本又该如何取得。
这两个问题成为周益明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
为了符合收购资格,03 年 3 月,周益明委托深圳市中喜会计事务所伪造了2001 以及2002 年度两份财务审计报告,将明轮公司的净资产做到12 亿元。
周益明也从“负翁”一夜之间变成为了“身价27 亿元的富翁”。
第一个问题算是解决了,之后,周益明充分利用银行内部的“潜规则”并且凭借与几个银行高管的深交,通过母公司贷款由子公司担保,子公司贷款由母公司担保的方式,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违法取得 3.8 亿元的贷款直接用作收购资金,完成为了“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
解决了上述两大难题,周益明以高出净资产30%的价格,即每股7 .969 元,击败了包括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内的竞争对手,投入3.8 亿元完成为了收购案,成为了明星第一大股东。
明星电力审计案例分析

明星电力审计案例分析介绍:电力审计是为了减少能源浪费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对能源使用情况的全面评估和分析,可以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从而实现能源节约和碳减排的目标。
本文将以明星电力公司为例,对其进行电力审计案例分析,探讨其在能源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案例背景:明星电力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能源供应商,拥有多个电力发电厂和供电服务中心。
由于行业的复杂性和能源市场的变化,明星电力公司决定进行电力审计以优化电力供应链和提高能源效率。
该公司聘请了一家专业的能源咨询公司,对其全面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审计目标:1. 评估能源使用情况:包括电力消耗、燃料消耗和能源成本等方面的情况;2. 发现能源浪费问题:识别能源浪费的原因和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3.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优化能源供应链和改进能源管理措施,实现能源效益最大化。
审计方法和步骤:1. 数据收集:收集明星电力公司的能源使用数据,包括电力、燃料和能源成本等方面的信息;2. 能源流程分析:对明星电力公司的能源使用流程进行详细分析,找出能源浪费的环节;3. 能源设备评估:评估明星电力公司的能源设备性能和效能,发现低效设备和过时设备;4. 潜在节能措施分析: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提出潜在的能源节约措施,并评估其节能潜力和成本收益;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前期的数据分析和潜在节能措施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包括设备更新、流程优化和能源管理方面的建议;6. 实施和监控:将改进建议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并建立监控体系,实现能源效果的可持续提升。
审计成果和效益:通过电力审计,明星电力公司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和效益:1. 能源浪费问题得到解决:通过优化能源使用流程和改进设备性能,明星电力公司成功减少了能源浪费,实现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2. 节能成本降低:通过采用节能设备和改进能源管理措施,明星电力公司成功降低了能源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3. 环境效益显著:能源的高效利用减少了碳排放和环境污染,提升了明星电力公司的社会形象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明伦事件剖析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问题

从明伦事件剖析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问题作者:陈怡佳来源:《财会学习》2008年第05期一、引言明伦集团是深圳一家以生产化工及原油、各种化工产品及油制品、润滑油的生产贸易型企业。
明星电力前身是以龙凤电站和小白塔电站为主体的遂宁电力公司,集电力发、供、建、管于一体,1993年2月13日更名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6月27日公司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市期间,该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树立起了良好的绩优蓝筹股形象,成为深沪两市中一只名副其实的水电明星股。
2003年3月,明伦集团出资3.8亿元现金收购明星电力28.14%的法人股份,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
2006年12月1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深圳明伦集团和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犯合同诈骗罪。
明伦集团判处罚金5000万元,周益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第一个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
明伦曾假借其他目的从银行套取贷款,违规变更用途用于股权投资。
此外,明伦入主明星电力后,利用其专权在关联公司间进行频繁的资金拆借,并以明星电力提供的担保,继续向银行套取资金,恶意对外投资造成投资风险2.55亿元、对外违规担保责任1.91亿元、虚假贸易造成资金风险1.48亿元。
据四川省证监局调查,仅2003年至2004年,明星康桥和明星商社(两者均为明星电力的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的发生额就高达9亿多元,但这些行为并没有获得控股公司“明星电力”董事会或经理层的书面批准。
明星电力在短短两年时间内被违规侵占、挪用的资金高达10多亿元。
最终造成明星电力业绩下滑,造成了上市公司资金损失4.76亿元。
二、案例剖析明伦事件是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外部市场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因其缺少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运作上漠视市场游戏规则,最终造成资金的大量外流。
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机构应该有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明伦事件审计责任探讨

明伦事件审计责任探讨作者:谭婷来源:《商情》2013年第09期【摘要】本文通过对明伦事件明星电力收购案中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准则的遵守情况及所承担的相关责任的分析,提出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明伦事件;重大过失;联合舞弊;准则遵守;法律责任一、明伦事件回顾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系遂宁市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
2002年8月,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3.8亿元。
