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制度最新版
收费管理制度文件

收费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组织内部的收费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的收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内部的收费管理以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收费项目第四条组织内部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费、使用费、服务费等。
第五条收费项目应当在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并经过审批程序后方能实施。
第六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经过合理的论证和测算,未经组织决策机构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第三章收费管理程序第七条收费管理程序的主要步骤为:立项、公示、审批、收费、登记。
第八条收费立项应当明确收费项目的目的、事由、标准、时限等,通过组织决策机构批准后方能进行。
第九条收费项目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缴费方式等。
第十条收费项目的审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报组织决策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十一条收费实施时,应当向缴费人提供合法、有效、规范的收费凭证。
第十二条收费款项应当及时登记,并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四章收费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组织决策机构对收费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收费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负责收费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审核、审批收费项目。
第十五条收费部门负责收费实施、资金登记和管理工作,并保证收费的合法、规范、透明。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收费款项的核算、记录和报表的生成,确保收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组织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组织决策机构批准后施行,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组织决策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相关问题可由组织内部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收费站收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收费站收费工作,提高收费效率,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路政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收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收费站所有收费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收费站内部管理,提高收费服务水平,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站长负责全站收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收费员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收费,做到不多收、不漏收;3. 保持收费亭内整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4. 及时处理收费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5. 配合站内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站内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 负责收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3. 负责收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负责收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5. 负责站内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收费工作规范第七条收费标准:1.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收费标准执行;2. 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确保收费透明;3. 对特殊车辆(如军车、警车、救护车等)实行免费或优惠收费。
第八条收费流程:1. 收费员核对车辆信息,确认收费标准;2. 收费员引导车辆进入收费亭;3. 收费员向驾驶员出示收费标准,驾驶员确认无误后,交费;4. 收费员收取现金或收取电子支付;5. 收费员向驾驶员出具收费票据;6. 收费员引导车辆驶离收费亭。
第九条收费凭证管理:1. 收费员应妥善保管收费票据,不得私自涂改、伪造、转让、买卖;2. 收费员应每日清点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票据完整无缺;3. 收费员应定期将收费票据报送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四章收费员行为规范第十条收费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2. 不得索要、收受驾驶员的财物;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在工作时间脱岗、串岗;5.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收费无关的活动;6.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客户隐私。
营业场所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营业场所收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营业场所收费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营业场所的收费管理活动。
第三条营业场所收费管理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营业场所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价格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第二章收费项目与标准第五条营业场所收费项目应明确、具体,并与服务内容相匹配。
不得收取与服务无关的费用。
第六条营业场所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内容真实、标准明确、方式合理。
第七条营业场所收费标准应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八条营业场所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第三章收费行为管理第九条营业场所不得采取虚假优惠、虚假宣传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
第十条营业场所不得限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数量、规格、型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消费者购买附加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提供套餐服务或者其他组合服务的,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套餐内包含的项目及各自的价格。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提供计次服务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服务次数、服务期限及退费政策。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政策,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退费政策等。
第四章收费监督与投诉处理第十四条营业场所应当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消费者对营业场所的收费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六条营业场所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营业场所违反本制度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速收费站车辆管理制度完整版

(2)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3)应急资源保障;
(4)信息报告和发布;
(5)善后处理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车辆驾驶人和乘客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9.2收费站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
12.3收费站应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十三、法律责任
13.1收费站应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高速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3.2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13.3收费站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十四、附则
19.5收费站应通过国际交流,引进先进的车辆管理技术和设备,提升我国高速公路管理水平。
二十、总结
20.1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高速收费站车辆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高效、畅通。
20.2全体工作人员应深入学习本制度,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0.3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6)不得在收费站区域内乱扔垃圾、杂物。
2.2收费站对以下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
(1)未经审批的大件运输车辆;
(2)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
(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
(4)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
三、收费管理
3.1收费站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的政策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16.1收费站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
16.2投诉举报应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大厅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大厅收费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厅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缴费人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项目管理1. 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2. 收费标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3. 收费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三、收费依据和票据管理1. 收费依据必须是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单位应当将收费依据予以公示。
2. 收费票据必须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收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领用、核销和保管工作。
四、收费方式和时间1. 收费方式应当便捷、高效,满足缴费人的需求。
可以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收取费用。
2. 收费时间应当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执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但应当提前公告。
五、收费人员管理1. 收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 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规定,不得擅自减免收费。
3. 收费人员应当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得推诿、拒绝缴费人。
六、收费资金管理1. 收费资金应当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挪用。
2. 收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七、监督和考核1. 收费单位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 收费单位应当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收费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收费单位所有。
收费单位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收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收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收费管理制度篇1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二、退费须知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八湖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1月6日收费管理制度篇2为明确物业公司收银员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守则:一、管理处收银员为创鸿集团财务部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
二、按时向业主(住户)收取管理费、停车费和水电费等,及时将现金全额缴入银行,不得截留或挪用,同时将收费情况记录在帐册中。
三、资金、帐册、发票、收据、车辆停放卡、装修出入证,收费记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四、严禁向外人透露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公文、报表、财务帐目、数据等。
五、严格执行只收款不付款的制度,付款统一由集团公司出纳员办理,私自付款,公司不予进帐。
六、督促保安员及时上缴临时停车费,收取临时停车费时,应按规定开具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收据。
收费管理制度(精选9篇)

