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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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闽人社文[2013]264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6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8月12日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以下简称执法案卷),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执法单位,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下简称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议、督促整改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执法监督活动。

建设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建设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及年初法制工作计划,*月*日至*日,我局组织县(市、区)建设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人,对全市*年9月至*年8月形成的建设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了抽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件。

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案卷评查的主要做法(一)评查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

本次案卷评查,主要选取了*年9月1日至*年8月30日期间形成的卷宗,具有时效性,能客观反映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在案卷类别上,包含了城乡建设(不含规划、房管)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了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能全面反映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二)评查方法灵活。

案卷评查采用南北互评的方法,成立了两个评查小组,采取了北片3县(市、区)和南片县(市、区)互查的形式,在初步评查的基础上,评查小组通过交流、汇总,形成最终的评查意见,及时召开评查情况通报会,评查人员与被评查部门面对面,既问清情况,肯定好的做法,又当面指出问题,明确改进方向。

(三)评查标准严格。

为使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既反映问题,又发掘成绩、总结经验的既定目标,同时做到全面、客观、依法监督,在案卷评查初期,我局即制定了评查方案,落实了评查标准。

评查中,各参评工作人员均能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综合评查,填写《案卷评查表》,力求做到对每份案卷的评查结论客观、真实,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四)以查代训。

案卷评查后,我们及时召开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会,向每个参评单位法制科长反馈意见,由每一位评查人员对评查案卷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切实做到了以查代训,提高了法制机构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

1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情况督查通知

1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情况督查通知

开政办发〔2011〕79号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市关于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11年8月-9月二、对象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三、内容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内容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适当、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

案卷评查过程中,将对各单位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情况进行督查。

案卷评查标准按照〘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福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的通知〙(开法办发〔2005〕4号)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福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细则(试行)的通知〙(开法办发〔2008〕1号)执行。

2、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督查。

根据开福区〘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各执法单位是否就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清查以及存在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督查。

尚未按照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联络员名单的单位,请于8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贾忠军,联系电话:84816106,传真号码:84816127)四、方法采取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相关单位在自查阶段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评、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政府法制办。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3篇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3篇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3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第1篇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府办发号),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一)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送行政处罚案卷3宗、行政许可案卷2宗,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实行一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

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我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决定组织开展____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及内容____年11月至____年11月期间,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不含简易程序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均纳入此次评查评选范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川人社办发[2012]169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6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挥优秀案卷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府法〔2012〕12号)要求和《2012年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计划》(川人社办发〔2012〕127号)安排,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着力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推广优秀典型、督促改进问题、指导推进工作,确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查评选主体、范围、内容和方法(一)评查评选主体: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及所属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二)评查评选范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

(三)评查评选内容:1.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2.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3.行政处罚的依据适用是否准确;4.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5.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适当;6.是否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7.行政处罚文书的书写、制作以及案卷整理是否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X市开展优化营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本次案卷评查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直执法部门范围内开展案卷评查。

同时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案卷评查的对象和范围(一)案卷评查对象:市直各行政机关、驻X执法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案卷评查范围:X年7月1日以后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

四、案卷评查的方式各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案卷评查遵循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一案一评”的要求,采取分别组织,逐卷逐项评审,对照相应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的方式组织进行。

五、评分办法本次案卷评查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

评分95分以上为优秀,95分以下至为80分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案卷评查的内容(一)行政许可案卷主要评查: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是否合法充分,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组织听证,许可内容、时限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二)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交待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有法制审核意见,处罚裁量是否适当,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刑,送达和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三)行政强制案卷主要评查: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黔府办发[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70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基本目标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下同)行政执法活动的载体,反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管理的基本状况。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着力点,是各级行政机关完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的重要方面,对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争取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以评查促进整改提高,逐步完善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基本原则(一)程序与实体并重,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

既要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程序的合法性,又要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实体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1•【字号】惠府办[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惠府办〔2006〕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推进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市政府于近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自2005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惠府办函〔2005〕199号,以下简称《通知》)后,各县、区政府和示范单位都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到位,措施得力。

各县、区政府和示范单位都认识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能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从检查情况看,各示范单位能够按照市、县(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各项工作。

至目前止,全市列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示范单位25个。

其中,市政府确定的示范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评查标准制订等基础工作;县、区政府确定的示范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评查标准也正在制订之中。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结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各示范单位在市、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各示范单位把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教育的过程,围绕评查内容,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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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府办发),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送行政处罚案卷3宗、行政许可案卷2宗,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实行一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

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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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语:荣华花间露,富贵草上霜,不比谁弱谁强,不求利多名扬,寻一知心挈友,戏青山绿水,观鸟语花香,说人生真谛,换快乐良方,潇洒度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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