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问题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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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

国际中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

国际中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复杂的安全挑战和人道危机。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联合国承担了重要使命,开展了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

本文将就国际中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进行论述,探讨其背景、目标和实施情况。

一、背景1. 国际安全形势的挑战:在当前世界,恐怖主义、地区冲突、贫困等问题持续存在,给国际和平与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 联合国的使命和责任:联合国作为国际最高组织,承担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人道事务的使命和责任。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1. 维和行动的定义: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指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授权,派遣武装部队或平和力量到冲突国家或地区,旨在维护和平、促进稳定。

2. 目标与原则:维和行动的目标是实现冲突各方之间的和平解决和国家重建,同时遵循不干涉内政、中立性和同意原则。

3. 维和任务的类型:维和行动从纯粹监督停火到广泛推动和平进程,包括监督停火、解除武装、选举监督、人道援助等任务。

4. 维和行动的成功案例:联合国在柬埔寨、科索沃等地成功推进了和平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三、联合国人道行动1. 人道行动的定义:联合国人道行动是联合国通过提供紧急援助和救灾行动,帮助受灾人群渡过危机,恢复正常生活。

2. 目标与原则:人道行动的目标是缓解人道危机、保护人权、提供救援和恢复重建,同时遵循中立性、人道主义原则。

3. 人道行动的类型:人道行动包括提供紧急食品、医疗援助、庇护、水源和卫生设施等援助,并通过改善基础设施、重建社区等方式实现长期恢复。

4. 人道行动的挑战与改进:人道行动面临着资金不足、安全威胁、政治干涉等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改进援助方式。

四、维和行动与人道行动的关系和发展趋势1. 相互关系: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相辅相成,通过维和行动维护和平,创造条件开展人道行动;而人道行动则为维和行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2. 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安全环境的变化和国际合作的深化,未来维和行动和人道行动将更加密切结合,形成更为综合的行动模式。

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

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

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郑军目录中文摘要 (2)英文摘要 (2)一、人道主义干涉的内涵 (2)二、当今国际社会人道主义干涉的实践 (3)(一)单方人道主义干涉 (3)(二)联合国体制下集体人道主义涉 (3)三、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上面临的困境 (4)(一)单方人道主义干涉面临的困境 (4)(二)人道主义干涉在集体安全体制下的困境 (4)结语 (5)参考文献 (6)【摘要】:在全球化日益深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的21世纪,人道主义干涉成为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不同的国家,因其不同的经济与政治利益诉求、不同的文化背景,必然以不同的态度来审视和对待人道主义干涉。

20世纪以来的人道主义干涉,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由联合国授权的、合法的人道主义干涉,符合国际社会在人权方面共同的价值追求;一是单方面的人道主义干涉,反映出国际社会中人权保护与尊重国家主权间的一种紧张、冲突关系。

本文从揭示人道主义内涵入手,简要回顾了当今国际社会人道主义干涉的历史,概括了不同形式人道主义干涉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就人道主义干涉进行理论思考与现实分析。

【关键词】:人道主义干涉;单方面干涉;集体干涉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Abstract In the globaliza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state of the increasinglyclose in twenty-first Century,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has become a focus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Different countries, due to the different economic and political interests,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 is bound to different attitudes to examine and treat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Since twentieth Century the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which has two forms: one is authoriz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legitimate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in lin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common value pursuit; one is the unilateral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reflect and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national sovereignty of a tension, conflict relationship.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connotation of humanism, a brief re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history,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forms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on this basis, it carries on the ponder and the analysis theory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Key words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Unilateral intervention;collective intervention一、人道主义干涉的内涵“人道主义”从拉丁文 humanists 一词中引申出来,是指具有人道精神,促使个人最大限度发展的制度。

波斯尼亚战争结束种族仇恨与国际干预的教训

波斯尼亚战争结束种族仇恨与国际干预的教训

波斯尼亚战争结束种族仇恨与国际干预的教训20世纪90年代初,波斯尼亚战争爆发,成为二战结束以来欧洲最血腥、最残酷的战争之一。

这场战争造成数以千计的平民伤亡,引发了严重的种族仇恨和犯罪行为。

然而,正是由于国际干预和国际社会吸取了教训,才使得这场战争得以结束并在广大民众心中留下宝贵的教训。

首先,波斯尼亚战争结束后,国际社会对于种族仇恨的深刻认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教训。

