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务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的所有劳务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实行全员参与、综合管理、预防为主、绩效导向的原则,强调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过程管理,倡导安全文化和安全行为。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与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面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
第八条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关心、负责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组织和实施安全培训,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员、班组长和作业人员是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机械设备保养和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治,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各部门和岗位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和装备,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的责任要追究到岗位和个人,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劳务公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工程安全、危险品管理等。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应当带头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公司各级组织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合作,做好相应协作和配合,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外规章制度应当相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承担最终的责任,应当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方针,提供足够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所管辖的工作区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员工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参加相关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的完成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告知员工,确保每个员工都能正确操作和使用相关设备和工具。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安排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事故等。
第七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指定一名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八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的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十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各级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第十三条新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排查应由专人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记录下来。
第六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方案,规定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使用。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建筑劳务公司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 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 公司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4. 项目经理要对项目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5. 班组长要负责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6. 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安全生产制度1. 劳务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2. 各岗位要设立安全操作流程,保证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3. 确保员工配备个人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3. 安全检查要建立档案和记录,并向公司和项目经理报告。
五、事故应急管理1. 建筑劳务公司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工作流程。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3. 发生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理事故。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 劳务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
3.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七、监督与评价1. 劳务公司要建立监督和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定期开展自查和自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借鉴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以上即为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和要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施工安全,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该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该制度规定,所有从事施工相关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
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中,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方能上岗工作。
在安全生产分工方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公司安全设备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班组长是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设备部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劳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承包商及外来人员应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投入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安全设施设备购置、更新改造;(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四)事故调查处理;(五)安全奖励。
五、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建筑劳务企业将更好地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劳务公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企业的全部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七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的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安全事故负最终的责任。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目标和计划,确保执行和落实。
第九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十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职业卫生知识等方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为新员工提供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进行安全岗位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制度第十三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设备,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合规。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审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招聘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公司的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合理组织项目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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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建筑劳务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优质的工程质量是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创造企业无形资产的主题。
所属员工必须人人增强质量意识,认真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把所管项目做成一流项目、优质项目、精品项目。
2、要把优质工程定格在“安全优质工程”上。
即: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地方居民、施工人员都认可的优质工程,交工时评定为优质工程,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
3、施工前认真审核图纸和相关的说明、要求、补充文件。
要一个点、一条线、一个面、一个数字、一个符号的将图纸审清楚、看准确。
要仔细的查看现场,了解地形地貌,必要时做触探了解地质情况。
要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提出意见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对测试仪器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标定,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原材料、半成品的实验数据要有准确性、科学性、指导性、可靠性、完整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4、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图纸施工,准确测量取样并经复核确认后进行。
