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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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案例

加计扣除案例

加计扣除案例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其在实际发生的产品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个关于加计扣除的案例:
某企业是一家从事智能机器人研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保持技术领先地位,该企业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00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中的75万元作为扣除项,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对于该企业而言,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同时,这也鼓励了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不同地区或行业的具体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一、引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而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汇报将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概述1. 政策背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转型升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的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税收部门于XXXX年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 政策目的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降低企业的税负,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3. 适用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我们选取了某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案例解析。

1. 公司背景介绍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家居领域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于XXXX年。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和硕士组成的研发团队,并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活动。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应用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确定研发费用该企业在XXXX年度的研发费用为XXXX万元。

(2)计算加计扣除额度根据政策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

因此,加计扣除额度为XXXX万元。

(3)计算减税额度根据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减税额度。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减税额度为XXXX万元。

3. 政策效益分析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应用,该企业获得了以下效益:(1)降低税负通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该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了税负,释放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要点与实例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要点与实例分析

54财务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该类型企业已成为市场上自主创新的主体。

而研发活动则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

很多相关企业为有效提升科技发展水平,增加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及技术附加值,不断对“三新”领域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

同时,政府也积极运用财政杠杆提出执行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

鉴于此,税务部门加大了税务检查、税务稽查力度,很多企业因为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收法规而遭遇税务风险的侵袭。

因此,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工作受到了企业管理层及财务人员的高度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应抓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管理要点,实现规范管理,这对其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处理的特点(一)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力度较大当前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支出的额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其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5%以上;5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比例为4%以上;2亿元以上的收入,研发费用占比不得低于3%。

该类企业的特点除了体现在研发活动的高投入方面,其对于研发人员的需求也是较大的,同时项目研发周期也相对较长。

相对于一般企业,原本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就较多,再加上近年来该项费用投入持续增加,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扣除力度不断加大。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较其他企业范围广在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上,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对非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其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的过程中,只需要考虑财务及税务两方面,只要财务核算符合要求、税务管理适合财税政策的规定,就可以进行日常操作及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申报年度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要点与实例分析汝雪丽(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31)算;而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因其已被省科技部门认定且享受了15%的企业所得税率,其研发费用的处理会受到会计及税务两方面的约束,更重要的是,其还受到科技主管部门的约束,研发费用支出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要求。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案例解析1、问: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问: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100%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3、问: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出台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7号公告出台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加计扣除应注意这些风险 案例分析!

研发费加计扣除应注意这些风险 案例分析!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
研发费加计扣除应注意这些风险案例分析!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自2017年开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财务核算要求较高,是税企双方关注的重点,然而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只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容易忽视其他风险点。

应谨慎判断研发活动范围案例一A公司主营游戏软件开发等业务,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某款手游开发项目已经上线运行,累计注册用户近百万,但企业仍将该款手游上线后进行日常维护和简单升级改造的人员人工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加计扣除。

案例分析:为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当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产生争议时,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

因此,企业判断其研发活动满足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即可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一环节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判断。

财税〔2015〕119号文件强调研发活动是“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个别企业将产品的常规升级或简单集成判断为研发活动,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建议企业在判断其行为是否适于研发活动时,重点关注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规定的排除行为。

应注意不适用优惠政策的行业案例二B公司主营电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对企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一、政策背景科技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提高国家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起着关键作用。

研发投入占比普遍较低,阻碍了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为了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采取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二、政策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在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发生的科研费用,可以按计税依据的150%加计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在纳税时,可以将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增加50%后再计算税收。

三、政策效果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在计算税收时可以减少一定的负担,降低了研发成本,激励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企业可以通过加计扣除的方式获得一定的实惠,从而更有动力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2.促进科技创新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改善研发投入环境,提高科技创新产出效率。

企业可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或创造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科技创新进程,增强企业竞争力。

3.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研发出更具创新性的产品和技术,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政策评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积极的政策举措,对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执行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执行中,对于研发费用的认定和衡量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有可能出现统计数据的不准确性问题。

也存在企业滥用政策优惠的现象,导致政策的效果被抵消,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监督和管理。

2.完善政策细则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案例解析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例解析一、案例介绍甲企业属于境内A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企业财务健全,配有专门的研发技术人员,拥有自主研发能力,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00万,营业成本8000万,管理费用4800万。

2016年度主要涉及以下4个研发项目:(一)自主研发甲企业自2016年1月份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项目(编号RD0001),2016年9月份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投入使用,未取得专利,研发支出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

2016年度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200万元,“五险一金”15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0万元。

其中,2016年1月,甲企业收到市科技部门的科研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符合且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全部用于该项目研究阶段的研发人员工资发放。

