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引言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接种门诊的管理、服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以确保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相关内容。
一、门诊管理的规范化1.1 门诊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要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疫苗知识、接种技术、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门诊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如接种技术培训证书、医疗从业资格证等,以确保他们具备合格的接种能力。
1.2 门诊设施与设备的要求为了保障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
门诊需要有干净整洁的接种室,设有专门的接种台和储存疫苗的冰箱。
此外,门诊还需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器具,以确保接种过程的无菌操作。
1.3 门诊记录与信息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门诊需要详细记录每位接种者的个人信息、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批号、接种日期和剂次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和保存。
这样可以方便门诊进行疫苗追溯和接种效果评估,同时也为接种者提供个人疫苗接种记录的查询和证明。
二、服务质量的规范化2.1 接种前的咨询与告知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告知服务。
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向接种者和家长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种类、适应症和禁忌症、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匡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2.2 接种过程的规范操作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他们需要正确选择和准备疫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种,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门诊工作人员需要做好接种者的观察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接种过程中浮现的异常情况。
2.3 接种后的随访与评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对接种者进行接种后的随访与评估工作。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为了提高接种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确保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和标准。
1. 门诊环境要求:(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医疗机构内,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空气流通条件。
(2) 门诊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接种区域,确保接种过程的隔离和安全性。
(3) 接种区域应具备充足的座位和等候区域,以满足接种人群的需求。
(4) 门诊区域应设有洗手设施,并提供充足的洗手液和纸巾。
2. 接种人员要求:(1) 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的医疗从业资格证书。
(2) 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接种政策和操作规范。
(3) 接种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接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向接种人群提供准确、详细的接种信息和建议。
3. 接种疫苗要求:(1) 接种疫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接种疫苗应根据接种计划进行,确保接种人群能够按时接种适宜的疫苗。
(3) 接种疫苗应记录在接种本或电子接种系统中,确保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接种疫苗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确保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接种程序要求:(1) 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向接种人群提供充分的接种知情同意,包括疫苗的相关信息、接种的目的和效果等。
(2) 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对接种人群进行健康评估,了解其过敏史、疾病史等情况。
(3) 接种时,接种人员应按照接种程序进行,包括准备疫苗、准备接种器具、接种操作等。
(4) 接种后,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人群的反应,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5. 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要求:(1) 接种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接种人的个人信息、接种的疫苗类型和批号、接种的时间和地点等。
(2) 接种记录应妥善保存,确保接种信息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为了确保人们能够及时、安全地接种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以下是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文本:一、接种门诊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程序,为人们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
门诊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疫苗接种咨询、预约、接种和监测等服务,确保接种程序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门诊设施与设备1. 接种门诊应具备充足的空间,以容纳接种人群的需求,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2. 应配备专业的接种台、注射器、冷藏设备等,确保疫苗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范。
3. 门诊应设立接种记录室,保存接种人员的相关信息,方便接种人员查询和追踪。