收费管理制度(精选9篇)收费管理制度篇1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
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收费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成组员:周民主理财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
收费与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收费与费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医院发展的需要,为规范收费与费用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利益和患者合法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收费与费用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收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门诊、住院等各项医疗服务的收费与费用结算。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院收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合理使用医院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四条收费标准确定1.医院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订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应经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医院内外明示公示。
第五条收费项目1.医院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并经医院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收费项目应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收费程序1.患者就诊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窗口办理收费手续。
2.收费窗口应配备充分的工作人员,保障患者的便捷服务。
3.收费人员应持有效医院职工证件,并妥当保管患者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收费记录和报表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收费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准确记录患者的收费情况。
2.收费记录和报表应当详实、准确,包含患者信息、收费项目、金额、收费方式等内容。
3.收费记录和报表应定期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费用结算管理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1.医院供应多种费用结算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微信支出、支出宝等电子支出渠道。
2.患者可依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费用结算方式。
3.医院应供应相应的收费凭证,以便患者核对。
第九条住院费用结算1.住院患者应在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费用结算。
2.医院应供应认真的住院费用结算单,列明各项费用明细和总金额,并向患者解释费用项目的具体内容。
3.患者对费用有疑义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医院应及时进行核查和解答。
第十条门诊费用结算1.门诊患者应在就诊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窗口进行费用结算。
2.医院应供应认真的门诊费用结算单,明确列出各项费用明细和总金额,并向患者解释费用项目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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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二、各类现金收费一律开具国家印制的统一发票,及时向院财务处结交各款项。
三、管理人员认真审核每笔收款原始凭证,及时记好各类帐册,编好序号,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四、及时清理各种暂存款,对长期拖欠的款项报请领导审查处理。
五、定期对有偿服务收款、院内来往款项进行检查,做到帐款相符。
六、凡场馆管理中心与外单位的协议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留存、一份交学院财务。
七、凡大型活动保证金一律交公体部办公室妥善保存。
八、凡大额收款必须连同协议直接交院财务。
九、现金收取及上缴财务处程序及注意事项:
1、场馆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公体部办公室主任兼任)代表甲方,根据学院既定的场馆收费标准与乙方洽谈租赁事宜,并及时向管理中心主任汇报情况;
2、合作意向达成后,由管理中心主任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公体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记账并留存一份协议书。
办公室主任负责将租金与协议书即时上缴财务、取回发票。
保证金由办公室主任代为保管。
4、一经签订协议,乙方必须交付全部租金;
5、一经签订协议,乙方必须交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组织保证金;
(1)甲方应想方设法保证活动准时举办,特殊原因不能承办必须提前3天告知乙方并全额退款;
(2)乙方损坏场馆建筑、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等必须酌情赔偿;
十一、财务处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代管经费可使用的范围:
1、管理中心人员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各项交通费;
2、场馆维修、办公及保洁用品购置费;
3、场馆管理人员加班费;
4、其他学院财务代管经费允许支付的费用;
十二、财务处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代管经费报销制度严格遵照学院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管理中心各项费用的报销必须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方可上交学院财务报销,同时,院财务处有权就具体情况提出问询,以便各项经费合理使用。
十四、属物资进货款的报销均参照学院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每周须对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须对所有账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