当时的明星电力无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资产状况良好。
周益明为收购明星电力,通过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完成明伦集团工商注册。
明伦集团为达到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的收购资格,2003年3月,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应周益明要求,做出一份总资产27 亿元、净资产12 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并补充一份2001年度的假审计报告。
由此,周益明完成“空手套白狼”掏空上市公司,非法占有明星电力资金达5.5亿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准则遵守情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业务时未能遵守执业准则,可从鉴证业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方面进行分析:(1)审计准则方面1)李广文(原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坦诚做审计报告之前,没有核实明伦集团的真实性。
可见注册会计师李广文执行业务之前没按审计准则要求了解被审单位及其环境。
2)李广文仅根据明伦财务的经理提供的底稿,进行汇总,没有对其提供的复印件的真实合法性提出怀疑,拿到公司资料的第二天,李广文就对一个号称资产27亿元的大集团公司做出了审计报告。
可见,李广文在执行业务时,没有按准则要求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没有保持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怀疑,对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提出怀疑。
(2)质量控制准则原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李峰在没有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对这个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随后所长吴光影签字盖章。
可见,中喜会计事务所没有遵守质量控制准则关于各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遵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明星电力案例剖析

明星电力公司案例分析顶着“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周益明,在收购明星电力前实际净资产为负数,那么他是如何“空手套白狼”,取得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控股权的呢?一、背景介绍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是一家具有实力的地方国有企业,良好的业绩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投资者的青睐。
2002年8月,为改善股权结构、提高业绩,当地政府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明星电力28.14%的股权,价值3.8亿元。
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资产状况良好。
当时的收购意向者包括我国最大的食品饮料企业娃哈哈、健力宝和深圳明伦集团(周益明为该公司的董事长)。
娃哈哈的方案是借壳上市、换股合并、不出现金;健力宝出资2.3亿元加部分实物资产;明伦集团出3.8亿元现金收购明星电力股权,它的大气吸引了明星电力的眼光。
最后,明伦集团以高出净资产30%的价格击退众多竞争对手,受让明星电力国有股4778万股,成为第一大股东。
二、收购明星电力的造假手段1、中介机构造价,虚增27亿元身价;收购时明伦集团的净资产实际为负数,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根本没有资格和实力收购明星电力股份。
为了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用11万元买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2001、2002年两份虚假的审计报告,一夜之间,明伦集团总资产达到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
这两份虚假报告是让周益明赢得了地方政府的信任,完成了收购明星电力股份的关键一步。
2、勾结银行高管,以贷款做收购资金;法律规定,银行贷款禁止用于上市公司收购,然而,周益明收购明星电力股权的3.8亿元全部来源于银行贷款。
在所谓互惠互利的条件下,他与银行高管勾结在一起,得到了贷款。
他们巧妙地规避了监管,做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使得他获得了3.8亿元资金,完成了“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
3、国有股权转让决策草率。
案例4周益明掏空明显电力

控制董事会 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
一
二
三
大手笔 对外投 资
大量增加 银行借款, 并频繁出 借给明伦 集团及其 关联方、 非关联方
违规对 外担保
三刀
分析思路
仅供参考=。=
1 2 3
应该加大股权改革力度 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大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力度 和独立性 会计师和银行等部门在国有产权中主要起到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的鉴证作用 加强“软控制”建设,注重人的品质修行。
企,其实际控制人周益明麾下资产众多,高达27亿净资产
也有12亿。
2
1.中介机构疯狂造假
2.银行高管出谋划策
3.国有股权转让草率
4.国企高管内外勾结
步步行骗,掏空捞钱四步走
中介机构疯狂造假
• 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身价27亿元的富翁”, 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给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11万元 业务费。
公 司 简 介
2
相关背景
2002年,为改善股权结构、提高业绩,当地政府决定转让其持
我去!这么多字Orz… …
有的明星电力28%的股权,有收购意向者包括中国最大的 食品饮料企业哇哈哈、健力宝和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民企深 圳明伦集团。几家企业的收购方案各不相同,哇哈哈是借 壳上市、换股合并、不出现金;健力宝同意出资2.3亿元加
第三步
国有股权转让决策草率
对于遂宁市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转让国有股份,遂宁市政 府也非常重视,专门派出了考察组,对有意购买的企业是否具有 实力进行实地考察,深圳明伦集团也是考察对象之一。可是明伦 集团除了在深圳科技园有一处二层楼的房产作为办公场地外,几 乎没有任何其它可以考察的项目,于是,周益明就安排考察组先 后去了广东东莞一家名为汉阳的电子生产企业以及深圳市区一处 名为广州大厦的房地产项目。当记者问道是否担心被实识破时, 周益明的回答是:“没有,大不了我不做,我也没有什么损失, 政府其实它很简单,结果当时政府的想法也是对的,我不管谁来, 你只要能拿得出3.8亿的现金,你肯定不是小公司,而且这个现 金绝对必须是在按时间之内支付。” 出于对遂宁市政府的心理 揣摩,周益明并没有担心考察组在深圳考察时露出马脚,在他看 来,真正的实力是能不能拿出巨额的收购资金。而且这一点,也 是周益明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竞争对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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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公司审计案例分析一、主要案情1、案件的基本情况:2004 年 11 月 30 日,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借款期限为 11 个月。