三、医务人员要求1. 接种门诊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包括接种医生、护士等。
2.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疫苗接种指南和程序,提高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接种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咨询,解答他们的疑问和耽忧。
四、接种程序与流程1. 接种门诊应制定明确的接种程序和流程,确保每位接种人员都能够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接种。
2. 接种前,医务人员应对接种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咨询和评估,了解其过敏史和疫苗接种史等情况。
3. 接种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包括正确选择和准备疫苗、正确注射疫苗、妥善处理废弃物等。
4. 接种后,医务人员应对接种人员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可能浮现的不良反应。
五、疫苗储存与管理1. 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疫苗储存和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的冷藏设备中,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冷冻和过热。
3. 疫苗的储存和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4. 废弃的疫苗和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六、接种记录与信息管理1. 接种门诊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接种人员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预防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部。
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接种疫苗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和管理,对于提高疫苗接种率、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门诊环境和设施要求1.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合理的建造布局和空间设计,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2. 门诊应具备清洁、通风、璀璨的环境,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门诊应配备充足的座椅、等候区域和儿童活动区,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
4. 门诊设有明显的指示牌和标识,方便患者寻觅接种区域和相关服务。
二、人员要求1. 门诊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接种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
2. 接种医生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接种程序。
3. 护士应具备熟练的接种技术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和家长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指导。
4. 行政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门诊的日常工作和接种流程。
三、疫苗管理和储存要求1. 门诊应建立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包括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接种和报废等环节。
2. 疫苗储存室应符合相关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定期进行温度记录和监测。
3. 疫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4. 疫苗的运输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稳定性。
四、接种程序和管理要求1. 门诊应建立规范的接种程序和流程,包括预约、登记、核查、接种和观察等环节。
2. 接种前,医务人员应与患者或者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告知,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和禁忌症等情况。
3. 接种时,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接种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接种后,应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
五、信息管理和宣传要求1. 门诊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信息、接种记录和疫苗库存等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包括门诊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二、门诊设置1. 位置选择: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点,方便居民前来接种。
2. 门诊布局:门诊应设有接种区、候诊区、咨询区、登记区、药房等功能区域,各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便于患者流程的顺畅进行。
三、人员配置1. 医生:门诊应配备有专业的医生,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
2. 护士:门诊应配备有合格的护士,负责接种操作,包括接种前的准备工作、接种注射、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等。
3. 咨询人员:门诊应有专门的咨询人员,向患者提供接种相关的咨询和解答疑问。
四、设施设备1. 接种区设施:接种区应设有专门的接种台和接种座椅,方便医生和护士进行接种操作,同时保障患者的舒适度。
2. 候诊区设施:候诊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和足够的空间,方便患者等候,同时应提供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
3. 咨询区设施:咨询区应设有咨询台和咨询室,方便咨询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4. 登记区设施:登记区应设有登记台和电脑,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患者信息的登记和管理。
5. 药房设施:药房应设有药品储存柜和冰箱,保证疫苗的储存和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操作规范1. 接种前准备:医生和护士应核对患者的接种记录,确认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向患者提供相关的接种知识和注意事项。
