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安全生产架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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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露天矿山的生产作业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矿山工人生命安全、确保矿山正常生产运营、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露天矿山的作业环境复杂,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如边坡坍塌、爆破事故、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工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也会给矿山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因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根本措施。

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1、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职责矿山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部门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监督检查矿山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

3、生产部门的安全职责生产部门是矿山生产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在现代采矿业中,露天矿山是一种常见的采矿方式,但由于其开采方式特殊,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露天矿山进行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几个主要内容方面介绍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明确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到人,防范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制定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安全防护措施等,规范生产作业。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安全生产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应急处置与应对措施1.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2.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有效应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奖惩机制,对做出突出安全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惩处。

综上所述,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全面考虑,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员工的安全。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精)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精)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背景介绍露天矿山是指在地表开采的矿山,其特点是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风险较高。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关重要。

二、责任主体1. 矿山企业:负有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

2. 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检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 矿山从业人员:负有安全生产责任。

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参加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

三、责任内容1. 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充分重视。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研究和制定。

管理矿山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2. 矿山管理部门:监督和检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定期组织矿山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协调处理矿山事故和突发事件。

3. 矿山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造成事故或者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共同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责任制度,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实现矿山安全高效运行。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露天矿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

露天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露天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4. 各岗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 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等。

3. 安全生产检查应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 露天矿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2. 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应进行动态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六、设备安全管理1. 露天矿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对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操作设备的能力。

七、劳动保护1. 露天矿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3.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了确保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矿山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提高矿山应急救援水平,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矿山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坍塌、泄漏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应急指挥部由矿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2.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接收和处理应急信息,组织开展应急培训。

3. 现场救援组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现场勘查、事故原因分析等。

4. 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 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6. 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公众。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当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小组迅速到位,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现场勘查、事故原因分析等。

3. 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公众。

5. 后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露天矿安全规章制度

露天矿安全规章制度

露天矿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露天矿是一种采矿方式,指在地表开采矿石的矿山。

由于露天矿一般规模较大,开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露天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露天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露天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层层压实的责任体系。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外部承包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5. 露天矿企业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 露天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数据、事故情况以及应急救援方案等信息,以备查阅。

5.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1. 露天矿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防爆工具、安全帽、防护服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通风、排水、防尘等系统,确保矿山内部的空气质量和工作环境。

3. 露天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各类风险源和危险区域的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 露天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救援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援措施。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开采的单位、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以及相关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制定管理、预防灾害、救援和安全检查等相关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本制度要求更加严格以确保安全。

第五条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有关安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确保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第十一条开展露天矿山开采的个人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并遵守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任何人员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都有权停止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预防性措施第十三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预防事故的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对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岩石爆破规程,确保安全开采。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

第十七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安全技术标准第十九条露天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开采,并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技术标准。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引言露天矿山是矿业开采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其开采方式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是露天矿山运营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矿山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要求和执行流程。

1.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在于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个人,形成个人与企业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的局面。

具体而言,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1.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

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责任,从而更加重视和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

1.2 安全意识提升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每个人的安全意识。

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增强了安全意识,并且通过责任压实,促使每个人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几率。

1.3 事故预防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责任制明确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责任,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工作中应该如何防范事故,做好安全措施的工作。

从而大大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2.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为了实施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1 条件要求实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完备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体系;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和报警机制。

2.2 职责要求为了实现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需要履行相应的职责,包括:矿山企业负责人要对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各级管理人员要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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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安全生产架构1、如何做好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边坡管理,安全平台清扫,运输道路平整及道路边坡滚石防止,火工产品管理等。

参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规程》2、露天煤矿雨雪天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有哪些第一条挖掘机采剥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需爆破的台阶,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

爆破的岩、煤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1-1,台阶不得有伞檐和浮石。

表1-1 挖掘机型号495HR WK-55WK-35395BIEX1900L2350L950爆堆高度≤21.60m≤21.72m≤19.44m≤19.47m≤14.00m≤14.00m≤13.32m第二条采场帮坡角和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必须符合边坡设计要求。