同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的债权作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05 年 10 月 30 日贷款到期,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
2006 年,本公司代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还款本金和利息共计 10160 万元。
本公司多次催收,但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深中法执字第 972 号裁定,从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到位 548500 元。
2、案件进展本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决定受理本案。
3、本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4、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因本次案件尚未进行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程度。
二、造假手段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已锒铛入狱,但针对明星电力国有股权转让引发的案件侦查并没有结束。
顶着“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周益明,在入主明星电力时净资产实际为负数,那么他是如何取得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控股权的?“新华视点”记者通过深入调查,一幅“民营企业家”掏空国有上市公司的犯罪流程图跃然纸上:第一步,中介机构疯狂造假,一夜之间虚构出周益明27亿元的身价;第二步,银行高管出谋划策,让周益明用贷款收购股权;第三步,国有股权转让决策草率,引狼入室;第四步,国企高管内外勾结,放任周益明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这四步欺诈术其实并不高明,但是几乎所有监管环节都被击穿,周益明顺利地实现了“空手套白狼”,涉案金额高达7.6亿元。
11万元买来27亿元身价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
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亿元。
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良好的资产状况引起了他的强烈兴趣。
周益明立即着手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接洽,但当时他的净资产实际为负数,而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周益明和他的明伦集团根本没有资格和实力收购明星电力股份,这似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为了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周益明让人找到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
而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二天,这家事务所就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
更离谱的是,由于收购上市公司需要有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又补充了一份2001年度的假审计报告。
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身价27亿元的富翁”,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业务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吴光影承认,整个审计报告出炉过程中,事务所根本没有派人到明伦集团进行资产核对,在此之前他甚至都没听说过有明伦集团这么一家公司。
事实上,这家于1995年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曾因违规受到过警告处分,后于2005年更名,同年又因违规被注销。
多年来,这样一个屡次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活跃在这一行业,据公安机关透露,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竟然多达5000份!银行高管出谋划策,贷款成为收购资金在明星电力案中,银行内部“潜规则”被周益明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不仅用银行贷款组建了集团公司,还凭借与几个银行高管的“深交”,违法获取贷款直接用作收购资金。
据遂宁市公安机关侦查,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部分股权将转让的消息时,他的企业还只是深圳市明伦实业有限公司,周益明一边虚构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洽谈收购事宜,一边临时组建所谓的集团公司。
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直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才正式完成了工商注册。
此时的周益明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虽然顶着“27亿元身价”的光环,但他仍拿不出一分钱来收购明星电力股权,他的眼睛又盯在了银行贷款上。
而按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严禁用于上市公司收购,这似乎又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周益明与银行高管的“深交”发挥了关键作用。
据公安机关侦查,周益明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俊明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茂胜等人“交情匪浅”。
郭俊明曾接受过周益明的两台高级小轿车,逢年过节还有银行卡等“过节费”可拿,周还曾许诺送他一栋别墅。
而韩茂胜曾为了增加银行存款业绩,找周益明帮过不少忙,韩也在其中得到“政绩”和“实惠”。
据郭、韩等交代,2003年周益明向他们明确提出收购明星电力资金上有缺口,希望他们能“支持一下”。
但银行资金不得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为了规避监管,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浦发行深圳罗湖支行及广发行深圳分行春风路支行都做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使得他获得了3.8亿元资金,完成了“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