2. 接种注射:护士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接种注射,包括消毒、疫苗制备、注射技术等,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
3. 接种后观察:护士应观察患者接种后的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记录在患者的接种记录中。
4. 接种记录管理:门诊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接种记录准确、完整,并能够及时查询和统计。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为了提高接种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确保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运作。
以下是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文本:一、接种门诊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
接种门诊应具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完善的设施和设备,以及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疫苗接种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务人员要求1. 接种门诊应有专职医务人员负责接种工作,医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了解最新的接种技术和政策。
2. 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3. 医务人员应遵循医疗机构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设施和设备要求1. 接种门诊应具备洁净、通风良好的接种室,室内应有足够的坐位供患者等候,同时应设置隔离区域,以应对可能的传染病疫情。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具,如冷链设备、注射器、消毒设备等,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3. 冷链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持疫苗在推荐温度范围内的稳定。
四、工作流程要求1. 接种门诊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包括预约、登记、咨询、接种、观察和记录等环节,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接种门诊应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接种疫苗的种类、批号、接种日期等重要信息,并及时更新。
3. 接种门诊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指南,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进行不同的疫苗接种工作。
五、疫苗管理要求1. 接种门诊应建立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包括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疫苗的采购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确保疫苗的来源可靠。
3. 疫苗的储存应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确保疫苗在推荐温度范围内的稳定。
4. 疫苗的使用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指南进行,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包括门诊的设备和设施、人员要求、接种流程、接种记录等方面。
二、门诊设备和设施要求1. 接种室应设有充足的空间,以容纳接种人员和其家属。
2. 接种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和光线充足。
3. 接种室应配备专业的接种设备,包括注射器、冷藏设备、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4. 接种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环境卫生。
三、人员要求1. 接种医生应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疫苗的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
2. 接种医生应定期参加培训,更新接种知识,提高接种技能。
3. 接种医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接种人员和其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指导。
4. 接种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护接种人员的隐私和权益。
四、接种流程1. 接种人员应提前预约接种时间,避免拥堵和等待时间过长。
2. 接种人员应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和接种证明,以便核实身份和接种记录。
3. 接种医生应对接种人员进行健康评估,了解其过敏史和疫苗接种史。
4. 接种医生应根据接种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计划,选择合适的疫苗进行接种。
5. 接种医生应向接种人员和其家属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接种部位和注意事项。
6. 接种医生应在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名称、批号和有效期,并记录在接种证明上。
7. 接种医生应使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按照规范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操作。
8. 接种医生应观察接种人员的反应,及时处理接种后可能浮现的不适症状。
9. 接种医生应向接种人员和其家属提供接种后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法。
10. 接种医生应记录接种人员的接种情况,包括疫苗名称、剂量、接种日期和接种部位等信息。
五、接种记录1. 接种医生应将接种人员的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明上,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为儿童和成人提供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的门诊部门。
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立和运营,对于提高社会群众的健康水平,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门诊设施和环境要求1.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医疗机构内,独立设置,与其他门诊区域分开。
