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地租理论与城市房地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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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指导房地产价格的现实应用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指导房地产价格的现实应用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指导房地产价格的现实应用马克思地租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对分析现实经济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针对近几年来不断畸形膨胀的房地产价格,我认为可以采用地租理论加以限制调节,现将其论述如下:一、理论简介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获取的。

因而,任何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实现,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同样适用。

马克思认为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增值自己的形式。

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资本主义地租就是农业资本家为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价值。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实际的耕作者是雇佣工人,他们受雇于一个只是把农业作为资本的特殊使用场所,作为把自己的资本投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来经营的资本家即农场主或农业资本家。

这个农业资本家,为了得到在这个特殊生产厂所使用自己资本的许可,要在一定期限内按契约规定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个货币额,这个货币金额便是地租。

按照地租形成的方式与条件,可分为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

级差地租是指在面积相同而质量不同的土地条件下,农业资本家向土地所有者交纳数量不同的地租,即等级化的地租。

而绝对地租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耕种任何土地都必须交纳地租,此地租与土地的等级无关,只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必须交纳的地租。

在级差地租中,马克思又进一步将其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Ⅰ是指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地理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地租。

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和土地位置的差别这两个条件是形成级差地租Ⅰ的条件,在同一块土地上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一块土地,可以是肥沃程度较高但位置不利,也可以是位置有利但肥沃程度较低。

这样,土地加入耕作的顺序就可以有各种不同情况。

地租理论地价理论与房地产价格的空间分布

地租理论地价理论与房地产价格的空间分布

法国表安· 罗伯尔· 雅克· 杜尔哥(R.J.Turgot,1727-1781 年)初步揭示了地租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他在《关于财富的 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一书中指出,在农业生产中之所以能使劳 动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扣除为自己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 的数量之后还有剩余,是有一种特殊的自然生产力存在,是自 然恩赐的“纯产品”。 这种“纯产品”是由农业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向土地取得 的 财富,但却最终被土地所有者占有,这就是地租。 土地所有者能占有这一“纯产品”(地租),是由于他们拥 有 法律保护的土地私有权。
(3)新古典经济学的地租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的地租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克拉克、马歇 尔、奇封士、瓦尔拉斯等。 约翰 · 贝次 · 克拉克 (1847-1939) 提出了地租是由土地的边 际 生产力决定的原理,并认为地租是总产量扣除工资的金额, 即为“经济盈余”。在其经济理论中,地租不是一个独立的 范 畴,它被认为与资本无本质差异。地租被视为土地资本的利 息,是利息的派生形式。 阿费里德 · 马歇尔 (1842-1924) 认为,土地是一种特定形 式 的资本,地租是由几部分组成,即由原始价值、私有价值、 公有价值三部分所组成。而真正的地租就是土地的原始价值, 是大自然赋予的收益。
(4)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地租理论
现代西方经济学对地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影响地租量的 因素和地租量决定的问题上,主要代表人物有保罗 · A .萨缪 尔 森、雷利· 巴洛维等。他们的研究方法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价 值。 萨缪尔森认为地租是为使用土地所付的代价。地租的量 由土地的供求状况决定,由于土地供给的数量是固定的,所 以地租量就完全由土地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来决定。 巴洛维把地租看做是一种经济剩余,也就是地租是总产 值或总收益减去总要素成本或总成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

地租理论地价理论与房地产价格的空间分布

地租理论地价理论与房地产价格的空间分布
马克思认为地租分为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两种形式,绝对地 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 费用,级差地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因土地位置、肥沃程度等因 素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额外费用。
现代西方地租理论
现代西方地租理论是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研究土地资源的价值评估、土地资 源配置和土地利用等问题。
房地产价格与地租地价的相互影响
房地产价格上涨会导致地租上涨,而地租上涨又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两者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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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城市地租理论是研究土地价值 和地价形成机制的重要理论, 它揭示了土地价值随距离城市 中心距离的增加而递减的规律