这场战争的最大罪魁祸首是塞族人、克罗地亚人和波斯尼亚穆斯林之间的种族仇恨和仇视。

他们之间的冲突和大规模的暴力行为是种族仇恨蔓延的结果。

然而,这场战争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都对其中的仇恨罪行感到震惊和悲痛。

从而触动了国际社会对于种族仇恨问题的深刻认识,推动了法律与道德的反思和重建。

其次,波斯尼亚战争结束后的国际干预作为教训对于保护人权和人道主义行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这场战争中,波斯尼亚民众遭受到了大规模的暴力和迫害,使得国际社会不得不采取干预行动。

北约及其成员国参与了维和行动,并最终通过空袭迫使交战各方达成停火协议。

这种国际干预对于保护受害者、维护人权和促进和平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波斯尼亚战争结束后的国际法与国际制度上的完善也是一项重要的教训。

国际法的进步与完善在这场战争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刑事法庭成立,对于战争罪犯的追究与审判成为了可能。

这为战争犯罪的追究与制裁提供了新的方式与手段。

同时,一系列国际法律与条约得以建立,以保护人权、防止种族灭绝等为目标,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此外,波斯尼亚战争也提醒我们应该加强国际合作与对话。

仇恨与冲突往往源于误解与不信任。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增加相互了解与对话渠道,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类似的冲突。

战后,国际社会加大了在波斯尼亚的援助力度,在重建与社会和谐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综上所述,波斯尼亚战争结束后,种族仇恨与国际干预的教训对于维护人权、促进和平与稳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年度维和行动总结与深度反思

年度维和行动总结与深度反思

年度维和行动总结与深度反思在过去的一年中,维和行动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面临了一些挑战。

本文将对年度维和行动进行总结,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反思。

一、总结1. 任务完成情况在过去的一年中,各维和部队克服了困难和挑战,成功完成了既定的任务。

他们在维护和平与安全,促进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在实施巡逻,提供保护,协助难民安置等方面展现出了高度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感。

2. 合作与协调维和行动的成功离不开各国的合作与协调。

各国维和部队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强了合作,提高了维和行动的效能。

这种合作模式为未来的维和行动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3. 结果与影响维和行动的实施带来了积极的结果和影响。

在冲突地区,维和行动有助于缓解战争带来的人道主义危机,保护平民免受伤害。

维和部队的存在也为当地社区提供了稳定的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重建。

二、深度反思1. 改进训练与准备尽管维和行动取得了成功,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士兵的训练和准备程度不足。

要提高维和部队的效能,需要加强对士兵的培训,提高他们在危险环境中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2. 加强资源管理维和行动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物资、装备、资金等。

因此,加强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建立起更加高效的资源管理体系,合理规划资源的使用,确保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维和行动的目标。

3. 推动地区合作在一些复杂的冲突地区,各方的合作与协调程度仍然有待提高。

维和行动应积极促进各方之间的对话与沟通,推动地区各方在政治、经济和安全等领域的合作,以实现长久和平与稳定。

4. 加强性别平等维和行动中的性别平等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要推动性别平等,需要采取措施确保妇女和女童在维和行动中的参与和保护。

此外,应加强对维和人员的性别意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性别平等的重视与理解。

5. 改进评估与反馈机制为了更好地改进维和行动,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评估与反馈机制。

关于联合国维和的思考

关于联合国维和的思考

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分析与思考【关键词】维和行动人道主义联合国安理会国际法【摘要】二战以后,国际形势风云突变,愈发复杂。

尤其在中东剧变、苏联解体以后,世界各地区被压制已久的矛盾爆发出来,维护世界和平更加迫切需要人类的切实行动。

针对这种形势,笔者在拜阅了《世纪之交议维和——对冷战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评价与思考》、《维和行动与人权保护——以国际刑法为视角的思考》两篇论文后有感写作本文。

【所参阅文章的主要内容】这两篇论文都着重笔墨于当今联合国部队维和的思考,虽然两者在形式按片上存在着差异,但是内容上还是有很多相通之处。

因此,为了让本文的条理更加清楚,笔者将围绕两篇文章内容的异同点进行介绍。

相同点:1、两篇文章所论述的历史背景相同。

两者都植根于二战以后风云变幻的国际状况——世界虽然实现了总体和平,但是局部冲突却接连不断。

从联合国建立至今50多年的时间里,维和部队为整个人类和平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毋庸置疑。

但是由于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失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维和行动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2、两篇文章针对维和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部分相同:A.维和部队的职能发生了扩张。

两篇文章中都提到的联合国前任秘书长德奎利亚尔给维和行动下的定义“为了帮助维持或恢复冲突地区的和平,由联合国组织的有军事人员参与、但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动”。