第三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一般不小于80m。

第二节穿孔第四条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穿孔,成孔后必须进行护孔。

第五条在遇有采空区工作面穿孔时,严格执行采空区作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穿边排孔时,钻机履带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第七条钻机升降段、行走距离大于300m或场地不平整时,必须落下钻架。

第八条对于掉入钻孔的钻具,当班司机应及时汇报当班工长,并做好标记,由当班工长向矿调度指挥中心第九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以及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一条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破材料过程中,无风、逆风20m或顺风50m范围内严禁烟火,10m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清退,应帐、卡、物一致。

第十四条运输爆破器材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辆必须保证状态完好。

第十五条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设有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

行驶中不得超车超速,严禁随意停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载有火工品进入加油站。

第十六条运载火工品不得人货混装;雷管、继爆管不得与导爆索、起爆弹混装。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专用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炮区负责人、安全员和押运员必须当面检查质量、点清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爆破后剩余的爆破材料,由炮区负责人、安全员和押运员必须当面检查质量、点清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后当天退回炸药库,并按规定办理退回手续,严禁私自存放和擅自销毁。

第十九条爆破作业前应观察作业环境,不具备作业条件时严禁作业。

第二十条夜间、大雾天、暴风、沙尘、雨雪天等可视距离小于警戒距离的情况下,严禁起爆。

第二十一条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装药前在炮区两端插好警戒旗(旗面规格为0.8m×1.2m,旗杆高度不得小于2m),并做好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炮区;(二)炮孔装药以及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的连线和布设必须由专人负责;(三)装药必须专人操作,必须按设计装药,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炮区负责人;(四)导爆管严禁打结;(五)禁止从已装药的炮孔内拔出或硬拉导爆索或雷管;(六)装药时,每个炮孔操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材料和受冲击易爆炸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七)充填时应保护好雷管、导爆索、导爆管,防止破损或掉入孔内。

充填物粒径不应大于40mm;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充填物;(八)炮孔卡堵或雷管、导爆索和导爆管损坏时应及时处理。

如无法处理,必须设置标志按瞎炮处理。

第二十二条禁止强行拔出起爆弹中的导爆索、导爆管或雷管。

第二十三条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雷管炸断导爆管和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气孔串火烧坏导爆管。

导爆管应均匀排列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第二十四条非电导爆管起爆网络中不得有死结,不得将导爆管拉细对折,孔内不得有接头。

第二十五条爆破安全警戒的规定:(一)根据爆破性质和规定要求确定警戒范围,特殊情况适当加大警戒范围。

每次爆破都必须指定炮区负责人和警戒负责人,警戒负责人起爆前向炮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监视警戒范围内的设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二)警戒信号:1.音响信号:对讲机。

警戒负责人与炮区负责人和警戒人员之间的联系采用对讲机。

2.视觉信号:红、绿旗(旗面规格为0.4m×0.6m,旗杆长度不小于0.5m。

)警戒人员使用红、绿旗进行警戒。

(三)警戒负责人、警戒人员、炮区负责人、起爆人员应实行“三联系制”,即:1.第一次信号(警戒信号):炮区负责人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警戒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确认警戒人员到达警戒地点后向警戒人员发出警戒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撤出警戒区,设备撤至安全地带,各警戒人员向警戒负责人回复安全信号,警戒负责人向炮区负责人汇报警戒安全,炮区负责人确认炮区起爆安全,令起爆人员做起爆准备。

2.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起爆准备完成后,炮区负责人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起爆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向各警戒人员发出起爆信号,确认警戒安全后向炮区负责人汇报,炮区负责人确认炮区起爆安全后向起爆人员下达起爆命令,进行起爆。

3.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起爆后,确认无危险时,炮区负责人带领一名起爆人员进入爆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向警戒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然后警戒负责人向各警戒人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六条人员安全警戒距离的规定:(一)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炮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二)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300m;(三)轰水不得小于50m;(四)遇风天且警戒区为斜坡面,顺风下坡方向警戒距离应加大到正常距离的1.5倍。

