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统计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4•【字号】榕政办〔2015〕73号•【施行日期】2015.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5〕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4日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统计局(2015年4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0号),进一步提高我市部门统计工作水平,现就加强和完善我市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统一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建设统一、覆盖全行业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市统计局要在省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机构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我市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部门名录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单位为对象的普查和调查提供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
卫生、教育、文化、金融、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全行业的单位名录库,并加强对全行业单位名录的管理维护,发改、城建、经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支持联网直报企业及建设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为企业及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及建设项目的立项、备案等相关资料。
各部门可根据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确保衔接一致的前提下,细化和扩充单位基本信息,形成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二)健全维护更新机制。
各级机构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采取措施保障名录登记信息的完整性,新登记的单位要统一使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标准代码(GB/T4754—2011)和村、居的标准地址名称及标准区划代码,每个季度向市统计局提供一次基本单位行政登记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资料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资料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2.12.04•【文号】银办函[1992]219号•【施行日期】1992.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资料管理的通知(银办函[1992]219号1992年12月4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金融活动和金融统计资料日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统一管理金融统计资料,对于保守国家秘密,保证对外公布金融统计数字的准确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302号文颁布的《金融统计资料管理规定》,对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有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擅自对外提供金融统计资料;有的在公开出版的图书和论文著作中使用未经解密或未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一、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国的统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统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手续,切实加强管理。
二、各金融机构统计部门负责搜集、编制和管理金融统计资料。
凡需对外公布(包括提供给授权报刊、杂志刊载)的金融统计数据,须首先经本单位统计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各金融机构应按《金融统计资料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绝密、机密和秘密统计资料的发送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未公布的统计数据。
四、各密级统计数字一经公布即为非密级统计资料,金融统计部门应注意对已公布的统计资料进行汇编整理和保存,及时准确地为社会提供方便和服务。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09•【字号】宝坻政发〔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9年10月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统计局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解决我区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北国江南、京畿重镇、人文宝地”美好愿景。
三、工作目标加强和规范全区统计管理工作,优化和健全协调机制,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客观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四、重点任务(一)加强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1.加强统计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督促各街镇、相关各部门严格落实《天津市宝坻区统计质量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在数据收集汇总方面,建立调查对象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估、监督检查机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链条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相关各部门、各街镇)2.建立数据质量保障机制。
根据统计专业,建立“区统计局—街镇—企业”的纵向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区统计局—相关区直部门”的横向数据联审机制。
按季度,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联合审核管理,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匹配性。
加强规范统计通知

加强规范统计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统计的整体功能,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发挥部门统计作用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各部门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
多年来,我县部门统计着眼于服务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局,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在社会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当前部门统计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少数乡镇和部门还存在对部门统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信息传递渠道不够通畅等问题。
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统计职能,逐步将部门统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服务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县统计局要按照《统计法》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四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指导和服务,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调查行为。
(一)统计人员的配备。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规模以上(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批零贸易企业,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企业应配备兼职统计人员。
统计人员要熟练掌握统计业务知识,模范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
各单位的统计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
法人单位必须依法办理统计管理登记证。
新生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同时要办理统计管理登记证;破产、倒闭企业应及时注销统计管理登记证。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公布日期】2016.06.21•【字号】内统字﹝2016﹞46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内统字﹝2016﹞46号各盟市统计局,各旗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今年以来,全区统计系统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各项工作部署,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勇于进取,各项统计工作稳健推进。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抓好落实,进一步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给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好我区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
全区统计系统要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止虚报、瞒报、漏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为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扎实可靠的信息支撑和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领导担当,履职尽责,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不出假数实质上反映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验的是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与担当。
