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1. 出勤情况: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休假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享受各类休假。
3. 请假情况: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
4. 考勤记录: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五条教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教职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教职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八条教职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期间,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条教职员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等。
出差期间,应严格执行出差管理规定。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考勤记录簿,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考勤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第十四条对考勤优秀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勤不合格的教职员工,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及日常考勤管理,保障学校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第二章考勤第三条考勤要求(一)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均实行坐班制,按日考勤。
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二)专职教师按教学科研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参加规定的政治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提前下课、无故调课或请人代课。
教师课堂教学的管理按照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和要求制定作息制度,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并按备案后的作息制度规定进行考勤。
(四)学校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由主办单位负责考勤记录和报送。
参会中层干部的考勤结果会后次日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登记统计并签字后转报人事处;参会其他人员的考勤结果直接报人事处。
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考勤,计入每月考勤统计表并报人事处。
第四条考勤执行(一)日常考勤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统计、报表工作。
考勤工作列入被指定人员的岗位职责。
考勤员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办事认真。
其职责是及时、如实记载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请假凭证;及时报送考勤结果;如实反映教职工出勤存在的问题。
考勤员于每月24日将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的考勤表(一律按统一样式打印)报人事处。
2、各部门填报考勤表时,须同时报送各类休假人员的《请假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等附件。
没有按本办法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各部门要客观真实地填报考勤表,不允许瞒报、少报或不报。
一旦发现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对本单位考勤员和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考勤按实际开会时间记考勤。
因公差、上课等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不记缺勤。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党校考勤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党校的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对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和每期党校学员实际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或填写考勤报表。
二、党校干部、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校负责,学员的.考勤由班主任或班组长负责,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三、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矿工,要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办好补假手续。
四、党校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持有所在总支有关领导签名盖章的请假条,并经党校同意后方可准假。
凡无故旷课(包括上课、讨论、看录像等)次数一次(含一次)以上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计),不发给结业证书。
五、党校干部,工作人员凡因要事或外出办公需暂时离岗的,应做好离岗登记。
以便查找。
六、本考勤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党校考勤管理制度2015-08-04 11:28 | #2楼党校考勤管理办法是一篇关于,党校,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则方案文章.由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网友复制转载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本文非您需要文章请留言求助免费帮您找 !1、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考勤扣分制,考勤扣分超过40分的,不予毕业。
2、每日考勤以校方编排的坐位为基础,学员不得擅自调换坐位。
3、考勤内容: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
4、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事假须持所在工作单位由主管领导签署的证明,经批准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5、批假权限: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校组教科批准,壹天(含壹天)以内由校领导批准,超过壹天的假期均由组织部领导批准,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6、考核标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病假一次(半天)扣2分,事假一次(半天)扣3分,旷课一次(半天)扣5分。
7、考勤实行公开、公正原则,每周由组教科公布一次。
8、学习期间,以小组为单位负责每周教室的勤务工作,包括课前擦洗桌椅,课后教室打扫及抽屉内的杂物清理,擦黑板等,保持教室整洁卫生。
党校学员考勤制度

党校学员考勤制度党校学员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校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一)考勤对象:党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三)签到时间:上午:8:00----8:30。
下午:春秋冬季14:00---14:30;夏季14:30---15:00。
在规定的时间里签到的,为按时到岗;晚15分钟以内到校者视为迟到(到校后必须到考勤负责人处补签,否则,视为旷工;)。
(四)签到地点:主管领导办公室。
(五)签到:教职工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为他人代签。
因公外出或请假(包括请婚、产、病、事假等)者,应在考勤表上注明。
(六)考勤结果的运用:考勤结果将作为当年晋职晋职称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年累计迟到10次以上或旷工5次以上者,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年累计迟到20次以上或旷工10次以上或请假超过1个月者,当年不能晋职称、评优秀并取消年终有关福利。
二、请假制度(一)批准权限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2天(含)以上由常务副校长批准;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规定1、婚假: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天,属于晚婚的15天,再婚的享受法定婚假3天。
2、产假:女同志生育第一胎的3个月;夫妻双方符合晚育要求的`5个月。
3、病假:3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7天以上的,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按程序报请相关的校领导批准。
4、丧假:直系亲属亡故料理后事,按规定给假5天(不含路途时间),如时间不够,可申请续假。
5、事假:根据个人需要和工作情况而定,但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要求1、凡请假者,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2、请假期满后,立即销假。
3、外出办公实行派工制,由派工或同意外出工作的领导填写派工单备案,并告知办公室注明,回校后结算时间。
4、年底,将本年度考勤情况张榜公布。
教职工考勤办法

教职工考勤办法1. 考勤政策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教职工的考勤制度,确保教职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2. 考勤部门与责任2.1 考勤部门教职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考勤责任教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办法进行打卡和出勤记录,确保按时上下班,并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必要的核实和调整。
3. 考勤规则3.1 上班时间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到达并展开工作。
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5:00,共计8个工作小时。
3.2 打卡方式教职工应使用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打卡记录。
每天上班前以及下班后,教职工需刷卡记录到岗时间和离岗时间。
3.3 加班规定教职工若需要加班,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加班时长将计入加班工资或补休调休假。
3.4 迟到与早退教职工若因特殊情况导致迟到或早退,应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将影响个人的考勤评级。
3.5 请假制度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至少一天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请假时间将从年假中扣除,若无年假剩余,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对应时间的薪酬。
4. 考勤记录与考勤评级4.1 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教职工的打卡数据和请假记录,每月生成考勤报表,记录每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4.2 考勤评级根据教职工的综合出勤情况、出勤纪律和工作表现,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一定的考勤评级标准,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评级。
考勤评级将影响到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薪资调整。
5. 违规与处罚5.1 迟到与早退教职工若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将根据迟到或早退次数轻重程度,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奖金、警告甚至解雇等。
5.2 旷工与请假不归教职工若出现旷工或未经批准私自请假不归,将被记录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奖金、降级或解雇等。
6. 考勤异常处理6.1 打卡异常若教职工的打卡记录出现异常,如漏打卡、忘记打卡等情况,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xx县委党校教职员工考核办法

