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合同吗

合集下载

一个集团下两个分公司之间工作调动工龄合同3篇

一个集团下两个分公司之间工作调动工龄合同3篇

一个集团下两个分公司之间工作调动工龄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集团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方集团内有两家分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和“新公司”),现因工作需要,将乙方从原公司调动至新公司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就工龄及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随着甲方集团业务的发展,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需对集团内部人员进行合理调配。

乙方理解并支持集团的工作安排,自愿从原公司调动至新公司。

为明确工作调动过程中的工龄计算及相关事项,特签订本合同。

二、调动时间与地点1. 调动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起。

2. 调动地点:从原公司(具体地址)调动至新公司(具体地址)。

三、工龄计算与待遇1. 乙方在原公司的工龄将连续计算在新公司的工龄内。

2. 乙方在新公司的工作年限将与其在原公司的年限合并计算,作为调岗后的总工龄。

调岗后的薪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根据新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并确保不低于原待遇。

四、工作内容与职责1. 乙方在新公司的岗位为[岗位名称],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以新公司的岗位说明书为准。

2. 乙方应遵守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五、工作期限1. 本合同的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及业务需要,可再行签订续约合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 甲方需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及条件。

4. 双方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乙方如因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调动安排,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有效吗?

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有效吗?

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有效?一、劳动法有关“工作地点”相关规定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将工作地点纳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列,还特别强调,用人单位不仅要在招用劳动者时明确告知工作地点,而且要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予以明确约定。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一经约定,不得随意变更。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工作地点均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与对方协商一致变更,并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地点。

如果未能就工作地点变更达成一致,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实际上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提出了较高要求。

那么,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合理合法约定工作地点以达到最大限度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也是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二、因工作地点约定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自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纳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后,当事人基于自身管理需要的考虑,工作地点有约定全球范围内的,有约定全国的,有约定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有约定公司业务范围所在地的,还有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等等。

对于上述各类约定,全国各地审判机关的裁判尺度也各不相同,以下列举几个典型案例及相应裁判观点,以供比较。

(一)北京。

在北京思汇成销售有限公司(思汇成公司)与李果劳动争议一案(2014三中民终字第15908号)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但李果实际上一直在思汇公司湖南办事处工作,后来办事处撤销,思汇成公司通知李果去北京上班,李果不同意,思汇成公司便以李果旷工为由解除了与李果的劳动合同。

李果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思汇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被驳回。

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案例

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案例

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案例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案例某公司员工小张就职于总公司的分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但一直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总公司与小张之间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

突然,小张被分公司开除,导致劳动关系纠纷开始蔓延。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解析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的案例,探讨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因及解决之道。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而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未签订或者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但会导致一些法律风险的产生。

其次,总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

尽管员工就职于分公司且未签署分公司的合同,但总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员工享有相应的法定权益。

因此,在劳动关系纠纷中,总公司有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分公司与员工双方虽然未签署书面合同,但员工在分公司上班已超过一年,双方仍然存在口头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无固定期限。

因此,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员工也应享有劳动法律所保障的权益。

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保护日益加强,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但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的案例,建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用工制度,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效防范劳动法律风险的发生。

同时,员工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劳动关系纠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员工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未签合同的案例,虽然存在劳动关系纠纷,但法律仍然会给予员工应有的保护和支持。

集团调岗到子公司 劳动合同7篇

集团调岗到子公司 劳动合同7篇

集团调岗到子公司劳动合同7篇篇1甲方:[集团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员工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从甲方集团调岗至子公司工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调岗安排1. 乙方同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从甲方集团调至甲方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工作。

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由子公司安排并通知乙方。

二、劳动合同变更1. 甲乙双方确认,调岗后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原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条款根据本次调岗进行相应变更,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 乙方在子公司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化的,以子公司出具的岗位说明书为准。

三、薪资待遇与福利1. 乙方调岗后的薪资标准由子公司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重新核定,子公司的薪资发放形式、时间等按照子公司规定执行。

2. 乙方在甲方的原有福利待遇(如年终奖、津贴、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调岗后原则上保持不变。

若有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

四、工作职责与权利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子公司的管理,履行子公司安排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 乙方在子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子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保护子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五、培训与发展1. 甲方及子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参加相应的培训。

培训期间,乙方应积极参与并配合。

2. 调岗后,乙方在子公司的业绩和能力表现将作为今后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六、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1. 乙方在子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应对在子公司工作期间获知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具体期限根据甲方及子公司规定),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从事相关工作。

七、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最新2018】员工由集团调到分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吗-优秀word范文 (9页)