“瞎子”“聋子”和“家贼”在周益明并不高明的骗术面前,层层监管部门,竟变成了“瞎子”和“聋子”,而公司国有股东代表不仅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反而收受贿赂,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
在股权转让前,遂宁市曾派出考察组到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
周益明经过精心安排,带着他们到自己合作伙伴的企业参观,并称是自己的企业。
这样赤裸裸的欺诈,竟然成功地蒙混过关。
许多当地干部表示,揭穿周益明的骗术其实并不难。
明伦集团号称有27亿元总资产,那样大的规模总该有各方面的数据和事实支撑。
只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一下注册资本金、到税务部门查一下税收、到企业库房看一看产品、参观企业时看一下营业执照,就不难发现明伦集团的真面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粗略一看,发现漏洞百出。
如反映2002年“借款”一项,期末数有13笔,其中上千万元的达10笔,仅5000万元的就有2笔,但合计仅313万多元。
如此漏洞百出的假报告,竟成了“购买”明星电力的“通行证”。
而据案发后对周益明提供的这两份假报告的重新审计,2002年底明伦集团的总负债已高达2.8亿元,净资产实际为负647万元。
事实上,遂宁当地干部对记者透露,当时曾有人提出,明伦集团到底有没有实力,不能光凭周益明提供的审计报告下结论,应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一下,但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周益明在被捕后交代,他原本打算“捞”上几亿元后,就让明伦集团破产,以便抽身退出。
他在入主公司后不到4个月,就从明星电力划走了5亿元。
然而面对这样庞大的可疑资金流出,作为公司国有股代表的总经理周某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反而收受周益明的贿赂,坐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目前明星电力原总经理已被“双规”,初步查明其收受贿赂达百万元以上。
“合同诈骗罪”,我国资本市场的“达摩克利斯剑”?尽管周益明是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的,但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是以“合同诈骗罪”对明星电力案进行侦查的,目前案件即将进入诉讼阶段。
有学者认为,一旦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的“合同诈骗罪”引入明星电力案的审理,将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祭起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从而极大地改变当前对资本市场犯罪打击不力的现状。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唐清阳认为,近年来大股东违法犯罪的手法大多类似,表现为虚假注册资金、挪用资金、违规担保等,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套取上市公司资金。
而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大股东这一系列行为割裂对待,仅以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名分别定罪量刑,而忽略了其行为从整体上看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不仅在量刑上会大大降低打击力度,也无法从根本上保护国有资产和广大股民的利益。
因此,在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对待类似案件应该有新的思维,加大刑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认为,周益明采用一系列的欺诈手段取得了上市公司控股权,大肆侵吞上市公司资金。
周益明收购明星电力股权的整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实施诈骗的过程,符合刑法224条中“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如果周的合同诈骗罪名成立,不仅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而且他的全部非法所得将被没收,其典型意义是改变“打击乏力”的现状,为规范我国资本市场和打击国企改制犯罪树立“严刑峻法”。
三、审计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月25日,因重大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的明星电力,今日发布公司200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由于公司原四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终审判决,公司在2006年度、2007年度已计提的1.17亿元预计负债将大部分冲回,因此公司大幅调高2009年各项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告显示,明星电力因原控股股东明伦集团及前任董事长周益明的犯罪行为,在4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贷款纠纷案件中被作为共同被告,被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4起案件的终审判决,明星电力应承担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共计3665万元。
而明星电力已在2006年度、2007年度对上述案件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提预计负债1.17亿元。
由于明星电力原已计提预计负债超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部分将予以冲回,因此明星电力2009年净利润预期将调高7999.51万元,达到18085.41万元,比上年增长99.82%,每股收益由此前预计的0.31元修正为0.56元。
四、分析结论由此,我们不得不注意到,我国的法律机制对于公司财务舞弊的有效治理上还有许多不足。
司法应当使财务报告舞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将民事赔偿责任落到具体个人和利益集团的关键。
综观美、英、德、法等国的法律,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没有举证的责任,而被告负有举证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二是集团诉讼制度。
相形之下,我国的会计、审计监管已有明显的改进,但仍然被动,处罚过轻。
在造假成本低而造假利益惊人的治理环境中,管理层选择做假的动机明显增强,他们利用内部人控制和信息不对称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留下了巨大隐患。
强化审计责任、会计责任,让造假者受到严厉惩处,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心理上后悔莫及,引入刑事处分机制迫在眉睫。
其次,提高会计人员从业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为实现以诚信为目标的会计职业道德目标,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会计职业教育,逐步培养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使会计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