地价理论认为,地价是由土地 的稀缺性和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的,同时受到经济、社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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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通过估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的各项 费用之和来确定地块的价格,通常适 用于新开发地块或特定用途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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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的空间分布
房地产价格的区域差异
城市中心区域
城乡结合部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商业、文化、教 育等设施齐全,城市中心区域的房地 产价格通常较高。
城乡结合部通常处于城市发展边缘, 房价介于城市中心与郊区之间,随着 城市化的推进,该区域的房价也有望 上涨。
郊区与卫星城
相对城市中心区域,郊区和卫星城的 房地产价格较低,但随着城市外扩和 基础设施的完善,这一区域的房价有 上涨趋势。
房地产价格心城区的房地产价格普遍高于外围城区,这是由于
中心城区的各种设施完备,土地资源稀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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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便捷区域高,交通不便区域低
资源的供求关系。
土地价格与地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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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差地租理论导向下的房地产估价分析

级差地租理论导向下的房地产估价分析

规模 , 最 大限度减 少撂 荒率 。二是 提供金融 服 务 。农 村商 业 银行、 农业 银行 等 金 融 机 构 要 把 家庭 农 场 作 为信 贷 支 持 重 点, 逐步完 善推行 “ 三权 抵押 ” 贷 款政 策 , 增 加对 家 庭农 场 的 贷款, 解决 家庭农 场 季节 性 、 临 时性 所 需生 产 经 营 资金 。鼓 励 各种农 业保 险进 入家庭农 场 , 分散 风险 。 4 .加强 人才 培 养 , 引导 合 作 打 造 品牌 。一 是 加 强 人 才
庭农 场参加 “ 农 超对 接 ” 等 营销 活 动 。鼓励 家 庭 农 场利 用 自
身优 势为农 户提 供 服务 。二 是 推 进 信息 化 建设 。利用 互 联
网平 台 , 发展 农产 品 电子商 务 , 推介 家 庭农 场 的优 质农 副产 品, 提 升家庭 农场 信息化 建设水 平 。

以上 关系 中反 映 出来 了 。假设 市 场 利率 在 一 个 经 济 年度 内 保持 稳定 , 那 么随着 对特 定区域 的土 地进 行 资本 投 入而 提 高 了该 区域 的 地 租 水 平 , 那 么土地 价格 也 将显 著 上涨 。 ’ 具 体 到
现 实 中来 便 是 通 过 不 断 优 化 小 区 周 边 的生 活 环 境 , 以 及 改 善 周 边 的交 通 状 况 , 甚 至提 升 文 化教 育 品质 , 那 么 该 区 域 的 地 价 就会 因地租 的上涨 而上升 。
联合 , 也可 以积极推 动家庭 农场 与企业 建立 稳定 的利 益联 结
机制, 打 造 优 势 品牌 。进 行 标 准 化 种 养 , 延 长 产 业链 , 增 加 产
品附加值 , 提 高农业 生产组 织化 程度 。 5 . 提 升服 务水 平 , 推 进 信 息 化 建 设 。 一 是 支 持 鼓 励 家

高成全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谈土地价格及对房地产价格的现实意义(内页)

高成全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谈土地价格及对房地产价格的现实意义(内页)

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谈土地价格及对房地产价格的现实意义(2013川大博士班高成全)1.从纲要中选题。

2.只概述《资本论》原理,先不考虑其他问题。

摘要: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之一。

这一理论对分析现实经济中的房地产价格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通过解读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找出其对土地价格的决定性意义,以及对我国现实社会中的房地产价格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价格房屋不能脱离土地而存在,它必须根植于土地之上;房屋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是统一的整体,这就决定了地价和房价之间也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房价和地价都是房地产价格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就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价格无疑是商品房价格的成本因素,土地价格的高低决定着房价成本的高低。

而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什么呢?其价格构成中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我想,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并为我们更加合理的认识土地价格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1 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是在批判和继承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创立的,并赋予了地租理论崭新的科学内容。