据此,我们发现当前的维和行动除了制止战争,实现地区和平以外,已经开始负责地区制度的重新建立、帮助发展经济的任务。

很明显,这都与维和行动的本职内容相去甚远。

B.破坏了维和行动的固有原则。

两篇文章都提到了由于大国势力的渗透,很多维和部队都丧失了中立性,最终突破了自愿原则和大国不得介入原则。

并且两篇文章都认为大国势力的影响是造成维和行动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C.两者都描述了新的干涉他国内政的形式——“人道主义干预”成为了维和冠冕堂皇的理由。

当初美国为了更加便利的实施其全球战略,在联合国大会上公然提出“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并以此为借口、以维和为外衣来掩盖其干涉别国主权的事实。

浅谈联合国维和行动所面临的问题

浅谈联合国维和行动所面临的问题

浅谈联合国维和行动所面临的问题浅谈联合国维和行动所面临的问题自从1945年10月24日于美国旧金山成立以来,联合国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风风雨雨。

作为国际联盟的继承者,联合国建立的初衷之一就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表述,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就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而为了避免“20年危机”再次出现,必须建立集体安全机制,“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

将集体安全的理想在联合国框架内付诸实践,其产物就是著名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尽管《联合国宪章》内并无对“维持和平”的直接表述,但根据宪章内第六章(和平解决冲突)与第七章(强制解决冲突)的精神以及国际安全形势的恶化,维和行动仍然在理论与实际的需求下应运而生。

通常认为,维和行动就是由联合国主持的、包括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的非强制性行动,主要目的是在冲突地区恢复与维持和平,防止冲突升级。

它不同于传统的外交手段或是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集体安全机制,但却因为灵活、风险小等特点而颇具可行性。

这套机制在1948年的第一次中东战争中首次亮相,迄今而止,在世界各地部署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已经达到63个,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在辉煌成就的背后,联合国维和行动无论在联合国角色定位、维和机制设计还是维和实践操作中都存在着问题。

随着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联合国对于世界和平发挥作用,而因此失败的维和行动也比比皆是。

一、角色定位作为维和行动的授权者和组织者,联合国作为一个机构对于该项事务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但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联合国并不是一个萌芽中的世界政府,无论是章程还是现实都不允许它干涉成员国的主权,更不用说控制成员国的行动。

这种矛盾的现实安排使得联合国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极为尴尬:在冷战时期,它是两大阵营的“表决机器”和冷战场所,而在冷战以后,它又面临着一国独大、尾大不掉的局面。

1、冷战时期的联合国在从1945年到1991年的近半个世纪中,联合国始终处于西方与东方两大阵营对抗的夹缝之中,美国与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的态度足以决定一项和平进程的成败。

从国际法看人道主义干涉

从国际法看人道主义干涉

从国际法看人道主义干涉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跨国性问题和挑战,其中人道主义干涉成为一个备受的话题。

人道主义干涉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国际社会为了保护基本人权、缓解人道主义危机,而对违反国际法原则的国家进行强制性干涉。

本文将从国际法角度探讨人道主义干涉的正当性,分析其国际法原则、国际法实践、中国态度和未来展望。

人道主义干涉的正当性在国际法中有着一定的法理基础。

尊重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某些情况下,主权国家可能会滥用其权力,侵犯本国人民的基本人权。

此时,人道主义干涉可以作为一种纠正手段,来保护受侵犯的人民的基本权益。

保护人类基本权利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人道主义干涉可以通过制止侵犯基本人权的行为,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在实践层面,人道主义干涉的案例也不断涌现。

例如,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事件中,由于国际社会的人道主义干涉,大量无辜平民得以幸存。

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的行动中也涉及到人道主义干涉,美国以推翻萨达姆政权、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进行了军事干涉。

虽然这一行动引发了争议,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为了保护伊拉克人民免受萨达姆政权的压迫。

中国在国际法上一直强调尊重国家主权和国际秩序,同时也积极参与人道主义干涉行动。

中国在实践中坚持保护人权的原则,并积极推动国际社会采取行动来解决人道主义危机。

例如,中国支持联合国在叙利亚化学武器事件中的调查,并呼吁采取行动制止化学武器的使用。

中国也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对非洲等地区的冲突和饥荒进行的人道主义干涉行动。

虽然人道主义干涉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正当性,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很多挑战和争议。