【最新2018】员工由集团调到分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吗-优秀word范文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员工由集团调到分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吗篇一:子公司劳动合同篇一: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龙源期刊网 .cn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作者:来源:《职业》201X年第04期我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X年5月至201X年5月。

去年2月,公司对我进行了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为5年,到201X年3月止,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万元。

去年8月,公司将我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我的“四金”也由该子公司为我缴纳。

由于该子公司管理混乱,今年1月,我去一家公司应聘并被录用。

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深圳林达林达:你好!你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至201X年,公司虽然已将您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并不一定等于你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如果未与集团公司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也没有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仍然与集团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应当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于您是在劳动合同期内(包括服务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万元。

篇二:子公司重签合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你可以关注一下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前者有法定代表人一栏,而后者只有负责人一栏。

分公司转到总公司劳动合同6篇

分公司转到总公司劳动合同6篇

分公司转到总公司劳动合同6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所属分公司工作,现因公司架构调整,需将乙方劳动关系转至总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协议:一、劳动合同转移事宜1. 乙方确认在分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2. 甲方同意将乙方劳动关系转移至总公司,并与乙方重新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

3. 乙方在分公司的工龄、职位、薪资待遇等将继续保留,并适用于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1. 乙方在总公司的工作内容、职位和职责与在分公司时一致。

2. 乙方的工作地点将根据总公司的业务需要和安排进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休假权利,包括年假、病假、婚假等。

四、薪酬和福利1. 乙方在总公司的薪资待遇将按照公司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2. 乙方将享有总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总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经济效益调整乙方的薪酬和福利。

五、保密和竞业限制1. 乙方应遵守总公司的保密规定,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总公司业务竞争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具体期限和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薪酬或提供相应福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泄露公司机密或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所属分公司工作,现因公司架构调整,需将乙方劳动关系从分公司转入总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协议:一、劳动合同转移1. 乙方在分公司的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将继续保留,并转移至总公司。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般⽽⾔不能。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属于总公司,⽆独⽴的法⼈资格,⼀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公司是指虽然⾃⼰可以独⽴地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定程度上受另⼀家公司⽀配的公司。

⼦公司有独⽴的法⼈资格。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个⽉。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分公司是可以独⽴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定要是在权⼒范围之内,如果已经超过了代理权,可能这个时候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

附赠公司劳动合同范本公司劳动合同甲⽅(⽤⼈单位)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份证号码:_________⽂化程度: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第⼀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固定”中⼀项)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起⾄________年____⽉____⽇⽌。

合同期限届满即⾏终⽌。

如甲⼄双⽅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作内容和⼯作地点第⼆条⼄⽅同意根据甲⽅⼯作需要,担任岗位(⼯种)⼯作。

⼯作地点:第三条甲⽅可以根据⼯作需要以及⼄⽅的⼯作能⼒,在征得⼄⽅同意后可以调整⼄⽅的⼯作岗位。

⼄⽅应按照甲⽅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任务。

三、⼯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安排⼄⽅执⾏标准⼯时。

执⾏标准⼯时⼯作制的,⼄⽅每⽇⼯作不超过⼋⼩时,每周⼯作不超过四⼗⼩时。

劳动合同多处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多处工作地点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扩张,劳动合同中涉及到多处工作地点的情况越来越常见。

劳动者可能在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被派往不同的地点工作,这种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说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劳动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中多处工作地点的定义。

所谓劳动合同多处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在其中一个地点工作,也有可能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被派往其他地点工作。

多处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劳动者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的地区和工作环境,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

其次,多处工作地点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上的选择。

最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劳动者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

然而,多处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工作地点的变更不够重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工作地点变更时,无法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由于工作地点涉及多个地点,劳动者在不同地点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可能存在差异,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困扰。

最后,多处工作地点可能导致劳动者家庭生活的不稳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

那么,在签订多处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首先,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

劳动者应当明确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以及在不同工作地点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如果合同中对多处工作地点的表述模糊不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明确说明,以免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纠纷。

其次,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关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条款。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以及变更时应遵守的规定。

这样,当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时,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
合同吗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之后理论上是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或者可以把劳动合同从总公司直接转到分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看公司的安排,另外,虽然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分公司,但员工的工龄肯定是要连续计算的,而且工作地点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

一、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合同吗?
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之后一般都应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题中陈述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总公司把某些工作人员调动到
了分公司,如果以后就长期在分公司参加工作了的话,先和总公司解除合同,然后再和分公司签合同这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这些员工在分公司来说并不是新员工,相关的薪资待遇都不能因为工作调动受到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