2、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00万元、燃料10万元、动力费用10万元。

3、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00万元,其中房屋折旧50万元,设备会计折旧50万元,该设备原值500万元,会计上按10年折旧,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缩短年限为5年,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100万元。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25万元。

5、新产品设计费60万元。

6、其他相关费用中,发生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0万元、评审费20万元。

(二)委托研发甲企业于2015年与境内有关联关系的乙企业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协议(编号RD0002),协议约定,委托研发费用总额为420万元,该费用包含受托方研发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测试化验费及相关税金等,委托方无需就该次委托研发事项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研究阶段已完成,正在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加计研发投入余额为60万元;2016年度9月份研发成功,取得专利证书,当年发生研发投入360万元,该项目经甲企业验收合格,10月份投入使用,按10年进行摊销。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析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析
1 仅 限 于居 民 企业 .
()专 门用 于 中 间 试 验 和 产 品试 制 的模 规 定计 算加 计 扣 除 。 6 3 集 团集 中研发 . 不 少 企 业集 团 的研 究 力 量 主要 集 中
国税 发 【 0]16 文 件根 据 新企 具 、 艺装 备 开发 及 制造 费 ; 7 勘探 开 2 8 号 0 1 工 () 业 所 得税 法 的 精 神将 研 发 费 用 JH  ̄ 除 发 技 术 的现 场 试验 费 ; 8 研 发成 果 的论 J -l n () 的适 用 范 围相 应调 整 为 “ 务 核算 健 全 证 、评 审 、验 收费 用 。 财 并 能 准 确 归 集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居 民企 业” 非 居民企 业 被排 除 在 了该 优 惠政 策 。
扣 除优 惠政 策 的 同 时 ,也 为其设 定 了较高 的 门槛 ;同 时为 了防止 企 业滥 用 税收 优 惠政 策 ,税 法还 要 求 对研 究费用 进行 专
账 管理 。 为 此 ,企 业应 当按 照税 法标 准 要 求 ,规 范会 计核 算 、加 强合 同管理 ,准 确核 算 允许 加 计扣 除 的研 发 费用 项 目,
出了 详 细 的规 定 ,为鼓 励 企 业 技 术进 步 定 费 以及 与 研 发 活动 直 接 相 关 的 技术 图 由委 托 方 按 照 规定 计 算 加 计 扣 除 ,受 托
构 建 起 了完 整 的税 收政 策 体 系 。符 合条 书资 料 费 、资 料翻 译费 ;() 事 研发 活 方 不 得再 进 行加 计 扣 除” 2从 。若委 托方 为境
的研 发 费 用项 目 ,以充 分 享受 税 法 优 惠 薪 金 、奖金 、津 贴 、补贴 ;()专 门用 于 号 文件 规 定 。 4 待遇 ,降低研 发 投入 成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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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例解析一、案例介绍甲企业属于境内A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企业财务健全,配有专门的研发技术人员,拥有自主研发能力,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00万,营业成本8000万,管理费用4800万。

2016年度主要涉及以下4个研发项目:(一)自主研发甲企业自2016年1月份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项目(编号RD0001),2016年9月份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投入使用,未取得专利,研发支出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

2016年度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200万元,“五险一金”15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0万元。

其中,2016年1月,甲企业收到市科技部门的科研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符合且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全部用于该项目研究阶段的研发人员工资发放。

2、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00万元、燃料10万元、动力费用10万元。

3、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00万元,其中房屋折旧50万元,设备会计折旧50万元,该设备原值500万元,会计上按10年折旧,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缩短年限为5年,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100万元。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25万元。

5、新产品设计费60万元。

6、其他相关费用中,发生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0万元、评审费20万元。

(二)委托研发甲企业于2015年与境内有关联关系的乙企业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协议(编号RD0002),协议约定,委托研发费用总额为420万元,该费用包含受托方研发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测试化验费及相关税金等,委托方无需就该次委托研发事项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研究阶段已完成,正在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加计研发投入余额为60万元;2016年度9月份研发成功,取得专利证书,当年发生研发投入360万元,该项目经甲企业验收合格,10月份投入使用,按10年进行摊销。

受托方提供的2016年研发具体明细如下: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90万元,“五险一金”18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9万元。

2、直接投入材料费用72万元、燃料18万元、动力费用18万元。

3、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5万元,全部为设备折旧金额。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36万元。

5、新产品设计费45万元。

6、其他相关费用中,发生研发成果评审、验收费用9万元。

假设以上研发费用支出项目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三)合作研发甲企业与丙企业2016年3月,在研发项目(RD0003)批准立项后,按照《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合同约定,RD0003项目属于双方共同筹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合作双方共同拥有。