其理论特点在于指出了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获取的。

因而,任何地租都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实现。

马克思在地租理论中主要阐明了三种地租形式: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在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九章的《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中,《资本论》指出,由于土地肥力存在差异,导致在不同土地上生产小麦时,投入的劳动虽然相同,但小麦的产量却不同,从而产生了级差地租①。

级差地租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在等量投入的情况下,土地等级不同,土地的收益也就不同,因此地租额不同。

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别只是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或自然基础,而土地的有限性所引起的土地经营商的垄断,才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

中级经济师《房地产》地租地价理论

中级经济师《房地产》地租地价理论

2011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地租地价理论
1.地租与地价的概念
中级经济师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让渡土地使用权时索取的超额利润
地价是土地所有者向土地需求者让渡所有权时获得的一次性货币收入,是买卖土地的价格
我国土地国家所有,地价指一定年限内使用权的价格,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时获得的一次性货币收入,其本质是一次性收取的若干年的地租
2.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3. 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I
肥沃程度
位置
级差地租Ⅱ
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入资本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所转化的地租形态
4.绝对地租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使耕种最劣等的土地也需支付的租金
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所取得
5. 垄断地租
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条件
土地私有权垄断
某些土地具有特殊的自然条件
6.地租与地价的关系
地租是地价的基础
地价是地租的资本化
地价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

房地产经营管理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理论

房地产经营管理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理论

4 垄断地租
5 建筑地段地租
A
2
4.1 地租理论
• 4.1.3 新古典经济学的地租理论
房地产经营管理
边际生产力 地租理论
稀有地租
城市地租
和级差地租
地租与土地产 品价格的关系
新古典经济学的地租理论
A
3
4.1 地租理论
房地产经营管理
• 4.1.4 城市地租理论
1 城市级差地租 4

2
位 地 租 ( 位 置 地
• 4.2.4 土地价格的种类
房地产经营管理
(1) 市场价格、市场价值 (2) 土地所有权价格,土地使用权价格 (3)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4) 课税价格、征收价格、抵押价格 (5) 总价格、单位价格、楼面地价 (6) 评估价格
A
7
4.2 土地价格
• 4.2.5 土地价格的变动
1 土地价 格变动机 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A
16
房地产经营管理
复习思考题
1 沿一条你所在城市有市中心向外延伸的交通线路,调查不同公交站点附 近的场地产价格,看他们之间有无差异,分析可能导致这些差异的原因。
2 收集有关你所在城市近五年环境变化明显地段的房地产价格变化资料, 分析导致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并判断其变化趋势。
3 地租剩余理论和地租边际生产力理论之间有何异同?他们是否可以相容? 4 如何理解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绝对地租的概念是必要的吗? 5 怎样看待几种不同的土地价格构成模式
4.5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 4.5.1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
1 社会因素
4 其他因素
影响房地 产价格的 一般因素
3 政治因素
A

城市地租理论在地段价值中的应用

城市地租理论在地段价值中的应用

城市地租理论在地段价值中的应用级差地租理论不仅适用于农业土地,对于城市建筑用地也同样适用。

本文运用级差地租理论解释了城市级差地租,对土地资本投入引起地租增值进行分析,进而从增加城市土地的有效供给、增加城市土地资本投入、城市地段的选择与利用等角度对提高城市地段价值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城市地租地段价值级差地租土地资本级差地租理论回顾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异质性是形成级差地租的自然基础。

对土地的使用垄断使其所带来的超额利润具有稳定性,并由此成为级差地租。

马克思认为,这种级差地租总是产生于支配着一种被垄断的自然力的个别资本的个别生产价格和投入该生产部门的一般资本的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可见,级差地租是一种特殊的超额利润,具体来说,就是在垄断地使用某种自然力的条件下所产生的超额利润。

自然力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以某种稀缺的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较高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是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

马克思将级差地租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两种形态。

级差地租Ⅰ是因利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而得;级差地租Ⅱ则是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追加投资,由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来。

级差地租Ⅰ是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级差地租Ⅱ是级差地租Ⅰ的不同表现,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不论租用农地或非农地都必须支付地租。