2. 门诊区域要求明亮、通风、整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 应设置充足的座位和等候区域,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4. 门诊区域应设有充足的洗手设施,并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二、医务人员要求1. 预防接种门诊应有足够数量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
2.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预防接种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更新。
3. 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4. 医务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以便患者能够辨认和识别。
三、疫苗管理要求1. 疫苗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疫苗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储存,并进行定期的温度监测和记录。
3. 疫苗的过期和损坏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4. 疫苗的使用应按照预防接种计划和适应症进行,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的疫苗名称、批号、剂量和接种部位等信息。
四、接种程序和服务要求1. 患者到达预防接种门诊后,应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进行接种。
2.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接种说明,包括接种疫苗的目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等。
3. 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和过敏史,以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4. 接种过程中,医务人员应采取无菌操作,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5. 接种后,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必要的接种证明和注意事项,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五、信息管理要求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信息、疫苗信息和接种记录等。
2. 患者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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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 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接种的凭证、记录 和证明ຫໍສະໝຸດ 证、卡(簿)的建立
按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在本市出生的儿童1个月内,监护人到预防接 种单位办理 外地来沪儿童,寄居本地≥3个月的,由由现寄 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卡、证 接种单位在证上加盖公章 证、卡格式由市卫生局制定
安亭卫生院安亭接种门诊 工业区地段医院接种门诊 马陆社卫中心接种门诊
嘉松北路4018号
昌吉路231弄3号 宝钱公路2890号 沪宜公路2091号
三四七8:00-10:30;三四13:00-15:30
一二五六8:00-10:45;一二五13:00-15:30 三四六8:00-10:30,13:00-15:30 一三四六8:00-10:30;一四13:00-15:00
肺炎球菌疫苗3
肺炎7价疫苗
肺炎23价疫苗
轮状病毒疫苗4
1剂,每年接种1次
流感疫苗5
儿童剂型2剂,间隔4周
成人剂型1剂
水痘疫苗6
1剂
2剂,间隔6-10周
成人剂型0、6个月 各1剂
甲肝疫苗7
儿童剂型0、6个月各1剂
麻腮风疫苗8
2剂
霍乱疫苗9
初免0、7、28天各1剂 成人剂量0、1、6个月各1 剂
甲乙肝疫苗10
马陆社卫中心分部接种门诊
迎园医院接种门诊 徐行卫生院接种门诊 华亭卫生院接种门诊 外冈卫生院接种门诊 黄渡社卫中心接种门诊 江桥卫生院接种门诊
戬浜大治路460号
墅沟路400号 开源路5号 华谊一路93号 祁昌路355号 新黄路10号 虞姬敦路48号
二三七8:00-10:30;二13:00-15:00
接种卡的转移(本市、外省)
儿童迁移时,预防接种证是主要凭证。 迁出地的接种单位所建立的接种资料应留存备 查。 接种卡由受种方转交迁入地接种单位,后者应 主动向受种方索取接种证和接种卡。 本市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之后,可以逐步 取消人工填写的卡、册、簿,但接种证仍应由 受种方保管。
凭证入托、入学
新特点,新要求
流动人口多 工作量大 服务的人性化,规范化 安全接种 知识更新
内容提要
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
–
选址 、布局 、宣传栏设置、设备、药械、人员 、 面积 、开设时间
预防接种服务(技术操作要点)
–
组织形式和周期、卡证(簿)管理、预防接种实施、 安全注射
安全注射
预防接种门诊的
上海市第二类疫苗接种程序
疫苗
出生 24小 时内
1月 龄
2 月 龄
3 月 龄
6 月 龄
12 月 龄
18 月 龄
2岁
3岁
5 岁
6岁
12 岁
13 岁
16岁
18 岁
19 岁
20 岁 以 上
乙肝疫苗1 流感嗜血杆菌疫 苗(Hib)2 脊灰灭活疫苗
0、1、6月接种3剂 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2、3、4、18月接种4剂
1.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 妊娠期妇女; 上臂三角肌,肌 0.5ml 内或皮下注射 3.接受输血、输血浆或使用人体免疫球蛋白后3个月内; 4.发热者暂缓接种。 6~35月龄人群每剂 1.对鸡蛋、新霉素、甲醛等疫苗成分过敏者; 上臂三角肌, 接种0.25ml;≥36月 2.发热或急性感染期暂缓接种。 皮下或肌内注 龄人群每剂接种 射 0.5ml 上臂三角肌或 大腿前外侧, 肌内注射 口服 暴露后接种:无任何禁忌症。 1 ml 至少含2.5IU 暴露前接种: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避免接种,发热者暂 缓接种。 1粒 1.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发热者暂缓接种。 1.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腹泻≥3次/日者和发热者暂缓接种。 1.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发热者暂缓接种。
通知受种方
–
受种对象的掌握
每月通过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掌握本地区新生儿出 生及儿童迁入迁出变更情况。 妇幼部门在访视新生儿时,帮助掌握受种对象。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队医生、乡村医生、信息员 和村(居委会)干部、计生员、外口办人员了解儿童 出生及户口变动情况,并获得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 信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上 门调查核实,掌握漏建卡、证情况。