确保结构物的空间位置准确,按规范作业,保证施工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正确。
按程序办事、各种基础文件、检评表格齐备,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审批,确保施工项目的合法性。
5、路基填筑要严格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程序作业,三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四区段:填土阶段、平整阶段、碾压阶段、检测阶段。
八流程: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分层填筑、摊铺整平、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测签证、路基整形。
立标杆,确保填筑厚度符合要求。
6、负责路基施工的技术人员,要经常复核中线、边线、高程;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挥倒卸,以避免超欠填挖,为路基成型打下基础。
负责填料采购和实验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把填料质量关,不合格的填料坚决不进场。
如有不合格的填料进场,要立即清除,清除费用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现场施工员要正确调配,合理指挥,避免填料和运距的损失,避免二次倒运。
实验检测人员和现场施工员,要对填料的晾晒或洒水、摊铺、碾压作出正确的判断、指导。
及时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外检一次合格。
7、结构施工:凡用于结构施工的砼、砂浆,不论其设计程度的高低,必须按相关有权单位审核的配合比,以重量比配料,按要求计量、按要求拌合,按要求振捣施工。
砼浇筑前要储备足够的砂石材料,拌合、浇筑、振捣设备要齐全,确保砼浇筑不间断。
8、认真检查模板模具的刚度,牢固性,拼接缝添塞要密实,模板表面要干净,严禁使用废机油代替脱模油。
确保砼外表平整、光洁,轮廓线条直顺清晰。
所用的现场砼支架要牢固,防止变形、跑模、跨模。
9、涵洞(基础和墙身)沉降缝应顺直、平整、上下不交错。
盖板的施工要内优美。
圆管涵的沉降缝应设在管接头处,填筑管涵缺口时,应在洞身两侧不小于2倍管径的范围内,分层对称填筑。
洞顶填筑必须大于0.5m时才能通过机械、车辆,未加盖板的涵洞台背回填时,高度不能超过墙身的1/3。
10、附属工程的施工:如八字墙、锥体护坡、护坡、水沟的施工要引起技术管理、施工人员的高度注意,不扭曲,不歪斜,灰浆要饱满,大面要平整,角线要顺直,要保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要经得起任何部门的检查。
11、对施工队伍、施工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谁立的模板、谁立的支架、谁加固的、谁拌合的砼,要详细记录,一旦出现问题,便于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要尽职尽责,道道工序把关,对结构物要按要求养护,防止干裂。
12、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返工、误工等质量事故的,按直接损失20%但最少不低于300元追究直接责任人。
重大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追究责任。
(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如山。
所有员工人人要有安全意识,人人做好安全工作。
从防范安全事故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员化的注意安全隐患的排查。
1、各项目部工作开展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里考虑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员就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
在技术交底时,要把安全作为重点,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
重点部位、重点场地、重点环节操作要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机械设备的使用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侧翻、爬翻、仰翻。
机械设备、车辆使用前,要查看周边有无不安全的因素。
检查车厢、机斗、料仓有无不安全的因素,检查空中电缆、通讯线路是否符合高度。
开挖边沟、基坑等项目时要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有管线的要专人指挥,防止挖坏。
一旦出现损坏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报告相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用电设备、设施要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配电箱和接地线,由具有专业常识能力的员工安装用电设备、设施、配电箱、架设电缆电线。
经常检查用电设备、设施、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
吊装模板、支架、架设安装梁板、盖板、管涵大型设备和其他大型物件时,要注意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高压电和高压静电的出现。
路基施工时要注意高低压电杆,通信线杆等设施的安全,避免乱碰撞。
工地看守人员不乱用电取暖、烧水、照明、做饭等。
要按规定接线,不许私搭私接,并做到人走电断,避免火灾。
4、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禁在料斗、车厢、料仓内滞留、休息、娱乐、打闹,不许在机械车辆行走时爬机爬车。
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桥涵作业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现场人员不准穿拖鞋,电、汽人员不准穿短裤、背心作业。
安装支架模板,浇筑前要由项目部专人检查确认其牢固性,否则不许浇筑。
5、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时,按300元到直接损失的20%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而定。
(三)劳务管理制度1、进场前的管理(1)严格落实项目部员工实名制,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对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员工的基本身份信息(员工花名册):其内容包括①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近来2寸照片三张;②员工提供近来身体状况证明;③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等情况。
(2)项目部要加强劳务人员动态监管和劳务纠纷调处。
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公司核实、备查;(3)公司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
公司依法与项目部现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
(5)项目部组织、安排现场员工不断提高和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6)对新进入的劳务人员,选择契机应组织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项目部负责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生产管理(1)项目部自行配备的专业资质证的安全员、专业施工员、专业测量员、专业电工、专业焊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岗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资质证件失效、过期的专业人员,坚决不能聘用。
(2)现场带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下午5点与项目部安排次日生产计划,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并做好交接、交底手续。
(3)项目部专业测量、施工人员负责工程、工期安排、技术指标提供及验收;现场劳务人员负责各工序施工。
(4)项目部工程未开始前,项目部负责人对制定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固定在持久、醒目的墙上。
彩旗的安插、警示牌的悬挂、对安全生产标语,利用横幅、工程围墙四周,以书写等形式,宣传、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
对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部负责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5)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6)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8)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9)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10)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11)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项目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12)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并严格执行项目部安排的工期,在工期内必须保证质量。
公司与项目部随机对各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有严重质量事故,按照建设部“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相关人罚款、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对有严重质量事故的相关人,每项处以500元罚款。
如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部提请公司,公司总经理予以奖励。
震慑违法行为,大力表彰保质、保量良好作风,以致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13)现场主要带班及专业人员根据项目部安排,需要定期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议。
(14)加强员工的组织化管理。
对所有施工机械、工具、电气设施,由项目部根据专业资质人员,独立完成操作。
如遇紧急情况需公司提供工具时,由项目部向公司申请,使用后如有损坏,由项目部负责修理或赔偿。
(15)项目部加强对图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保管整理。
按照建设部要求,项目部要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将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3、材料管理(1)项目部自行安排现场现场材料管理员。
(2)现场材料员必须了解现场材料库存数量,根据生产安排及时向项目部提出合理材料计划。
(3)所有材料需节约施工、杜绝浪费,需合理安排使用材料。
(所有材料由项目部各部门,根据施工计划提出合理的材料计划,项目部负责人在生产会上,核对计划材料数量的合理性,如超出合理数量,每项予以500元罚款。
(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项目部负责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5)单项工程完工时,场地需清理干净,做到活完脚下清,将剩余材料统一归纳至库房,如发现现场凌乱、材料随意堆放、乱扔现象,每项予以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