凡是存在地租的地方都有级差地租,而且这种级差地租都遵循着和农业级差地租相同的规律。

建筑用地的特征在于:位置对建筑地段的级差地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地段的垄断价格占有优势;人口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住房需求的增加会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建筑物的建造使土地资本得以增加,从而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

城市地租理论概述(一)城市级差地租的表现形式在迅速发展的城市内,建筑地段地租已集中体现为城市地租。

级差地租理论为城市地租提供了合理的解释。

作为房地产业的生产要素投入再生产,以及作为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空间要素,土地都因其所有权而要求得到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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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差地租理论与城市房地产价格
与农业地租相比,城市地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城市地租主要包括:城市级差地租、城市绝对地租和城市垄断地租,本文主要分析城市级差地租。

城市地租的含义
任何物品要具有价值,就必须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自然状态的土地,未经人类的开发,没有投入人类劳动,因而不存在价值,也没有以这种价值为基础的用货币表现出来的价格。

但是,土地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条件下,土地能为人类持久地提供产品和劳务,即产生地租,所以,自然状态的土地价格不是什么土地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而只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时获得这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所支付的一定代价,出卖土地就是出卖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实质就是出卖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源源不断地取得地租的权利。

因此,土地价格就是指能带来同地租等量的利息的货币额,即地租的资本化。

所谓城市地租是指住宅经营者或工商企业为建筑住宅、工厂、商店、银行、娱乐场所,租用城市土地而交给土地左右者的地租。

在社会主义社会,土地私有制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

在我国,城市土地属于代表全民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没有树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念,没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们一直把地租看成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而加以否定,与此相联系,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了城市土地无偿无限期使用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体制的确立,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城市地租。

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还没有极大发展,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还不具备取消地租的生产力条件;另一方面,地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然处于相分离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就存在土地所有权如何在经济上实现的问题。

当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城市地租,它不归属于任何私人所有,而是归社会主义国家所有。

进一步说,社会主义土地经营垄断使城市土地级差生产力转化为级差地租
城市级差地租
城市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也是土地等级不同。

城市级差地租主要是由地理位置和追加投资产生的,土地自然肥力一般不起作用。

城市级差地租同样存在着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两种表现形式。

对于城市级差地租I,影响因素主要是位置,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流通过程运输费用的差别,处于地段优越位置的企业由于比其他企业节省运输费用而取得超额利润;②资金流通速度的差别,位置好的地段客流量多,相应的单个资金的周转速度较快,相应会产生较高的利润率,因此取得超额利润。

这种因位置差异而产生超额利润,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转为级差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国家)所有。

对于城市级差地租Ⅱ,是以等量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块土地上而产生不同的生产率形成的,在实际中表现为两个方面:①在微观方面,主要通过高层建筑的容积率来体现,一般来说,房屋建筑单位的利润随着容积率的提高而提高,不仅获得一般利润,还获得相应提高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在租约期间归土地投资者占有,租约期满,则转化为级差地租Ⅱ,归土地所有者占有;②在宏观方面,主要通过对原有的城市基础设施的二次开发,提高城市的客观
环境,改变原地段的级差等级,从而产生新的级差。

这种对全市的投资分摊在城市的每一块土地上,起初表现为土地资本的折价与利息,当整个基础设施投资完成后,产生新的级差后,这些改良的土地一旦归土地所有者占有,“一旦投入的资本分期偿还,这种化为利息的地租就会变为纯粹的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量的测定依据土地级差收益,具体测定思路为:首先,析出土地要素对超额利润的贡献量,然后根据企业和国家对土地投入的各自贡献分割出级差地租幅度和水平。