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往往受到质疑,因为国际法并未明确规定人道主义干涉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人道主义干涉有时会与国家主权原则相冲突,造成国际社会的矛盾和分歧。

人道主义干涉还可能被某些国家或势力利用,成为推行外交政策的工具。

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上仍是一个具有争议但不可或缺的话题。

联合国维和与国际人道法

联合国维和与国际人道法

联合国维和与国际人道法近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备受关注。

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维和行动在处理冲突和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种行动的执行并非是无原则的,国际人道法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人道法是指一系列旨在保护战争中受到影响的人员以及人道主义行动的法律准则。

它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战争中的人员获得适当的保护,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联合国维和行动在这一法律框架下运行,以确保冲突各方之间的人道准则得到遵守。

然而,国际人道法并非完美无缺。

虽然它为保护弱势群体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许多挑战。

一方面,冲突各方可能无视这些法律准则,导致人道危机的恶化。

另一方面,联合国维和部队也可能在执行任务时违反了国际人道法。

对于冲突各方的不遵守国际人道法,联合国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联合国可以通过外交手段对冲突各方施加压力,督促他们遵守国际法规。

其次,联合国可以派遣观察员或调查组前往冲突地区,监督国际人道法的执行情况。

最后,联合国可以采取制裁措施,对那些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国家或个人进行惩罚。

然而,联合国维和部队在执行任务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些人认为,维和士兵在保护人民和维护和平的同时,必须遵循国际人道法的规定。

他们强调,联合国维和部队应该尊重当地居民的权益,并避免过度使用武力。

此外,他们认为维和行动应该更加注重促进和平与正义,而不仅仅是解决当前的冲突。

与此相反,一些人认为联合国维和部队应该拥有一定的操作自由度,以应对复杂的冲突情况。

他们认为,维和部队在保护和平的同时,必须确保自身的安全和有效性。

他们认为国际人道法应该被视为一个指导性框架,而非僵化的规定。

维和部队应在法律框架内行动,但也允许灵活性以应对实际情况。

为解决这一争议,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对国际人道法的解释和学习。

通过广泛宣传国际人道法的原则和准则,可以增加冲突各方的意识和遵守度。

此外,联合国维和部队应加强培训并建立严格的准则,确保其行动符合国际人道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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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维和行动中的人道主义干预问题[摘要] 随着冷战的结束,联合国为了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以“维和行动”的形式广泛地介入了冷战结束遗留下来的地区热点冲突,国际人道主义干涉也越来越频繁。

到底如何在现有国际法体制下来限制联合国体制之外的非法单边干涉行动,以及使得联合国本身的集体干涉行动具有合法性等,这是摆在联合国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浅析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干涉问题。

[关键词] 维和行动人道主义干预
一、关于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合法性的争论
“人道主义干预”不同于传统的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后者是联合国安理会应受援国方面的要求和同意,旨在消除和减轻当地平民因战乱、灾难所带来痛苦的一种救助行动;而“人道主义干预”的显著特点是不需要取得对象国的同意。

衡量“人道主义干预”是否合法的主要尺度就在于判断一国的内部冲突是否存在种族屠杀和清洗,是否直接危及到邻国的安全。

因此,人道主义干预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合法性,怎样才能被各方认为具有合法效力?这些争论一直是萦绕在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无法刻意回避的深层次问题。

二、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一)困境
1、武力使用问题。

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是使用和平手段还是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强制性手段一直是颇受争论的问题。

联合国维和
行动强调自愿、中立、非武力等基本原则。

然而,随着冷战后人道主义问题的上升、被干预国局势的复杂化,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越来越倾向于武力的使用,甚至一向倡导以和平方式解决人道主义危机的联合国也开始采取武力手段。

同时,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武力使用所带来的人员伤亡以及部分国家在其中对武力的滥用也造成被干预国民众对人道主义干预合法性本身的严重质疑。

在维和行动中,部分该国民众不仅不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甚至加入了对抗维和部队的行列中。

2、施行主体问题。

由于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触及到国家主权这一敏感问题,国际法上普遍认为别国无权去干预别国的内部事务。

因此,由谁来施行也就成为干预中面临的问题。

一般认为,联合国是干预的主要授权主体。

那么,其他组织甚至主权国家是否也有施行干预的主体资格呢?这样的争论也必然导致人道主义干预出现混乱局面,在承担干预责任主体问题上的认识缺失使人道主义干预过程缺乏一种强有力的行为主体。