狂犬病疫苗11
儿童剂量0、1、6个月各1剂
全程免疫0、3、7、14、28天各1剂
各剂间最短日期间隔
(用于接种起始年龄大于规定年龄时,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疫苗种类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白百破疫苗 麻腮风疫苗 乙脑疫苗 第1剂与 第2剂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1年 第2剂与 第3剂 2个月 1个月 1个月 6个月 6个月 麻腮风疫苗第1剂与麻疹疫 苗之间间隔1个月 第3剂与 第4剂 备注 乙肝疫苗第1剂与第3剂最短 间隔4个月
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及 预防接种服 务
金沙县疾控中心 邓宏
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
消灭和控制传染病 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消灭了天花,有效控制了脊灰、麻疹、白喉、 百日咳、破伤风等 更多更好的疫苗不断出现
免疫规划不断发展
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 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 信息化管理 疫苗种类不断增加 疫苗配送方式改变
郊区、郊县每周至少开设2次 双休日至少开设一次门诊 常规接种必须与突击性接种、强化免疫接种的 时间或地点分开,避免差错。
接种单位名称
嘉定镇街道医院接种门诊 南翔社卫中心接种门诊
单位地址
塔城路702号 沪宜公路1082号
服务时间
一至四六8:00-10:30 一至四六8:00-11:00
安亭卫生院接种门诊
二类
狂犬 疫苗 霍乱 疫苗
二类
二类
轮状病 口服 毒疫苗 甲乙肝 上臂三角肌, 疫苗 肌内注射
3 ml
1ml
二类
二类
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1)
确定受种对象
– –
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 群中的未受种者。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 与本地儿童实施同样的接种管理。 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日期、地点和相关要求。
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 作用、禁忌、不良反应 第二类疫苗的价格 接种流程 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接种服务咨询电话 宣传资料
4 .设备
专用冰箱、冷藏包、冰排 操作台、登记台、转椅 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 定时钟 安全盒、紫外消毒灯 卡箱、资料柜 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 冷暖空调 电脑、打印机 有条件的可设电化宣教设备
基本设置标准
1.选址
尽可能设在底层或二层清洁区内。 与儿保门诊分室进行。 设醒目的标识。 进出通道与存在潜在感染的危险部门分开。
2.布局
设候诊区、预检区、登记区、接种区、留观区, 并有明确标志 同时接种卡介苗的,应设卡介苗接种专室 分门进出
3.公示
接种途径、剂量、禁忌(2)
疫苗 接种途径 种类 流脑 上臂三角肌, AC群 皮下注射 疫苗 甲肝 疫苗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剂量
禁忌症 1.有癫痫、惊厥及过敏史者; 2.患脑部疾患、心肾疾病及活动性结核者; 3.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暂缓接种。
疫苗 分类 一类 二类 一类 二类
0.5ml
0.5ml
上海市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
接种年龄 乙肝 疫苗 卡介苗 脊灰 疫苗 无细胞 白百破 疫苗※ A群流脑 疫苗 麻疹疫 苗 乙脑疫苗 麻腮风 疫苗※ 甲肝疫 苗※ A+C群流 脑疫苗 ※ 白破疫 苗
出生24小时内 0月龄 1月龄 2月龄 3月龄 4月龄 5月龄 6月龄 8月龄 9月龄 18月龄 2岁 3岁 4岁 6岁 16岁/初三
5 .药械
一次性注射器、清洁小口杯、药匙 抢救设施、器械、1:1000肾上腺素
6.人员和面积
接种人次数 (每半天) <50人次 50~100人次 面积 ≥25m2 ≥50m2 人员数 ≥2 ≥5
≥ 100人次
≥100m2
≥7
*如果人员和面积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应考虑增加门诊开设次数。
7.开设时间
接种途径、剂量、禁忌(1)
疫苗 种类
乙肝 疫苗 接种途径 剂量 禁忌症
疫苗 分类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卡介苗
上臂三角肌, 皮内注射
脊灰 疫苗 流脑A 群疫苗 麻疹 疫苗
口服
上臂三角肌, 皮下注射 上臂三角肌, 皮下注射
乙脑 疫苗
上臂三角肌, 皮下注射
白破 疫苗 白百破 疫苗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臀部外上方 1/4处, 肌内注射
1.发热、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2.对酵母成分过敏者; 0.5ml, 一类 3.新生儿APGAR评分<7分者暂缓接种。 1.0 ml 二类 4.母亲乙肝抗原未检测或检测阳性的新生儿体重<2000克、母亲乙肝抗原 检测阴性的新生儿体重<2500克暂缓接种。 1.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使用免疫 0.1ml 抑制剂或其他皮肤病者; 一类 2.新生儿体重<2500克、APGAR评分<8分者暂缓接种。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 2.严重腹泻≥4次/日(母乳喂养婴儿每日大便次数较多,不视为腹泻); 一类 1粒 3.免疫缺陷、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二类 4.妊娠期妇女。 1.有癫痫、惊厥及过敏史者; 0.5ml 2.患脑部疾患、心肾疾病及活动性结核者; 一类 3.患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暂缓接种。 1.鸡蛋过敏者; 2.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 0.5ml 一类 3.妊娠期妇女; 4.发热者暂缓接种;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或心肝肾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或癫痫史者; 0.5ml 一类 3.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妊娠期妇女。 1.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惊厥史者; 2.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0.5ml 一类 3.注射白喉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4.发热者暂缓接种。 1.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惊厥史者; 一类 0.5ml 2.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二类 3.发热者暂缓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