武乡县委党校教职员工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教职员工的科学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考核对象:机关全体教职员工二、考核内容及要求: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学”五个大方面,具体要求如下:“德”,能模范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能”,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能够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勤”,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勤奋务实,兢兢业业。
“绩”,有较好的工作实绩,能够围绕全校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学”,严格遵守机关学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搞好业余自学,在学习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一名合格的党校工作者。
三、考核办法及奖惩兑现考核以“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以出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基准,以工作实绩和其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为依据,分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
具体办法如下:(一)考勤全年365天,除双休日104天,节假日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国庆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以及正常请假天数15天外,出勤天数应达235天。
全年出勤在235天以上的,加3分,不达235天的,按以下标准扣分: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1次扣0.5分;2、每请假1天(正常请假天数外)扣0.5分;3、每旷工1天扣2分;4、每值班1次不在岗一次扣2分;5、集中签到、值班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字,如发现代签1次,双方各扣1分,一人代签数人的,有几人扣几分。
(二)考学分季度定期抽查评比学习笔记,要求笔记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字数不少于2000字(每季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教职工的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二、考勤时间1. 教职工每周工作时间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为40小时。
2. 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一般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一般为14:00-18:00。
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当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考勤方式1. 教职工考勤采用电子打卡方式,每人配备一只考勤卡。
教职工应当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分别进行打卡。
2. 考勤卡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教职工应当妥善保管考勤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教职工在出差、请假、外出学习等原因无法打卡时,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请假、出差等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考勤结果1. 教职工考勤结果分为正常、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几种类型。
2. 正常:按时打卡,无迟到、早退现象。
3. 请假: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离校,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迟到:每天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按迟到处理。
5. 早退:每天下班提前离开学校超过15分钟,按早退处理。
6. 旷工:未请假、未打卡且无正当理由缺勤,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奖惩1. 教职工每月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3. 每月累计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
4. 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5. 教职工考勤情况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管理制度等,旨在促进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职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岗位工作时间可由学校统筹安排。
2. 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教职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以通知形式告知全体教职工。
3. 教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职工每天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签到将作为考勤记录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20-08:5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50-14:2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的,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流程,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当日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核实无误后,可进行一次补签,补签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后予以办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制定、解释和更新考勤政策,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监督签到情况,审批请假、外出等申请。
(3)教职工本人需对自己签到记录负责,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考勤数据由人事部门定期汇总,作为教职工绩效评价、薪酬核算和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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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各科室: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性,完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党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如下:
一、教职工的考勤签到
1、除法定节假日外,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时均实行签到制。
2、教职工均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并在办公室签到。
3、签到时间:上午7:30-8:30,7:30之前签到无效,下班为11:30。
下午14:30-15:30,15:30之前签到无效,下班为18:00。
4、每位教职工签到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找他人代签,不得越时签到,签到时间结束后由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存档,月末由办公室汇总并报分管校长审核后公布。
二、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病假需附医生诊断休息证明)。
2、因公外出开会、授课、听课、进修等情况的教职员工,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提前告知办公室登记,按正常出勤处理。
3、续假需补办续假手续。
4、假期结束归校应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5、教职员工请假前要与科室负责人提前沟通,调整好本职工作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许假。
6、批准权限:半天假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常务副校长批准。
各科室负责人及副校长请假由常务副校长批准。
批准后的假条由请假人交给办公室保存。
未经批准的假条无效。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在两天之内补办。
副校长、科室负责人每周对同一人批准请假不得超过2次。
三、考勤处理办法
考勤奖总额按上级规定确定,凡属下列情况的扣发或不发当月考勤奖。
(一)请假:
经批准的病、事假按每天10元予以扣发,一个月累计超过11天(含
1
11天),不发当月考勤奖(公伤例外)。
(二)旷工: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
(2)请假日期已满而不续假或续假未批;
(3)无当日签到记录;
(4)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以上;
(5)凡因违纪、违法造成的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
(6)超各级领导审批权限的休假视为旷工;
(7)为防止弄虚作假,如发现签到中有人代签,签到者和被代签者均视为旷工。
2、一个月旷工超过5天(含5天)不发当月考勤奖。
3、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发年度奖金。
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迟到、早退:
超过考勤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记为迟到。
未请假在规定的离校时间前30分钟离开学校记为早退。
当月迟到、早退3次以内不扣考勤奖,从第4次开始每次扣10元。
四、其它
1、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五个种类。
2、在正常情况下,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不批准教职工请假。
3、校领导将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每周进行不定期抽查。
4、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5、寒、暑假奖金及特殊岗位考勤和奖惩办法另定。
6、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原订办法废除,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