第二十七条各种设备距炮区最外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如设备处于警戒范围内且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设备名称深孔爆破(m)浅眼爆破(m)备注履带设备3040司机室背向爆区轮式设备4050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开关柜、分线箱30 30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变压器2020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炸药车100200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高压电缆40 50小于此距离应停电拆除第二十八条装药后的炮孔无法起爆时,连线后必须设专人看守;需隔夜起爆的,严禁连线。

第二十九条爆破地震安全距离规定:(一)各类建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震动速度规定如下:1.非抗震大型砌体建筑不应超过0.5cm/s;2.m ― 药量指数,取m 1/3;k、a 爆区不同岩性的K、α值,按下表选取。

α坚硬岩石50―150 1.3―1.5中硬岩石150―250 1.5―1.8软岩石250―3501.8―2.0 (三)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对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效应的监测或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

第三十条发生拒爆和半爆时,应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采取措施,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它作业;(二)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三)如炮孔内为非防水炸药,可向孔内注水浸泡炸药,使其失效;浅孔拒爆可用风或水将炸药清除,重新装药爆破;(四)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应设置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

第四节采装第三十一条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处理汇报:(一)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二)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三)暴露出未爆炸药、起爆弹或雷管;(四)有冒落危险的空巷或火区;(五)遇到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遇水有可能被淹;(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它不明障碍物。

第三十二条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作业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回转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工作面坡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第三十五条挖掘机停止工作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第三十六条暴雨期间,有水淹和片帮危险时,应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第三十七条急停按钮只有在危及人员或设备安全时方可使用。

第五节高台阶作业第三十八条在高台阶区域作业时必须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

第三十九条在高台阶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检查高台阶坡顶有无裂纹、坡面浮石及片帮情况,如有异常禁止作业。

第四十条钻机在靠近高台阶坡顶线或坡底线第一排孔作业时,钻机司机室前方必须垂直坡顶线、坡底线,严禁司机室靠近台阶坡面作业;副司机负责监护,发现异常及时撤出人员和设备,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十一条钻机在打预裂孔时,孔距为3m,坡面角为70度。

第四十二条爆破人员在高台阶坡顶、坡底距高台阶最近两排孔装药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坡顶、坡面的裂纹和浮石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

第四十三条爆破作业起爆前,穿爆队必须通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调度员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现场管理人员,确认人员及设备撤出高台阶危险区,方准起爆(在其他位置爆破作业地震波影响端帮路高台阶坡面的稳定性时,必须警戒该路段)。

第四十四条爆破时距高台阶坡顶线10m、坡底线30m以内禁止有设备和人员。

第四十五条孔深大于10m 的爆破采用逐孔微差起爆,减少爆破地震波对高台阶的破坏。

第四十六条电铲靠近预裂面采掘时,司机室禁止靠近台阶坡面作业,电铲的履带与高台阶坡底线的夹角大于45°,电铲副司机负责监护台阶坡面裂纹和浮石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并汇报。

第四十七条前装机靠近预裂面采掘时,前装机与台阶坡底线垂直,并观察台阶坡面裂纹和浮石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出并汇报。

第四十八条采掘并段台阶上一台阶到界位置时,必须采到位(采到预裂孔位置),采齐坡面,坡顶、坡面不能留有浮块。

第四十九条平盘、道路排放积水时应选择安全位置,防止设备滑落。

第五十条在高台阶下做挡墙时,要设置安全监护人员,认真观察。

第五十一条在高台阶下推土机和前装机清理底板作业时,在距坡底线10m内禁止平行坡底线作业。

第五十二条高台阶供电作业时,要观察好现场作业环境,选择好位置,并设专人监护,发现异常及时撤出。

高台阶上敷设(移设)电缆时,应选择好位置,摆放规范,下放电缆时电缆必须垂直坡顶线下放,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下部敷设电缆距坡底线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五十三条距高台阶坡顶线6m、坡底线10m以内,严禁人员逗留、严禁停放设备。

第五十四条生产指挥车、中巴车、工程及生产服务车辆在端帮路行驶过程中,要远离高台阶坡底线2m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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