3、人权保障问题。

应对危机和保障人权是人道主义干预在长期实践中面临的两难抉择。

索马里维和行动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人权问题的不忽视。

1993年,10多名意大利维和士兵在索马里轮奸该国一位妇女,引发了震惊国际社会的“索马里丑闻”。

粗暴对待被干预国民众的恶性事件频发,也使得联合国维和行动遭受重大挫折。

(二)原因
1、维和行动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

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那样,在联合国宪章中并没有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规定,在宪章关于调解的条款和关于强制行动的条款之间有一个空白。

虽然在宪章中表明安理会及区域组织对地区冲突采取临时办法以防止局势恶
化是正当的,并且在以后的实践中也多次采用了维和行动的方式,然而,迄今为止,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并没有制定出任何有关维和行动的完备的法规和制度,以致维和行动的发动、组织、实行、撤出以及责任承担等均无法可依。

2、人道主义干涉的标准模糊。

人道主义干涉是指出于维护人权的道义原则而进行的干涉。

应该说人道主义干涉最初出现是有其积极历史意义的。

进入90年代以来,人道主义干涉被人为的赋予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并蜕变成为大国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与工具,我们称之为新干涉主义。

新干涉主义是以军事干涉和入侵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干涉主义与冷战时期以意识形态划线的人权外交相结合的
产物。

它的论点主要是关于人权与主权的论调:例如“主权过时论”、“主权有限论”、“人权无国界”和“人权高于主权”等等。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核心内容就是人权至上论,意图将人权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

3、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弱化。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有关条款,在联合国确立的集体安全制度中,联合国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区域组织只是对联合国安理会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然而,实践的发展却并非如此:一方面,区域组织在国
际事务中愈加活跃,并通过各种方式,使得联合国安理会在这一领域中的最高权威逐渐受到侵蚀。

另一方面,联合国安理会对区域组织的挑战,表现出十分软弱,甚至是退让的态度。

上述令人担忧的事实导致了一个危险的趋向:在维和行动中日趋占据主导地位的区域组织一方面可以依靠否决权排斥安理会提出的谴责性或惩罚性
的决议;另一方面可以让名义上的领导者-联合国来背黑锅。

因此,我们几乎可以预见,一旦区域组织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中取代了联合国的地位,那么,国家主权被践踏、人权遭受大规模侵害将不再仅仅是危险。

三、解决维和行动中人道主义干预问题的途径
事实上,维和行动中出现的上述隐患与现实侵害,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并围绕这一问题的解决展开了多方面的研讨。

笔者不揣冒昧,并从国际刑法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完善有关维和行动的立法与相关制度
维和行动遭遇的最大难题就是缺少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也是造成国际人道主义干预面临诸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联合国安理会应尽快制定出有关维和行动的完善的法律制度。

明确维和行动中必须恪守的原则。

主要包括:(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即维和行动的建立与维和部队的派遣,以不侵犯当事国国家主权为前提。

(2)中立与公正原则。

即维和部队(或观察团)不介入冲突,不偏袒任何一方。

(3)限制使用武力原则。

即维和行动在本质上是一种非强制的和平手段,对武力使用应作严格限制。

维和部队的武器装备只
有在受到攻击和履行职责遭到武力阻碍时方可使用。

使用程度上以自卫和排除妨碍为限。

(二)慎重对待国际人道主义干涉
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是必要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现实中并不存在“纯粹”的干涉。

换言之,干涉的动机通常是极为复杂的,在这种情况下,干涉效果的无害性就很难保证。

从历史上看,没有一次干涉真正达到了预先设想和声称的目的而没有造成其他不良
后果。

迄今为止,人道主义干涉并无法律上的依据,在国际习惯法上也不存在允许干涉这样的一条原则。

这样,国际社会对于人道主义干涉就处在一个难以取舍的两难境地中。

人道主义干涉是有存在必要的。

事实上对于人道主义干涉的讨论,已不再是一个合法与否的问题,而应该在肯定它的前提下试图建立某种制度去尽量克服它的弊端。

(三)充分发挥国际刑事法院的作用
赋予国际法院(最好是国际刑事法院,本文将在后面详加阐述)对维和行动中国际人道主义干涉出现的违法问题,的调查、起诉与审判权,使维和行动中出现的严重的国际罪行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

在分则中,应对维和行动的发动、实施步骤、行动准则等加以详细规定。

由于维和行动不可避免的带有使用武力的倾向,因此,分则的建立最好以国际刑法中关于战争犯罪的条文为蓝本,对维和部队在武装冲突中的行动加以一定的限制,并明示违反这些将带来刑事制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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