级差地租量的下限一般为城市绝对地租,上限为使用最优城市土地最好企业实际所获得的表现为超额利润那一部分的土地级差收益,其上下限之间的弹性由土地供求状况来决定。

城市房地产价格的构成与房地产的开发
理论上可以将房地产价格分解为两部分即土地价格和不包含土地价格在内的建筑物价格。

但在实践中建筑物价格和土地价格是相互包含在一起的,很难将之分离开来。

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房价事实上已将地价包含在内了。

由此,根据上述地租和土地价格关系的基本理论可知,地租对房地产价格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可以说地租变动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价格,引起房地产价格上下波动。

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地租水平提高,将使房地产价格上涨,反之,地租水平降低,将使房地产价格下降。

房地产开发主要是指以土地与房屋建筑为对象的人类生产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目标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平衡和优化。

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度而言,主要是追求经济效益即利润的最大化。

而地租水平的高低,进而土地价格的高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重要因素。

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地租是城市土地使用者选择用地的信号和指标,土地使用者将根据地租水平的高低和变化调节自己的用地行为和方向,因而地租可以作为政府调节城市土地利用的有力杠杆,可以促使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他影响城市房地产价格的要素
在这里用级差地租理论对房地产开发过程进行分析,房地产开发商相当于(级差地租理论中的农业资本家),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向政府(相当于大土地所有者)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就会对那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靠近商业区、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以及人流、物流、客流、资金流大的地区)进行竞相拍价,这样就加大了构建成本而这个拍价就会形成级差地租理论中的超额利润,作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交付给政府。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规定,土地归全民所有,而政府在征用土地后所得的收入只是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不是“取地于民,还之于民”而是用所得收入进行了政府大楼建设、购买办公设备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

而房地产成本的构成并不是仅仅就只有这些,根据郎咸平对当前中国经济运行基本面的精辟分析,影响房地产成本的因素还有:一是两大核资源——土地开发权以及银行信贷权,这两个权力基本上操纵在政府的手上,只要在政府的手上就有“寻租”的可能。

二是地产市场的长流程管理,就是从立项到最后起码有100多个环节,这环节里面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政府盖公章,每盖一个公章就有可能出现腐败现象。

这100多个公章的积累造成了非常大的寻租空间,拉升它的产业成本。

三是地方政府的卖地心态。

城市土地区位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
影响城市土地区位的因素:
自然条件和环境,它是形成和决定土地区位的最基本的因素。

交通和通讯,第一是城市内部的交通和通讯;第二是城市对外部别的城市、地区以及国家的交通和通讯。

它是形成和决定城市土地区位的重要因素。

基础设施。

这里主要是指除交通、通讯以外的其他生产、生活和社会服务等基础设施状况,这些因素一方面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质量的优劣和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又影响到投资者、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决策。

因此,它是形成和决定区位的又一重要因素。

人口和经济集聚。

首先是人口密度,包括常住人口、上班人口和流动人口;其次是经济集聚程度,即商业、银行、保险、咨询、服务业、运输、旅游等行业发展程度,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公司企业的总部、办事处、管理处等的集中程度。

这种大规模集中带来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好处;相关产业部门迅速发展的好处;各种专门人才汇集和熟练劳动力供应充裕的好处;筹资融资的方便、收集信息的好处;面对面谈判易成交的好处,等等。

最后是居住、出行、采购、娱乐、旅游等条件状况。

这既是关系市场容量的重要问题,又是关系迅速获取各种经济信息、准确决策的关键,更是关系联系、谈判捕捉市场机会做成生意的主导因素。

因此,人口和经济集聚的区位因素是决定城市土地区位的关键性因素。

社会文化。

一是居民消费水平、结构和习惯;二是居民文化道德水平、劳动力素质;三是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发展状况。

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土地区位规律。

在宏观方面为了保证社会的整体利益及城市规划的整体实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使不同地区、不同地段的所有土地获得最佳用途,从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这些都决定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城市土地区位规律。

在微观方面,房地产企业为了获得最大限度利润,必然要寻找最佳的城市土地区位,用地用房的企业也要购买能够取得最大效益的区位土地,而事业单位、机关和居民也将寻找经济上能承受又适合自己活动的最佳位置的房地产。

可见,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从微观角度,土地区位理论都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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