甲企业负责该项目的研究阶段相关的工作(费用化支出),丙企业负责开发阶段。

截至到2016年末,该项目尚未完成,甲企业具体经济业务介绍如下: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90万元,“五险一金”2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10万元。

2、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50万元、燃料30万元、动力费用3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30万元。

其中,有30万元的材料费用直接形成产品组成部分对外销售。

3、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5万元,全部为设备折旧金额。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36万元。

5、新产品设计费45万元。

6、其他相关费用中,发生差旅费20万元。

(四)集中研发2015年,甲企业在A集团公司对研发项目(RD0004)批准立项后,按照《企业(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技术开发(集中)合同》等文件内容,对该项目的部分环节开展研究开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于开发阶段,尚未完成,2015年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加计研发投入余额为100万元;2016年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加计研发投入余额为600万元。

2016年该项目具体研发明细如下: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150万元,“五险一金”3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0万元。

2、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20万元、燃料12万元、动力费用18万元。

3、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60万元,全部为设备折旧金额。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60万元。

5、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0万元。

6、企业发生市场调查研究费用60万元。

假定除企业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纳税因素,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以上所有费用在研发期间各月平均支出。

二、解析—涉税处理(一)自主研发项目--RD00011、纳税调整情况分析2016年甲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50万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会计上已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所得税申报时应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②甲企业将不征税收入50万元用于科技项目研发,按照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企业全部用于费用化支出,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研发费用分析(1)人员人工费用:税法规定,费用化支出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于不征税收入对于的研发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加计扣除。

因此《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人员工资薪金=200-50=150万元,“五险一金”15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30万元,人员人工费用小计195万元。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消耗材料费用100万元、燃料10万元、动力费用10万元均符合税法规定,据实填报,直接投入费用小计120万元。

(3)折旧费用:税法规定用于研发费用的房屋建筑物折旧费不符合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时《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因此,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为会计折旧金额50万元,但税会折旧差异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2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

(5)新产品设计费:新产品设计费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

(6)其它相关费用:按照文件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验收费用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限额公式=前5项允许加计扣除费用之和*10%/(1-10%),该案例中限额=(195+120+50+25+60)*10%/(1-10%)=50万元。

所以其它相关费用扣除限额为50万元。

以上费用化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95+120+50+25+60+50)*50%=250万元。

(二)委托研发项目—RD0002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加计扣除;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

本案例中甲企业委托关联企业进行研发,应该要求受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按照受托方提供的可计入研发费用总额的80%加计扣除。

该项目的各项支出明细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其他相关费用未超过限额扣除标准,因此2016年度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360万元,该项目累计支出=60+360=420万元,允许资本化金额=420*80%=336万元,2016年度摊销金额=336/10/4=8.4万元,资本化加计扣除摊销额=8.4*50%=4.2万元。

(三)合作研发项目—RD0003(1)人员人工费用:人员工资薪金90万元,“五险一金”2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10万元,均符合研发归集范畴,人员人工费用小计120万元。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材料费用中30万元的材料费用直接形成产品组成部分对外销售的应从总投入中剔除,不得加计扣除,符合加计扣除的材料费用=150-30=120万元,燃料30万元、动力费用3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30万元均符合税法规定,据实填报,直接投入费用小计=120+30+30+30=210万元。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为会计折旧金额45万元,符合加计扣除规定。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36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报。

(5)新产品设计费:新产品设计费4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

(6)其它相关费用:该研发项目扣除限额=(120+210+45+36+45)*10%/(1-10%)=50.7万元,高于实际支出,所以其它相关费用扣除额为实际支出20万元。

以上费用化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120+210+45+36+45+20)*50%=238万元。

(四)集中研发项目—RD000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发生市场调查研究费用不适用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应从研发费用明细中扣除,其余费用明细均符合文件规定,因此2016年度该项目符合条件的资本化金额=600-60=540万元,年初资本化余额为100万元, 2016年年末该项目的资本化余额=100+540=640万元。

三、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填报根据以上涉税分析,该案例涉及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归集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000主表等纳税申报表,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等报表。

具体填报如下:(一)研发支出相关报表填报1、会计类报表填报(1)研发支出辅助账填报(2016新增,作为企业留存、备查资料)文档大全文档大全文档大全文档大全(2)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2016年度新增,年报时随财务报表一起填报并附送税务部门)文档大全文档大全实用标准文案2、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表填报(2016年度新增,年度申报表中填报)(2)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单位:万元注:2016年年报开始明细表只需填写14、18、19列数据。

(3)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单位:万元文档大全(二)其他涉税事项纳税申报表填报1、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文档大全2、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文档大全3、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文档大全4、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文档大全文档大全5、A10000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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