数据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背党纪政纪,误导党和国家决策,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动摇统计调查根基。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9•【字号】莆政综[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统计年报和当前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81号)精神和当前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推动。
要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和建设,认真解决统计部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科学利用统计信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加强统计力量配备。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换届,重视加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县(区、管委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力量,确保与统计任务相适应。
各主要专业要配备统计人员1-2名,并确保各主要专业统计人员不交叉。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现有统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相应追加事业编制,尽快配齐各专业统计所需人员,决不能因为专业统计人员不足而影响统计工作开展。
各乡镇(街道)均应设立统计站,并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和专兼职工业、农业、投资、商贸业统计人员。
各县(区、管委会)统计局要积极探索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短期内统计人员力量不足的县(区、管委会)统计局、乡镇(街道)应临时增聘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05•【字号】新政办发[2008]137号•【施行日期】2008.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3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五日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领导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运行实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统计工作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种制约统计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和发展,定期就统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在业务经费、人员力量、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周期性普查经费、常规性统计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帮助解决统计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灵魂。
真实统计不仅关系到统计的形象,也关系到党委、政府在社会的形象。
各级领导干部要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为客观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真实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我省统计改革建设不断深入推进,统计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在新形势下,我省统计工作仍存着统计基础薄弱、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个别地方存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现象。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健全统计组织,充实统计力量,保障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网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产业集聚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统计任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要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为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二、积极推动统计生产方式变革各级政府要将统计信息化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部门信息网络、计算机机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联网直报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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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1‟18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针对目前各单位存在的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数据信息不全、报送程序不规范等主要问题,为确保公司统计报表及时、规范、准确填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一、高度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信息是企业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过分析统计数据便于各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促进企业协调发展。
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是国家统计法对企业及统计人员的基本要求,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现象情节较重的将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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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统计数据填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
无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流动性大。
(二)上报的统计数据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上报电子版在个人邮箱传送,统计责任主体落实得不好。
(三)统计涵盖的信息量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急需增加相关指标。
(四)部分数据的准确性有待提高,统计工效的工日数计算等方面还有填报口径不一致现象。
(五)个别单位、部门数据填报不及时、主动。
三、改进要求
(一)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指定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专职统计员及分管领导名单报规划发展部宋梦。
(二)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实行“谁填报、谁审核、谁负责”的统计数据填报责任机制。
凡是纸质报表要有统计员、分管领导在每页统计数据表单中签字,杜绝在封面上签字。
电子版报送通过OA系统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单位文书上报。
(三)结合神华集团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总体规划,逐步增加外购煤、科技投入、环保、地方援助、土地资源、劳务工基本情况等相关指标。
该项工作在神华集团公司的总体安排下开展。
(四)规划发展部要出台相关填报录入的各类数据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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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各单位、各部门统计数据填报情况纳入五型企业绩效考核。
(六)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煤炭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新的统计报表时,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否则,不予提报。
统计人员在对外报送统计数据前需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公司统计数据获取非法利益和不正当利益。
公司《统计资料汇编》电子版原则仅由规划发展部存档,不在公司内部传阅。
四、各单位填报统计数据的范围、时间及要求
(一)各矿井、洗选中心、煤质处每月3日前完成统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192.168.1.236/ )生产数据和生产计划两模块的相关数据录入及相应纸质报表的报送。
并在年底按公司要求统计报送洗选厂基本情况年报。
(二)煤质处每月3日前报送煤质结构表,混煤发热量表。
(三)科技中心每月4日11时前报送《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电、水、煤、油耗报表》。
(四)总调度室每月2日上午9时前报送《神东煤炭产量月报表》,含原煤生产月报、商品煤生产月报、商品煤装车外运月报、洗选中心商品煤生产月报、掘进剥离月报、商品煤结构月报等6张报表。
(五)财务部每月9日前报送《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主表月报》、两种口径的《神东煤炭分公司主表月报》电子版。
其中对外口径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税金表需报送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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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力资源部每月9日前报送人员结构统计报表,工资统计报表。
每季度9日前报送《员工基本情况表》(含正式工及劳务工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及技能等级、年龄、政治面貌)。
(七)生产管理部每月6日前报送公司在陕地区《煤矿基本情况月报表》、《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情况月报表》。
每年2月份,按神华集团公司要求填报煤矿基本情况年报。
(八)安监局每月4号前报送《神东安全月报》,《公司在陕地区安全检查月报》、《公司在陕地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月报》。
(九)电水暖服务中心、物资供应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等单位要按时向各矿井单位及科技中心提报电力消耗、材料消耗方面的数据。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加强统计管理通知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4 -。